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理论探讨]在分析与解构之间
作者:何 卫
《国外文学》 2007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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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尽管在各自的哲学目的和哲学策略上存在着巨大差异,分析哲学和解构主义批评理论还是在专名问题上找到了一个共同的话题或日出发点。通过分析哲学和批评理论传统中专名理论的回顾,本文试图论证解构批评理论所谓的文本化解构策略在很大程度上是以20世纪分析哲学向语义层面的后撤为前提条件的,同时解构的迫切性并不能抵消分析的作用和必要性。
关键词 专名 指称 含义 分析 解构
分析哲学和解构主义批评理论是20世纪最具规模的两大哲学运动,两者分属于不同的哲学传统,并各自以不同的哲学策略去实现自己的哲学目的。分析哲学关注符号、含义、指称的关系,试图通过语言分析以消除形而上学对语言的滥用,以逻辑分析和实证的方法寻求意义的确定性。解构批评以鼓吹“文本化”、“文本性”著称,通过解构、游戏的“阅读方法”或“哲学策略”以颠覆、摧毁西方形而上学传统,实现意义的释放与播撒。解构主义将其批判矛头直接指向西方形而上学哲学传统的核心——逻各斯中心主义。在德里达看来,西方全部形而上学传统都是建立在逻各斯——存在与语言的同一——这一根本概念之上的。一方面,逻各斯中心主义将“在者的存在规定为在场”,逻各斯即是存在/实体/本质以及我思、意识和主体性的语言显现;另一方面,词语作为中性、透明的语音表达形式,与存在、存在的意义、意义的理想性绝对贴近,“在作为逻各斯的‘思想’中与‘意义’相关联,创造意义、接受意义、表示意义、‘收集’意义”。基于此,逻各斯中心主义必然是在场的形而上学和语音中心论的融合。因此,德里达对于逻各斯中心的批判,“不是从起源开始的”,而是以“不是起源的起源”——语言符号——为起点,以“语音中心论”的解构为起点开始“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解构。“德里达从一开始就断言,符号即起源。这很旋即意味着没有起源,无物,也没有符号”。
回到语言符号的起点,从一个并非起源的起源出发,意味着解构主义批评理论不可能也根本无从回避专名问题。作为人言的一部分,作为人言原始的存在形态,专名总是指向语言符号系统之外,指向事物、对象、意义等等外在的起源,通过直指性的指称关系将语言和世界最终联系在一起。因此,逻各斯中心论的解构,最终必然是专名的解构。正如本宁顿所言,专名是“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拱顶石”,拆毁这块石头,形而上学的石拱便轰然坍塌。于是,专名必定将我们由“解构”引向“分析”——这不仅因分析哲学的专名理论为德里达的专名“解构”提供了必要的语境和语义框架,更为重要的是,西方哲学向语言这一逻辑起点的转向,在20世纪初分析哲学对传统形而上学进行的批判和分析中就不可避免地启动了,解构批评“文本化”的阅读对于“含义”、“概念”、“指称”等先验所指的解构与分析哲学向语义层面的转移有着十分密切的内在精神联系,解构的冲动和迫切性从来就未曾真正消除语言分析的作用和必要。
一
将专名由单纯的语法现象上升为一个重要哲学问题,是分析哲学整体向“语义层面后撤”的一个重要标志。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专名以及相关的含义、指称问题成为分析哲学家长期关注的焦点。尽管分析哲学和解构批评一直被视为形同水火的对立面,但两个哲学运动却透过各自在哲学话语上的巨大差异,在专名问题上找到了共同的话题甚至是相同的出发点。因此,对分析哲学家在专名问题上理论贡献进行一个系统的回顾,对于了解20世纪西方哲学整体向语义层面的后撤以及解构批评的文本化解构策略,具有双重的重要意义。
