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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马克思主义生活本体论概说
作者:马拥军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08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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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存在诸多误解,其中有的固然是出于ontology汉译的原因,有的却是由于不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扬弃”性质,误把马克思和恩格斯已经扬弃了的本体论思想当作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思想。物质本体论和实践本体论就属于后一种情况。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是生活本体论,它是对物质本体论、实践本体论的超越。
       [关键词]本体论;物质;实践;生活
       [中图分类号]B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1X(2008)02-0145-06
       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有种种不同看法。这些看法往往基于相近的哲学观,即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仍然看作“作为哲学”的哲学,把思维与存在、精神与自然界的关系问题看作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例如,物质本体论和实践本体论实际上就具有这一哲学观。但是,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全部哲学”到黑格尔已经终结,马克思主义哲学已经“根本不再是哲学,而只是世界观”,因而“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也不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从这一角度来看,马克思主义本体论也已经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本体论,而是生活本体论,即作为“非本体论”的本体论。但是,迄今为止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生活本体论”思想尚未受到重视。本文试图从“本体论”概念的含义以及“生活”对主体和对象关系的超越这一角度出发,阐发马克思和恩格斯“生活本体论”的核心思想。
       一、“本体论”的含义与种类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使用的“本体论”一词,是从ontology翻译过来的。构成ontology的两个词,on具有“是”、“有”、“存在”的意思,logy即“逻辑”,意味着“学”、“论”。因此,ontology本义即“是学”、“有论”、“存在论”。对马克思的本体论思想的误解,部分出于翻译原因,即ontology本不应翻译为中文的“本体论”。试想,如果一开始就把ontology翻译为“是学”、“有论”、“存在论”,而不翻译成“本体论”,怎会对马克思主义ontology思想产生那么多的误解?
       但事实上大家已经习惯用中文的“本体论”去思考马克思主义的ontology思想。既然我们无权要求别人放弃“习惯成自然”的东西,所以只能承认现状,在此基础上研究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的想法。众所周知,中文的“本”对应“末”,“体”对应“用”,“本体论”的本来含义是关于整个世界的根本、基础的学说。按照中文的这个意思,古希腊的自然哲学中追寻世界“本原”的理论就属于本体论,因为“本原”指的是“万物从它产生、由它构成、毁灭后复归于它”的最基本元素,那当然就是“本体”了。但本原观不讨论“是”、“有”、“存在”意义上的on,显然不属于“是学”、“有论”、“存在论”,因而就ontology的本义来说,本原观并不是ontology。只是从巴门尼德探讨on即“是”、“有”、“存在”的时候,ontology才正式产生。
       “本原观”不属于ontology,但就中文“本体论”的本来含义说,ontology却属于“本体论”。这是因为,从on的本义看,系动词“是”恰恰是西方语言的“根本”和“基础”,而“有”或“存在”则是西方人所理解的现实的“根本”和“基础”,而且“是”与“:有”、“存在”之间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值得专门设立一种“学”或“论”去研究。这与古汉语的语境;阳古代中国人的处境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因为古汉语中恰恰没有系动词“是”的地位,因此对于现实之“:有”或“存在”,也极少(如果不是没有的话)从与系动词“足”的关系角度去探讨。就此而言,ontology虽然属于中文所说的“本体论”,但中国古代却没有这种意义上的“本体论”。
       Ontology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有论”或“本质论”(存在者论),一种是“存在论”。从语言的角度看,前者研究的是作为名词的on,后者研究的是作为动词的on;从现实的角度看,前者研究的是非时间性的或永恒的“本质”,后者研究的是时间性的或变动中的“存在”。这样,加上“本原本体论”,在西方就有三种类型的“本体论”,即“本原本体论”、“本质本体论”和“存在本体论”,为了避免中国古代本体论思想的干扰,也可以径直称为“本原论”、“本质论”和“存在论”。其余形态均可以归入这三种形态,或者看作这三种形态的混合。
       从ontology的本义看,“物质本体论”显然与ontology无关,而只与中国人理解的“本体论”有关。马克思和恩格斯是西方人,当然不可能在中国人的意义上去坚持什么“物质本体论”。但主张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物质本体论的学者,大多首先从“本原”的意义、然后从“本质”的意义来理解“物质”,并在这一意义上把“物质”作为中文所理解的“本体”。就此而言,“物质本体论”对于中国人来说当然可以自圆其说,但它是非西方化的,并因而是非“马克思主义”的。不仅如此。当马克思和恩格斯谈到“物质”的时候,确实曾经在“本原”、“本质”的意义上使用它,就此而言,坚持“物质的优先地位”确实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主张,列宁把它作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则也是正确的。但在这样做时,马克思和恩格斯恰恰没有在作为ontology的“本体论”意义上使用它。他们(甚至列宁在多数时候)使用“物质”概念的时候,总是把它当作一个非ontology的概念。
