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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知在
作者:张 洁

《收获》 2006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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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一
       叶楷文绝对是让癞皮狗咬上了。
       被癞皮狗咬上是什么感觉?
       虽然不会像被藏獒、或牧羊犬咬上那样,一口就能让你命赴黄泉,可让癞皮狗咬上,难道就能好到哪儿去?
       那是漫无止境的持久战,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持久战的最后结果,败走麦城的绝对是你,而不是那只癞皮狗。你不得不怀疑,它们是不是全读透了毛泽东先生的《论持久战》,并深得其髓?
       又像与女人分手。理由不太充分,自己优柔寡断,而对方又没置你于死地、逼得你不得不上梁山,想要一刀两断的恋情反倒拖泥带水,纠缠不清。于是那段已然变味儿的恋情,就不止是寡淡,而是变馊、发霉,直至长出白毛。可最后做你老婆的恰恰是她,而不是你爱得要死要活的那个女人。
       狗和狗是不一样的,女人和女人也是不一样的。
       事情常常就是这个样子,你越是腻烦的东西,偏偏与你纠缠不休,“腻烦”这个词儿就是这么来的,如果触摸、触摸它们,就会感到它们的确有一种黏稠的质感。
       说不定自此以后,叶楷文会研究、研究这个其貌不扬的词儿,在人们生活中的深远影响。
       这次回程,并没有频繁转机,而是直接从北京飞回纽约,可是叶楷文三次把这幅屁画忘在了一切可以忘记的地方。
       在北京机场check—in的时候,这幅画被他忘在了check—in的台子上。美国航空公司的航空小姐,很快就在候机厅里找到他,然后是完璧归赵,还给了他一个很有文化内容的微笑。现在是个人都自以为对中国文化有所了解,并以此为荣。如果叶楷文当时没有如此不敬地胡思乱想,很可能会找个理由、撒个谎,说那张屁画不是他的。
       第二次他把这张屁画忘在了入关处,还没等他转向提取行李的路口,那位海关先生就叫住了他。就像画里卷着伊拉克人的定时炸弹,声色俱厉。
       最后,忘在了提取行李的行李车上,这不,机场的工作人员又给他送回来了。
       有时他觉得美国人过于负责,若想丢弃一件什么东西,怎么丢也丢弃不了。有一次从纽约去欧洲,天气突然转暖,而他还穿着一件羽绒夹克,于是就把那件羽绒夹克一再忘在候机厅的椅子上,说“一再”,是因为那些具有非常责任心的工作人员,不断提醒他忘记了自己的夹克。
       这次大概是那位守在行李车旁的黑人老头多事。租用行李车的时候,没有三块零钱,只好在自动收款机里放进五块纸币,等着找钱那一会儿,让黑人老头记住了他。尽管无数中国人定居美国,毕竟一个黄面孔与一个白面孔相比起来,还是非同寻常。
       所以,当人们发现行李车上的画卷时,黑人老头很容易想到他可能就是失主,加上正事不顶劲,办起杂事却游刃有余的FBI,找到这幅画的失主并不难。
       如此这般解释,被这张屁画缠上的缘由未尝不可。
       其实有些事情没有理由,而是非如此不可。
       叶楷文没那么混账,也不是对这张屁画嫌弃到非丢弃不可的程度,而是没有拿它当回事儿,但从无论如何也将它丢弃不了的迹象看来,他就是不想拿它当回事儿也不行了。
       “对不起,盒子有些破损,不知道原来就是这个样子,还是我们保存得不够好。”机场的工作人员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说,他年轻的脸,整个就是一盘阳光照耀下的向日葵。
       是道歉还是开脱?即便保管不善、盒子破损又怎样,叶楷文根本就不介意,也不会和航空公司计较什么。
       无意之间一抬头,叶楷文的心一动,方才还是明晃晃的一盘向日葵,眨眼之间变成了深秋的一轮残荷,怎么看、怎么像是送他这幅屁画的那位老先生。叶楷文摇了摇脑袋,想,自己大概花了眼,明明一个年纪轻轻的白人,怎么会变成北京的那位老先生?