现代哲学对专名问题的关注,可追溯到弗雷格在数学基础研究方面以及逻辑领域所做的一系列开创性工作。作为数学家,弗雷格在数学问题上持逻辑主义观点,即认为所有的算术规律都必须追溯到纯逻辑规律并且只追溯到逻辑定律。他一生所从事的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致力于用逻辑概念来重新定义所有的算术基本概念,并证明所有合格的算术推理都遵循逻辑推理的规则。弗雷格感到传统逻辑总是过分紧密地同日常语言和语法结合在一起,不能够满足数学对精确性的要求,难以完成这项艰巨和严格的工作,因此,在《概念文字》一书中弗雷格开始着手对传统逻辑进行全面改造,通过“模仿算术语言”以构造一种“纯思维的形式语言”:一个包含命题演算、谓词演算和量化理论在内的现代逻辑体系。弗雷格的谓词逻辑对命题不再做主谓结构分析,而是引入函数和主目的概念把句子表示为命题函项:如ψ(x),ψ(x.y)等,其中,专名是作为变项的取值或解释这样一个语义概念而提出的。在数学中,函数主目的变域以及函数的值域被限定在实数的范围,变项的每一个解释或取值都严格地对应着唯一的一个函数值。数是属于个体对象的范畴,数字则是指称数学对象的专名。而在命题函项中,对象的概念由实数扩展到一般的个体对象,主目的变域扩大到人名、地名以及指称词组等作为专名起作用的个体词项的范围,命题函项的值域则定义为真假二值。在《论含义和指称》一文中,弗雷格进一步区别了专名意义的两个方面,指出专名表达含义,并指称对象。含义涉及到符号公共、客观的意义内容,包含符号出现的方式或语境,规定了符号的指称对象必须满足得一系列内涵语义条件。专名的指称是符号意义的外延方面,指名称所命名的个体对象。含义与命题所表述的思想内容相关,指称对象与命题内容的真假判断相关。在此基础上,弗雷格进一步将句子本身看作一个专名,其含义是句子所表达的客观命题内容,其指称为真假二值之一。
在德里达看来,理论数学是“表音文字文明中的飞地”,数学的科学语言“内在地并日益深刻地对表音文字及其所有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本身)理想提出异议”。从这一角度来看,弗雷格在数学、逻辑和自然语言分析方面的工作,无疑具有深刻的反形而上学意义。将函数概念从数学引入逻辑乃至自然语言分析中,不仅成功改造了亚里斯多德以来的传统逻辑体系,并且也对建立在这一逻辑基础上的形而上学传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传统逻辑按照自然语言的语法规定将命题划分为主词和谓词两个部分,这一分析明显预设了一种本体论立场,即主词代表事物或事物的显现,谓词以定义、固有属性、属和偶性四种形式描述事物的本质、量、质、关系等十个范畴的属性。弗雷格的谓词逻辑并不按照“拼音文字”的线性结构原则记录、还原语句聚合轴上“在场”的语音、句法以及语义单位。通过函数表达式的引入,变项x取代主词,取代实体在场,成为德里达意义上的“痕迹”或“空格”。在弗雷格那里,命题函项主目x的变域为所有个体对象的集合,因此主目可以以指称个体对象的表达式为值,其中包括了专名和作为专名起作用的指称词组。命题函项的主目经过解释成为专名,在此基础上亚里斯多德的本质概念从实体中剥离出来,与专名相结合而成为含义,实
体这一形而上学概念也随之转变为专名指称这一个语义学概念;而真不再代表不可改变的事实——语句一思想一现实之间的符合论关系,而是由主目x的一个特定解释所确定的一个值。
