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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论与评述]中国:英国的典范
作者:姜智芹

《国外文学》 2008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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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互照互省、互相借鉴历来是文化交流与对话的目的。17世纪,中国先进的制度和文化对英国产生了强烈冲击。培根、托马斯·布朗、约翰·韦伯等人认为汉语是人类的初始语言;廷达尔、柯林斯、兰姆塞等自然神论者借用中国的儒家学说或东方的佛教攻击启示宗教;罗伯特·伯顿、威廉·坦普尔、休谟、撒缪尔·约翰逊、哥尔斯密等人对中国的哲人治国、人才选拔制度极为敬仰,竭力呼吁英国效仿。世界历史是一个多元发展、相互作用的系统工程,不仅西方塑造了中国的现代化运动,中国形象也作为文化“他者”,参与塑造了西方文化的“自我”。
       关键词 典范;中国形象;初始语言;自然神论;文官考试;英国
       在文化交流史上,一个民族在历史的某些关键时刻如何看待自己,并与其他先进民族相对照,往往是推动学习他人或传播自己文化的首要因素。互照互省、互相借鉴历来是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之间交流与对话的目的。葡萄牙游历家兼小说家品托早在16世纪就提出利用中国来批判欧洲的某些社会风习。18世纪,中国对欧洲来说是一个尺度,一方视野,一种价值观,不仅有席卷欧洲的“中国风”(Chinoiserie),中国还是启蒙运动的一面旗帜:中国的君主政体被视为最佳政体,道德观被视为最完备的道德规范,中国的哲学被视为最富理性的哲学。而在欧洲的“中国热”当中,英国是“早恋的”,钱锺书先生通过对17、18世纪英国文化中的中国形象的详细考察,得出如下结论:“如果我们的研究是对的,那么英国对中国的仰慕在17世纪就达到了顶点。”
       英国是个经验主义哲学发达的国家,经验主义哲学认为一切观念意识均来自实践经验。17世纪初期的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强调重视观察试验,主张在占有足够经验事实的基础上归纳出结论,在试验观察的基础上找出事物之间的关联。而被誉为经验主义哲学基石的洛克在他的《人类理解论》中进一步指出,经验是“所有知识之源,一切盖莫出乎于此”。这种经验主义传统使英国人更为信赖和关注事实材料,17世纪,中国先进的制度和文化对英国人的思想和意识产生了强烈冲击,而当时的英国正处于社会与政治变革时期,易于借鉴别国的一切先进经验。
       一
       一些英国学者认为汉语是人类的初始语言。《旧约》里通天塔的故事在西方人尽皆知。挪亚的子孙在向东迁徙的过程中,他们发现一片广袤的原野,商量着在此修建一座城,城中筑塔,直通天庭。此事惊动了耶和华,认为他们之所以齐心协力,靠的是同一种语言,如果他们建塔成功,以后可能会无法辖制他们。由于担心自己的权威受到挑战,耶和华决定离乱他们的语言,使建塔的人只有附近的几个能听得懂,稍远一点的就听不懂了。由于语言不通,通天塔也就无法再建造下去,耶和华趁机将众人分散到各地去,从此世间就有了好多种语言,每一种语言又区分出若干不同的方言。由此人们陷入语言的混乱之中,不仅交流困难,而且语言从此失去了与事物统一的神圣性,甚至导致邪恶,引发谬误。因此,从中世纪开始就不断有人试图寻找一种普适的语言,到17世纪形成一股热潮,人们认为普适语言会导致对真理的直接把握,甚至能恢复古人所说的“黄金时代”。
       当然,英国此时对中国的语言文字发生兴趣还有其独特的社会背景。17世纪初,信奉新教的英国人在攻击天主教的同时,希望能找到一种取代拉丁文的通用语言。因此,对中国语言文字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与此种努力有关。早在1605年,弗朗西斯·培根在《学术的进展》中就谈到中国文字的特征,他写道:“他们使用象形文字……这种文字写出来比说起来更容易明白。”由于中国文字的书面语只有一种形式,尽管中国省份众多,彼此之间听不懂对方的方言,但能看懂别省书写的文字,培根据此提出汉语是否可能成为人们所需要的那种世界通用语言?在这样的背景下,17世纪上半叶一些学者开始将汉语与人类的初始语言联系起来。