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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语言文学]《圣经·旧约·雅歌》的“园”意识
作者:李会学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08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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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圣经·雅歌》是古希伯来人的抒情歌谣,其中的“园”意识表达了希伯来人的贞洁观,贞洁观与希伯来人的洁净观念一脉相承。犹太人在宗教和日常生活中十分重视洁净观念并恪守洁净戒律。中国诗歌总集《玉台新咏》中的“闺”表达了相似的贞洁观念。但是,对于女性身体,两个民族却表现出完全不同的态度。
       [关键词]《雅歌》;《玉台新咏》;“园”意识
       [中图分类号]1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1X(2008)04-0491-05
       在比较文学研究中,《圣经·旧约·雅歌》常常被拿来与《诗经·国风》进行比较研究,因为“《诗经》的《国风》,多‘里巷歌谣之作’,……《国风》之中,以恋爱和婚姻为主题的作品占有较大比例。这类民歌反映了我国古代男女青年在爱情与婚姻道路上的各种不同典型的感情。……《圣经·旧约》中的《雅歌》,则是一组优美的爱情抒情诗。它生动而形象地记录了希伯来早期先民们对爱情和幸福的大胆而执着的追求。”对于《雅歌》与《国风》在爱情婚姻主题上的相似性,学界对此已经进行了比较充分的比较研究。但《雅歌》中包含的贞洁观念,并没有引起研究者足够的关注,更没有人就此与中国文学进行过比较研究。笔者撰此文,以期抛砖引玉。
       一、希伯来律法中的洁净观念
       希伯来人的“律法”(law)不是“法律”,而是指神圣戒律(Divine Commandments),它是由上帝启示的,所谓“圣经”,就是上帝的话。律法是对信教的人们日常生活各种行为的规定,条文繁多,有613条之多,最基本的是“摩西十戒”。律法涉及到当时人们行为的各个方面,事无巨细,都有严格的规定,具体记载于《圣经·旧约》的前五卷,这五卷因此又被称为《摩西五经》。除《摩西五经》外,犹太教还订有许多律法,记载于《托拉》(Torah)和《塔木德》(The Talmud)之中。制定律法的初衷是为了在日常生活中培养人们对上帝的信仰。律法大致相当于中国的礼仪。中国的礼仪也十分繁复,涉及到当时中国生活的各个方面,记载于“三礼”之中,即《周礼》、《礼记》和《仪礼》。周礼与希伯来人的律法不同就在于:律法由上帝所启示,礼由圣人订制。换言之,律法是神圣的规定性,礼是世俗的规定性。律法在古代希伯来人中也有强制推行的性质,故称之为“law”(律法)。礼在中国古代也是强制的,并被赋予了类似宗教条规的崇高性,故此被称为“礼教”。严重违犯礼教的人要被处死。按照犹太律法,宗教罪在众多罪中是最严重的。除宗教罪外,犹太律法对其他罪都有详细说明,并有相应的惩戒条款。希伯来人的洁净观念在律法中也反映出来了,律法中有许多与洁净观念相应的诫命。在613条诫命中,洁净诫命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类集中在圣殿、祭祀和与圣殿、祭祀相关人员的要求上。例如,进入圣殿或执行圣职之前要净手脚,要让不洁净者远离圣殿,不可让不洁净的人进入圣殿和圣殿山,等等。第二类集中在关于疾病不洁净,人或动物尸体不洁净,以及女人各种生理期间的不洁净等诫命上。人要远离不洁净的人和物。保持身体的清洁被认为是一项宗教责任,因为希伯来人认为人体是上帝的作品,人的身体必须受到敬奉。第三类集中在犹太人对饮食禁忌的严格规定上。犹太人把食物分成洁净的和不洁净的两种,不洁净的食物不能食用和接触。即使是洁净的动物,也必须由特定的人通过规定的方式宰杀并加工后才能食用。