       叶楷文独身一人无牵无挂地活了几十年,这种生活让他得以从诸多“纠缠”中解脱,为此他还小有得意,尤其在看到周围的人,被许多“纠缠”烦恼不已的时候。可这件不大不小的事,让他感到了摆脱什么,并不十分容易,除非脱离这个人际社会,可是作为一个人,谁又能摆脱这个人际社会。
       定睛再看,又的的确确是那个给他送画的、年纪轻轻的白人。哎,不是自己花眼又是什么。
       “没有关系,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叶楷文语调有些游移、神色有点恍惚地说。在肯定自己眼花之后,叶楷文的两道目光,仍然满怀狐疑地在对方脸上扫来扫去。
       刚才还在想,“其实有些事情没有理由,而是非如此不可”,看来过于武断,就老先生那张突然重现的脸来说,哪里是没有理由。
       不过,那张脸的确是重现、而不是他花了眼?叶楷文不能肯定。一贯遇事不惊,不大喜欢与“过心”这种字眼挂钩的叶楷文,不但优柔寡断起来,竟还有了一些挂心的感觉。
       二
       叶楷文很快就会知道,“没有关系,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的说法,是大错特错。
       三
       说起来,这幅画来得有点怪。
       如今叶楷文有了钱。
       而且循规蹈矩,来路干净,与早年那些同窗费尽心力赚的钱相比,真可以说是心安理得。
       有钱之后,就想在北京买个四合院。父母已经进入老年,自己常年不在他们身边,难尽孝道,如果能为他们安度晚年创造一点条件也好。
       除了供父母安度晚年,叶楷文还有个打算,开办一所私人博物馆,也算没有白白辜负内己多年的收藏。
       如今在北京买个有气势的四合院极其不易,且价格昂贵,好在他如今有了这个经济能力。
       终于在后海看中一处,典型的清代四梁八柱、砖木结构,特别门楼上的镂空砖雕,极其精美。庭院里花草繁茂,绿树成荫,竟还有两棵玉兰、一棵海棠。
       那是几套院的大宅子,每重院都有东西厢房,中院上房为九楹,何等的气派、敞亮。虽比不得乾隆宠臣和坤府邸一路十三进的壮观,町这样的规模在京城怕也难找了,办个私人博物馆足矣,风格、韵味与他的收藏很是对衬。
       再说一路十三进的府邸即便有,能卖给私人吗?当局终于认识到保护文化遗产的意义,算是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所有手续都已办齐,只有跨院一间小偏房里住着的那位九十多岁老人不肯搬离,再高的搬迁费对他也毫无诱惑。
       按老人的说法,他没有多少日于了,不想搬动。
       叶楷文与老人见了面。清雅的面庞,高高的颧骨,深凹的眼窝——他不想说就像一具风干尸——无一不在传递着远年的,与现而今的人间毫无关联的、也不肯苟同的过去。
       孱弱的身胚,颤颤巍巍,如一只即将沉没的破帆船,从未有过平定的瞬间。说起话来,气息之微弱、声音之飘游,几乎难以送达与之对面交谈的人。
       这还算是一个有血有肉的躯体吗?
       诚如老人所说,他的确没有太多日子了,是人都能看出这一点。
       叶楷文并不介意有没有人死在这个宅子里,追究起来,哪一处老房子里没有死过人,说不定还是凶死。
       何况他对老人印象非常好。说不上是枉下
       结论,谁能马上给初次见面的人下结论,说他好还是不好?单说这样一张没有目的脸,现在已不多见。也只能说这是一张没有目的脸,有没有别的,他怎么知道。
       而叶楷文本人,或是他的父母一时又搬不进来。
       院子虽好,却破败得一塌糊涂。这就是中国建筑的遗憾,统统都是砖木结构,砖木结构建筑的寿命能有二百年就算不错,像故宫那样的建筑,能够苟延残喘到如今,也是不断维修的结果。
       如果不进行大修、特修,以及安装现代生活所需要的上下水道,供电、供暖设施,是无法进入文明生活的。这些事情办下来,怎么也得一年……于是他对老人说:“别担心,您就住这儿吧,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真的,喜欢诗词的父亲没准还有了一位谈话对象呢。紧接着又哂然一笑,他怎么就能断定此人可以谈诗论画呢?
