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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分析与阐释]论《青年艺术家的肖像》的语言艺术
作者:李汝成

《国外文学》 2006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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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青年艺术家的肖像》的语言极富活力和魔力,这主要源自它的对应性、通感性、音乐性、隐喻性和象征性。本文从文本入手,结合具体的语言实例,剖析了《肖像》语言的五大特征。
       关键词 《肖像》 对应性 通感性 音乐性 隐喻性 象征性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大凡文学大师,都是语言大师,古今中外,概莫例外。曹雪芹是,托尔斯泰是,巴尔扎克是,马克·吐温是,莎士比亚是,乔伊斯也是。语言是构筑文学这座大厦的最基本的材料,也是最重要的材料。因此,古今中外的文学大师们都在语言上争显身手,一一亮出自己的王牌。乔伊斯富有语言天赋,九岁(1891)就写出了谴责背叛陷害盟友的希利,赞颂民族解放运动领袖帕内尔的诗篇。他在小说语言上的创新和实验惊世骇俗,被西方学者誉为“语言的革命”,这种创新和实验给他的小说语言带来了魔力,也筑成了他的语言迷宫。
       乔伊斯小说语言的魔力赋予乔伊斯小说以生命力,他的语言迷宫吸引了一代代学者对它进行曲径探幽。《青年艺术家的肖像》(A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1916)的语言虽不如《尤利西斯》(Ulysess,1922)和《芬尼根的守灵夜》(Finnegans Wake,1939,以下简称《守灵夜》)的语言丰富精深,可同样具有魅力。并且,正是这些富有魅力的语言给读者带来了阅读的情趣。魅力从何而来呢?阅读体验告诉我们,《肖像》的语言的魅力来自它的对应性、通感性、音乐性、隐喻性和象征性。
       《肖像》语言的第一个特征是它的对应性。它的对应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小说的语言与小说人物的年龄特点、人生阅历相对应;二是小说的语言与小说所描写的环境和表达的内容相对应。乔伊斯用婴幼儿的话语、小学生的话语和大学生的话语分别去写斯蒂芬的童年、少年和青年,用教义的话语写布道、忏悔和祈祷,用深奥、晦涩、理性的话语写美学的讨论,用支离破碎的、跳跃式的梦幻话语写斯蒂芬的意识流动等。这样的例子在《肖像》中俯拾即是,在此只举两例分别说明之。
       打开小说,我们读到的是下面的文字:
       Once upon a time and a very good time it was there was a moocow coming down along the road and this moocow that was coming down along the road met a nicens little boy named baby tuckoo…
       His father told him that story:his fatherlooked at him through a glass:he had a hairyface.
       He was baby tuckoo.The moocow came down the road where Betty Byrne lived:she sold lemon platt.
       O.the Wild lose blossoms
       On the little green place.
       He sang that song.That was his song.
       (从前有个年月,那可是一个好年月,有一头哞哞叫的奶牛沿着大路走来,这头沿着大路走来的哞哞叫的奶牛碰见了一个乖孩子,他的名字叫塔科娃娃……
       他的父亲跟他讲这故事:他父亲透过单片眼镜望着他:他的脸上长满了毛。
       他就是塔科娃娃。那头哞哞叫的奶牛从贝蒂·伯恩家旁边的那条路走来:贝蒂是卖柠檬辫子糖的。
       哦,野玫瑰花盛开
       在那片小小的绿地上。
       他唱着那支歌,那是他的歌。)