       希伯来人的洁净观念,就笔者对《旧约》的理解,主要应用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神以及属神的都是圣洁的、洁净的。约书亚对百姓说,“你们不能侍奉耶和华,因为他是圣洁的神。”(书24:19)神的言语是纯洁的,人求告上帝的言语也必得清洁。“耶和华的言语是纯净的言语,如同银子在泥炉中炼过七次。”(诗12:6)“那时,我必使万民用清洁的言语,好求告我耶和华的名。”(番3:9)。祭礼要洁净,进入会幕,或坛前供职都要要洗净手脚,保持洁净。“你要用铜作洗濯盆和盆座,以便洗濯。……亚伦和他的儿子要在这盆里洗手洗脚。他们进会幕,或是就近坛前供职,给耶和华献火祭的时候,必须用水洗濯,免得死亡。”(出30:18~20)洁净的另一方面,是用来指教人的,人要遵循上帝的话,洁净自身。人之不洁,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不信神、不遵从神的,所以有罪、不洁净。人须得求告神的怜悯,求告神为之洗涤,使之洁净。“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悯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诗51:1~7)二是肉体犯罪,使身体不洁净。肉体犯罪主要指强奸、通奸、乱伦等,这是与本文论题相关的罪。律法规定,强奸未聘少女,强奸者或赔银子,或娶其为妻,并永不许休;强奸已婚女子,强奸者要被处死;凡通奸者,双方均处以死刑;未婚女子淫乱者,处以乱石刑;父淫其女、子淫其母或其姐妹,亦处以死刑,等等。“与邻舍之妻行淫的,奸夫淫妇都必治死。”(利20:10)“不可奸淫”(申5:18;出20:14)禁戒奸淫在律法中得到一再的强调,“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帖前4:3)。这些律法说明古希伯来人重视人的身体的洁净,也重视保持男女之间洁净的关系。
       二、《雅歌》中的“园”意识
       《雅歌》产生于公元前5世纪左右,《圣经》中“专以爱为题的就只有《雅歌》这一卷”。在圣经解释学传统上,对于《雅歌》主要有两种阐释:虔敬的犹太人认为,《雅歌》是描述耶和华和以色列关系的寓意歌;而后来的基督教经典阐释认为,从《雅歌》的比喻中,可以看见基督爱教会的表象。页)。无论是犹太教的阐释还是基督教的阐释,这两种阐释都是宗教性的。随着近一个多世纪以来《圣经》文学化的蓬勃发展,《雅歌》的阐释逐渐脱离了其宗教性,它被当作一部文学作品,一组抒情歌谣,重新得到阐释。本文对《雅歌》的研究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进行的。
       《雅歌》“全书因丰富地含有东方色彩的比喻而艳美生辉,其中并带着关于自然景物的美丽非常的描写。”“园”是《雅歌》泼墨甚多的一个自然景物,有葡萄园(vineyard),果园(orchard)和花园(garden)。园中有着佳美的果子和充满香气的植物,“园内所种的结了石榴、有佳美的果子、并凤仙花与哪哒树。有哪哒和番红花、菖蒲和桂树,并各样乳香木、没药、沉香与一切上等的果品”(雅4:13,14)。这园归属谁呢?它们属少女书拉密。在《雅歌》中,“园”是具有象征意味的。托多罗夫认为,“象征则间接地指意,它先是为自己而存在,只是在第二阶段大家才发现它也意指什么东西。在象征中,原以为事物纯粹是为了自身而存在的,然后发现它也有一种(第二层)意义”。在《雅歌》中,“园”这个物也包含第二层意义,这第二层意义就是指书拉密的少女之体,描写园的话语都是在描写少女书拉密的胴体。园中的花、果、植物清爽宜人,这种美象征着少女的胴体没有任何的污秽和瑕疵,只有芳香和
