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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理论探讨]蒲伯《论批评》中的“和谐”思想
作者:马 弦

《国外文学》 2006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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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和谐”是贯穿于蒲伯诗歌中比较重要而突出的思想。本文以蒲伯第一部独立发表的作品《论批评》为例,分析“和谐”思想在他诗歌创作中的初步显露和反映,并追溯其深远的历史和悠久的传统。
       关键词 论批评 和谐 自然
       《论批评》(Essayon Criticism)是18世纪英国著名诗人蒲伯(Alexander Pope,1688~1744)第一部独立发表的作品,它创作于1709年,1711年正式出版。《论批评》是有关诗歌创作原则和批评方法的专题论述,文字简洁、明快、对称,语气轻松、平和、恬淡。《论批评》虽然主要针对各种文学批评观念进行探讨,但同时也是对诸多诗歌创作原则的品评。在创作形式上,它采用了诗论的体裁——即以诗论文。诗论在古罗马文艺批评家贺拉斯,以及后来意大利批评家维达和法国文论家布瓦洛等人早已为之。但是,作为伟大诗人的蒲伯,并不是简单、机械地模仿与照搬前人的作品,而是在吸收和继承古代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凭借着自己精湛而高超的作诗技艺,创造性地丰富与发展了前人的思想与艺术宝库。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对于各种文学创作原则和各类诗歌批评方法的品评中,“和谐”(concordiadiscors)作为一个重要而突出的思想,在《论批评》中得到了初步的显露与反映,为蒲伯在随后创作的一系列诗歌中,能够更加深入地探讨与论证“和谐”思想,做好了铺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蒲伯在《论批评》里阐述与表达了自己的审美观念和艺术见解,探讨了如何协调各种诗歌创作原则及其批评观念之间的关系。在论述如何继承与协调各种不同诗歌的创作和批评方法时,作者强调“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也就是说,各种矛盾的、对立的因素最终都将统一于“自然”,杂多的、不同的音符最终会奏出“和谐”的旋律。不难发现,在对多种诗歌创作原则与批评观念的议论与分析中,隐含着作者深厚的“和谐”思想。
       《论批评》对于多种文学创作原则与文艺批评观念的探讨是结合在一起的,其中主要论述的有:“古人立下的规则”(Rules)与“无名的优雅”(namelessGraces)、“巧智或才气”(Wit)与“判断力”(Judgment)、“艺术”(Art)与“自然”(Nalun)等几组文学概念,以及它们之间所形成的差异、冲突、对立以及张力。
       《论批评》一开头,作者便提到对于一个批评家来说,要做出准确无误、不偏不倚的判断和评价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接着,作者论及巧智或才气与判断力之间的冲突、矛盾和对立,并通过形象生动的比喻,巧妙地描述了巧智与判断力之间的微妙关系:
       For wit and Judgment often are at strife,
       Tho, meant each other,s Aid,like Man and Wife.(EC,80-83)
       诗论中作者曾多次用到“巧智”或“才气”(Wit)这个词,它有许多引申的含义,约翰逊博士(SamuelJohnson,1709—1784)在他编纂的《英语词典》中将之定义为:“才智”、“想像敏捷”。在蒲伯的这部诗论中,它的含义获得更广阔的延伸,但基本的意义不外乎“人的理性思考的才能、技巧和足智多谋”,而在艺术家那里,巧智更指“在谈话和写作中,思维及语言表达的敏锐、巧妙的联想,造成出其不意的效果,以使人的心灵获得震撼或愉悦”。从丈夫与妻子这一对矛盾统一体的形象化比喻中,我们看到巧智与判断力之间既互相需要、相互支持,又时常发生争执和矛盾。巧智对于诗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它意味着灵感、想像和自由联想等;但过度地使用巧智,有可能会造成不当和偏颇,因为没有理性的判断作为引导和控制,被滥用的巧智就会像脱缰的野马偏离正确的轨道,导致坏的结果。而如果绝对服从理性的判断,死守固有的规范,又会束缚诗神“宙斯”自由飞跃的翅膀。
       在艺术创作的广阔领域,诗歌如同音乐,有一种美是妙不可言、无与伦比、难以企及的,仅靠学习和遵守固有的戒律和准则也是没有办法来获取的。那就是所谓“无名的优雅”(namelessGraces)。只有具备灵感、天才和想象,富于创造力和高超技艺的诗人(Master-Hand),才可以达到这种出神人化般的境界:
       Some Beauties yet,no precepts can declare,
       For there,s a Happiness as well as Care.
