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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论与评述]爱米莉·狄金森宗教审美意识中的边缘性
作者:周 平

《国外文学》 2008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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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狄金森诗歌中的“不确定性”与诗人审美意识中的边缘性密切相关。以狄金森的宗教诗文为例,她经常表现出对宗教深感失望。另一方面,理想与现实的反差又常常使诗人困惑无助,在潜意识里表现出强烈的宗教需求。不过,狄金森宗教审美意识具有浓厚的个人主义和理想主义色彩。从边缘美学的视角重新解读狄金森其人其诗,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准确地理解狄金森的诗歌作品。
       关键词 不确定性;宗教审美;边缘性
       20世纪中期,托马斯·约翰逊(Thomas H.Johnson)将爱米莉·狄金森(1830-1886)的全部诗歌和书信选集整理出版(1955,1958),这位在19世纪名不见经传、置身于文学主流之外的女诗人几乎一夜之间就成了当代诗坛的女神。狄金森在诗歌中表现出过人的睿智机敏和深刻的思想。她的诗歌形象大胆直接、超凡脱俗,情感宣泄强烈而震撼,诗歌形态风格独特。狄金森因此被认为是美国19世纪文学史上可与惠特曼相提并论的最重要诗人之一。诗人封闭的生活方式与其诗歌中所表现出来的辽阔深远的想象空间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引起读者和评论家经久不衰的兴趣和关注。美国著名文学理论家艾伯雯(Jane D.Eherwein)在《狄金森研究一百年》一文中总结道,上世纪50年代以来,人们尝试对诗人及其作品进行多方位阐释,解读方法层出不穷:语言学解读、文体学解读、符号学解读、宗教学解读、精神分析解读等等。尽管如此,“不确定性”至今仍然是狄金森研究的重要特征。仅就狄金森的“隐逸”这一主题,一个世纪以来就注家如潮。多数评论家认为诗人的隐退与人们猜想的诗人的情感经历有关:朋友的离去、失败的爱情、不合社会伦理道德的爱情引起的罪孽感和精神压抑等。精神分析学家们从病理学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这是一种重大精神创伤之后的病态反应。狄金森的诗歌与书信中那些游离含混的成分常常被解读为诗人病态的发泄。一些女性主义批评家认为,诗人的隐退是一种自愿的选择。与世隔绝能使诗人安于父亲老屋的平静生活,以成就她成为职业诗人的梦想。另一种解读则是,诗人将自己关在家中,营造充满激情的内心世界,以抵制外部世界无聊的生活。也有女性主义评论家认为,诗人对世俗的人情世故的淡漠是由于父权社会对女性的个性和才能的压抑,以至于“一位天才的女子”被逼得疯狂。∞诗人的诗文传达的信息层次丰富,界线模糊,且常矛盾而极端。出于各自的立场,人们要么试图将诗人附属于某种文学主流、社会思潮或传统,要么强调其性别属性等。总之,人们试图使诗人归属某个中心。本文认为,狄金森审美意识中最重要的特征恰恰是她的“非中心性”,或者说她的“边缘性”。狄金森本人常用的一个比喻“Circumference”(圆周;外围或外缘)或许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一点。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Circumference”一词是解读狄金森最重要的符号。狄金森曾在多处诗文中用“Circumference"’一词来作自我写照。在写给她的导师兼朋友希金森(T.W.Higginson)的一封信中,狄金森宣称她的事业就是“Circumference”(L.268)。同年,也是她诗歌创作高峰的1862年,在写给好友赫兰德夫妇的信中,她两次将这一点重新表述为“我的事业就是爱” (My business is to love),“我的事业就是歌唱”(My business is to sing)(L.269),以此表达她内心激荡的诗歌创作激情。用“Circumference”这个数学词汇来象征文学形象并非狄金森首创。与诗人同时代的大文豪爱默生曾在他的一篇名为《循环》(“Circles”)(《论文集:第一集》)的杂文中提及“Circumference”。他说,“眼睛为第一环,由它形成的视线范围为第二环。在整个自然界,这个基本图形在无休止地反复。圣奥古斯丁将上帝的属性描绘成一个圆环,其中心无处不在(everywhere),而其‘Circumference’却无处可寻(nowhere)。”圣奥古斯丁用“Circumference”一词来阐释上帝的属性。他认为,“Circumference”只是假想或不存在的未知世界,因为上帝智慧的光芒无所不在,宇宙中不存在上帝的智慧不能企及的地方。此处,“Circumference”即“边缘”。按照奥古斯丁的解释,边缘在宇宙中是不存在的(nowhere)。
