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公民教育与公民社会研究]论民族精神教育与公民教育相结合的历史必然性(摘要)
作者:王东(九虎)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 第04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摘 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是公民教育的内在要求。在一个民族的发展中,民族精神以其独有的导向、凝聚、塑造、激励等多种功能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公民教育以培养公民的民族意识和热爱祖国的思想感情为首要任务,以公民权利和义务教育贯穿始终。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必须正视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即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必须融合中外文化之精华。实现民族优秀文化和外来先进文化的融合,才能保持中华民族精神的强大生命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思路不能仅局限于民族文化自身,而应从民族文化以外寻找配合力量,这种力量就是公民教育。在我国实现中西两大文明教育的融合,必将大大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政治活力和文化生产力,这就是民族精神教育与公民教育相结合的历史必然性。
       关键词:民族精神;公民;公民教育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6)04—0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