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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分析与阐释]论辛格对“契约论”的批判
作者:乔国强

《国外文学》 2007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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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契约论”是犹太人赖以生存的根基,也是犹太教传统形成的土壤。辛格以一个虚构作品作者的身份,从犹太民族屡遭劫难的史实出发,在其作品中不断向“契约论”发起挑战,以揭示其在反犹主义盛行语境下的虚妄性和欺骗性。但这一行为也不表明辛格要彻底地否定上帝,进而解构掉整个犹太民族的传统。相反,他是在一个更深层次上来维护其民族利益。辛格的这种悖论式的表达方式,一方面源于民族问题的复杂性,另一方面更多是家庭中的三种不同世界观对他的影响所致。
       关键词 辛格 契约论 挑战 悖论
       一、“契约论”:犹太人与上帝
       “契约论”是犹太人赖以生存的一个最为根本的思想,是“理解犹太宗教发展的一个基本的先决条件。”历史上,“契约论”一般指的是上帝与人类之间的一个契约。即人类通过遵守这个“契约”,可以得到上帝的友谊和保护。但是,犹太教和基督教对这个“契约”的解释却大相径庭,甚至在犹太教的内部,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的解释。德国著名学者朱利厄·威尔豪森(Julius Wenhausen,1844—1918)认为,“以色列人与雅赫维之间的契约其实指的是以色列人是上帝的儿子,而且其人身也带有神性。”他进一步论述道:“与上帝结合的思想不是指一种自然关系或巫术的仪式,而是一种道德关系。以色列人是上帝特别的朋友,与上帝签订契约的伙伴,是因为,而且只有在以色列人遵守律法的情况下(才能确立这种关系)。”在这个定义中,威尔豪森强调了两个主要方面:一个是上帝与以色列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以色列人是上帝的儿子——以色列人具有神性;二是以色列人与上帝的契约是有条件的,即以色列人首先而且必须要遵守律法。这个定义的重要性首先在于,威尔豪森确认了以色列人作为“上帝的选民”的特殊地位;其次,阐明了这个“契约”的社会功能。
       威尔豪森对“契约论”的阐释在世界上很有影响,但也并不意味着被所有人都接受。另有学者对希伯来语的“契约”(befit)一词作分析,发现这个词的本义是指“一种由更强有力一方的单纯意志行为而建立的法律结合”。换句话说,“上帝只是简单地许诺他的特别保护并许诺他与人类的一种特别结合,这种结合对下属方不附带任何条件或要求,也不需下属方做出愿意接受的任何表示。”也就是说,上帝应对这个“契约”负全部的责任。如果出现“契约”未被执行,责任方在上帝,而不在他的“下属方”——人类。
       s.莫文克尔(s.Mowinckel)从祭礼活动、历史以及社会学的角度来诠释“契约论”。他认为,“庆祝契约的展期是以色列人祭礼活动的中心事宜,”因此,
       古以色列人习俗的遗风说明在日常的庆典中执行了一种与契约相联系的律法。这个律法有其自己进行传播和阐释的组织结构(负责祭礼的人),它的目的显然是要求人们的服从,引导有信仰的教区。这样,这个律法也就被制度化了,即被组织和进行构造起来,并被公开化了。
       这一阐释的从一个不同角度揭示了“契约”的性质和属性,考察了“契约论”的演变过程,使我们有机会认识犹太社会的内部制度情况。也就是说,在莫文克尔看来,“契约”的思想不仅被用来证实犹太人作为“选民”的特殊地位,也被用来作为统治受惠于“契约”的人们的一种手段。