       老人也不说谢,理所当然地接受了他的好意,只是在叶楷文又来院子勘察时,请他进了那间偏房。
       房子里有一股怪味儿,叶楷文不由地抽了抽鼻子,可这种怪味儿又不仅仅是气味,游移、腐旧、戒忌……说不上来,至于摆设,简陋而又简陋,与这个仪态万方的院子以及老人的儒雅风度极不搭调。
       老人开门见山:“我也没有什么好多说的,也不是为了感谢你对我的关照,而是觉得你就是那位我该托付的人。”
       于是返身从同样摇摇晃晃的木桌上,慢条斯理地拿起一个画筒,又从画筒里抽出这幅丢了三次也没丢掉的屁画。
       以叶楷文见过、经手过的画来说,这幅画的出身不但谈不到“名贵”,简直就不值得过眼。
       对于古董、书法、绘画的感觉,叶楷文如今是得天独厚。
       说的是如今。
       想当初他与古董、绘画,毫无牵连、一窍不通,也绝对不会答应一个不知底细的老头子,在自己的房产里住下来,谁知道他的日子是不是真不多了。
       他不似鉴定行里的那些人,强记硬背历代著名书画家的姓名、字、号、别号、印章特点;无时不在揣摩如何识别印章:大篆、小篆、鸟篆、金文篆刻;纸、绢、墨、裱不同年代的特质……其实,从题、跋、序、印记这些细节里,往往就能找到伪作的蛛丝马迹,比方那些有意模糊的印章。还有更为拙劣的伪作,有幅所谓郑板桥的竹、字,一幅中楷六尺条幅,上面居然有几百个字,首先风格就不对……这样的赝品,还用得着费心思去评断吗?
       再说这些细节,如今都可通过技术手段解决,何必用那个死劲。
       最简便的办法,就是用软X光测试一下。软X光光波较长,穿透力较弱,中国字画上又常有印章,印泥中含有的金属汞,在软X射线下便会显现。那些年代久远、在目测中销声匿迹的印章,便将无处销遁,从那些重现的印章中,自然可以得知有关画作真伪的信息以及它的若干历史……
       鉴定水准的高低,其实决定于鉴定者本人的素质。除了需要具备一定的经验,关键是把握艺术品的神采,这才是鉴定的最高境界。
       假画固然可造,但绝无意境,不必多费手段,着眼便知分晓,这种精神上的分野,是过于功利的现代人,越来越无法跨越的高度。
       也就是说,一个好鉴赏家应该是一个好艺术家。
       而做一个好艺术家容易吗?
       叶楷文不能说自己是一个好艺术家,他只能说,不知什么缘由,突然之间自己就具备了这种辨别真伪、优劣的直觉、禀赋。
       这种突如其来的直觉、禀赋,有时让叶楷文相当不安,从他的经验来说,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总有一天他得为这种突如其来的“便宜”付出代价。
       什么代价?无从得知。叶楷文甚至觉得自己已经付出了代价。
       比如他突然就不能做爱了,好不容易有个就要谈婚论嫁的女人,就因为他的床上功夫突然消失,一脚把他踹下了床。
       现在的女人,对待性、金钱、房产、地位等等,但凡一切可以用戥子秤量的东西绝不含糊,绝对不会为抽象的爱情,不要说付出、哪怕是少收成一丝一毫也不可能。
       他极不情愿地凑过去,敷衍了事地赞了几句。
       老人说道:“我知道你不待见这幅画,谁也不待见,要是谁都待见,它的下场早不是这样了。画给你了,分文不取,只有一个条件……”
       叶楷文不免好笑,想,这样一幅屁画,居然还好意思谈钱。
       老人接着说:“我知道你想什么,风物长宜放眼量……只是有一个条件,无论什么时候,你都不能丢了它。不是为了我,也不是为了你,到时候你就明白了。”
       神乎其神得很。这样一幅屁画,值得如此郑重其事、大惊小怪?
