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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史记》中“酷吏”词义的文化解读(摘要)
作者:王绪霞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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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儒家主张的“以民为本”有人道主义(以人为本)的因素,所以宽大为怀;法家“以法为本”,难免冷酷无情。这是两种文化的分歧。我们从这个角度重新认识“酷吏”之“酷”,认为:1.视酷吏为“残酷的官吏”是一个误解。按《史记》本传,酷吏的本质特征是“刻深少恩”,即“冷酷”,而非“残酷”。“残酷”只是个别人的行为,不能代表整个群体;2.他们的“刻深少恩”与法律的准确性、客观性有必然联系,并非个人阴暗人格的表现,但由于传统社会提介“仁治”,致使人们对《史记》中的酷吏存在误解和偏见。
       关键词:酷吏;武健严酷;刻深少恩;冷酷;残酷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6)02-01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