       美好。有解经者认为,把书拉密比作花朵,暗喻美德。诗中又有诗云:她是“园中的泉,活水的井,从黎巴嫩流下来的溪水”(雅4:15)。这泉水何其甘美、清澈、纯净!她是“关锁的园,禁闭的井,封闭的泉源”(雅4:12)。书拉密是处女,她关闭着她的园,因为她只留给她的新郎,她的良人。这园关锁着,外人不能出入其问。在希伯来律法中,女孩子婚前要保持童真体,她必得贞洁。律法中的洁净观念表现在女子身上,就是贞洁要求。女子结婚时,洞房之夜对她具有重要意义,沾有血渍的床单将作为新娘童真的证物被夫妻双方妥善保管。这种风俗直到现在还在中东的一些地方存留。
       要求女子贞洁并不意味着对女性的禁锢,希伯来人在这一点上表现出特别的人性关怀。希伯来人对于婚姻是十分重视和鼓励的,父亲必须把成年的女儿嫁出去。无论男女,成年了而不结婚,被认为是有罪的。《雅歌》中的书拉密经过了这样的人生过程,她从一个少女变成了一个新妇。所以,我们看到书拉密邀请她的良人进入园中采摘果实,享受佳美的果子。她对风说,“北风啊,兴起!南风啊,吹来!吹在我的园内,使其中的香气发出来。愿我的良人进入自己园里,吃他佳美的果子”(雅4:16)。新妇书拉密对她的新郎充满期盼和渴望,邀请新郎进人她的园中。“进入园内”是一个隐含着性意味的象征。“我妹子,我新妇,我进了我的园中,采了我的没药和香料,吃了我的蜜房和蜂蜜,喝了我的酒和奶”(雅5:1)。这是男女交合的意思,第二歌已经有了暗示。在第四(雅4:6,16)、第五(雅5:1)、第六歌(雅6:2,3)中亦各有表述。没药、香料、蜂蜜、酒和奶等都是上好、佳美的东西,它们意味着男女融合的喜悦和快乐。园字的“口”是一种象征,园都有一个狭小的人口——园门。入园来,里面风光旖旎,温暖舒适,醉人心脾,令人流连忘返,这种美感和享受正是两性融合为一体时所得到的快乐。园还意味着藩篱和范围,围于其中的是一片领地,归属于一个特定的人。树立樊篱是为了这片土地的纯洁、美好和安宁,使之免遭侵犯和践踏。新郎新娘在这个封闭、独立、私密的空间里交融,他们感到如此美满和欢愉,沉浸在性的喜悦和欢乐之中,新娘幸福地说,“我属我的良人,我的良人属我,他在百合花中牧放群羊”(雅6:3)。在第五歌、第六歌、第七歌中,新郎多次“进入园中”,并且还查看园中的“葡萄发芽开花没有”(雅7:12)、“石榴开花没有”(雅6:11)。“开花结果”象征孕育新生命。多子多女是希伯来新婚夫妇的愿望,也是亲朋好友对他们的祝福。希伯来人把妇女生孩子看作是上帝的恩赐,利百加离家去结婚时,家人祝福她说“我们的妹子啊,愿你作千万人的母亲”(创24:60)。女子不育被看作是上帝的惩罚,遭人歧视。在中东很多地方,结婚当天,新娘通常穿绿色衣服,因为绿色是肥美丰裕的象征,预示着新人今后子嗣成群。
       三、《雅歌》与《玉台新咏》的比较研究
       一般认为,《玉台新咏》由南朝徐陵(公元507~583)编订于梁朝末年,它是“《诗经》、《楚辞》以后最古的一部诗歌总集”,“专选歌咏妇女的诗篇”。《玉台新咏》按语云:“王逸《九思》:登太乙兮玉台。晋陆机《塘上行》:发藻玉台下。注:玉台,以喻妇人之贞”。玉台最初是指传说中天帝居住的地方,《汉书·礼乐志·郊外祀歌·天马(十)》:“天马来,龙之媒,游间阖,观玉台。”而在《玉台新咏》,玉台喻指妇人之贞。可见徐陵辑录这部诗集要旨之一,乃为咏女性之贞洁,这与《雅歌》的贞洁主题暗合。把《玉台新咏》与《雅歌》进行比较的原因就在于这两部歌集在赞美女性贞洁主题上的一致性。