       小说开始时的斯蒂芬还是一个三、四岁的幼儿,是一个刚刚开始记事的年龄,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都颇为低下。因而,他只好用自己的话语和方式去表达那些残存在脑海中的支离破碎的生活片断。乔伊斯深知“真”在艺术中的重要,在小说的开篇妙用了儿童语体,把读者引领进了一个儿童的世界。用儿童的话语、儿童的表达句式来展现幼儿斯蒂芬的内心世界,表现他对周围环境的感受和认识。这样一来,一个活生生的儿童形象便跃然纸上。乔伊斯的高明就在这里,他让小说在开篇就一下子抓住了读者的心,和小说中的主人公亲近起来。
       上面所引的这几段,无论是语言,还是句式,都是儿童式的。三、四岁的幼儿,正是开始学习使用母语的时候,他们使用的语言和表达的方式有着自己的特色:语言生动、活泼,富有形象性,但准确性差一些;句式简单且不连贯,跳跃性强,逻辑性弱。象moocow,它是由COW和moo组成的,COW意为“奶牛”,moo则是奶牛叫的拟声;nicens即nice;a glass应为a monocle,意为an eyeglass for one eye。这些都是地地道道的儿童语言,形象、生动,但不精确。His father told him that story:his father looked at him through a glass:he had a hairy face.乔伊斯在这里用的全部是简单句,句与句之间既没用逗号,也没用句号,选择的却是冒号。句与句之间缺乏逻辑联系,可冥冥中给人的感觉似乎仍有一丝牵连,这大概就是乔伊斯选用冒号的缘由。简单句式和冒号的选用恰到好处地展现了幼儿斯蒂芬对外部世界感知的思想流、意识流。其实,开篇第一节是典型的意识流文体,全节一气呵成,中间没有任何标点符号,落在句末的是表示仍在继续的省略号,似缓缓向前的溪水,绵绵地流淌,没有尽头。
       读下面这段叙述,我们会体味到小说的语言与所描写的环境和表达的内容是那么的合拍。
       He closed his eyes in the languor of sleep.His eyelids trembled as if they felt the vast cylic movement of the earth and her watchers.trembled as if they felt the strange light of some new world.His soul was swooning into some new world,fantastic,dim,uncertain as under sea,traversed by cloudy shapes and beings.A world.aglimmer.or a flower?Glimmering and trembling,trembling and unfolding,a breaking light,an opening flower,it spread
       in endless succession to itself,breaking in full crimson and unfolding and fading to palest rose,leaf by led and wave of light by wave of light,flooding all the heavens with its soft flushes,every flush deeper than the other.
       (他昏昏欲睡地闭上眼睛。他的眼皮颤抖起来,仿佛感觉到地球和她的观望者的巨大的环形运转,感觉到一束来自一个新世界的奇异的光芒。他的灵魂在昏厥中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个像海底世界一样奇异、幽暗、变化莫测的地方,在那里一些模糊的物体和生命正来回穿行。这是一个世界?是一束微光?还是一朵花?闪烁着又颤抖着,颤抖着并慢慢舒展开,像一道划破黑暗的闪光,像一朵正在绽放的花,它不停地独自伸展着,裂开,红彤彤,然后舒展,渐渐地凋谢成淡淡的玫瑰色,一个花瓣接着一个花瓣,一轮光波连着一轮光波,它那柔和的红晕铺满整个天空,一个红晕比一个红晕鲜艳。)
       这是第四章接近结束时的一段描写,叙述的是主人公斯蒂芬在海滩上看见涉水少女,精神顿悟后对新世界的向往。在朦朦胧胧的睡意中,斯蒂芬的意识进入了一个流动变化的、神秘莫测的、新奇未知的世界。要向读者展示这样一个未知世界,乔伊斯选用了柔和轻快的语言、富有节奏感的短语和句式以及动词的进行时态和-ing形式,并把动作、形状、声音、色彩、光融为一体。进行时态和-ing形式不仅表示了动作的进行,也暗示了动作的延续,还显示了动作的流动节奏。像分词短语“glimmer-ing and trembling,trembling and unfolding”,像短语“leaf by leaf and wave of light by wave of light”都活灵活现地显示出了未知世界的神秘变化和斯蒂芬的意识流动。读者从这些流动如水的叙述语言中读出了主人公波动如澜的情绪变化。
