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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语言文学]李东阳的文学传播意识
作者:薛 泉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08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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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李东阳具有自觉谨慎的文学传播意识。他注意作品传播的偶然性,更重视必然性及传播接受效果。其文学传播意识是一种既注重个体效应、又关注社会效应的精品意识:力求以精品传世,尽量避免不满意之作外流;若此类作品流入传播领域,便设法补救。但是,文学作品的传播与接受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其中有些情形是难以预料、不能预先控制的。
       [关键词]传播意识;李东阳;明代
       [中图分类号]1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1X(2008)05-0599-06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载穆叔语:“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立言”就流露出一定的文章传播意识。曹丕《典论·论文》云:“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此处所谓文章,尽管涵盖不少非文学因素,但并不妨碍文学作品传世与立言不朽之内在联系。中国古代文人多视文学作品流传后世为生命之延续、不朽之盛事,因而具有自觉的文学传播意识。明代文学宿将李东阳即如此。
       文学作品传与不传,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探讨文学的传播与接受,不能无视于此。《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四十八《别集类一》云:“文章公论,历久乃明。天地英华所聚,卓然不可磨灭者,一代不过数十人。其余可传可不传者,则系乎有幸有不幸。”卷一百五十九《梁溪遗稿提要》亦云:“盖文章传不传,亦有幸不幸焉。”其实,李东阳早有关注,《怀麓堂诗话》有曰:
       唐士大夫举世为诗,而传者可数。其不能者弗论,虽能者亦未必尽传。高适、严武、韦迢、郭受之诗,附诸《杜集》,皆有可观。子荚所称与,殆非溢芙。惟高诗在选者,略见于世,余则未见之也。至苏端乃谓其文章有神。薛华与李白并称,而无一字可传,岂非有幸不幸耶?
       显然,李东阳早已意识到,诗文传不传与幸不幸甚有关系。同是能诗者,未必皆能传世,高适、严武、韦迢、郭受之诗,皆附诸《杜集》,惟“高诗在选者”得以流传,可谓“幸”矣;其余之作堙没于世,谓之“不幸”。薛华与李白并称,而无一字可传,实乃“不幸”。看来,文学作品传世与否,确有某种偶然性、不可把握性。但是,也并非无规律可寻。作品有幸传世,往往与“所付托”相关,《怀麓堂诗话》曰:
       诗文之传,亦系于所付托。韩付之李汉,柳付之刘梦得,欧有子,苏有弟。后人既不前人若,又往往为辑录者所累。解学士缙,才名绝世,诗无全稿。黄学士谏收拾遗逸,漫为集刻。今所传本,如《采石吊李白》、《中秋不见月》,不过数篇。其余真伪相半,顿令观者有“枫落吴江冷”之叹。然则江右当时之英,安能逭后死者之责邪!若杨文贞公《东里集》,手自选择,刻于广东,为人窜入数篇。后其子孙又刻为续集,非公意也。刘文安公亦自选《呆斋存稿》,至以余草赞之。所托得人,就可能流传久远。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轼诗文所以流布后世,与所托得人甚为有关。若仅凭后人辑录,可能就要不幸,主要表现为:其一,虽才名绝世,但无全稿传世;其二,窜入他人之作,真伪掺杂。自己编辑整理自己之作,固然不能全然避免此弊,毕竟可能性要大些。鉴于此,李东阳很注意编辑其诗文作品。杨一清《怀麓堂稿序》称:
       先生尝自辑其诗文,凡九十卷,总名之曰《怀麓堂稿》。《诗稿》二十卷、《文稿》十卷,在翰林时作;《诗后稿》十卷、《文后稿》三十卷,在内阁时作。《南行稿》、《北上录》,则附于《前稿》之末;《讲读》、《东祀》、《集句》、《哭子》、《求退》诸录,则附于《后稿》之末;以皆杂记,故不入卷中。……若致仕以后诗文,则别为《续稿》,他日当自有传之者。
       其中,《南行稿》编辑于成化八年,是李东阳南行祭祖期间的诗文汇编,是他最早的诗文别集。自此,一发而不可收,编辑了不少此类集子。其中,《集句录》编于成化十三年,《北上录》编于成化十六年,《拟古乐府》成于弘治十七年,《东祀录》成于弘治十七年,《集句后录》编订于弘治十八年,《哭子录分编订于正德八年,《求退录》纂于正德八年。在此基础上,晚年又与门人一道编辑诗文全集(详下文)。“所付托”,还包括选本,以上引文略有谈及,《怀麓堂诗话》又道:
       古人诗集,非大家数,除选出者,鲜有可观。卞户部华伯在景泰间,盛有诗名,对客挥翰,敏捷无比。近刻为全集,殆不逮所闻。谓“古人诗集,非大家数,除选出者鲜有可观”,虽有其片面性,但选本在文学作品传播中扮演角色之重要,亦可见一斑。选本对文学作品的传世所起作用主要表现于两方面。一是没有别集传世的文人能有一二篇诗文流传,往往归功于选本。如赵闻礼《阳春白雪》,很多不见于他本的名不见经传的江湖词人词作,赖之以存。就此而论,沈荃《蒪阁诗藏序》所谓的“选则存,不选则亡”,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二是以选本传世者多为优秀之作。李东阳于此认识清醒,《怀麓堂诗话》道:
       文章如精金美玉,经百炼历万选而后见。今观昔人所选,虽互有得失,至其尽善极美,则所谓凤凰芝草,人人皆以为瑞,阅数千百年几千万人而莫有异议焉。如李太白《远别离》、《蜀道难》,杜子美《秋兴》、《诸将》、《咏怀古迹》、《新婚别》、《兵车行》,终日诵之不厌也。“经百炼历万选而后见”者即四库馆臣所谓“一代不过数十人”之精品。无论何种类型的选本,不管何人所选,总能对名家名作有所关注,具有某些选择共性。李白《远别离》、《蜀道难》、杜甫《秋兴》、《诸将》、杜牧《阿房宫赋》等作品在诸多选本中互见,即为力证。实质上,李东阳在此又道出了影响文学作品传世的另一重要因素——作品质量。质量较高之作,才有可能为选本纳入,流传后世的可能性大些。也就是说,文学作品能否传世,有其内在必然性。
       当然,文学作品能否依选本传世,并非仅取决于本身质量,还与选编者才识颇有关系。选家才识的高低,直接影响其对作品的选择。“今观昔人所选,虽互有得失”,已初露端倪。《怀麓堂诗话》还有专论:
       选诗诚难,必识足以兼诸家者,乃能选诸家。识足以兼一代者,乃能选一代。一代不数人,一人不数篇,而欲以一人选之,不亦难乎!