弗雷格在数学、逻辑以及哲学领域的开创性工作促进了西方哲学语言转向的到来,确立了弗雷格作为“分析哲学之父”的地位。在其后差不多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专名、含义、指称成为分析哲学长期关注和争论的焦点问题,罗素、斯特劳森、克里普克、奎因、塞尔等人从不同的哲学立场出发先后提出了各自的专名理论。罗素首先从经验主义的立场出发对弗雷格就专名意义所作出的含义和指称划分提出质疑,反对将专名和他称之为“限定摹状词”的指称词组混为一谈。在罗素看来,专名通过“是名指是实”的直指关系与亲知对象或对象的显现直接相关联,其全部意义就在于指称某一特定个体对象。从逻辑上看,专名是不可以再分析的单纯符号。限定摹状词由多个符号构成的表达式,它通过含义提供相关对象的描述性知识,从逻辑上看是可以进一步分析的复合符号,并可以通过逻辑分析从命题中消除。克里普克则从命名的必然性出发,提出了“历史一因果论”专名理论。这一理论强调,专名作为一种“固定指示词”(rigid designator),是在“原始命名仪式”(original baptism)上以直指方式与命名对象联系在一起的,之后名称与命名对象之间的指称关系通过一条“历史的因果链”(historical causal link)传递下来,并在所有可能世界保持不变。这意味着专名不是根据其含义所提供一系列内涵语义条件来确定指称,专名不能等同于摹状词或簇摹状的缩写。
哲学和逻辑关注命题的真假,由于命题的真值是由命题函项主目的取值唯一确定的,因此,弗雷格、罗素与在专名、含义以及指称问题上的分歧,实际上所涉及的是命题函项主目值域的不同定义。奎因意识到分析哲学关于专名和命名对象的本体论之争涉及到变项取值这一语义问题,并明确提出了退回到语义层面以解决本体论纷争的设想。奎因认为,名称的使用并不具备特殊的本体论意义,名称也可以被转写为摹状词,然后用罗素的方法消除。因此,在语句中使用专名或个体名称,并不预先假定其命名对象的存在;使用通名或谓词也不假定它们指称的属性甚至是意义等抽象实体的存在。唯一具有本体论约束力的,是费雷格和罗素意义上的量化变项或约束变项:“被假定为存在物,纯粹是被看作一个变项的值”,“我们所有的本体论……都在‘有个东西’、‘无一东西’、‘一切东西’这类量化变项所涉及的范围之内”。由此,奎因成功地在传统本体论问题和语义层面上的“本体论承诺”问题之间作出明确的区分,“我们关注约束变项不是为了知道什么东西存在,而是为了知道我们的或别人的某个陈述或学说声称什么存在,这几乎完全是同语言有关的问题,而关于什么东西存在的问题则是另一个问题。”
从“存在就是作为变项的值”这一语义学标准出发,奎因对中世纪实在论、唯名论和概念论之间关于共相与殊相的本体论之争进行分析,将三者之间的差别归结为对于变项值域的不同定义。实在论是主张共相独立于人心而存在的柏拉图主义学说,因此,实在论的语言允许用变项不加区别地去指称本质、属性、关系、类、集合等各种各样的抽象实体。概念论承认共相的存在,并允许变项以抽象对象为值,但其前提是它们必须是人心创造的产物。唯名论则拒绝承认一切抽象的事物,包括共相、关系、属性、类等等,把变项的值域严格限定在个体对象的范围内,只允许变项以指称对象的专名为值。因由此认为,接受一种本体论与接受一种科学理论体系类似,从本质上看都是一个语言系统的选择问题。科学理论,比如物理学,通过最简单的概念结构对无序的原始经验片段加以组合和安排,容纳最广义的科学在内的全面的概念体系一旦选定,科学理论的本体论也就随之决定了。但是,从直接报道感觉经验的现象主义语言的角度看,物理学对象——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的——在认识论上是和荷马诸神一样的“神话”或“虚构”,物理对象作为“方便的中介物”,并不是经验中直接给定的东西,而是为了理论简化的目的而引入的“不可归略的设定”。本体论问题和自然科学问题一样,不像人们通常设想的那样是关乎事实的问题,而是一个语言形式或概念结构体系的选择问题。基于上述理由,奎因从对逻辑实证主义乃至整个经验主义传统的实证论原则和还原主义立场提出质疑:包括数理科学、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在内的全部科学在更极端的意义上是经验所不能完全决定的,仅仅是在系统的“边缘”科学必须与经验相符合,其余部分都是“精致的神话和虚构”。