       《雅歌》的园中,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生命的力量在这里涌动、流淌。与之相对照,《玉台新咏》的园则要萧条冷清得多。“日暗牛羊下,野雀满空园。”(王微《杂诗二首》)征人走了,花园里花草凋零,一片荒芜,只有野雀在里面繁衍生息,野雀的家族兴旺正衬托出思妇的孤单和寂寞;“寒园夕鸟集,思囿草虫悲。”(柳恽《捣衣诗》)“闲园有孤鹤,摧藏信可怜。”(沈约《咏鹤》)男人的远行留给女人的只有无限的愁绪和思念。园的寂寞就是女性的寂寞,园的寒冷就是女性心里的寒冷,园的荒芜就是女性身体的荒芜。不过,《玉台新咏》的园不像《雅歌》的园具有那么明显的性的象征意义。因为在中国文化中,园属于公共活动的场所,不完全属于私人空间。在《玉台新咏》中,与《雅歌》中的“园”相对应的、意义相近的词是“闺”。闺,本义指小门、内室,它是隐秘幽静的地方,不属于公共场所,而是私人活动空间。“闺”后来特指女子内室。因此,闺中情便常常与女性相关。把《雅歌》中的“园”和《玉台新咏》的“闺”相比较,可以发现两种文化中有以下相同点和不同点。相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二者对女性贞洁观念的一致性上。“园”这个意象所表现的贞洁观念在前面已经分析了,在此不再赘言。“闺”字表达了中国文化中对女性贞洁的要求。闺,从门从圭。门指建筑物的出入口;圭是玉的从类。玉石是一种矿石,质地细腻温润而色泽透明,古人往往把美好、珍贵的东西加上“玉”字作为修饰语。《玉台新咏》中用“玉”来形容女性处极多,以此来形容女子的美好,有玉台、玉容、玉颜、玉步、玉腕、玉指、玉体等。玉的意义中除了美好的意义外,还有禁欲的意味。冰清玉洁、清澈透明、细腻温润是玉的属性,也是女子的美德。闺秀,乃富贵人家之女,《世说新语》的《贤媛》有语云:“顾家妇清心玉映,自是闺房之秀。”“清心玉映”者方可称为闺秀,这是指女子的品性;又有唐代白居易的诗为证,“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白居易《长恨歌》)。“深闺人未识”者方为闺秀,这是指女子的活动范围。“碧玉”本指青玉,《山海经·北山经》日:“又北三百里日维龙之山,其上有碧玉,其阳有金,其阴有铁。”后用来指平民家的女子。大家有“闺秀”,小家有“碧玉”,中国的女子无论出身豪门还是寒门,一出生便与玉联系在一起,也与中国传统的贞洁观念连在了一起。在中国历史上,“礼”产生于西周,它随着封建社会制度的不断巩固而日趋严密和完善。女性的礼仪是礼仪系统中最为残酷的子系统之一,其最为典型的纲领性条规是三从四德。三从是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即妇德、妇言、妇容、妇工。严格而细致的规定就是为了维护男尊女卑的封建礼教思想。《诗经·小雅·斯干》云:“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女孩子一降生,她寝卧的地方,穿的衣服,玩的玩具都比男孩子的东西要简陋和低劣很多。另外,贞洁观念在中国封建礼教中一向受到特别重视,得到严格规定。早在先秦早期文献中,已有贞女的记载,一直沿袭下来,到了宋代程朱理学形成后,贞洁观念更加严酷。曾有人问程颐:有寡妇贫困无依,可否再嫁?程颐日: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对女性贞洁的强调,由此可见一斑。
       从“园”和“闺”也可以看出两个民族不同的文化特点:(1)在“园”中,新郎新娘的爱情热烈、真挚、平等。新娘为自己的良人守护着园,充满幸福和期待;新郎进入园中,满怀喜悦和热爱,没有东西阻碍他们