       实践本体论是一种ontology,而且,“实践”不是在“本原”的意义上,而是在“本质”、“存在”的意义上成为中国人所理解的“本体”的。这就使实践本体论更接近马克思和恩格斯所理解的主张。但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本体论的学者同样没有注意“实践”有它的西方语境。在这一语境中,“实践”的含义过于狭窄,因此,虽然把“实践”上升到“本体论”地位无疑有助于突出马克思所实现的哲学革命的意义,这与从物质本体论的角度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易于模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唯物主义的界限相比,前进了一大步,但就“是学”与“有论”、“存在论”的统一而言,实践本体论并没有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相关思想完整地包括进去。
       从“是学”或逻辑学的角度来看,亚里士多德为本质论提供了形式逻辑,黑格尔为他的ont010gy提供了思辨逻辑(思维辩证法),马克思则把思辨逻辑改造为辩证逻辑(唯物辩证法)。按照形式逻辑,“是”的作用是在“S是P”的命题形式中表现出来的,其中S是现象,P是本质,因此“S是P”是把现象归属于本质,或把个别归属于一般。按照思辨逻辑,则不仅要研究“是”(有),而且要研究“不是”(无),还要研究两者的相互转化即“生成”(变易)。黑格尔的《小逻辑》之《存在论》部分,就是从这三个范畴(有、无、变易)的推演开始的。这一推演过程本身是一个辩证否定即“扬弃”的过程。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思辨)逻辑学与本体论一致的思想,把它改造成了(辩证)逻辑与历史的一致,并在这一过程中强调了否定辩证法的革命作用。
       从on与logy的联系看,无论是逻辑学与本体论的一致,还是逻辑与历史的一致,都是对思维与存
       在关系、精神和自然界关系的超越。所不同的是,黑格尔以“绝对精神”超越了两者关系,而马克思和恩格斯则以“生活”超越了两者关系。
       二、从“绝对精神”到“生活”
       恩格斯曾经指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形成之前的“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是“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其中,对“什么是本原的,是精神,还是自然界”这一问题的回答,把哲学家们分成了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两大阵营。按照这种说法,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本体论扬弃了他之前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因此是对旧唯物主义和旧唯心主义的超越,虽然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黑格尔是唯心主义者。
       对此,马克思是这样说的:“在黑格尔的体系中有三个因素:斯宾诺莎的实体,费希特的自我意识以及前两个因素在黑格尔那里的必然的矛盾的统一,即绝对精神。第一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人的自然。第二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自然的精神。第三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以上两个因素的统一,即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显然,在这里,黑格尔用绝对精神这一“因素”扬弃了精神与自然界的关系问题。用黑格尔的说法,这叫做“实体即主体”。正是由于黑格尔哲学把实体和主体这样统一为一,他的哲学才具有最大的包容性。按照黑格尔的看法,所有的哲学形态都只是同一个哲学,即绝对精神哲学的构成环节而已。
       黑格尔的缺陷在于“绝对精神”的设定。绝对精神实际上是“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的形而上学(即第一哲学)改装。因此,用费尔巴哈的话说,黑格尔陷入了“理性神秘主义”。这完全是一种以头立地的ontology。而马克思和恩格斯试图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颠倒”黑格尔哲学。我们过去误解了“颠倒”的含义,以为把“唯心辩证法”变为“唯物辩证法”,就是颠倒“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或“精神和自然界的关系”。从马克思所论“黑格尔哲学的三个因素”来看,事实显然并非如此。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新唯物主义”只是对黑格尔哲学的颠倒,而不是对其他随便哪种唯心主义的颠倒。黑格尔是唯心主义者,但与其他唯心主义者不同,他的哲学以扬弃的形式包容了以往一切哲学,包括唯物主义哲学(强调抽象自然界)和唯心主义哲学(强调抽象的人)的精华(在理性范围内强调现实的人和现实的自然界)。因此,颠倒其他形式的唯心主义只能得到旧唯物主义,只有颠倒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才能得到“新唯物主义”。这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就可以看出。黑格尔说,“实体即主体”;马克思则说,对“对象、现实、感性”,要“当作实践去理解”,即“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里的“对象、现实、感性”不就是换了一种说法的(非形而上学的或非哲学的)“实体”吗?既然如此,我们当然可以把马克思的这句话概括为“对象即主体”。从思维与存在、精神与自然界的关系上看,马克思显然同黑格尔一样,既超越了旧唯物主义,也超越了唯心主义。由此我们可以预见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中的其余内容:他既批判旧唯物主义,又批判唯心主义,同时扬弃两者的精华于自身之内。
       黑格尔对他之前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超越是通过“绝对精神”这一因素。它把实体和主体统一起来了。那么,马克思和恩格斯是用什么来代替“绝对精神”的?