分析哲学针对西方形而上学传统以及人类思想领域中的语言滥用和概念混淆提出了批判的基本要求,这种批判并不是对真理本身的质疑,而是指向语言或者哲学家们构造出各种语言概念系统。奎因提出了在语义层面上解决哲学、科学理论话语的本体论争论的有效方案,为我们分析包括解构主义在内的不同理论话语的本体论承诺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元语言分析手段。因此,尽管我们似乎并不能把分析哲学看作解构主义批评理论的直接思想来源,但是,正如本文以下将要论证的那样,分析哲学向语义层面的整体转移为解构主义的文本化阅读策略供了一个可资参照的语义学框架,专名的分析构成了专名解构的必要前提。
二
解构批评与分析哲学的首次正面交锋发生在《签名事件语境》中德里达对奥斯丁言语行为理论的解构以及其后德里达与塞尔的相互辩难中。在分析哲学传统内,言语行为理论对于专注于命题真假的做法提出过质疑。奥斯丁的将命题陈述视为一种施为行为,使分析哲学的关注焦点由命题的真假转向言语行为及其惯例。在这一点上,德里达承认奥斯丁的言语行为理论超越并解构了逻各斯中心主义。但是,言语行为的成与败,又预设了如当真/不当真、本意/隐喻、原生形式/寄生形式、真实/虚构、哲学文本/文学文本等等一系列二元概念对立,其本身恰好隐含着以言说者的“意向性”为意义之源的形而上学偏见。在《签名事件语境》以及《有限公司》中,德里达对于真、含义、指称、解释语境的可靠性等概念提出质疑,指出包含述行话语到专名在内的一切语言成分,无论其单位大小,其作为符号形式的统一性并不取决于指称、含义、所指、意向性等意义实体,而是取决于符号自身的可复述性。符号形式与指称、所指、概念相分离,并在一定的语境和惯例下能够被重复、被引用,正是这种结构上的可能性,这种德里达称之为“文字”的系统性差异,使得意义过程成为可能。
然而,80年代中期在一场有关apartheid的讨论中,德里达坚持要以apartheid其名称呼其实(to call a thing by its name),并呼吁人们
关注apanheid其名、其义以及其实的现实联系。这场争论源起于德里达的《种族主义的最后字眼》,该文为德里达1983年11月为“世界反种族隔离艺术家协会” (Association ofArtists of the World against Apartheid)在巴黎举办的“反种族隔离艺术展”(Art contre/againstApartheid)所撰写的专文,后由佩吉·卡穆夫(Peggy Kamuf)翻译成英文,刊登于1985年秋季号《批评与探索》上。德里达的写作向来以艰涩的文风、近乎诡辩的论证而著称,其文本充斥着离奇的双关、层出不穷的佯谬以及生造词,常常让人难以卒读。在此,似乎有必要从“分析”的角度对德里达在《种族主义的最后字眼》中所采取的佯谬手法或日“双重写作”(double writing)的文本策略加以解读,这不仅仅是因为分析哲学对于佯谬、悖论以及概念混乱有着天然的分析冲动,也不单单因为分析哲学对概念的明晰性和论述的严格性有着更严格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自弗雷格以来分析哲学向语义层面的后撤,为我们深入了解任何一种理论学说及其基本的体论承诺提供了有效的分析手段,这也包括德里达的对专名所作的解构分析在内。
在《种族主义的最后字眼》这篇文章开端,德里达便要我们记住一个词以及和这个词联系在一起的那个东西:
apartheid:从现在起,愿这个字眼保留下去,作为专名,作为独一无二的名称,称呼这个世界上最最极端的种族主义,形形色色种族主义的最后的余孽。
但愿这个名称就这样维持下去,但更希望终有一天它只是作为人类的记忆而保留。
一个为未来而预支的记忆一未来,可能那才是这个展览恰逢其时时候。这次展览迫切但同时又不逢其时,它还是开展了,它跟时间下一个赌注,下注并做出超出赌注确认。它不指望当下的任何时刻,只是近乎沉默地用绘画的形式提供一个前景以及未来的一个后视的回望,在那个时候apartheid终于成为了遭到废除的某种事物的名称。封存和遗弃在记忆的沉默中,这个名称孤零零发出的回响,回到弃之不用的词语的状态。它今天所命名的东西将不复存在。
但是,apartheid难道不一直就是不可名状的苦难的历史记录吗?