       Are nameless Graces which no Methods teach,
       And which a Master-Hand alone can reach.
       (EC,141-145)
       这说明,前人总结的创作与批评的经验和方法固然重要,比如亚里斯多德《诗学》和贺拉斯的《诗艺》,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值得学习、效仿和借鉴。然而,仅仅继承和发扬古典诗歌的优良传统是不够的。如果过分强调权威,将它们推向僵化,使之变得独断和规范化,成为永恒不变的戒律,就会束缚了灵感、想象与独创性。这是因为,某种朦胧的、难以名状的艺术之美,需要通过个人独特的品味和特殊的爱好才能展现出来,仅靠千篇一律地效仿古典权威与法则是不可能获取的。
       进一步的问题是:什么才是判断真正艺术的最后标准呢?其实,对于一个批评家要如何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蒲伯在开头不久的论述中就早已明确回答:“首先要信奉自然,作为一切的判断标准!”
       First follow:NATURE.and your Judgment frame
       By her just Standard,which is still the same:
       Unerring Nature,still divinely bright,
       One clear,unchang,d,and Universal Light,
       Life,Force,and Beauty,must to all impart,
       At once the Source,and End,and Test of Art.(EC,68-73)
       “正确无误的自然,神圣而辉煌,它的光芒清晰、永恒地普照大地,给予万物生命、力量和美,它是艺术的源泉、艺术的目的、也是检验艺术的标准。”这里,诗人阐述了艺术与自然之间既对应又对立的关系。一直以来,在蒲伯以前的西方主流传统文化中,人们普遍认为,真正的艺术是模仿真实与自然的结果,而“自然”是艺术的源泉,被作为检验真正艺术的唯一标准。因为“自然”作为普天下永恒不变的规律,规定了宇宙中万事万物的运行轨道和神圣秩序。这里所谓的“自然”,是一个被概念化了的抽象名词,并非指大自然环境,而是自然法则(natuml law),它包括指自然天生的人性,即人情事理之常。因此,从另一种意义上说,合乎自然就是合乎人之常识或理性。
       至于那些古人立下的艺术创作原则与批评规范,其实是他们在对自然进行实践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其本身代表着自然,只不过是被条理化了的自然(Those RULES of old discover,d,not devis,d,/Are Nature still,but Nature Methodiz,d.EC,88-89)。
       因此,作者强调,古人留下的宝贵经验和优秀传统是极其重要的,值得后人学习、借鉴和模仿。 “模仿自然就是模仿古人”(To copy Nature is to copy Them.EC,140)。古典文学中的某些权威人士,如荷马、维吉尔等,都是模仿自然、遵循自然的先贤,他们的作品本身都是符合自然法则的典范之作。而蒲伯奉人就是模仿古人的绝好榜样。
       某些看似超自然的特殊因素可以给艺术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Some Lucky LICENCE answers to the full.EC,148-9),但这些所谓“无名的优雅”最终也不会超越“自然”永恒不变的规律,因而也是合理的存在。由此,诗人肯定了艺术创作中个人的灵感与想象的重要性,亦即艺术的独创性。
       在谈及“巧智”与自然之间这一重要的关系时,蒲伯这样铿锵有力地论说:
       True wit is Nature to Advantage drest.
       What oft was Thought,but ne,er so well Exprest.(EC,299-300)
       “巧智是将自然精心装扮,平常的思想,绝妙的表达。”蒲伯认为,“巧智”或“才气”将自然的原料与素材在头脑里加工与提炼,使之成为更加适合文学与艺术的特殊需要。在文学艺术的创作与批评中,我们需要运用巧智来洞察自然界的一切事物,揭示隐藏在其中的各种奥秘,并赋予自然以更新的活力和美感。在
       巧智的引导下,我们才可以更为真切地感受与领略到自然的魅力,并使我们的心灵在感动与震撼中得到陶冶与提升。
       自古以来的许多西方文论家都强调艺术要模仿自然。艺术与自然并非是决然对立、相互排斥的两极,而是和谐的对立统一关系,这就是杂多的音符为何会构成最美的旋律的根本原因。宇宙间的一切,包括文学艺术在内,都是受到自然规律支配的产物,都必然在自然规律的指挥下运行。“自然是由联合对立物造成最初的和谐,而不是由联合同类的东西。艺术也是这样造成和谐的,显然是由于模仿自然。”在自然的指导与规定下,各种艺术创作原则和批评观念相互补充、互相包容,和谐相处,从而形成由各种因素共存与并置的张力场。
       正是基于此种对“自然”的信念,作者的“和谐”思想得到了充分的显露与展现,表现出他积极的乐观主义态度,他这样满怀自信地断言:
       Sce. from each Clime the learn,d their
       lncense bring;
       Hear,in all Tongues consenting Poeans ring!