       事实上,自从“契约论”诞生以来,其内涵就被修改过多次。历史上有“旧契约论”和“新契约论”之分,用来将五种不同时期的“契约”划分为两个不同的大类:亚伯拉罕的允诺的契约和摩西的义务契约。但是,自从犹太人沦为巴比伦之囚以来,“契约论”就面临着巨大挑战。犹太人在历史上所经历了许多不幸和灾难,如中世纪基督教会利用“宿主亵渎罪”对无辜的犹太人的打击和迫害;19世纪末、20世纪初沙俄政府对犹太人的屠杀;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纳粹对犹太人所进行的“种族灭绝”式屠杀等等。这些事件使犹太人对“契约论”,乃至上帝的权威产生了怀疑。艾兰·L·伯格(Alan L.Berger)曾指出:“在很大程度上,这种具有种族毁灭性质的对犹太人的大屠杀本身就意味着所有旧的宗教和道德的假说都陷入危机。”换言之,对犹太人而言,“二战”中德国纳粹对犹太人进行的大屠杀,成为区分新、旧两个时代的重要分水岭:德国纳粹在大屠杀过程中所展示出来的“先进”性,即技术上的效率、管理方面的才能以及执行中所表现出来的冷酷“理智”,均标志着现代性中技术与价值观之间的巨大差异,而且也揭示了犹太人在生存方面过去与现在之间的模糊关系。面对现代化的“屠杀”,犹太人必须做出抉择:要么坚守传统,一厢情愿地继续他们对“契约论”的信仰;要么放弃传统信仰,“皈依”到现代中来,成为“非犹太人”。辛格思想的现代性的标志之一,就是他在小说中通过展示犹太人遭受迫害的大量历史事实,向构成犹太传统支柱之一“契约论”发出强有力的挑战。
       二、诘问:解构犹太人生存的根基
       应该说,辛格挑战的“契约论”主要是指“正统的犹太教”所信奉的“契约论”。在“正统的犹太教”信奉者看来,“契约论”共有两种:《圣经》的“契约论”和拉比的“契约论”。前者承认“犹太教中神与人的偶尔遭遇在本质上是自相矛盾的,其根本原因是(犹太人)出埃及的两个时刻:摆脱束缚和接受道德义务”,并且认为,“神对历史的权威是不容置疑的”;后者则提出用学术和教堂来取代神庙,用祈祷和学习取代献祭。两者的共同点之一是,它们都认为民族和个人的灾难来自于“罪孽”,即一切的不幸与灾难都是有缘由的。另外,拉比犹太教还认为,弥赛亚将会降临到一个全都有罪或完全无知的一代。辛格挑战“契约论”的方法是,他不正面指出上述两种以及各种“契约论”的正确与否,而是用历史上犹太人所遭受苦难的这样一些有力事实,来诘问、抨击上帝的权威和上帝对“契约”履行的情况。当然,辛格也没有简单化地把一切责任都推到上帝的身上。在作品中也批判了他自己的人民,指出他们蒙受灾难与其不履行“契约”也有所关系。
       《格雷的撒旦》(Satan in Goray,1935)和《奴隶》(The Slave,1963)是辛格向“契约论”提出挑战的最有力的两部长篇小说。1648年是犹太民族不能忘记的一年,因为就是在这一年,乌克兰哥萨克人对犹太人大开杀戒。辛格根据历史上乌克兰哥萨克人侵入波兰犹太人居住区,疯狂屠杀犹太人的史实,在其小说中讲述了这场“屠杀”给犹太人所造成的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他在《格雷的撒旦》开篇中这样写道:
       在1648年,邪恶的乌克兰哥萨克首领伯格丹·什密尔尼克率领他的人马包围了扎莫斯克城,因该城防御工事坚固,结果久攻不下。这些造反的农民就转而洗劫了托马斯佐、比尔格雷、忒滨、弗莱姆普尔——还有远在天边的山区小镇格雷。他们见人就杀,活剥了男人,虐杀了儿童,奸
       淫妇女,然后剖开她们的肚子,把猫缝到里边……多数房屋被火夷为平地。他们焚毁格雷镇数周后,尸体仍然横放在各条街道上,没有人来掩埋。
       曾经美丽、静谧、与世无争的格雷镇变成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死城”。辛格的描述并不夸张、过分。事实上,在1648年的“屠犹”事件中,大约有25万波兰和乌克兰犹太人被残酷杀害,成千上万处犹太人居住区被焚毁,数以万计的犹太人被迫皈依了基督教。而那些为了信仰,不肯皈依基督教的数万犹太人,则慷慨赴难。东欧的犹太社区蒙受了最为沉重的打击。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辛格在同样以1648年大屠杀为背景的小说《奴隶》中通过人物的对话,辛辣地诘问道:
       “这样的事为什么会发生在我们身上?”其中的一个男人问道。“约瑟夫是《托拉》专家。”
       “这是上帝的旨意,”另一个人回答说。
       “但是为什么?那些小孩子犯了什么罪?他们被活埋了。”
       “教堂后面的那座小山摇晃了三天。他们把汉娜·柏里史的舌头给拽了出来,还把贝拉·伊彻的乳房割下来了。”
       “我们怎么伤害他们了?”