apartheid在南非荷兰语(Mricaans)中表示隔离的意思。德里达注意到这个词作为专名的唯一性:apartheid一词在语言上几乎是不可译的,所有语言都向它闭上嘴,拒绝给与它逐字翻译的礼遇,以回避其名的方式防止与其物的同流合污,以免自身遭受污染。apartheid所命名的东西——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也是独一无二的,德里达以摹状词的形式将其描述为“最后的种族主义”:“最后的”,首先是指在时间上最近——尽管种族主义在由来已久,但是apartheid一词是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种族主义受到普遍谴责情况下作为种族主义的“口号”进入到南非的政治词典中;同时,作为众多种族主义中最后降生的,apartheid又是世界上唯一存活的、在国家法律制度上得到肯定的制度化种族主义;“最后的”,尤指最坏、最卑劣的种族主义,作为“一个序列的最后一环”,作为“在一个历史即将终结时出现的事物”,apartheid“将遵循事物发展过程的法则并揭示其自身的真相……最终发挥完全部邪恶的本质”。为此,德里达希望apartheid其名与其物的唯一性指称关系就此保持下去,直至最后apartheid其物不复存在,只留下一个字眼,一个为保存人类历史记忆而存在的字眼。
这篇文章中,德里达不仅将apartheid当作一个具有涵义和指称的专名,而且坚持让这个专名成为“独一无二的名称”去指称“最后的”和“终极的”种族主义,并指出了这一专名在将来的某一天脱离其指称而自存的可能性。在语言与现实、语言与历史等问题上,德里达所持的本体论立场的确让人困惑不已。《批评探索》1986年秋季刊刊登了哥伦比亚大学两位博士生A.麦克林托克(A.McClintock)和R.尼克松(R.Nixon)合著的文章,批评德里达的文章割裂了词语与历史的关系。他们认为南非种族隔离的社会现实及历史复杂性是apartheid一词不能涵盖的,德里达只是一味沉溺于词语的形而上学涵义的分析而不在“文本之外”有所作为,其批评方法的“战略价值”值得怀疑。的确,A.麦克林托克和R.尼克松对德里达的指责代表了许多人对德里达解构策略和“文本”概念的普遍误解。在他们看来,对于一个坚称“文本之外别无一物”的解构主义者而言,大概是没有什么社会现实、历史真实可言,没有真假、是非、善恶判断可言,这实际上是对解构批评方法的道德想像力和社会、政治行动能力提出了怀疑。“apartheid这个字眼让德里达反感”,针对批评者的这种指责,德里达的回答是,“不,我感到憎恶的是事情,是历史地连系到词语的事情。”
德里达对其批评者的回应是他们根本没有读懂或者是故意误读了他的文章。德里达提醒他们注意文章的句法、语境以及风格。作为为巴黎反种族隔离艺术展的作品目录所撰写的专文,这篇文章所表达的基本诉求是一个道德呼吁,是对南非种族主义发出的讨伐檄文,而作为言语行为,道德呼吁与声讨遵循着自身的语法、修辞以及语用规则,其中谴责、声讨对象的存在及其唯一性就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事实上,在《种族主义的最后字眼》的开头,德里达即以虚拟语气表达了一种愿望,希望apartheid作为唯一的称呼指称当今世上最后的种族主义制度。愿望产生于现实和理想之间的落差,表达愿望是使世界适应语言的言语行为。对于语言符号在解释上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无论是分析哲学还是解构批评都有清楚的认识。在分析哲学家看来,专名——语言符号与指称对象之间的对应——无疑代表着科学语言的理想境界。对于弗雷格、罗素及其以后的逻辑实证主义者而言,通过含义、摹状词或摹状词簇的严格分析是语言达到这一理想状态的必要和充分条件。克里普克以及普特南的因果理论则否认命名对象的识别有赖于内涵语义条件,强调名称作为固定指示词必需在所有可能世界中指称同一个对象。德里达清楚地知道在现实的语言使用中,并不存在名称以及名称解释的唯一性,没有“单一名称”和“单一名称”命名的“唯一事实”,“从符号出现以来,也就是从一开始,根本就不存在纯粹的‘实在性’,‘单一性’、‘独特性’”。然而,出于政治的和伦理的考虑,必须保持apartheid与其政治、社会现实的唯一性指称关系,因为这种以是名指是实的严格指称关系也是德里达有效实施其道德呼吁或道德谴责的必要前提。
