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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经济学]塑造适应新体制的财务总监(摘要)
作者:张 泓 李从东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04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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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其核心是落实国有企业的出资人职责。 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是以委托代理关系为基础的制度安排。有代理就需要监督。政府作为国有企业出资人的代表,要履行好出资人职责,需要委派财务总监对国有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管。现行的财务总监实践,可分为纯监督型和管理监控型两大类。纯监督型因片面强调独立性而使财务总监难以深入掌握情况,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监控型让财务总监进入企业管理层,克服了纯监督型之不足,在管理中监督,通过监督规范管理,实践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建议按管理监控型模式规范和完善现行的财务总监制度。
       [关键词]财务总监;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1X(2004)06—076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