托马斯·布朗爵士(Sir Thomas Browne,1605-1682)认为汉语是人类建造“通天塔”之前的“初始语言”,而约翰·韦伯(John Webb,161l-1672)更是对此做出了贡献,他在1669年发表的《从历史论证中华帝国的语言是初始语言的可能性》一文中指出,汉语“简便、概括、准确适度、实用、简洁、一致”的特征,决定了是它,而不是希伯来语,有可能是大洪水之前全世界通用的语言。他采用历史学的方法,从巴比伦塔之乱以前人类共同使用的语言在洪水之后是否保存下来人手,认为挪亚在洪水中漂到了中国,洪水退去后留在中国繁衍生息,并据此认为中国历史上记载的尧就是挪亚,中国人就是挪亚的后代。挪亚定居中国后并未改变语言,他的后代所讲的语言就是人类最初使用的语言,因此,中国人使用的汉语就是人类的初始语言。他的工作甚至得到美国当代著名中国史研究专家史景迁教授的赞赏,他说:“他(指韦伯)毕其一生来证明汉语是世界上的第一语言,是所有语言的始祖。”而且韦伯对中国的宗教、哲学、艺术、道德等各个方面都有涉猎,并极为赞赏,在他眼里,中国人来自上帝之城,“他们的国王可以说是哲学家,而他们的哲学家可以说都是国王。”
       二
       启蒙时期的欧洲哲学家,特别是法、德等国的哲学家,利用中国形象挑战暴政和神学。没有基督教也可以产生出高尚的道德和英明的君主,中国便是一个榜样。这不仅使欧洲人感到震惊,也促使他们思索:既然上帝不能保证人类的幸福,那么,何不尝试着像中国那样,用世俗的道德和教育为人类营造一个现世乐园?在这种时代氛围中,中国的儒家学说成了英国的自然神论者攻击启示宗教的武器。欧洲宗教改革以后,由于自然科学的发展,思想界逐渐有了一种挣脱传统神学镣铐的要求,在英国出现了“自然神论”(Deism)。自然神论者并不否定宗教,但反对神的启示,他们从自然出发,从理性出发,反对超自然的、神秘的东西,主张一种自然的、合理的宗教。自然神论的代表人物有廷达尔(Mathew Tindal,1655-1733)、柯林斯(Anthony Colins,1676-1729)、兰姆塞(Chevalier de Ramsay,1686-1743)以及博林布鲁克(Bolinbroke,Henry st.John,1678-1751)等人,他们从去过中国的耶稣会士及其著述中了解到中国的儒家思想,其视野与儒家思想中的世俗理性主义融合了,他们试图寻找纯理性的宗教,而孔子的教导在他们看来正是一种世俗的理性学说,18世纪英国的哲学家休谟甚至说:“孔子的门徒,是天地间最纯正的自然神论的信徒。”
       自然神论认为启示并不是确定性的惟一根据,它只是传达某种真理的一种特殊方式,真理的终极证明必须到理性本身去寻找。廷达尔在他1731年发表的《与创世纪一样古老的基督
       教》(Christianity as old as the Creation)中指出,自然宗教与启示宗教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人的意志的内在表现,后者是人的意志的外在表现,因此,基督教不能取代自然神论,相反,真正的启示在自然本身,在人的天赋理性之中,所以异教的孔子有着比基督徒更好的美德,他认为,“我根本不认为孔子的教条和耶稣的教导有什么区别,而认为前者平易通俗的教条有助于人们理解后者更晦涩不明的教导。”
       主张自然神论的柯林斯也非常注意吸收中国文化,在他的藏书中,关于中国的书籍达40余种,多是耶稣会士关于中国的论述。1713年,他发表《思想自由论》(Discourse of Freethinking),主张以理性为基础的信仰,指出在批评基督教信条时应到东方材料中寻找证据,说东方的佛教徒有自己的经文,借以说明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宗教,基督教绝非惟一的宗教,《圣经》也不是所有人种的经典。苏格兰人兰姆塞的《自然宗教与启示宗教的哲学原理》(The Philosophical Principles of Natural and Revealed Religion)于1749年出版,书中指出上帝的概念在许多民族的信仰中都是有的,只是说法不同而已,在基督教中它被称为上帝,在中国则被称为“天”或“道”。博林布鲁克也认为东方存在着使宇宙保持秩序的主宰,但这个主宰并不干涉世俗人生。他还在耶稣会士翻译的中国古代经典中找到一种符合理性的个人道德和公共生活准则,认为它们就是尊奉“自然道理”的原始宗教。廷达尔、柯林斯、兰姆塞和博林布鲁克这些英国的自然神论者,都借用中国的儒家学说或东方的佛教攻击启示宗教,在这方面中国文化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三