       他似笑非笑地接下这幅画,心想,人一上了岁数就有点失准,希望自己老的时候可别这样。
       四
       机场送货的工作人员走后,叶楷文随手就把画筒扔在了墙角。
       力气用得大了一点,这一扔,本就残破的画筒开裂了,画卷从画筒里掉了出来。
       比起在北京看到它的时候,这幅屁画似乎又残旧了许多,而且有了水渍,不知是否曾被雨淋,或是有人不小心将饮料打翻在上。
       于是画面一角翘了起来,怎么,下面似乎还有东西……过去看看仔细,原来下面还有一张画。
       这当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古人也好,倒腾书画的商人也好,经常如是,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方见冰山一角,叶楷文后背的汗毛霎时竖了起来。
       就像谁将一把寒气逼人,凌厉无比的刀架在了他的后颈上,可又不急于切下,只将锋利的刀刃,在他后颈上游来游去。那刀刃似乎在深深地呼吸着他的肌肤、血液的气息,并在这呼吸中辨识着什么。
       又像面对一位他追逐已久的美人、此时却变作厉鬼在缭绕的云雾中忽隐忽现、似见非见,而事实上,他生命中从未有过这样一个女人。
       明明面对的是一幅画卷,和女人有什么关系?怪不怪?他那突然失去的、对女人的感觉,似乎又突然回来了……
       五
       其实叶楷文涉“性”甚早。
       也曾向若干女同学许下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的诺言,最后都未修成正果。不是他背叛了诺言,即便他履行自己的诺言,她们也不肯嫁他了,毕竟当时青春年少,不知深浅。
       叶楷文既没考上大学,也没走上仕途,更没有找到赚大钱的门路,最后又与太监无异,哪个女人嫁给他,不是自找苦吃又是什么!
       不提太监那档子事,自龟兹“串联”回来,比起从前那个动辄宣讲唯物主义的他,简直判若两人。
       又像占卜人那样,经常着三不着两地预言些什么,好比五塔寺的哪块石头缝底下有个小乌龟,活的。
       同学们果然就在那里挖出个小乌龟,活的。
       也有不灵验的时候,比方那次说是梦见了某某,并且情绪低沉,因为叶楷文说是梦见谁,谁便不久于人世。结果呢,那位某某不但没死,活得还挺滋润……
       从前叶楷文可没有这么神怪。
       起初同学们都以为他是穷开心,因为他从来说话没正经,喜欢正话反说,所谓的冷幽默。
       长此以往,大家就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叶楷文可能真出了毛病。
       
       文化大革命的气数,终有一天如风流逝、如云散去,一旦恢复高考,同学们立即与革命“拜拜”,掘地三尺、八方搜寻当年丢弃烧毁的那些书本,纷纷追求曾经鄙夷的功名去了。
       叶楷文呢,一直没有正经的工作,有时摆个小摊儿倒买倒卖服装,有时给什么单位打杂、看大门……别看没钱,有次喝醉,竟用几张大钞,点了香烟。
       等到来了钱,十块钱都别想从他那里抠出来。一位哥们儿得了癌症,最后不治身亡,留下妻小,连发丧的钱都凑不齐,还是同学们凑的。找他出把力,曾经慷慨的他不但不肯,还说:“我还想留着钱买啤酒呢……哼,等我死的那一天,还不知道有没有人给我凑钱发丧呢。”
       对自己的“曾经”,也充满了怀疑。
       那是他记下的笔记吗,跟模范青年似的;
       曾经作为青春祭而保留的女人情书,如今看起来,就像网上那些小男女的帖子,那样的“文艺”,那样的酸文假醋;
       然后毫不犹豫地将那些“文物”,笔记本、纪念册、毕业留言簿、女人的情书等等,付之一炬。
       有位红卫兵战友,向人谈起当年他们这个组织为何命名“红卫兵”的往事,说:“就是保卫毛主席的红色卫兵。”