Apartheid在现实世界有着实实在在的指称:“apartheid一词就如同集中营一样占据一
片区域”,它指向南非严酷的政治、社会现实,或现实之后的现实:隔离制度、带刺的铁丝网、被隔绝一地的孤立无助的人群以及每个个体切身经历的难以言表的种种苦难、压迫、贫困、暴力和折磨。在这个意义上,南非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一切被统一在apartheid名下,构成“最后的种族主义”的现实,而这一现实的唯一性(singularity)正是巴黎反种族隔离艺术展所要回应的,也是德里达撰文要谴责和呼吁人们起来反对的。
同时,德里达提醒人们注意apartheid中一个极其刺眼的标记——抽象性质的名词词尾-heid。apartheid在南非语(Afrikaans)中是由荷兰语的apart(分离)后缀抽象名词词尾heid(相应于英文的-hood、德文的-heit)构成。德里达在这一词尾中看到了西方形而上学“存在”概念本身,并指出这一词尾的阴险之处在于试图将一种抽象的本质或位格赋予apartheid,使其能够与现实的隔离和隔离的现实作切割,独立出来成为自足自立、独立自存、不可改变的隔离的本质属性,借此将隔离当作某种当然的、自然合理事情来推行:
通过分离而以某种本质或位格的形式独立自存,[apartheid]这个字眼将其[种族隔离]讹言为准本体论意义上的隔离。时时处处,像所有的种族主义一样,它倾向于将隔离当作自然的——也就是起源规律——来加以实施。
在南非种族主义的政治一神学话语中,apartheid被赋予了自然论和神创论的含义,血统、肤色、出生成为推行实施种族隔离的借口。德里达紧接着分析了这种政治神学话语的“西方根源”,指出apartheid属于西方形而上学话语的一部分,因此从根本上讲是一种“西方玩意儿”或“欧洲作品”。1948年以后短短的20年间,南非种族主义政府便通过了近200项种族隔离法案和修正案,这种法律根源于一种神学,而所有这些法案则可在《圣经》中找到根据。“离开欧洲概念和欧洲国家历史,离开有关种族的欧洲话语——科学的伪概念和宗教根源,及其现代和古代形式,离开犹太一基督教神学,等等,apartheid的历史(‘话语’与‘现实’,也就是其‘文本’的全部),都是不可能的,不可想像的。”
在apartheid中,德里达不仅读出了种族主义根植于西方形而上学的本体论立场,同时看到了apartheid作为种族主义行动“口号”(watchword)的本质:apartheid不仅仅是专名,同时也是一种概念和一种现实。这意味着apartheid不单单是一个记述性(constative)词语,仅用以命名或报道种族主义的政治社会制度、种族隔离的社会现实,或者指称种族主义神学政治话语中作为本质或自然规律存而在隔离。作为行动口号,apartheid更是施为性(performative)的,南非的种族主义政权正是借助词语的力量来推行其种族隔离政策的。德里达指出,“不存在没有语言的种族主义……这并不是说种族暴力仅仅是言辞上的,而是他们非得拥有一个词语”,apartheid行使的是“创制、宣命、书写、铭刻和规诫”的言语行为,“它划定空间以指派强制居住或者说关闭边界,它所行的不是辨析,而是歧视”。
Apartheid其名与其实(概念和现实)中已经“不可撤销地——合法地——镕合为一体”,在德里达看来,这就是关于apartheid一词全部事实——南非种族隔离制度的唯一的现实。这一现实的实在性不是形而上学意义上的本质存在或起源论上的自然规律,也不同于胡塞尔所说的那种意识对象对于意识的呈现;它甚至不是罗素经验主义意义上的“亲知经验”——apartheid不是单纯指称南非黑人大众每天所经历的现实苦难,而是一种制造、遭致现实苦难的言语行为。种族隔离的现实归根到底是作为apartheid这一言语行为的直接后果而产生,而存在的。离开apartheid的文本(其概念与现实的全部),离开了apartheid在形而上学层面上所进行的思辨,离开了它在社会政治层面上实施的政治设计、法律制度建设,就不可能有apartheid的现实。奎因曾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将科学的认识对象看作是一种和荷马诸神一样的“人工设定”。德里达更是明确指出,“现实是制造出来的”,是“人工现实”(artifactuality)和“行为现实”(actuvirtuality)合一:
实在不是现成给定的,而是通过许多种按等级排列的、选择性的程序主动生产、安排、限定的,并以行为方式加以解释的——这些人工或人为的程序总是为某些势力或利益所用,对此这些势力、利益的“主体”和代理人(即现实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他们有时是哲学家但永远都是解释者)总是没有足够的认识。“现实”……无论它如何单一和不可还原,无论多么棘手、痛苦或富于悲剧性,都只能通过虚构性的制作(facture)才能抵达我们。
由此,德里达指明了apartheid名称与对象之间必然的“历史因果关系”,不过这个对象并不是在“原始命名仪式”上被简单指定或命名的,而是作为言语行为的历史后果被制造出来的,因此,apartheid的种族隔离之实绝非在起源论意义上由种族、血统、肤色所决定的不可改变的命定的必然现实:名称注定比命名对象更长寿,随着种族主义制度的消亡,apartheid注定并已经成为没有实指对象的一个空洞字眼。
三
apartheid作为一种源于信念,落实于制度的迫害行为是一种严重的反人类罪行,在其产生之日起就受到全人类唾弃和谴责。在这个意义上,apartheid不仅具备了特定的含义和指称,而且还激起了弗雷格所说的那种具有强烈主观色彩的“观念”或“心理意象”:恶名昭著的apartheid就是邪恶本身的代名词。上个世纪60年代以后,南非国民党的大祭司们就开始回避甚至是憎恶apartheid这个词,把它当作“敌对势力”杜撰出来的污蔑之辞,在其官方话语中他们把apartheid改头换面地称之为“自主发展”(self-development)、“独立发展”(separatedevelopment)、“多元民主”(plural democracy)、“多民族主义”(multi,nationalism),试图通过修辞学和辞典学上的障眼法转移世人对apartheid的关注以及对种种现实苦难和不公的直接感受,在“保留其概念和现实的同时,抹去apartheid这个字眼,一个邪恶的字眼,他们的字眼”,对于南非种族主义者的这种姿态,德里达指出,我们所能采取的最好策略就是记住apartheid这个字眼,这个“独一无二的名称”。为此,德里达告诫他的批评者,“如果想要同种族主义作斗争,你就必须用一个名字去称呼一个事
物。”为此,德里达几乎是在分析哲学所确定的语义框架内,在含义、指称、真值以及语用层面对南非种族主义的专名apartheid进行全面分析。德理达所采取这一分析策略并不与解构的要求相矛盾,相反,还为我们理解解构批评策略的意义、方法以及道德诉求提供了有益的帮助。
德里达对于“逻各斯中心论”的批判常常被理解为对于语言与现实之间指称关系的否定,其备受诟病和误解的“文本之外别无一物”的解构主义口号常被认定为是对意义、意义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统一性的断然否定,是对理性、真理、人性、伦理等基本价值的挑战。据此,人们常把德里达的解构哲学归于非理性的哲学传统,进而把解构主义看作是相对论、怀疑论甚至虚无主义代名词,并抱着一种幸灾乐祸的态度来看待这一理论内在的矛盾性:解构主义批评否定真理的存在,如何可能声称自己的言说的有效性?否定“意义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统一性……如何能够要求别人正确理解自己的文本……如何能够谴责别人误读、简化甚至歪曲了文本呢?”针对人们对解构主义的这种误解,德里达指出,“真理的价值(以及那些与真理相连的所有价值)从未在在我的作品中受到质疑和摧毁,而是在一个更为丰富、更宽广、层次更复杂的语境中被刻画出来。”因为他所倡导的“文本”概念不是指书或书页上写下的东西,不是指话语,不局限于“语义、再现、象征、观念及思想方面”,而是“包含了可称为‘实在的’、‘经济的’、‘历史的’以及社会一体制的所有结构,一句话,包含了所有可能的‘指称对象”’,“‘文本之外别无一物’……并不意味着一切指称对象都在书中被悬置、被否定或被封闭……但它却确切意味着,每个指称对象即一切实在都具有差异性的痕迹的结构,而且除了在解释的经验中以外,人们不能把它称作‘真实的’”。