       实践本体论者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实践。费尔巴哈以主体和对象,或人和自然的关系代替了黑格尔的主体和实体关系,马克思则用实践概念把主体和对象统一起来。
       然而,马克思说得非常明确,对“对象、现实、感性”“当作实践去解理”,就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在未经恩格斯修改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手稿第三条中,马克思则把“人的活动”等同于人的“自我改变”。由此可见,物质本体论者指责实践本体论者陷入唯心主义,并非毫无根据。因为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实践去理解,说的无非是“对象即主体”。只不过黑格尔的“实体即主体”偏于理性主体(绝对精神),而马克思则在这里偏于感性主体(即“感性的人”,未经恩格斯修改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把实践作为“感性的人的”活动)而已。
       既然必须在“对象”和“主体”之外寻找马克思和恩格斯超越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第三个因素”,我们就不得不超出作为“感性活动”的实践。
       综合考察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可以发现,除了作为“感性的人的活动”(马克思)或“人的感性活动”(恩格斯)的实践外,他们还有“人的生命活动”的概念,即“生活”概念。在这个意义上,“人的活动”不仅包括“感性”活动,而且包括“理性”活动,不仅包括感性和理性已经分化了的人类活动,而且包括尚未分化前的人类“生命”活动。正是作为全部人类生命活动的“人的活动”,构成了主体和对象之外的“第三个因素”。
       按照这样的思路,不仅《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其余部分,而且对整个马克思主义本体论、进而对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都豁然开朗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是唯物主义,但并不是随便哪种“唯物主义”,而是“生活”唯物主义。这里的“生活”是指“人的生命活动”。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黑格尔的颠倒,是以“生活”代替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而不是以“物质”代替了“意识”。
       这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中看得非常清楚。例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们说:“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正是被扬弃了的黑格尔的“主体、绝对精神和实体”的三位一体。相应地,我们也看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传统哲学、包括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扬弃。因为其中的“现实的个人”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扬弃的正是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因素,而“他们的活动”则扬弃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因素。
       当然,个人的活动不可能是“绝对”的,因此,如果“他们的活动”仅仅是一些没有联系的个人的活动,那我们就看不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如何以生活代替了绝对精神本体论。但是这一虚拟的困难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并不存在,因为他们在分别研究了这些“现实的个人”、“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和“他们的活动”之后,立即把注意力转向了“交往”。在他们看来,正是“交往”的发展,构成了生活方式发展的核心。而我们以往忽视的,恰恰是交往这一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把交往关系的总和称为社会,其中共产主义之前称为“市民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则称为“人类社会”。这表明,“生活”的发展是他们哲学的全部内容,而在“市民社会”阶段,物质生活的:生产起着决定作用。
       如果离开“交往”去考察生活,就容易割裂“现实的个人、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这三个因素,从而导致对马克思主义本体论的错误理解。比如,只抓住“现实的个人”导致“马克思主义人学”,只抓住“他们的活动”导致“实践本体论”,只抓住“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则导致“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物质本体论”。
       从文献学的角度来说,物质本体论者和实践本体论者都自以为能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找到根据。这是毫不奇怪的,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把物质本体论和实践本体论因素作为生活本体论的组成
       部分,都吸收进了自己的哲学。由于这些部分都是以扬弃了的形式(即作为“非本体论”的本体论),而不是以物质本体论或实践本体论的本来形式(即作为“本体论”的本体论)原原本本地存在,因此这些因素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中相安无事。但是,如果把它们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整体思想中分离出来,孤立起来,用以代替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的整体,它们必然会相互打架。这势必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研究成为硝烟弥漫的战场。
       限于篇幅,这里没有可能去引证双方找到的论据,说明它们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是如何对立统一,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研究者那里又是如何被孤立和对立起来的。我只能简单地从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继承关系出发,考察一下马克思主义哲学何以具有如此大的包容性,以至于能够通过生活本体论把物质本体论和实践本体论都包容于自身之内。