       没有人回答这些问题……造物主需要哥萨克人的帮助来揭示他的本性?这是用来活埋婴儿的充足理由?……那个赐予哥萨克人力量来砍下(犹太人的)头颅,剖开(犹太人的)肚腹的同一个上帝导演了这个天庭里的多元化。
       对这场从天而降的灾难,犹太人疑虑重重。他们怎么也不明白上帝为什么会允许、纵容哥萨克人砍下男人的头颅,割下女人的乳房和舌头,而且还活埋了天真无邪的婴儿。难道上帝是在借助哥萨克人之手来展示、炫耀其本质吗?
       辛格在这两部小说中通过艺术化的手段,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问题。首先,面对犹太人惨遭屠杀,辛格对犹太人与上帝的“契约”的性质提出了质疑。在辛格看来,如果说上帝与犹太人的“契约”是无条件的,是“一种由更强有力一方的单纯意志行为而建立的法律结合”话,那么,上帝眼看着他的“选民”蒙受苦难而不予以保护,这就是上帝的违约,上帝应对此负责。但如果说上帝并没有践诺,又没能保护他的“选民”,那么,全知全能的上帝的权威和能力则会受到质疑。而且,上帝惩罚他的选民这一行为本身就是违约。其次,如果说犹太人与上帝的“契约”是有条件的,即犹太人首先要遵守与上帝约定的律法,民族和个人的灾难都来自于自身罪孽的话,那么,犹太人就应对自己的苦难负责。但问题的另一方面是,仁慈的上帝怎能忍心看着数百万无辜的“选民”,特别是那些尚在襁褓中的婴儿和年幼无知的儿童惨遭屠杀呢?难道他们也犯下了什么罪孽?如果说上帝真的如此忍心,那么,上帝是仁慈的说法就非常令人怀疑了。最后,辛格还用生动的艺术形象和富有真实感的故事情节对拉比犹太教的弥赛亚将会降临到一个全都有罪或完全无知一代的宗教观念进行了批判和揭露。
       辛格在《格雷的撒旦》中花费了不少篇幅来说明“弥赛亚”降临之说的虚伪性。在小说中,惨遭哥萨克人肆虐蹂躏后,侥幸存活下来的犹太人开始按照拉比犹太教教义的教诲,日夜期盼“弥赛亚”的降临。恰好这时出现一位自称为“弥赛亚”的犹太人萨巴泰·泽韦。格雷镇的人们隆重地迎接了这位“弥赛亚”的到来。为了使这个镇的犹太人变得完全有罪,他们在拉比犹太教教徒戈德里亚先生的号召下,开始竭尽全能、想着法儿地堕落:好逸恶劳,狂歌乱舞,酗酒乱伦,甚至还搞起了同性恋。就连这个镇的犹太拉比莱维本人也加入了这个疯狂的群体。他奸宿自己的侄女;让妻子“赤身裸体地在外面行走,并在众人、包括她自己的丈夫面前,与马夫交媾”。总之,“从那时起,格雷镇沉溺于各种各样的放纵活动中,变得一天比一天更腐败了。他们相信每一次犯罪都向自我纯洁和精神提升迈进了一步。”但结果却令人沮丧异常。原来他们苦苦追求、期盼的“弥赛亚”是一个伪君子——他在被伊斯兰教徒抓获后,皈依了伊斯兰教。辛格用“弥赛亚”的自我亵渎,反证、批判了拉比犹太教的虚妄性和欺骗性。
       辛格向“契约论”发起挑战,一方面是对“正统犹太教”教义的批判,与此同时也是对犹太人所信仰的上帝的批判——“他甚至怀疑上帝本人是否就是一个屠夫”。犹太教赋予上帝的基本定义是:仁慈正义、无所不知、无所不在、全知全能。面对历史的灾变和犹太人所经受的磨难,“正统犹太教”为了自圆其说,又加以解释日,上帝并没有“从历史中消失,而是其存在越来越难以琢磨和具有隐蔽性”。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尽管辛格对上帝的批判和颠覆有时言辞过于激烈,但却不是全面否定上帝的存在,而是有针对性地指向某些方面,如“仁慈正义”、“全知全能”和“难以琢磨”、“隐蔽”等。对于前者,即上帝“仁慈正义”、“全知全能”的特性,辛格采用的办法是,在其多部小说中列举大量事实来证明上帝无视犹太人的苦难,对反犹主义者任意迫害、虐杀犹太人的行为听之任之、无动于衷等,以此来质问上帝的仁慈、正义何在。