       其次,是它的通感性。通感(synaesthesia)本来是一个心理学术语,它概括的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种体验。“在日常经验里,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往往可以彼此打通和交流,眼、耳、舌、鼻、身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限。颜色似乎会有温度,声音似乎会有形象,冷暖似乎会有重量,气味似乎会有体质。”这种现实生活中的现象在心理学和语言学上称为“通感”或“感觉挪移”。语言文字是记录、反映人们的生活和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的,有了这样的生活现象,就有了这样的语言文字。在中外文学史上,不少作家都把这种生活体验写进了自己的作品。像乔伊斯这样一个语言天才,他当然珍惜这种生活体验,绝对不会轻易丢弃的。乔伊斯生性敏感,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和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好奇心,对语言文字有着特殊的爱好,甚至到了痴迷的程度,用他朋友的话说,他是一个“属于词语的人”。“他父亲曾说,如果乔伊斯被人丢到撒哈拉沙漠中,他会坐下来,开始绘制沙漠的地图。”乔伊斯用他所痴迷的文字写下他对周围事物的敏感和好奇,记录下他生命体验中的感同身受,这就有了他的富有通感性的小说语言。在乔伊斯的四部小说作品中,这类例子实在不少,他在叙述中不仅仅是选用富有通感性的词语,更喜欢把各种官能词和感受放在一个情景中使用,以达到最佳的艺术效果。
       在克朗戈斯·伍德学校,斯蒂芬病了,躺在床上。乔伊斯这样写道:
       How pale the light was at the window!But that was nice.The fire rose and fell on thewall.It was like waves.Someone had put coal 0n and he heard voices.They were talking.It was the noise 0f the waves.Or the waves were talking among themselves as they rose and fell.
       (从窗口射进来的光线是多么暗淡啊!可看起来很舒服。火光在墙上飘忽不定。就像波浪一样。有人继续往炉子里加煤,他听到说话的声音。他们正在谈论着什么。这是海浪的声音。或许是海浪一起一伏,在相互交谈着呢。)
       躺在病床上的斯蒂芬,看到映照在墙上的炉火,却想到了波浪;听到人们的加煤声和说话声,却想到了海浪声。从视觉中飘忽不定的火光,到听觉中一起一伏地交谈着的海浪,乔伊斯打通了视觉和听觉的界限,让形象“火光”载有了声音,让声音“海浪”呈现出了形象,两相交融中显示出了斯蒂芬恍惚不定的情绪和翻腾起伏的心潮。在视听通感的形成过程中,乔伊斯放入了“添煤声”和“说话声”。作为连接形象“火光”和声音“海浪”的媒介或过渡。在这里有形也有声,有近景也有远景。
       再如第五章第三片段开始的一节:
       Towards dawn he awoke.O what sweet music!His soul was aU dewy wet.Over his limbs in sleep pale cool waves 0f light had passed.He lay still,as if his soul lay amidcool waters,conscious of faint sweet music.His mind Was waking slowly to a tremulous morning knowledge,a morning inspiration.A spirit filled him,pure as the purest water.sweet as dew,moving as music.
       (天快亮的时候,他醒了。啊,多甜蜜的音乐!他的灵魂露水般的全湿润了。睡梦中一阵阵惨白、清凉的光波流过他的肢体。他静静地躺着,仿佛他的灵魂躺在清凉的水中,感受着微弱的甜蜜的音乐。他的头脑慢慢地清醒了,意识到一种闪烁着曙光的知识,一股清新如晨的灵感正向他袭来。一种精神化进了他的身心,洁净像纯清的水,甜蜜似晨露,动人如音乐。)