       In praise so just let ev’ry Voice be join,d,
       And fill the Gen’ral Chorus of Mankind!
       (EC,185—188)
       (看,智者们各自宣讲着自己的学说!
       听,众声喧哗中回荡着和谐的旋律!
       汇集所有不同的声音奏出合理的赞词
       共同凝聚成普天下人类的大合唱。)
       这与我国唐朝文化繁荣时期所倡导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思想,是如此的接近,几乎可以相提并论了。众多的声音共同奏出了和谐的旋律,杂多的因素最终都统一于“自然”。
       近代西方是崇尚自然科学的时代,在自然主义潮流的影响下,“自然”成为评判伦理价值和道德意义的基石。自然主义认为,一切合乎自然本身的就是善的,自然的就是道德的,这为“和谐”概念在《论批评》中最终体现为道德的暗示,奠定了理论上的基础。
       在诗歌的最后部分,蒲伯将他对于文学、艺术方面的探讨,置放到有关人性与社会的整个思想体系中,从而将伦理学作为他思考和解决一切问题的起点与基础。
       亚里斯多德在他的《诗学》中指出,悲剧具有“净化”人的思想、情感与灵魂的作用;贺拉斯在对年轻人谈论文学创作经验时,则提出了著名的“寓教于乐”,反对一种强迫性的道德说教,而主张道德教益寓于审美愉悦之中。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启蒙主义者继承古代传统思想,认为文艺应该采取积极入世的态度,对社会和公众产生引导与启蒙的作用。人是艺术活动的最终目的,只要文学描写人、人性和人类社会,就必然涉及对伦理、道德问题的关注与探讨。从根本上说,蒲伯很好地体现了他时代的精神,他在艺术创作中始终面对的是社会与人生,从而使得他对于美学思考和探索包含着一个深厚的伦理学基础。
       蒲伯认为,对于文学批评家,道德的要求无时不在,占居首要地位。因此,必须“弄清楚批评家应该拥有怎样的品德”(Learn thenwhat MORALS Criticks ought too show,EC,561)。因为,一个批评家即使具有高雅的品位、敏锐的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仍然是远远不够的,在所有这一切的因素当中,最重要的是要坚持真理,具备公正、坦荡的道德品质。
       Tis not enough,Taste,Judgment,Learning,join;
       In all you speak,let Truth and Candor shine.(EC,562-3)
       蒲伯发出了这样的疑问,这样一个能够给予公正无私的忠告与评价的批评家究竟到哪里去找呢?
       But where,s the Man,who counsel can bestow,
       Still pleas,d to teach,and yet not proud to know?(EC,631-42)
       接下来,作者列举了一批自古以来在欧洲出现的著名文学批评家,如古典希腊、罗马文艺理论的先驱亚里斯多德、贺拉斯、昆提里安和朗吉努斯等。蒲伯对他们各自的文艺风格和文学观点做了客观、如实的评价,并宣称他们是优秀文学批评传统的杰出代表。但在他们之后,欧洲大陆被封建迷信与教条的阴霾所笼罩,使文学艺术领域陷入低迷状况,一直到伊拉斯莫——这位伟大的人文主义学者、批评家,以他的才智和勇敢,针对封建教会的迷信与教条给文艺带来的危害和束缚,进行了尽情的嘲骂和猛烈的抨击,给文化艺术领域带来一股清新的气息;接着,文艺复兴运动开始了,传统古典文艺思想又回到欧洲并重新焕发生机。后来,法国批评家试图将文艺复兴以来的古典传统保存下去,但又将之推向了极端,成为僵化的规则。而英国作为一个崇尚自由精神的国度,却无视法国文论家固定下来的古典规则,虽有野蛮、不开化之嫌,倒也不失为对盲目崇拜风气的矫正与调节。最后,蒲伯提到自己从事诗歌创作的启蒙导师——威廉·沃什(William Walsh,1663—1708)。沃什本人虽然不是大诗人,但他正是蒲伯要寻找的那个理想的批评家,能给诗人以正确的引导。
       批评家如果要公正地对待一件艺术作品(包括诗歌),就要观察它的整体效果,看各个组成部分是否和谐一致、符合自然,而不应该挑剔个别细节上的毛病。当自然与人的情感同时被作为探讨和评价艺术的基点时,美学与伦理学便有了契合点:
       Survey the Whole, nor seek slight Faults to’
       find,
       Where Nature moves,and Rapture warms the
       Mind.(EC,235—6)
       一个优秀批评家的美好品德就是集各种品质“和谐”于一身;而在艺术审美上,各种局部因素的“和谐”统一才是真正美的象征。如此看来,善与美具有同一性,道德美与艺术美在“和谐”的视域里合二为一:
       Tis not a lip,Or Eye,we Beauty call,
       Bul the Joint Force and full Result of all.