正如他小说中的人物所说:“为什么这些禁忌和戒律没能让犹太人免遭哥萨克人的残暴?上帝为什么还要他的选民做出牺牲?”对于“正统犹太教”所提出的上帝“难以琢磨”和“隐蔽”的问题,辛格也是充满了怀疑。他在其长篇小说《奴隶》中写道:“上帝惩罚他的选民,然后躲着不见他们,然而,他还继续监督指挥着这个世界。”在辛格看来,如果上帝对他的选民——犹太人的惩罚是正当、合理的,那么他就没有必要躲藏起来。如今上帝躲起来了,理由只有一个,他在对犹太人实施了不当的惩罚后,不愿意或没有勇气来面对犹太人。这实际上是对上帝所谓的“公正”、“仁慈”的否定。辛格在其长篇小说《敌人:一个爱情的故事》(Enemies:ALove Story,1972)中还写道:“如果上帝一直把希特勒的屠杀作为他用来改善他的选民的目的,那么,他失败了。信教的犹太人实际上已经都被消灭光了。除个别外,幸存的世俗犹太人并没有从这恐怖中学到点什么。”辛格的意思是说,即便退一步讲,上帝的惩罚,即借希特勒之手来改良他的选民是正当、合理的,他的目的也没有达到,因为“屠杀”除了让大批的犹太人丧失生命外,并没有使他们获得什么新的启示。
       辛格对上帝的批判实际上是其对传统犹太教困惑的表现。作为一个犹太人,辛格十分愿意相信上帝与其之间的契约,但是,让他始终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有了这样一个“护身符”,犹太人民还是要屡屡遭受到迫害与戕杀呢?辛格在这样的追问中,一步步瓦解、甚至推翻了拉比犹太教所强调的犹太人与上帝之间的“契约说”。
       三、悖论:放弃还是皈依犹太教
       不过,细究起来,在辛格的“反”契约论过程中也时刻充满着悖论和不一致性。实事求是地说,辛格对上帝的感情自始至终都是颇为复杂和自相矛盾的。他曾在《忏悔者》中写道:“信仰上帝,也赞美上帝非凡的智慧,”但
       却“看不到或不能颂扬他的仁慈”。一面信仰上帝,一面又怀疑他的仁慈。按照一般理解,尤其是结合辛格的作品来看,他还是反对上帝的成分多些。但辛格的解释却是:
       对上帝的信仰和对生活法则的抗议并不矛盾。所有的宗教都有抗议这一个重要的因素。那些献身侍奉上帝的人们常常敢于诘问他是否是正义的,反抗他对人类善恶之间的斗争所采取的看似中庸的态度。因此,我感到在反抗与祈祷之间没有根本的区别。
       这段文字对认识、理解辛格的宗教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段并不太长的文字转达了多层的意思,甚至在某些方面是相互矛盾的。其一,辛格对犹太教的挑战,实际上是他维护这个宗教的一个手段。他把自己置于一个有权诘问上帝的位置,并不是为了与上帝唱对台戏,而是献身侍奉上帝的表现。其二,辛格在挑战“契约论”中提出了反抗“生活法则”的思想。这一思想极为重要。确切地说,反抗“生活法则”实际上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对内,是反抗统治犹太人的犹太教义,因为这些教义大大压抑、束缚了犹太人对反犹主义者的反抗;对外,是对非犹太文化中的反犹主义势力提出抗议。其三,辛格提到的上帝对人类善与恶之间的斗争采取“看似中庸的态度”实际上是对上帝的责难。正如在前文中所说,犹太教的传统观点认为,上帝是仁慈的。因而说上帝“看似中庸”实际上是说上帝的“中庸”是表面的,或者说,这种“中庸”是令人怀疑的。犹太人在历史上所蒙受的苦难足以说明上帝并非是“中庸”的——上帝只惩罚他的选民犹太人,而对非犹太人的罪戾、暴行则不管不问。换句话说,犹太人所蒙受的灾难让辛格清醒地认识到,上帝绝无“中庸”可言,也无仁慈之心。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说辛格信仰上帝不错,但他对上帝的信仰仅限于相信上帝的存在,或者说,相信的是那个“违约”的上帝,而绝非是犹太教所宣扬的那个仁慈、公正的上帝。