       这是小说主人公青年斯蒂芬决心献身艺术后,灵感袭来,创作他的第一首维拉内拉诗前的一段描写。在乔伊斯的笔下,悦耳的音乐有了甜蜜的味道,清凉的光波既可视又可触,看不见、摸不着、听不到的精神化为有形有味有声、可视可触可品可听的水、晨露和音乐。这是一个青年艺术家(乔伊斯创作《肖像》时年仅20出头)在写一个青年艺术家创作时灵感到来的体验和感受,真切、到位的富有通感
       的语言也让读者有了那种体验,分享了那份感受。
       类似的语言现象在《肖像》中随处可见。比如:小说开篇的第15个字“moocow”(哞哞叫的奶牛),形声兼备,音画并出。这个词字典上查不到,是我们的小说家乔伊斯杜撰的词,然而,读者理解它并没有什么障碍,因为“moocow”这个词本身己给读者解开了理解它的密码,它既给读者展示了“奶牛”(cow)的形,又给读者送去了“哞哞叫”(moo)的音。有了“奶牛”这幅画,又配上了“哞哞叫”的画外音,自然,读者就明白了“moocow”的含义。再如130页上的两句话:“A soft whispering noise floated in vaporous cloudlets out of the box.It was the woman:soft whispering cloudlets,soft whispering vapour,whispering and vanishing”(一阵轻柔的低语声像片片烟云从忏悔间里飘了出来。是那女人的声音:轻柔的低语的微云,轻柔的低语的烟雾,轻轻地唧哝了一阵,又慢慢消失了。)在这里,轻柔的低语声化为轻柔的微云和烟雾,声音有了形状(cloudlets,vapour),形状里又发出了声音(whispering),通感的形成是由听觉到视觉再到听觉。还有一个例子也极为典型:“The names of articles of dress WOrn by women or of certain soft and delicatestuffs in their making brought always to his mind a delicate and sinful perfume.”(女人穿用的各种衣服,或者用来做衣服的各种柔软纤细的衣料,它们的名称总给他带来一种细嫩的浸透着罪孽的香味。)女人的衣服甚至衣料的名称,每每听到或看到,总让斯蒂芬嗅到女人的体香。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现象本应属于心理学研究的范畴,乔伊斯拿来用于他的小说创作,把生活真实上升为艺术真实。在这里,通感的形成过程是从听觉或视觉到嗅觉的。看来,语言的通感性的确给《肖像》增色不小,乔伊斯的妙笔所至,处处生花。
       其三,是它的音乐性。音乐、绘画、舞蹈与文学的密切关系一直是中外历代文论家们所关注的问题。它们是近邻,或者说是一个大家族的成员。在进行文学创作时,作家们都自觉不自觉地借鉴音乐、绘画、舞蹈的艺术表现手法,从它们那里汲取艺术的营养。在这一点上乔伊斯显得尤为突出。他不仅具有音乐的天分,而且对音乐有着一种挚爱。像他父亲一样,他曾在多种场合演出过,颇受听众欢迎,并且还在声乐比赛中获过大奖,是一位出色的男高音。他的情人妻子诺拉就认为他是搞音乐的料,曾多次建议他放弃文学,去当歌唱家。大家知道,乔伊斯是以写诗开始他的文学生涯的,并有《室内乐》(Chamber Music,1907)和《一便士一首的诗》(Pontes Penyeach,1927)两个诗集出版,以后转向了小说创作。诗歌是伴着音乐诞生的,它的音乐性也就不言而喻了。同样,我们这位富有音乐天赋和诗人气质的小说家也把音乐融进了他的小说。从小说的语言到小说的结构,他的每一部小说都清晰地留下了音乐影响的痕迹。小说语言的音调节奏,小说框架的建构轮转,常常合着音乐的节拍,伴着音乐的旋律,飘散出音乐的声波。正像J.w.威沃所说的:“如果说《室内乐》是一部‘渐弱的组曲’,《都柏林人》(Dubliners,1914)在形式和内容上是一部主题变奏曲的话,那么《青年艺术家的肖像》则是一部由五个乐章组成的回旋曲。”更不用说《尤利西斯》中的“塞壬”(siren)一章以及整部小说和《守灵夜》的音乐语言和音乐结构了。除了他的音乐天才之外,乔伊斯如此钟情于音乐的语言和音乐的结构的另一个原因来自他的生理状况。乔伊斯长期患有眼疾,视力低下,到写《守灵夜》的时候,乔伊斯已做过九次眼疾手术,视力恶化到几近失明。一如弥尔顿写他的《失乐园》,乔伊斯也在茫茫黑夜中写他的梦幻世界。“乔伊斯长着音乐的耳朵,散文的音韵对他来说总是极为重要。对乔伊斯的读者来说,有一条阅读准则:有疑问时,就大声朗读。”诉诸眼睛的是文字,诉诸耳朵的是音乐,乔伊斯给文字插上了音乐的翅膀,在他的小说世界里飞翔。如果你按照乔伊斯的建议去做,你就会分享到乔伊斯小说中音乐的美妙。当我们朗读《守灵夜》的时候,我们和乔伊斯一起听到了利菲河水的流淌:“riverrun,past Eve and Adam’s.from swede of shore to bend of bay…”(河水流,流过夏娃亚当的家,从河的岸到海的湾……)