《种族主义的最后字眼》一文正是在这样一个文本概念之下对印artheid一词进行全面语义分析。德里达肯定aparthleid指称着南非种族隔离制度的政治、社会现实,但否定这一现实仅仅是被发现、被描述或现成给定的。通过对apartheid概念——其政治神学话语及其形而上学根源——的分析,德里达揭示了种族隔离由形而上学思辨、政治谋划到制度落实的言语行为的实施过程,表明种族主义者当作“永恒真理”、“自然规律”加以肯定和推行的那些价值作为历史或文化现象将在历史的尽头消失,最终留下的只有印apartheid这个字眼的孔洞回响。
事实上,解构阅读和写作本身也已不再局限于理论的或记述性的话语。在《种族主义的最后字眼》中,以其名直呼其实的要求已被德里达转化为“实际的或积极的干预,尤其是改变语境(contexts)的政治的或制度的干预”——成为一种战斗或战斗的召唤。德里达在这篇文章中所表明的道德立场和道义承担表明,解构主义者并不非人们通常所想像那样,是缺乏道德良知和道德行动能力的相对主义者。而只有在一种全新的最广泛的文本概念中,德里达才能够得以“将理论一哲学的必然与人们称作解构的‘实际的’、政治上以及其他方面的必要性以一种最为相容的方式联系在一起。”在此,我们似乎也不难透过“解构”和“分析”彼此之间巨大的话语差异和激烈的相互辩驳,看到20世纪这两个最为广泛、最具活力的哲学运动的内在相容性。在德里达“文本以外别无一物”和奎因“存在即是作为变项的取值”两个口号中,我们能找到这种内在的相容性的极好印证。文本的概念最广泛地包含了我们在实在层面、语言以及思想层面所能够作出的所有本体论承诺,而变项的值域不多不少正覆盖了文本所及的全部范围。
弗朗索瓦·多斯在《从结构到解构》一书中,将解构批评和分析哲学的差异归结为大陆哲学和奥地利一德国哲学传统亦即索绪尔与弗雷格的差异。弗雷格的命题理论将陈述看作是从对象到真值的函项,暗示了一种语义的构成性原则,即命题的真假取决于变项的取值。科学和哲学中各种理论陈述都或明显或隐含地承诺了各自的本体论立场。然而,解构批评是以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为出发点的。语言学关注句子是否合法而非命题的真假,因此,当索绪尔将语言符号定义为能指和所指的结合时,就已将符号的解释严格地限制在概念、含义的范围内,把指称以及句子的真假问题排除在语言学研究范围之外。正如诺埃勒·普鲁斯特指出的,“德里达通过索绪尔看到的前景是前弗雷格式的(préfrégéen)。它永远是词语及其意义问题。他没有名副其实的命题理论。”这一论述准确地说明了解构批评与分析哲学在专名问题上的根本区别。德里达的解构批评并不是一味简单地否认真理以及含义、所指、意义、思想、指称等概念,而是反对把真假二值逻辑及其所预设的某一个单一的本体论当作是适合现实世界描写的唯一方案。德里达对专名的分析由此超越了真和假的二元对立,并采取了一种与分析哲学全然不同的超然的本体论立场。从“存在即是变项的取值”这一特定语义学角度出发,我们似乎能够理解,德里达所倡导的“文本化”阅读倾向持有一种“没有本体论”的本体论立场,所谓“解构”阅读似乎应该是不预先设定任何本体论立场阅读态度,专名、符号、符号的重复、符号差异或者符号的自我同一,无外乎都是指符号必须首先以自身为值,而基于其他任何本体论立场的语义解释,无论是含义还是指称,都必须推迟:差异即意味着推延(defféance)。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责任编辑:刘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