       的爱情;正如莫达尔所说,“这些歌唱爱情的诗充满了肉感的象征意境。”情欲是人类的初始欲望,《雅歌》中的新郎新娘互诉衷肠,张扬着对异性身体的渴求。这种旺盛而张扬的情欲恰恰彰显了丰沛的生命力。而在“闺”中,爱情似乎是一个无法实现的梦,充满寂寞、苦涩和哀怨。例如,“君去戍万里,妾来守空闺”(玉台卿《陌上桑》):男子去戍边,女子独守空房;“行人消息断,空闺静复寒”(鲍泉《寒闺诗》):远行的人连个音信也没有,女子在寂寞中等待,闺房寂静而又冰冷,似乎连人气也没有了;“晓河没高栋,斜月半空庭。窗中度落叶,帘外隔飞萤。含情下翠帐,掩涕闭金屏。昔期今未反。春草寒复青。思君无转易。何异北辰星”(何逊《闺怨》),除了等待、思念、掩泪,女子一无所有。闺怨成为中国古代妇女惯常的情感式样。(2)“园”和“闺”虽然都是私人空间,但二者是不同的。园的世界是一个完整的世界,有男有女,有昼有夜;而在闺的世界里,更多黑夜,阳光很少能够照耀进来,男人也常常是缺席的。这里的爱情苦涩、破碎、阴暗。“楼上起秋风,绝望秋闺中。烛溜花行满,香燃奁欲空。徒交两行泪,俱浮妆上红。”(刘缓《杂咏·秋夜》)蜡烛流下的与其说是烛泪,不如说是思妇泪。“欲知幽怨多,春闺深且暮。”(徐剧妻刘令娴《答外诗二首》)春天是充满生机的季节,但思妇的闺中唯有暮色。“闺中日已暮,楼上月初华。”(邓铿《闺中月夜》)月亮升起,行人未归。“秋风萧条露垂叶,空闺光尽坐愁妾。独向长夜泪承睫,山高水远路难涉。”(张率《白暗歌辞》)夜色苍茫里,思妇的泪滴落在空闺里。总之,在闺的世界里,女子孤单寂寞,没有爱情的慰籍,没有两性的欢愉。漫漫长夜里,她们对月无言,冷清枯坐,谁在乎那颗孤苦的心?《雅歌》的女子是主动的,她寻找她的良人,邀请良人到她的园中。《玉台新咏》的女子只能被动地被追求、被欣赏、被主宰和被抛弃。她们不能选择和追求爱情,只有等待着被嫁、被爱,等待着男人远行归来,直到红颜渐老,她们依然在等待,这就是中国古代的“闺”矩和闺意识。在《雅歌》和《玉台新咏》中,女性的地位不同。希伯来人的律法在要求女性贞洁的同时,男人也被同样地要求;违犯贞洁律法时,男女同罚。古代希伯来女性是得到足够尊重的,他们认为女性是神特别的创造,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她是神的杰作,蒙神赐福的。所以,在《雅歌》中女性身体得到热情赞美,男女相悦,即使在谈论男女交合、男欢女爱时,也是节制而优雅的;而在《玉台新咏》中,当女性身体被描写时,更多是被当作物被男人欣赏和把玩,而不是当作活生生的有灵魂的人被悦纳和接受,即使是简文帝的《咏内人昼眠》亦如此。又如,同样是新婚男子赞赏新娘的脚,《雅歌》里的新郎对新娘说:“王女啊,你的脚在鞋中何其美好!”,(雅7:1)听他说话的口气,他似乎一边轻抚新娘的脚,一边抬头对他的新娘说出热烈赞美的话。在希伯来文化中,因着神的缘故,脚亦常常得赞美。例如,“那报佳音、传平安、报好信、传救恩的,对锡安说:t你的神作王了!’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赛52:7)所以,当新郎称颂新妇的脚“何其美好”时,他心中涌起的是神圣而崇高的感情。“‘王女’,这里的话暗示重生的高贵,以及所做成品格完美的结果。”《玉台新咏》新郎赞赏新娘说:“裾开见玉趾,衫薄映凝肤。”(陆机《少年新婚为之咏》)这是新郎对于自己的所见进行的一个精工的描述,词语华美,却没有多少情意,他没有把夫妻情份融入其中。
       《雅歌》和《玉台新咏》是不同文化底蕴中‘酝酿出来的艺术珍品,女性是二者共同的主题。它们对女性之美的描写各有侧重:《雅歌》书名的希伯来文意思是“爱的歌”,而《玉台新咏》的主旨是妇人之贞。前者是对女性灵与肉的赞歌,热情、质朴、优雅;后者是对女性欲望的束缚,其间不无真情之作,但更多是男人对女人的观赏和娱乐,它精致、工整、华美而伪情。
       (责任编辑 何坤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