       三、生活或“人的生命活动”
       我们认为,首先必须明确的是,作为哲学概念,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生活”是指“人的生命活动”,而不是我们所理解的“日常生活”。正如马克思所谈的“实践”概念只是人的感性活动或“感性的人的活动”,而不是人的全部生命活动一样。“人的生命活动”,就其与“实践”的区别而论,其性质和范围都要广阔得多。
       因此,可以从“生命”、“活动”、“人的”几个方面来考察“人的生命活动”意义上的“生活”概念。
       首先,关于“生命”。马克思之前的哲学研究大都出于知识论传统,重视的是对认识能力的研究。相比之下,对人的意志和情感的研究则超出了哲学,进入了伦理学、宗教学范围。这样,生命的三个方面,即知、情、意,就被分割在三个不同的研究领域。也有一些哲学家同时研究三个方面,但却是从不同的层次进行研究的。比如休谟的《人性论》就既研究了人的认识,又研究了人的情感和意志,但他却是从经验主义的立场进行研究的;再如康德的三大批判,同样研究了与人的知、情、意相契合的真、善、美等方面,但他是从自己的先验论立场出发。由于立场不同,休谟主要在感性层次上对“人”进行研究,而康德主要在理性层次上(知性属于这一层次)对“人”进行研究。如果单从研究内容来看,黑格尔哲学似乎研究了生命的各个方面,但从形式上说,他实际上立足于反“生命”的知识论立场。既然“生活”意味着“人的整体的生命活动”,包括生命的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那么作为生活哲学,马克思的世界观必然突破以往哲学的知识论传统。
       其次,关于“活动”。与本原论相比,本质论缺乏活动观点。本原论要研究世界产生、发展、灭亡的过程,因此必然有一个时间的维度,而本质论是在现象背后寻找本质,即在多中寻找一,在变中寻找常(不变),因此必然是非时间性的。人们认为,现象是变动不居的,但本质不可能变化,是永恒的。到黑格尔才研究了本质“生成”的向度,即它不仅是“有”(所是),而且是“无”(所不是),是作为“有”(是)与“无”(不是)的统一(“变易”)。到海德格尔才进一步从“时间”角度研究了“是”与“存在”。马克思对人的生命的研究,恰恰是从“活动”向度进行的。他的哲学不是一种本质论的立场,而是一种人的存在论(即所谓的“生存论”)立场。他把“生命直观”变成了一种“生命活动”。
       再其次,关于“人的”。按照马克思的看法,人的生命活动区别于动物的生命活动的特点,在于动物的生命活动是一种本能活动,而人的生命活动却是一种有意识的活动。用弗洛伊德的术语来说,动物只有“本我”,而人则有“自我”。马克思说:“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也就是说,动物的生命活动就是它的本能的实现,而人的生命活动却是他的“自我”的实现。与动物本能地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界表现为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不同,人类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既是一个必然王国,又是一个自由王国。人的生命活动的特点在于:它是自由、自觉的。然而,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自我”正因为与“自然”本能不同,它才是文化的、文明的产物。作为“人”的人并不是天然存在的,而是生成的。人性生成的过程,被马克思称作“人类社会的史前史”。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真正的人类史才会开始。
       在“人的生命活动”意义上理解“生活”,显然不同于把“生活”理解为吃、喝、拉、撒、睡意义上的“日常生活”。日常生活只是研究“人的生命活动”所必须由之出发的一个“事实”,而不是“现实”。动物也有吃、喝、拉、撒、睡等活动,然而动物并没有“生活”。人的生命活动有一个生成的维度、历史的维度。与自然史不同,这是“人”和他们的世界的生成史,是他们的生命活动发生质的改变的历史。
       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看法,“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生产方式决定生活方式。这样就有了“生活的生产”和“物质生活的生产”两个层次上的“生产”概念。这是一种特殊的生命活动,即“劳动”。动物是没有“劳动”这种生命活动形式的。这样,人之“所是”,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来说,取决于他或她“如何”去“是”。用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的话说:“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这种观点显然不同于传统的本体论,我们可以称为作为“非本体论”的本体论,即生活本体论。这种本体论属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所理解的“历史科学”,它要求“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它与物质本体论和实践本体论不同。物质本体论与它的区别在于非“活动”性。物质的特点之一就是它的非活动性。辩证唯物主义强调物质的“运动”,这当然与“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有别,但“运动”不等于“活动”,只有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角度理解的“运动”才是“活动”。正是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物质的本原性的强调具有非本体论的性质,恩格斯才有可能明确地反对“自然主义历史观”,主张人类史观。与物质本体论主张“世界统一于物质”不同,生活本体论的主张可概括为“生活统一于生产”。
       实践本体论与生活本体论都研究人的存在。但实践并不是人类的全部生命活动。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理论成熟时期很少使用这一重要概念的原因之一。唯心主义理解的“实践”概念不用说了,它主要是一种精神活动,即使是唯物主义者所理解的实践,比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理解的实践,也不是人的全部生命活动,而只是肉体活动或“感性活动”。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所理解的实践,分别对应生命活动的理性层次和感性层次。它们都只是人的生命活动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它的全部内容。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只能是生活本体论。
       (责任编辑 严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