       艾兰·L·伯格认为,辛格挑战“契约论”最终导致他完全放弃“契约论”思想——终结犹太民族的历史。伯格的这个论断有其片面性。辛格挑战犹太教义中的“契约论”,但并没有放弃“契约论”思想的意思。事实上,他进行挑战的这一行为本身就不是放弃。纵观辛格的小说,会发现几乎在他所有的小说中都是以“回归”上帝为结尾的。尽管“回归”的过程常常带有辛酸和无奈,但是这种选择足以表明辛格并非是要“终结犹太民族的历史”,相反,他在其绝大部分的作品中所着力刻画的正是犹太人延续的故事。辛格的长篇小说《敌人:一个爱情的故事》恰如其分地说明这个问题。小说描写了一个最终“消失”了的人物赫曼·布罗德。布罗德是一位“二战”的幸存者,为了摆脱犹太人遭受德国纳粹屠杀的噩梦,他移居到了美国。可是记忆太深了,他无论怎样努力都走不出阴影。有一天,他终于厌倦了在惊恐中与三个妻子周旋的生活,让自己彻底地“消失”了。如果故事就此结束,辛格似乎有“终结”犹太民族历史的意思。然而,辛格并没有就此搁笔,而是在这部小说的结尾,安排了一些富有象征意义的情节:布罗德虔诚的非犹太人妻子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他的第一位妻子和犹太社团竭尽全力地帮助照料这个孩子。另外,他的第三位妻子坚持守护自己死去的母亲等,均在暗示布罗德虽然“消失”了,但是犹太民族的生存与信仰将会延续下去。因为,在犹太人看来,犹太民族的延续(犹太人的后代)和对犹太身份的继承比宗教信仰本身更为重要。不过,如果因此而得出辛格想通过这些故事情节来表达与上帝重续“契约”的结论也是不妥当的。诚如前文中所反复强调的那样,辛格对犹太教中的“契约”思想始终是持批判态度的。他通过作品不断来表达延续犹太民族和继承犹太身份的愿望,恰是其内心痛苦和矛盾的反映,即在历史的灾变中不得不信仰一个伤害其民族利益的上帝,不得不维护自己痴迷、孱弱且又善良的民族情感。
       除此之外,辛格的矛盾与痛苦还与他挑战“契约”说这件事本身有关。否认犹太教中的“契约”思想,实际上就等于瓦解了整个犹太文化传统的根基。他原本想把批判的锋芒直指民族文化的核心,因为唯有如此,才能使沉睡的民族觉醒起来。不料想由于“用力过猛”,而戳穿了这一切——把一些本该属于自己民族文化秘密的东西和盘地托了出来。这令辛格颇不自在。不过,在多数情况下,辛格故意很警觉地不去道破。原因是,辛格已深切意识到能把犹太人民团结起来的唯一手段就是犹太教的感召力。如果把犹太教彻底否定了,在一个反犹主义势力仍然存在的世界,就等于把犹太民族彻底地毁灭了。而这种来自内部信仰的毁灭远比来自外部的打击更为猛烈、可怕。
       结症:父亲、母亲及哥哥
       辛格在作品中对上帝发难和对犹太人赖以生存的最为根本的思想——“契约论”发起挑战并不是偶然的突发事件,而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和文化背景的。具体说,除去主观因素以外,辛格对上帝和“契约论”反抗情绪的产生,一方面源于社会与时代的影响,另一方面还受到了传统犹太文学的影响。