       选诗既要受选诗者才识限制,又要为各种外在因素制约,确是件不易之事。只有具备足够才识之选家,方可选出优秀选本,入选之作传世才更有保障。才识不高的选者,选本虽也能选人一些名家名作,但整体质量参差不齐,不能传世的可能性自然大些,特别是一些只有此类选本收录之作,不能流播后世亦不足为怪。
       所谓的“识”,还应包括选择观念,李东阳于此似乎未留意。一般来说,文学选本要受制于一定的选择观念,带有某种倾向性。诚如鲁迅《集外集·选本》所言:“选本可以借古人的文章,寓自己的意见。博览群籍,采其合于自己意见的为一集。”李攀龙《古今诗删》于唐诗后并废宋、元,直接明诗,是其“文自西京,诗自天宝而下,俱无足观选诗观念的显现。有的作者仅有一二篇作品或只言片语传世,就得益于选编者的某种选择观念。赵闻礼《阳春白雪》录有不少名声不显的江湖词人质量平平之作,是他“要在时代上补出书坊原刻《草堂诗余》身后江湖词坛的一段空白的选词
       观念决定的。如此说来,文学作品以选本传世,也是带有很大偶然性的。
       要之,在李东阳看来,文学作品传与不传,不单是幸不幸的问题,主要取决于作品质量、个人努力、选家才识。这一认识对清代四库馆臣影响深远。概言之,文学作品能否流播后世,有其偶然性,亦有必然性,李东阳更重后者。
       从某种意义上说,接受状况是检验传播效果的标尺。“接受中一个特别的问题是作品的‘声誉’(fortune,法语suces)问题,它可以成为衡量作品受欢迎程度的尺码。”而作品的声誉与作品质量息息相关,作品质量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传播接受效果;而传播接受效果,又与立言不朽直接相联。因而,李东阳对进入传播领域的诗文作品,把关非常严格,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在切磋中不断完善为诗作文技艺,力求以精品传世。这先是在诗友之间小范围的传播接受过程中进行的。《怀麓堂诗话》云:
       予尝为《厓山》诗,內一联,渠(谢铎)意不满。予以为更无可易。渠笑曰:“观子胸中,似不止此。”最后曰:“庙堂遗恨和戎策,宗社深恩养士年。”渠又笑曰:“微我,子不到此,”予又为《端礼门》古乐府,渠以为末句未尽。往复再四,最后乃曰:“碑可毁,亦可建。盖棺事,久乃见。不见奸党碑,但见奸臣传。”渠不待辞毕,已跃然而起矣。
       李东阳虽不无炫耀之意,但对谢铎感激之情亦溢于言表。作为同年诗友,当李东阳“有所质”时,谢必“倾心应之”,毫不顾忌地指出不尽如人意处。当然,李东阳也是不达目的不罢休,每次“必使尽力”,自然从中受益匪浅。确如谢铎所言,李东阳诗中也凝聚着他的汗水。不过,诗友也有拿不准、不置可否之时。《怀麓堂诗话》又云:
       予尝作《渐台水》诗,末句:曰“君不还,妾当死。 台高高,水弥弥。”张亨父欲易为“君当还”,乃见楚王出游不忍绝望之意。予则以为此意,则前已有之。末用两“不”字,愈见高高弥弥。无可奈何有余不尽之意。间质之方石,玩味久之,曰:“二字各有意。”竟亦不能决也。
       在是否改为“君当还”上,李东阳与张泰意见不一,便请谢铎裁断,谢也是模棱两可。此类讨论虽未起到直接修改作用,但对提高诗艺还是有诸多裨益的。李东阳有些作品就是在这种传播环境中不断得以改进的,精益求精。这是它们进入更广阔传播领域前可靠的质量保证。
       其二,编辑全集时有意不录不满意之作。中国古代文人多有悔其少作之习,在编辑自己诗文全集时,有意不收年少之作。李东阳亦不例外,《文前稿》卷十四《与杨邃庵书》称:“至于笔墨点画,未尝有百日之功,今日所写,明日已不欲观,以为常病,”此虽就书画立论,诗文又何尝不如此?东阳自幼以神童著称,人仕前应写有不少诗文。《诗后稿》卷五《重经西涯二首>>第二首“满地虚寒霜月在,敢忘灯火教诗题”句后有小注云:“东阳六岁时,先君以诗命题,手改结句云:‘明月满天霜满地,清风时复送虚寒。’”可知,李东阳至迟六岁时已有习作。《文前稿》卷二十一《书围炉诗后》载,李东阳曾奉邵玉、杨守陈之命,赋五言《围炉诗》一首。据钱振民先生考证,诗作于天顺三年(1459),即东阳十三岁时,“为宾之可考知最早之诗”。二诗不载《怀麓堂稿》,皆已佚失,表面上看是体例所限(因是稿不收翰林前之作),事实上悔其少作才是根本原因。再说,即使翰林之作,亦非有作即录。考谢铎《桃溪净稿·文稿》卷一《元宵燕集诗序》,成化二年(1466)元宵同年燕会上,身为翰林编修的李东阳,“得惰令,以离席背书为长句”,此长句亦不见于《诗前稿》,其失传亦与悔其少作有关。至去世前,他仍初衷不改,《文续稿》卷三《会别联句诗引》云:
       希大自北而南,三年而始会,两月而遽别。往复缒绻,其情可知。邃庵先生暨予,皆有一日之长,欲为联句,以叙离合。……得七言律八章、五言古一章。虽出仓促,亦诗家奇事,不可以不录。乃令邃庵之子绍芳及吾子兆蕃各书其半。卷既成,希大已就道,则属其兄本大寄之。东阳认定此次联句是诗家奇事,不可不录,并令杨绍芳与李兆蕃誊录。按理说,此组诗应收入《怀麓堂续稿》。《怀麓堂续稿》是东阳致仕后作品的结集,去世前已编辑定稿,去世后第二年开刻。邵宝《李文正公麓堂续稿序》即谓:“《麓堂续稿》若干卷,太师西涯先生李文正公致仕后所著也。……公卒之明年,汝立复得是稿,遂于苏郡刻之。”可是,遍检是稿,不见此组诗,恐非偶然。毕竟《会别联句诗》系游戏之作,写作时间仓促,艺术上欠推敲。据钱振民先生《李东阳年谱》,李东阳《会别联句诗引》作于正德九年(1514)冬,离去世尚不足两年。可见,李东阳重视传播与接受效果的一贯性、持久性。
       对自感水平欠佳者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有损人格之作了。在武宗朝,李东阳身为顾命之臣、内阁首辅,为支撑危难时局,不得不与宦官刘瑾委曲周旋,因循隐忍,写过一些无原则的虚美之作(当然亦与其性格软弱有关)。《双溪杂记》即载:“刘瑾于朝阳门外创造玄真观,东阳为制碑文,极其称颂。”李东阳“自辑其诗文”,将如何处理此类作品?艺术上有欠缺者即毁之,称颂奸竖、有损己行之作,就更不能容忍录入全集了。这从其门生何孟春所为,可证之。“尝自辑其诗文”,并非意味《怀麓堂稿》由东阳一人编辑完成。他曾将编辑《诗文后稿》的任务交付门生何孟春。何孟春《余冬序录摘抄内外篇》卷二云:“《怀麓堂诗文后稿》,涯翁见付编次。凡为中贵作者,悉去之,翁不以为忤。”“为中贵作者”,主要指为宦官刘谨之流所做虚美之作。此类作品显然有损东阳形象,何孟春全部剔除,不入《怀麓堂续稿》。李东阳“不以为忤”,他又怎会“忤”呢?这恰与其注重传播接受效果之意识吻合,即使自己编辑,也会砍掉。何孟春为弘治六年进士,学问渊博,深得东阳赏识,为得意门生,他应比较清楚老师的文学思想、审美观念。崔铣《洹词》卷一《西涯乐府何氏解序》即称:“唯何子能逆涯翁之志。”何孟春剔除“为中贵作者”,意在为师避讳,也是李东阳谨慎的文学传播意识的流露。
       李东阳之举对其诗文传播接受起到不小的控制作用。一是遏止了不满意作品的传播。李东阳有些自己不满意的作品,当时也在一定范围内传开,但因全集不录而缩短了流传时间,缩减了传播空间,最终散佚。这就是今天看不到他翰林前以及为中贵所作之重要原因。二是限制了传播接受渠道与领域。如《会别联句诗》未录入《怀麓堂续稿》,若要查此组诗,只好试着翻阅东阳诗友之集(此组诗在杨一清《石淙诗抄》卷八中可查到)。这在一定程度上可限制传播范围的扩大。
       不满意之作即使因某种缘故已进入传播领域,也要设法补救。《文前稿》卷十四《与顾天锡书》云:《联句录》本私籍,不意为萧履庵所传。前年周子建方伯在云南,书告欲刻,已亟止之。去年王丹徒公济不告而刻,缘此本未经选阅,又多讹误,而其传已广,不可中废。 因重校一本,俾加修治,与初刻者不同。必如此乃略可观览,然非吾意也,强从之耳。近始闻子建已刻成,而吾兄亦若有此意者,不意高明乃复率尔。兹亟奉报:如未刻,幸急停工;刻已,亦须秘不摹印,俟丹徒本完,即以寄上也。此录皆草草凑合,不尽众长,诸公之意,皆若以此为憾,不但不感其惠而
       已。丹徒且然,况云南本讹误当益甚,尤而效之,亦何益也?