       《肖像》,这部由五个乐章组成的回旋曲,从始至终跳动着文字的音符。有些章节简直就是音乐的散文,散文的诗。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中都有不少这样的段落,最为突出的是第四章和第三章。我们知道《肖像》是写青年艺术家斯蒂芬的心灵史的,而音乐这门艺术的最大长处就是表现人的精神世界。乔伊斯借助音乐的表现手法去描写斯蒂芬的内心活动和展示他的情感变化是最智慧的选择。读《肖像》,我们知道,第三章和第四章中的斯蒂芬内心矛盾和冲突最激烈,思想感情变化最大,乔伊斯在这里使用的音乐的语言和音乐的表现手法也最多。第三章的第二片段中有这样一节:
       Rain was falling on the chapel,on the garden.on the college.It would rain forever,noiselessly.The water would rise inch by inch,covering the grass and shrubs,covering the trees and houses,covering the monuments and the mountain tops.All life would be choked off。noiselessly:birds,men,elephants,pigs,children:noiselessly floating corpses amid the litter of the wreckage of the world.Forty days and forty nights the rain would fall till the waters covered the face of the earth.
       (雨不停地下着,落在教堂上,落在花园中,落在校园里。雨将无声地永远下去,地上的水会一英寸一英寸地涨起来,淹没了花草和灌木丛,淹没了树木和房屋,淹没了纪念碑和山顶。所有的生命
       都会被无声地闷死:鸟、人、象、猪、孩子,这一切生物的尸体将会无声地漂浮在被淹没的世界的浮渣中。四十个白天,四十个黑夜,雨会一直在下,直到整个地球被大水完全淹没。)
       这是布道过程中的一段描写,斯蒂芬心中怀着恐惧,感到压抑和苦闷,这要淹没地球的无休无止的雨使他的心情又增加了几分沉重,染上了几分愁。乔伊斯在这里连用三个介词短语,三个现在分词短语,三次重复使用副词noiselessly,读起来抑扬顿挫,有起有伏,非常富有节奏感。雨落在教堂顶上,却敲打着斯蒂芬的心房,雨淹没了世界上的一切生物,当然斯蒂芬也难以逃脱。雨虽无声,却比有声更加沉闷,再加上音乐节奏的渲染,气氛更加令人窒息,因而斯蒂芬的灵魂也倍受煎熬。
       当布道进入到高潮的时候,有一大段牧师关于地狱和天罚的布道在斯蒂芬和读者的耳畔炸响。整整一页全部由ever和never(永远,决不)这两个词以及由这两个词引导的短语一串到底,末了又由of短语接替,在of短语中又不断重复着几个形容词和副词。排比、重复的修辞方法,紧凑有力的音乐节拍,造成了强烈的艺术效果:上帝的力量是那么强大,其势如排山倒海,斯蒂芬是那么微弱,微弱似一只羔羊,威力无比的上帝正在吞噬着弱小无力的斯蒂芬的灵魂。其画外音是:上帝是不可抗拒的。这种艺术效果是通过语言和句式的音乐性达到的,而这种音乐性又是通过读者的耳朵传到大脑的。
       音乐的语言和音乐的句式结构在第四章中更是比比皆是。这一章被评论家们一致认为是《肖像》的高潮部分,它“把散文、诗歌用于小说的可能性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把心理洞察的潜能上升到一个新的超群的天地”。这一章的第三个片段写的是斯蒂芬在海滩徘徊,听到有人喊“斯蒂芬内弗罗斯”(Stephaneforos),看见站立在水中的天使般的“鸽女”(bird-girl),他的精神得到升华,意识到献身艺术才是他的天职,也是他的人生的归宿。可以这样说,这第三个片段的每一自然段都是一曲优美动听的音乐,一首沁人心脾的诗。
       斯蒂芬听到有人喊“Stephaneforos”的一刹那,他立即联想到他的姓名(StephenDedalus)的由来及其内涵:
       His soul had arisen from the grave of boyhood,spurning her graveclothes.Yes!Yes!Yes!He would create proudly out of freedom and power of his soul.as the great artificer whose name he bore,a living thing,new and soaring and beautiful,impalpable,imperishable.