       就社会与时代而言,辛格受到了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政治运动、宗教改革、社会变迁以及文化思潮等诸多方面的影响。事实上,他思想中的“现代性”也就是在这种大的社会框架中形成的。发生在19世纪中叶的法国大革命“在其所取得的成就的大的框架内制定了犹太人的解放。”这一事件极大地影响了犹太人的生活。法国大革命提出取消僧侣和贵族阶层所享有的特权,不分出身和宗教信仰,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公民权。这样一来,犹太人,特别是犹太社区内的那些上层犹太人,也和其他的公民一样,在法律面前享有了平等的公民权。可以想见,法国大革命所倡导的平等精神及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政治制度,也深刻影响了欧洲其他国家的犹太人的生活并引起其社会地位的改变。比如在辛格所生活的国家波兰,也接受到了这一信息,“犹太人在法律和政治地位方面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非犹太人的学校已经开始接受犹太学生;少数犹太人可以到许多城市里居住并能成为该城市的公民,如果机遇好的话,还可以到市政机关单位供职,等等。总之,犹太人的生存处境得以空前地改善。
       不过,新的问题也接踵而来。那就是随着犹太人的解放和政治、经济地位的提升,不可避免地导致部分犹太人与非犹太人的同化和部分犹太人世俗化等问题的出现。一些激进的犹太人在解放思潮形势的推动下,开始组织劳工运动、社会主义运动以及犹太复国运动等;还有部分犹太人卷入到一些诸如移民、城市化、工业化等历史事件中。这一巨大的时代变迁对犹太教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在这一时期中,逐渐走向成熟的犹太哈西德教派开始“挑战主宰犹太人生活的那些自鸣得意、富有、饱学的宗教寡头统治,并号召掀起谴责和反对的浪潮”。哈西德教派是主张通过教导“犹太人去到处察看神光的闪耀”的方式积极接近上帝,并认为,“犹太人的任务不是脱离世界,而是
       去拥抱他周围的一切,并且要把这一切包含在虔诚的一生中。这样一来,一切事物中闪耀的神性可能在他身上找到一个渠道与来自上帝的源泉相结合。”哈西德教派积极的一面是,在某种程度上,它把犹太教从饱学的宗教寡头统治下解放了出来,从而使每一个普通的犹太人都能接近上帝。哈西德教派的学说不但给沉闷的犹太教注入了新的活力,而且也给年轻一代犹太人提供了新的思维方式和宽阔的视野。
       发生在18世纪末期和19世纪初期的东欧犹太启蒙运动提倡向现代欧洲世俗文化学习,这对哈西德教派运动的壮大又形成了冲击。两者都有反传统的方面,如都“反对在犹太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的拉比正统犹太教,反对将教育和文化仅限于钻研《塔木德》”;都注重“培养犹太文化意识”等,但是,也有差异的存在,如犹太启蒙运动主张通过对民众的普遍教育和学习西方文化来推进犹太民族的解放。在东欧,这实际上意味着“西方化”,或者说,是把犹太教世俗化的举动。无疑,这场运动具有群众性和开放性的性质。哈西德教派主要强调的是“阐释个人与上帝直接关系方面的问题”,比较而言,哈西德教派运动更是趋向保守、自我以及克制。