       我们知道狄金森读过爱默生的文章,但无法考证爱默生对狄金森的“Circumference”隐喻有何影响。但在狄金森的一封信中我们读到,“《圣经》的领域是中心(center)”,而不是“Circumference”(L.950)。此处与“中心”相对的“Circumference”似乎是针对爱默生文中奥古斯丁对“Circumference”的阐释而言。狄金森的“Circumference”一词也明显有“边缘”之意(以下我们将“Circumference”译为“边缘”)。但在狄金森的认知领域里,“边缘”不仅存在,而且是“诗人”的领地。狄金森认为诗人的创造至高无上,尽管处于“边缘”,“诗人”的认知高度几乎可与上帝分庭抗礼。在一首最常被引用的狄金森的“边缘”诗中(P.883),诗人自豪地宣称:
       诗人发光,而灯——
       自身——却会熄灭——
       诗人的激情使灯芯——
       的光芒充满活力。
       像恒星一般——
       每一时代都继承一片透镜
       散发着。
       边缘的光辉——
       诗人对世界的启蒙作用在诗中被比作自然界永恒的光照(恒星)和19世纪震撼美国及欧洲大陆的强大的科学力量(透镜)。和宗教相比,诗歌创作让狄金森更自信、更充满活力。“边缘”在此处比喻诗人的能量可与上帝的光芒分庭抗礼。在上帝的智慧也无法照亮的领域,诗人却可以像恒星一样永不熄灭。狄金森宗教审美的边缘性赋予这首诗强烈的反讽意味。诗中表现出的对传统的颠覆从她的另一首诗中也可以清楚地读出。在《“信仰”真是美妙的发明》(P.185)一诗中,诗人对宗教进行了大胆质疑:
       “信仰”真是美妙的发明?
       在绅士们看来是这样——
       可显微镜却更谨慎,
       在紧急关头。
       显然,19世纪美国实用科学的发展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狄金森在这首诗中将宗教信仰与“显微镜”相提并论。宗教的无能在实用科学面前显得有些滑稽可笑。“绅士们”大概是讽刺那些在新英格兰宗教复兴时期赶时髦但却鼠目寸光的人(尤其是男人,注意这首诗写于1860年),即那些急于与社会“中心”保持一致的人。与宗教相比,19世纪的科学
       潮流在意识形态中也只能处于边缘地位,但狄金森对科学给予了极大的信赖。科学对她的宗教信仰的冲击显而易见。在《在音乐中死去》一诗中(P.1003),诗人用了一连串描述化学反应的词汇,如“沸腾”、“炸裂”、“药瓶”等,来比喻音乐给人带来的震撼。科学对狄金森宗教信仰的冲击还表现在她的《化学信念》一诗里(P.954):
       化学信念,
       不会遗失,
       将在灾难中弥合,
       我断裂的信仰
       在这首诗里,狄金森再次强调,宗教信仰对处于灾难中的人们无济于事,正如地震造成的断裂一般,而科学的力量却能满足人们对信仰的渴望。
       但是,狄金森宗教审美的边缘性并不表明她与宗教完全对立。在没有完全隐退之前,狄金森常常去教堂听布道,而且她一生都作祈祷。《圣经》是对诗人思想与写作影响最大的一本书。即使在反讽《圣经》是一切的“中心”时,她也用地道的《圣经》文体“I say unto you一”作为全诗的引导。事实上,狄金森对《圣经》文本非常熟悉和喜爱。当谈到狄金森用诗歌的语言再现耶稣的降生、罹难及复活的故事时,安德森(Charles R.Anderson)曾将狄金森的诗歌称为19世纪美国版的《圣经》。但在狄金森的诗中,我们常常可以感到她对宗教的失望,嗅到《圣经》的陈腐味,在她晚期的作品中尤其如此。她曾说(P.1545):
       《圣经》是一件陈年古董,是死去的按神圣幽灵启示写成的。
       “陈腐”和“死亡”是这首诗对《圣经》的描述。但尽管对宗教深感失望,狄金森从未放弃过对宗教的幻想。她一生都在思考宗教能否解答“活着为了什么”这个问题。在一首诗中(P.376),叙事者反思道:
       当然——我祈祷——
       但上帝在乎吗?