       中国世俗、开明、充满家庭温暖的君主政治,受到许多欧洲思想家的推崇。17、18世纪的中国在西方人面前展现了一个灿烂的文明,一幅哲人治国的理想图画,而且这一灿烂的文明与欧洲根本没有关系,因而必定会在政治方面对欧洲产生强大的影响。在许多人看来,欧洲当时最光明的希望存在于中国开明的专制主义者身上。1769年,法国人普瓦尔夫(Poivre)以赞叹的口吻写道:“假如该帝国的法律成为所有国家的法律,中国提供了整个世界将要振奋的前景。到北京去吧!瞧瞧那位最伟大的人;他是天国真正完美的形象。”对先进的思想家来说,铲除世袭特权相对于拥有贵族阶层并享有特权的欧洲而言,构成了当时的一大进步,在他们看来中国哲人治国的理想已经实现,他们在中国找到了所需要的东西,用英国汉学家赫德逊(G.F.Hudson,1903-1974)的话说,找到了“一个帝国,像罗马那么古老,至今仍然存在,其人口相当于整个欧洲,没有特权等级、贵族和教会,受制于一个通过一种文官官僚制度进行统治的承受天命的王权。”
       英国的文人对中国的政体和法律进行评论,尤其赞赏中国的文官考试制度。17世纪的博学之士罗伯特·伯顿在他那堪称鸿篇巨制的《忧郁的解剖》(The Anatomy of Melancholy,1621)中有一段描述中国科举选拔人才的文字:“他们从哲学家和博学之士中选拔官员,他们政治上的显赫来自于品德的高尚。显赫是基于事业上的成就,而不是由于出身高贵,古代的以色列就是这样。……他们的老爷、高官、学者、硕士以及凭自己的德才升上来的人——只有这些人才是显赫之人,也就是被认为可以治理国家的人。”
       威廉·坦普尔爵士(Sir William Temple,1628-1699)以景仰的口吻评述中国的政治体制,1657年,他发表了《论英雄的美德》(of Heroic Virtue)一文,文中把中国称为最伟大、最富有的国家,拥有世界上最优良的政治体制;盛赞孔子是最有智慧、最有学问、最有道德的人,孔子的学说是治理国家的正确原则;认为中国的科举制度有利于人才选拔,远胜过只注重世袭门第的英国贵族制度。在《论民众的不满》(of Popular Discontents)中他又赞叹道:“只有中华帝国那样历史悠久的政府,才能在最深刻和最智慧的基础上建立起传说中的那种政治。”
       哲学家休谟(David Hume,1711-1776)也谈到了中国的政治和法律问题,他说:“(中国)一直由君主统治着……虽然中国政府是纯粹君主制的,但确切地说,它不是绝对专制的。”从他在《人性论》中的观点来看,之所以不认为中国是一个纯粹的专制国家,是因为虽然最高当权者的意志具有绝对权威,但政府官员的行为却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并且他做了进一步的分析:中国几乎没有邻国,而万里长城、巨大的人口进一步捍卫了这个国家,所以,军队训练常被忽略,因此“剑总是在人民手中握着”,这就使得君主及下属官员受制于一个总的法律,以造成君主政权的平稳和民众适度的自由这样双重的效果。
       撒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1784)在法国人杜哈德的《中国通志》英文版出版时为其做宣传,他以读者的名义给当时英国有名的《君子杂志》写信,称赞中国的文明及其美好的政治制度:“当他熟悉中国的政府和法制以后,他能享受新鲜事物所能引起的一切快感。他为发现世界上有这样一个国家而感到惊奇。在那里,高贵和知识是同一件事;在那里学问大了,地位就高,而升等晋级是努力为善的结果;在那里,没有人认为愚昧是地位高的标志,或以为懒惰是出身好的特权。”
       哥尔斯密的《世界公民》 (Citizen of theWoAd,1762)是18世纪英国乃至欧洲利用中国材料的文学中最主要、最有影响的作品,是一部洋洋大观的书信体散文。他在第7l函里这样说:“英国的法律只是惩治罪恶,中国的法律进了一步,它还奖励善行。”通过中英法律的对比,哥尔斯密对英国的法律提出了批评,认为虽然18世纪英国的法律繁多,但并不保障穷人的安全。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巧取豪夺,对触犯法律者极尽敲诈勒索之能事,而对于案件的审理却一拖再拖。