       (扔掉了她的上衣,他的灵魂从童年的墓穴中站立起来。是的!是的!是的!像那位他因其而取名的了不起的巧匠一样,从他灵魂的自由和力量中,自豪地创造出一个鲜活的生命,焕然一新,飞扬向上,美丽,神秘,永不消失。)。
       三个Yes像是音乐中的最强音唤醒了斯蒂芬的灵魂,使他获得了新生,明白了他的艺术使命,他要用他的心灵去创造那永不消失的新生命,开始他生命的飞翔。
       当涉水少女进入斯蒂芬的视野时,乔伊斯是这样描写她的外貌的:
       Her bosom was as a bird’s soft and slight,slight and soft as the breast of some darkplumaged dove.But her long fair hair was gidish:and gidish,and touched with the wonder 0f mortal beauty.her face.
       (她的胸像小鸟的胸脯一样柔软而纤细,柔软而纤细一如长着深色羽毛的鸽子的胸。可她那金色的长发却散发出少女气:带着少女气的脸蛋也露出了令人惊异的凡人的美。)
       在这里,乔伊斯为了写少女的美,并用了头韵法、重复、倒装等几种修辞方法,将字音、字义糅合在一起,营造了一种柔和的音乐气氛,创造了一种轻快的音乐节奏。“soft and slight,slight and soft”,“girlish:and girlish”的重复出现和连接让读者既赏心,又悦目,还悦耳。乔伊斯懂得,给斯蒂芬带来新的生命的鸽女就应该这样写,能打动他的心的也一定能打动读者的心,能悦他的耳目的也一定能悦读者的耳目。美国现代诗人弗罗斯特(RobeaFrost,1874—1963)曾把诗歌读者分为“视觉型读者”(eye readers)和“听觉型读者”(earreaders),而诗人自己则明确表示他更欣赏“听觉型读者”,希望有更多的“听觉型读者”来读他的诗。无独有偶,诗人小说家乔伊斯在给女儿的信中谈到《守灵夜》时说:“天晓得我写的是什么,可它听起来很悦耳。你的绘画看起来很悦目。在我看来,这就足够了。”由此可见,乔伊斯注重文字的音声和节奏感的程度更甚于文字的意义。像弗罗斯特一样,乔伊斯也曾建议他的读者去朗读他的《守灵夜》,而且可以从任何一页开始,看来乔伊斯也喜欢“听觉型读者”。其实,乔伊斯的这条建议也适合于读他的《肖像》,特别是去读音乐性、抒情性强的章节的时候,只有朗读,方能品出小说的真正韵味,感受到斯蒂芬的生命的律动,从而得到美的享受。在《肖像》出版的第二年,玛格丽特·安德森就有这样的评论:“詹姆斯·乔伊斯的这本书是当今地平线上所能看到的写得最美的一部作品,是一部最富创造性的散文佳作。”这话没有说错。
       其四,是它的隐喻性和象征性。乔伊斯对语言文字的痴迷让他筑成了《尤利西斯》和《守灵夜》这两座艺术的迷宫。如果说《尤利西斯》是一部天书的话,那么《守灵夜》则是一部天书中的天书,因为读《守灵夜》不仅要一句一句地读,而且还要一个字一个字地读,就是说读者需要一个字一个字地去破译它的多种含义。原因之一就是它的语言有着丰富的隐喻性和象征性,实际上,在乔伊斯的早期创作中,他的小说语言就具有了这一特征,不管是《都柏林人》还是《肖像》,都是如此。与《都柏林人》的语言相比,《肖像》语言的隐喻性和象征性更为突出。
       《肖像》是自传体小说,是写主人公青年艺术家斯蒂芬的心灵史的,而艺术家的心灵又较常人更为敏感、微妙、复杂和深奥,因此,这样的内容也就更需要隐喻性、象征性的语言去表述。这是因为隐喻性、象征性的语言更便于探寻和剖析人的心灵,呈现和展示人的意识活动,传达和暗示多层次的内涵。在《肖像》中,乔伊斯使用了大量的双关、多义、暗示、间接、模糊的语言,这些语言都具有丰富的隐喻性和象征性。
       
       第四章的最后一个片段写的是斯蒂芬对未来人生的选择。对于斯蒂芬来说,这是他人生旅途上的一个十字路口:是接受神职服务于宗教呢还是上大学走自己的艺术之路呢?乔伊斯在这一片段的一开始就把选择中的斯蒂芬推到读者面前:
       He could wait no longer.