       对我并不比对空中
       顿足的小鸟更在意——
       她叫道“给我吧”——
       生活的——理由——
       这首诗表达了上帝对众生、尤其是对人的苦痛漠不关心。可以看出,诗人对上帝是否存在本身就充满了疑问。这种怀疑论在她晚期的诗文中表现得尤其突出。在《那些——将要死去的人》一诗中(P.1551),诗人写道:
       那些——将要死去的人,
       知道他们将去哪里——
       他们将去上帝右手处——
       那只现在已被斩断,
       上帝无处可寻——
       信仰的退位,
       使行为变得渺小——
       即使是一团磷火,
       也比没有光亮好——
       信徒们一生追随上帝,到死时却发现上帝并不存在。信仰的光芒甚至不如一团缥缈不定、不能产生热量的磷火!这里我们再次读到作者书写死亡主题时的柔情。墓地的磷火在诗人的另一首诗中被形容为“美丽的磷光”(P.422)。比起上帝的关怀来,死亡显得更加温情脉脉,更加令人向往。这首诗是狄金森52岁时所作。此前一年,她家忠实的友人、诗人的笔友赫兰德博士逝世,紧接着第二年4月,诗人最亲密的朋友查理·瓦兹渥斯去世,11月,一直由她照顾的母亲也离开人世。这些伤痛都可能使狄金森的宗教信仰愈加动摇。显然,诗人对上帝能拯救人类的苦难这一点始终不能信服。在一首典型的圣经文体诗《天父——带去吧》中,她的情感几近于愤怒:
       天父——带去吧,
       终极的罪过。
       在一次违法交易时——
       你公正的手亲手造就,
       尽管信任——对我们来说,
       更可尊敬——“我们是尘土”——
       我们向你道歉,
       为我们是你本身的复制——
       人类的罪过竟源于上帝的造物初衷!狄金森似乎不能原谅上帝这种“违法”行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人类竟为自己是上帝的复制品和强加的原罪向上帝道歉,而狄金森暗示我们,真正要道歉的倒应该是上帝本人。
       狄金森对宗教的怀疑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她一生都徘徊在教会之外,但人与上帝的关系和上帝的属性一直是她十分关注的事。在阿默斯特第一次宗教复兴(1846)与第二次宗教复兴(1850)之间,爱米莉的朋友和亲人们纷纷入教。少女爱米莉在给朋友阿比亚的一封信中将自己划为仍然没有信仰的“坏孩子” (L.36)。她对朋友说,自己还在彷徨,不能确定人生的意义是否是为了“这个短暂的世界”,但有一点很清楚,自己活着肯定不是为了“天国”。她16岁时写信给阿比亚说:“对你如此频繁热情地提醒我的所有重大问题,我并非无动于衷。只是觉得自己与上帝还没能沟通。对于充满你整个心灵的幸福感,我仍然感到陌生。对上帝及其许诺我深信不疑,但不知为什么,我热爱这个世界胜过一切。如果基督召唤我,我想我不会抛弃一切而跟随他。”(L.13)随着第二次宗教复兴浪潮席卷阿默斯特,狄金森处于愈加孤立的地位。爱米莉的父亲、密友苏珊、妹妹拉维尼亚、连最亲近的哥哥奥斯汀都分别在1850年和1856年加入了教会。爱米莉在一封写给苏珊的信中称耶稣为“你所爱的耶稣”,并说“他(耶稣)说他不认识我”(L.173)。
       但是,“感受不到上帝的感召”曾给狄金森带来极大的焦虑和困惑。即使这样,她也不愿盲目随波逐流。她在写给阿比亚的信中(L.36)说,自己从未感受到上帝的感召。她将已成为基督徒的阿比亚的处境比作抵达了安全的海岸,而自己则还留在危机四伏的大海里。但接着她又说,海岸虽然安全,但她就喜欢搏击大海。这样,她可以“在舒适的海水中,计算失事船只凄惨的残骸,聆听呢喃的风声”。她发现自己原来“酷爱这种危险的处境”。也许诗人在孩提时代就发现自己注定要处于边缘的命运。年轻的爱米莉身上所表现出的那种实验精神和坚持独立思考的个性无疑是她日后在宗教问题上游离“中心”、我行我素的基础。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尽管诗人在不断地揶揄嘲笑上帝,但怀疑上帝的存在并没有帮助诗人找到人生真正的精神依托。正如没有了上帝的世界对尼采并不意味着幸福美好的自由天地—样,“上帝缺失感”常常使狄金森感到无助甚至自卑。在给嫂子苏珊的一封信中她写道:“一切事物都失去了意义,生活骤然止步……而此时却没有(来自上帝的)任何指示,对任何人来说,这都是危险的时刻。”(PF.49)这种矛盾的心理使她在与上帝角力的过程中看到了自身的渺小与可笑。这也许就是狄金森的“边缘”隐喻的另一个极端:人的渺小无奈和可悲。在拼命想要挣脱上帝束缚,或摆脱宗教中心的同时,她又在下意识地向上帝靠拢。这种向宗教靠拢的潜意识与试图逃离宗教的冲动常常同样强烈。“边缘”与“中心”激烈的矛盾冲撞在她的诗歌中时有流露。在《上帝给每只小鸟一大块面包》中(P.791),叙事者用