       英国在17、18世纪对中国政体的热情颂扬影响到后世。18世纪末期,英国的中国形象发生了逆转,公认的事件是1793年英国马戛尔尼使团访华,试图与中国建立贸易关系。但由于拒绝行叩首礼无功而返。马戛尔尼及其随员虽然因此对中国十分恼火、失望,但在其记述中仍然反映出对当时中国制度之优越的赞叹和称奇。在马戛尔尼看来,中国的行政机器组织、运转得相当好,国内的一切都在政府行之有效的控制之下,遇到问题能马上解决。汉学家麦都思(原名沃尔特·亨利·梅德赫斯特,Waiter Henry Medhurst,1796-1857)也对中国通往仕途之路的方法极为赞赏,认为“财富、庇护、友情或青睐在获得擢升时均不起作用;
       而才干、优点、智能和锲而不舍,即使是最贫穷和最卑贱的人,如果拥有这些美德,也几乎可以肯定能够得到适宜的报偿”。麦都思是一大批赞扬中国的科举制度并倡导把它引入欧洲的人士之一。
       类似的对中国科举制度的赞扬在年代更靠后的作品中仍可看到。卡莱尔在他的《英雄和英雄崇拜》(On Heroes,Hero-Worship,1841)的“文人英雄”一章中侃侃而谈:“中国人力图使他们的文人成为他们的统治者!……在初级学校突出的年轻人被选拔进高级学校的合适环境,他们可以继续更加突出,一直向前发展,然后从这些人中选取官员和新任的统治者。”20世纪的洛斯·迪金森继承了这一传统,他以想象中中国人的口吻写道:“在中国,成百上千年来,一直存在着一个单独区分出来以从事文学艺术的阶层,他们注定要发挥政府的功用。这些人并没有构成一个严格世袭的等级,它向所有拥有必要的才干和趣味的人敞开大门,欢迎他们加入,从这一点上来说,我们的社会早就是世界上最民主的。”甚至对中国充满傲慢与偏见的索姆塞特·毛姆也这样写道:“在东方,人与人之间享有某种在美洲和欧洲见不到的平等。地位和财富使一个人相对于另一个人有着纯粹偶然的优越性,它们并不构成社会活动性的障碍。”17、18世纪英国人关于中国社会机会均等的神话,在20世纪转变成对“平等”的追求,融入西方人对“自由、平等、博爱”的倡扬之中。
       英国文人在揄扬中国政治制度的同时,希望英国参照中国的做法,实行文官考试制度。虽然英国在欧洲国家中较早形成议会制度,能有效地约束王权,形成权力制衡机制,但在选拔政府官员时采用的还是基于门第、财富的委任制。这种制度和中国悠久的文官考试制度相比,其弊端显而易见。随着中国文化在欧洲的传播,介绍、鼓吹中国科举制度的声音不绝于耳。“早在16世纪,伽斯帕·达·克鲁斯就第一个间接提到中国的这一制度,罗伯特·伯顿则首先提供证据,表明这一消息给知识界留下了印象。”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面对腐败也提倡采用考试制度,他的观点影响到统治阶层,对以后实施考试制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1832年,竞争考试制度首先在英国东印度公司的《特许法案》中得以实施,次年英国开始实行考试制度,到1870年,这一制度成为进入政府部门工作的常规途径。英国文官改革的成功影响了整个欧洲,按照法国学者雅克·布罗斯(JacquesBrosse)的说法,政府选拔官吏的制度——科举和会考制“首先被英国运用于其文职机构中,后来在整个欧洲都取得了成功”。
       四
       从文化交流史的角度来看,一个典范民族的形象最重要的不在于它是否和现实相符合,而在于它能否引起各民族间一系列的刺激、反应或互动,是否诱发了有意义的变革,并对历史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亚洲形象研究专家哈洛德·R.伊萨克斯指出,在具有权力和力量的人的意识中形成的形象或意念,即使是基于误会和不正确的资料产生的,在时机适合的情况下,也能引发重大的变革,对历史发生关键性的影响。
       虽然17-18世纪的英国文人学者对中国的描述有片面之嫌,夸大了中国历史文化中的“理性主义”、科举取士的任人惟贤、君主专制中的民本主义和王道理想,而对中国文化的弱点,例如君主政治中专制的成份和百姓中流行的迷信思想视而不见,但英国思想家、文学家笔下近乎完美的典范中国形象,的确促动了英国社会的某些变革,从学术、思想、政治、文化、政治诸方面给英国带来了冲击,推动了世界历史的发展。世界历史是一个多元发展、相互作用的系统工程,不仅西方塑造了中国的现代化运动,中国形象也作为文化“他者”,参与塑造了西方文化的“自我”,并对西方文明的进程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这一点通过17-18世纪英国文人眼中的中国形象,可以清楚地看出来,中国对世界文明进程曾发挥过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魏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