       From the door of Byron’s publichouse to the gate of Clontarf Chapel,from the gate of Clontarf Chapel to the door of Byron"s public-house and then back again to the chapel and then back again to the publichouse he had paced slowly at first.planting his steps scrupulously in the spaces of the patchwork of the footpath,then timing their fall to the fall of verses…For a full hour he had paced up and down,waiting:but he could wait no longer.
       (他不能再等待下去了。
       从拜伦酒店门口走到克隆塔夫教堂门口,从克隆塔夫教堂门口又走到拜伦酒店门口,接着又走回教堂,然后又走回酒店,他开始时迈着小步,走得很慢,在人行道上的零碎杂物之间小心翼翼地走着,后来便和着诗行的节奏踏步前进……整整一个小时,他就这样来来回回地走着,等待着:可是他不能再等待下去了。)
       人生道路上的选择是令人焦虑、令人烦恼的,有时还是痛苦的。斯蒂芬徘徊在“拜伦酒店”和“克隆塔夫教堂”之间,遇上了选择的两难。乔伊斯在这里用“拜伦酒店”暗喻诗人以及酒神和狂欢之神,诗与酒紧密相联,象征着文学艺术;“克隆塔夫教堂”则暗喻宗教,象征着神职牧师。“来来回回地走”表现出了主人公在艺术家和牧师之间作出选择时的犹豫不决,“不能再等待下去了”表达了他选择的急切,“和着诗行的节奏踏步前进”则暗示了他未来的选择。没错,待他视域里出现了飞翔的鸽女时,他终于作出了飞翔到艺术世界的抉择。
       隐喻性、象征性的语言在《肖像》中比比皆是。小说一开始,隐喻性、象征性的语言便在乔伊斯的笔下频频流出。像“moocow”(哞哞叫的奶牛,7页)它既是爱尔兰的象征,又暗喻宗教、社会等外部力量;“green wothe”(绿玫瑰,7页)不仅是爱尔兰的象征,还是女性和创造的象征,也有不成熟和成长的含义。第四章中用“graveclothes”(尸衣,154页)喻指裹在斯蒂芬身上的家庭、宗教和社会的束缚;用“grave of boyhood”(童年的墓穴,154页)喻为童年斯蒂芬为宗教服务的初衷已葬入坟墓;用“create a living thing”(创造一个鲜活的生命,154页)预示斯蒂芬的灵魂的再生,去履行他的艺术天职;用“a glimmer,a flower”(一束微光,一朵花,157页)象征斯蒂芬将要面临的新世界。
       上述五个方面只是《肖像》语言的几个主要特征,就凭这些特征,我们也敢大胆地说:《肖像》的语言已折射出现代主义的光彩。如果说《肖像》语言的音乐性还保留了传统文学的精髓的话,那么,它的隐喻性、象征性、对应性、通感性则更多地包含了现代主义的成分,更多地体现了现代性。
       毋庸置疑,乔伊斯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语言文学大师。在英国文学史上,能与莎士比亚的语言媲美的只有乔伊斯,据西方学者的统计,乔伊斯小说中的词汇量远远超过了莎士比亚戏剧中的词汇量。“他藉由文字来透析世间,也以世间经历来透析文字:他必须将所思所感都化为文字。”的的确确,乔伊斯是一个语言天才。《肖像》的语言魔力给《肖像》带来了永久的艺术魅力,进而使其步入世界文学名著的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