       形象的语言半嘲讽半认真地说:
       上帝给每只小鸟一大块面包,
       却只给我一粒碎屑。
       虽然我已快饿死,却不敢吃它——
       刺痛般的奢侈。
       拥有它,抚摸它,证实它的功绩,
       拥有这粒小球——
       对麻雀已是太好的运气,
       再不能有更多的奢求
       诗人在这个寓言中,似乎在哀叹自己像不为上帝青睐的麻雀,因为长久等待上帝的召唤几乎耗尽了生命。在终于得到上帝微不足道的恩赐时,又是那样的珍惜,尽管这点恩赐可能还不足以挽救自己的性命。这首诗语气夸张,对宗教嘲讽有加,同时又将诗人内心对上帝既充满渴望、却得不到期待中的精神食粮的那种失意和失望表现得十分强烈。也许在诗人的潜意识里,她曾为自己由于不是教会成员,尽管被允许听布道,却无权和其他人一样领受圣餐而感到遗憾。但诗人很快从这种恋物情节中解脱出来,强调真正的宗教精神与教徒的身份和宗教仪式毫无关系。
       诗人在许多作品中都表现出对教会或《圣经》中某些教条的反感,但同时又对宗教本身充满了渴望和期待。在一首《在下面——我从未感到自在》的诗中(P.413),叙述者的身份似乎介于诗人与基督徒之间。他声称无论在这个世界(Below)或是死后上了天堂(skies),都不会感到自在。他不喜欢“天堂”(Paradise),因为那里没有休息,永远都是礼拜日。终日与上帝相处让人感到乏味,而终日在上帝的监视之下生活,简直令人窒息。在这首诗里,上帝被戏谑地喻为能洞察秋毫的“望远镜”(Telescope),而“望远镜”、“透镜”和“显微镜”等形象常常被狄金森用来比喻超越宗教的力量。“天堂”(《圣经》中的“乐土”)在诗中被反讽为监狱,上帝则成了滑稽可憎的监狱看守。这让叙述者(Myself)感到恐惧,他试图从上帝身边逃跑,却又惧怕“最后的审判”。诗人没告诉我们“他”最终何去何从。诗中上帝和天国的形象被彻底颠覆。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在狄金森的意识里,上帝不仅存在,而且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无法回避。
       女性主义批评家麦柯尼尔(Helen McNeil)在论及狄金森诗歌的语言属性时曾说,“狄金森时代的社会‘中心’就是大众认同的社会语境。”她认为狄金森之所以会采用独特的诗歌形态,选择隐居和以书面形式与人交流,是由于大众认同的社会语境“已经对狄金森关上了大门”。尽管这种以性别为观察基点的观点用于解读狄金森是否恰当有待商榷,但将诗人的观念置于与大众认同相对的位置上来理解是有道理的。然而,它似乎不足以解读狄金森宗教诗文的边缘性。从前文列举的狄金森宗教诗文可以看出,狄金森宗教审美中边缘性有离心性与向心性两个层面。它们既不完全相互排斥,也不完全相互融合,如一体中的两组细胞,互为另一半的极端,相交而合为一道圆弧,而诗人则在其间寻找自己的位置(among Circumference,P.798)。组成这道“边缘”风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诗人的自我意识、她的独立思考、不愿随众随俗的个性以及她充满理想主义的宗教思想。她所期待的上帝或在天上,或在人间,甚至可能在死亡之中。这也许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诗人在书写死亡主题时所表现出来的平和、温情和神圣感。
       爱米莉·狄金森宗教审美意识的边缘性产生于她的宗教认知中的矛盾内核。她一方面对宗教充满怀疑,在诗文中发出大胆的反叛和抗争的声音,另一方面又处处流露出对宗教归属的极度渴望。这种极度矛盾的心理使她与宗教复兴时期的社会现实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并使她始终处于与现实格格不入的边缘状况。她理想地认为“诗人”的力量胜过宗教力量,这个信念使她满腔热情和自信地去探索世界中最神秘、最深奥的一面,用文字和行为颠覆公众认可的宗教观和文化认同。这种反叛精神赋予狄金森的宗教诗文以强烈的反讽意味和破坏精神。但她在试图构建理想的精神世界时又常常感到迷茫和无助,此时她的潜意识里表现出强烈的宗教需求。在不断怀疑、否定上帝的过程中,狄金森自己就像她在《圣经是一件陈年古董》中哀叹的孤独的“信徒”一般,一生都在寻觅新的精神支柱。在狄金森的宗教审美意识中,个人主义和理想主义色彩浓郁。即便在她迫切需要精神支撑时,她所需要的“上帝”也只是她能感知并能与之交流的理想中的上帝。这种排斥和追求成为她一生固守在边缘地带,执着追求宗教美与真理的原动力。
       责任编辑:刘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