       (EC,245—6)
       最后,蒲伯回答了上面的提问,一个理想的批评家就应该像威廉·沃什那样:
       Careless of Censure,not too fond of fame,
       Still pleas,d to praise,yet not afraid to
       blame,
       Averse alike to flatter,or Offend,
       NOt free from Faults,nor yet too vain to
       mend.(EC,741—4)
       威廉·沃什是蒲伯心目中理想的批评家,他甚至就像诗人生活中的良师益友。他正直、诚恳,有学问,有教养,具备一个优秀批评家所应有的素质。他既没有偏见,又不走极端;既乐于鼓励,又敢于批评;既不阿谀奉承,也不讽刺打击。他既有冷静、客观与理性的头脑,又不乏慈爱、慷慨与同情的内心,所有优良品质在他身上构成一个完美、和谐的整体。
       “和谐”思想在《论批评》中得到了初步的显露和论述,是蒲伯在文学创作中对于“和谐”概念的第一次思考与表述,它为作者在随后的一系列诗歌创作中对“和谐”理念的进一步探索与论证,做了有利的铺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也许有人会认为蒲伯所宣讲的思想和学说太浅薄、太平庸、太普通,不过是一些社会上流传已久的陈腐观念。诚然,蒲伯只是一位诗人,而不是哲学家,他在诗论也不是什么长篇大论、逻辑严明的哲学专著,然而,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用诗句写成的原理、箴言、格言等,更容易打动读者,也更容易让他记住。”或许,人们难以理解或接受那些晦涩、枯燥、乏味的哲学道理或历史记载,但是,人们却能够轻而易举地记住蒲伯那简洁、精炼、警句般的、具有辨证意味的诗行。这就是诗歌的妙用、艺术的魅力、文学的根本目的所在,正应了他那著名的对句:“普通的思想,精妙的表达”。(What Oft was Thoueht,but ne’er sowell Exprest,EC,300))。这也正是作者主张将道德与艺术联姻的绝佳宣言和有力论证。
       “和谐”学说并非是蒲伯的独创,而是干百年来两方传统思想史上在哲学、科学、美学、伦理学和社会政治学等方面的一个重要思想。西方传统思想史延续下来的“矛盾对立的统一”辨证思想,构成了作者在创作中“和谐”思想形成的基础。早在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哲学家、数学家毕达哥拉斯就认为,“数是万物的始基,它的基本特性就是和谐”。”数产生出宇宙万物,“数是和谐的,所以世界作为一个大宇宙也是和谐的”。其他的许多古希腊数学家、哲学家都有过类似的思想,认为和谐就是差异和对立因素的统一。“和谐是杂多的统一,不协调因素的协调”。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柏拉图在探讨伦理学一个重要的命题——“幸福是什么”时提出了“和谐说”的人生现,他指出:“善的生活应该是混合的生活,是一种理性与感性、快乐与智慧相混合的生活”。当然,在这种混合的生活中,理性必须占指导地位,柏拉图宣扬的实际上是一种以理性为基础的“和谐”人生观。苏格拉底、赫拉克利特、亚里斯多德等人,也都在他们的学说中表达过类似的“和谐”思想。
       显然,蒲伯在他的诗歌创作中继承并吸收了古代思想家们的学说,但他并不是简单地照搬、重复前人的理论,而是将自己置身于所处的社会与时代,糅合进自己对当时社会、历史、政治和伦理道德的看法和见解。蒲伯将古代传统思想体系中有价值的思想理论,结合自己对人类文明发展进程的独特理解,使他的诗歌创作更加适用于新的时代与形势的要求。他在诗歌中所表现的“和谐”思想,是他将古代传统思想史上的“和谐”学说,实际运用于他所属时代的政治、伦理、文学等方面的结果。他的诗歌创作始终面向社会、面向人生,执着于对人性、道德、幸福等普遍性问题的探讨与议论,具有极其独特的价值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