       《联句录》为东阳与诗友翰林时联句作品。周子建书告欲刻之,他立刻修书制止,尽管没达到目的。对王溥不告而刻,他甚感不安。因为,这是一个未经选阅而又多讹误的诗卷。既然“其传已广”,不得不重校一本,并声明“与初刻者不同”,以消除不良影响。对文责共负的集体联句尚且如此,无论文责自负之作。他不愿过早以结集的形式传播已作,当顾天锡提出刊刻其它集子时,他立即表态:“又承索拙稿人刻,此尤可笑。工拙姑不论,岂有方壮未老之人,汲汲为此等事,为天下戟指捧腹之具乎!”自觉前两次教训深刻,他“自是始不以草稿假人”,足见其出版态度之谨慎。这与明人热衷出版一己诗文集,甚至不惜粗制滥造之举,殊为不类。客观地说,他并非不欲已作流播四方,只是不愿让质量参差不齐之作进入传播领域。
       在此,有一种情形不得不提。谢迁《归田稿》卷二《题李西涯翰墨卷后》称:“涯老词翰精妙,人求之不甚靳。”《明史》卷一八一《李东阳传》亦称:“既罢政居家,请诗文书篆者填塞户限,颇资以给朝夕。”东阳以前不轻易示人已作,生怕造成不良影响,而此时却来者不拒,有求必应,是否意味着已不重作品质量了?实则不然,稍加留意会发现个中原委。一是他不敢轻易示人的多是未经细加整理之集,而非单篇诗文。因单篇诗文质量高低多一目了然,出现失误的可能性不大。二是其诗文后出转精,愈至后来愈感自信,无需考虑不良影响问题。因此,李东阳晚年仍颇重诗文传播与接受效果。当然,还可看到,此时其文学自觉传播意识较以前更趋强烈。
       以上所论是李东阳以自我为中心观照诗文的传播与接受效果,侧重点是个体效应。实际上,他也关心社会政治效应,如《南行稿·白杨行》,写一群“出没无完挥”的饥民寻得沙中之蚬,“昂然共腾欢”的凄惨场景,人木三分地揭露了贪官污吏是加重灾民痛苦的祸首。其“观者幸勿删”之目的是希望京城官员与皇帝认识到民生艰辛与吏治腐败。《北上录,里河道中即事》一诗宣称:“屡丰如可颂,吾欲献君王。”径直道出达之上听的文学传播意图。当然,个体效应与社会效应在很多情况下是统一的,不宜截然分类,为论证之便,才如此划分。
       不管行为主体传播意识如何强烈,无论如何注重传播效果,都不可能完全控制作品传播接受流程。简言之,传播与接受效果具有不可控性。“一部文学作品,并不是一个自身独立、向每一时代的每一读者均提供同样的观点的客体。它不是一尊纪念碑,形而上学地层示其超时代的本质。它更多地象一部管弦乐谱,在其演奏中不断获得读者新的反响。”同一部文学作品,不同的读者可以有不同的解读与阐释。文学作品的传播与接受效果并非以作者(或编辑者)的意图为转移。下面主要以《拟古乐府》在明代的传播为例,简要分析。