       辛格的父亲是一位虔诚的哈西德教派拉比。辛格在其自传体小说《在我父亲的法庭里》中,曾向读者详细讲述了他从幼年起就耳濡目染地接触到的哈西德教徒的生活。辛格的母亲是一位冷峻的理性主义者,他的哥哥则是一位投身犹太启蒙运动的激情的世俗犹太青年。存在于家庭中的三种不同世界观对他的性格和思想都有影响,但是彼此间的对立、冲突也给他世界观的形成、发展带来一些自相矛盾的特点。辛格尊敬父亲的虔诚和善良,喜欢母亲的睿智和冷静,但更被哥哥身上的那股世俗、洒脱的清新气息所吸引、感动。他在这部作品中描述了父亲的哈西德思想在家庭中所受到的挑战:辛格的邻居曾拿着一只死鹅来问其父亲:为什么死鹅会叫?辛格的父亲听后十分地惊慌,以为是死人的魂灵进入到了这只死鹅的身体之中。但是,辛格的母亲却不以为然,最后还用事实证明了辛格父亲的看法是错误的。辛格在讲述这个故事时,透露出他既着迷于父亲对宗教的那种虔诚,又敬佩母亲对事物的冷静和睿智。不过,给辛格带来最大影响、震颤的还是他的哥哥伊斯雷尔·乔舒亚·辛格。每一次与哥哥见面都令他感慨不已。有一次从哥哥的住处回来后,他写道:“这与我父亲的工作间太不相同了,但对我来说,这种样子似乎是我与生俱有的。”显然,辛格在精神上与哥哥更有着天然的亲近感。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辛格尽管对已“皈依”世俗的哥哥崇拜有加,甚至还把哥哥视为精神上的父亲和导师,但是这不意味着辛格把哥哥作为榜样——他并没有追随哥哥的脚步“皈依”世俗。当然,他也没有继承父亲的“衣钵”,成为一名犹太拉比。辛格一直生活在悖论之中:“既不能与上帝一起生活,但生活中也不能没有上帝。”假如从这个层面进入辛格的小说,也就不难理解他的作品为什么总是矛盾和矛盾纠缠在一起的原因了。
       1935年,辛格从落后的波兰犹太居民区移居到已经步入现代社会的美国。在美国亲身感受到的现代社会生活和所看到的现代文学的发展变化,对他均形成了冲击,使他业已成形的世界观首次遇到了挑战。在挑战面前,他一方面“抱残守缺”,继续用自己的民族语言书写他对上帝的质疑和批判,另一方面把自己包裹得更紧,他拒绝成为归化的美国公民,从不打算用英语进行创作,甚至还极少在作品中谈及美国社会和非犹太美国人的生活。可以说,表现在辛格文学作品中的宗教文化立场并没有因为他移居到美国而发生“质”的变化。
       辛格对“契约”的追问和质疑还与受传统犹太文学的影响有关。早在犹太人用作祈祷的挽歌,如selihot,kinot,Midrashim中或者在1648年以后的犹太悲悼文学(LamentationLiterature)中,均已存在对以上问题的追问和探讨。犹太圣殿的两次被焚毁、犹太人被逐出圣城耶路撒冷、犹太人被逼改宗以及随后出现的以各种名义对犹太人实施的迫害甚至屠杀等不断出现的历史灾难都一一记录在这些民间文学中。如19世纪俄国犹太诗人H.N.比亚利科(H.N.Bialik,1873—1934)就在自己的多首诗歌,如“在屠杀之城中”和“在屠杀中”中以悲悼的笔触,记叙了犹太民族的灾难。而且,对历史事件的每一次记述都将引起记录者、作者对上帝产生怀疑。辛格深受犹太民族文学的浸润,他从孩童时代起就博览了许多优秀的犹太作品,诚如他所说:“到这时我知道的意第绪语作家有门德尔·茅切·斯夫利姆,肖勒姆·阿雷彻姆、坡雷兹、阿什以及博格松……现在,守着茅泰尔·舍给我的用希伯来文写的书和选集,我充满激情地阅读比亚利科、车尔尼雪夫斯基、雅格·克汗以及史尼厄等,而且我还贪得无厌地想读更多的书。”辛格对其本民族的作家几乎到了痴迷的程度。由此可见,他采用文学形式来叙说犹太民族的苦难史,并进而挑战犹太传统宗教中的“契约论”是与优秀的犹太文学传统分不开的。
       
       作者单位 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
       责任编辑 何 卫 陈思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