       《拟古乐府》弘治十七年编辑成帙前,即在社会上零星流播开来,人们于之褒贬不一。其传播与接受,最早发生于茶陵派成员间,且从批评层面开始。如,潘辰评认为《明妃怨》“古人已说尽,更出新意”,称道“《新丰行》无一字不合作”。谢铎评《腹剑辞》末句道:“添一恨字,即精神十倍。”从整体上看,在先睹为快的传播接受氛围里,茶陵派成员的批评以褒扬为主。他们对李东阳的思想、审美观点,以及拟古乐府的精彩之处把握较为到位,最有条件评析、注解拟古乐府,难怪崔铣见到何孟春注本叹道“唯何子能逆涯翁之志”。茶陵派成员可谓拟古乐府的“第一读者”。在文学作品的传播与接受过程中,“第一读者”作用至关重要,他(们)的接受状况,往往程度不一地影响、制约后来的接受者,形成一种接受思维定势。胡缵宗《拟涯翁拟古乐府引》称李东阳拟古乐府:“举世珍之,不啻隋珠赵璧。”顾元庆《夷白斋诗话》亦云:“至于乐府尤妙,其题与句篇篇自有新意,古人所未道者。”都或多或少有受何、谢、潘论诗影响的影子。这也是李东阳所期望的传播接受效果。当然,即使正面批评意见,侧重点也时有不同。黄周星就赋予《拟古乐府》游戏娱乐之功能。《周九烟集》卷二《陶密庵诗序》有曰:“余尝读西涯乐府,而酷爱之。……此案间第一绝妙下酒物也。”这大概不是李东阳希望的。再看反面批评意见。徐泰《诗谈》云:“(东阳)独拟古乐府,乃杨铁崖之史断。此体出,而古乐府之意微矣。”谢肇少淛《小草斋诗话》卷二亦谓:“李西涯之乐府,直以史断为乐矣。……以史断为乐,何以合之管弦?野狐恶道,莫此为甚。”他们对东阳《拟古乐府》以议论为诗、以史为诗之法,不以为然,以为有背古乐府本色。基于不接受也是一种“接受”之观点,否定意见自是一种“接受”,也是一种传播效应。对《拟古乐府》提出否定意见的前提是要解读它,否则何以谈起?可见,不同的接受主体对《拟古乐府》的接受是有很大出入的。
       再者,即便是同一接受主体,在不同的阶段,对同一部文学作品的解读也常产生巨大反差。王世贞于李东阳《拟古乐府》先踞后恭,可为力证。其《艺苑卮言》卷六云:“李文正为古乐府,一史断耳,十不能得一。”这一批评实是切中要害。中年后,王世贞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其《读书后》卷四《书李西涯古乐府后》称:“吾向者妄谓乐府发自性情,规沿《风》、《雅》,大篇贵朴,天然浑成;小语虽巧,勿离本色,以故于李宾之《拟古乐府》,病其太涉论议,过尔抑剪,以为十不得一。自今观之,亦何可少?夫其奇旨创造,名语叠出,纵不可被之管弦,自是天地间一种文字。若使字字求谐于《房中》《铙吹》之调、取其声语断烂者而模仿之,以为乐府在是,毋亦西子之颦,邯郸之步而已。”这说明,王世贞已幡然悔悟,认可了李东阳《拟古乐府》。
       综上所述,李东阳具有自觉而谨慎的文学传播意识。注意作品传播的偶然性,更重视必然性及传播接受效果。其文学传播意识是一种精品意识,集中表现于三方面:其一,在切磋中不断提高诗文技艺,以求推出精品;其二,不愿过早以结集形式传播已作,尽量避免不满意诗文外传;其三,一旦此类作品流人传播领域,便设法补救。同时,既重视个体效应,又关注社会效应。然而,文学作品的传播与接受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其中有些情形又非他能预料、事先控制得了的。
       (责任编辑 何坤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