       曾经比谁革命都彻底的叶楷文插科打诨说:“毛主席用得着咱们保卫吗,逗咱们玩儿呢吧,指不定他老人家在中南海里,如何掩嘴唿噜而笑呢。”
       ……
       对自己这些本质性的变化,叶楷文并非无动于衷,也曾想了又想,可就是想不出眉目。如果非要牵强附会,也许和那次在龟兹的经历有关。
       为此叶楷文参阅了不少资料。
       有一种理论说,人的大脑分左右两个部分,各司其职:左半部负责人类在语言、数字、概念、分析、逻辑等方面的职能,右半部负责人类在音乐、绘画、空间感、节奏感、以及想象力、综合力等方面的职能。
       一九九八年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的米勒教授,对几位患有老年痴呆症的病人进行了观察,在他们病情逐渐恶化的过程中,却突现出前所未有的艺术才能:比如制作出动听的乐曲,画出了不可等闲视之的画作等等,经“单光子发射断层扫描”,这些患者的病灶主要都在左脑。
       难道说在龟兹遭遇的那次风暴中,他的左脑受到了伤害?
       很有可能。
       正是在那次遭遇后,叶楷文才对书法、绘画、古董,有了分毫不差的直觉。
       不过这些理论也是众说纷纭,尚无定论。具体到他个人,更没有什么可靠的依据,只是他的猜测而已。
       当年红卫兵革命大串联,除了八竿子打不着的革命理由,对叶楷文最实惠的收益是对大江南北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免费旅游。
       甘肃、宁夏免不了在行,特别是“西出阳关无故人”、“长空雁叫霜晨月”那些诗句,简直就像如今那些旅游公司的广告,甚至比那些旅游公司的广告还煽情。
       不知道在解放军里担任高职的父亲,从哪儿来的雅兴,喜欢唐诗宋词。
       文化大革命期间,革命的叶楷文曾打算将父亲的藏书烧掉,可是父亲说:“知道不知道工、农、兵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石?你敢冲击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石?”
       比起老资格的父亲,叶楷文还是太嫩,面对振振有词的革命前辈,革命后生只能无以应,傻眼的结果是父亲保住了那些书,使叶楷文在文化大革命的尾声阶段,不致无所事事,可以终日躺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享用这等口味上乘的精神粮食。
       从叶楷文“龟兹之行”的结果来看,他究竟是收益于、还是受损于这些“粮食”,可就说不准了。如果叶楷文不到龟兹去,一切又会怎样?
       也许是青春的躁动;
       也许因为龟兹这个名字,让他联想到一个男人伟岸的生殖器;
       也许从父亲的哪本书里看到,人类历史上影响最深、最悠久的文化体系当属中国、印度、伊斯兰、希腊罗马;中国的敦煌和新疆,正是这四种文化体系的交汇之地,而这交汇恰恰在龟兹撞出火花……
       叶楷文决定到龟兹去。
       很不幸,命运有时恰恰掌握在“心血来潮”的手心儿里。
       那就是沙漠?
       它与人们的传言如此遥远。
       看来人类不但会给自己的同类以诽谤、污蔑,也会给自然以诽谤、污蔑。
       不管人类如何嫌恶、诽谤、污蔑它,沙漠却以它倨傲的存在,让人类莫可奈何。
       那就是沙漠?
       不,那是抖动的丝绸,于瞬间凝固;
       是汹涌的思潮,却突然关闸,欲言又止地令人颇费猜测;
       是壮阔奔腾的河流戛然而止,而它活力四射的喧嚣也随之定格,一条河流便断然地悬挂在定格的喧嚣上,于是那喧嚣,竟比万仞高山还沉重了。
       ……
       但却不是从此归于沉寂。
       那是收缩,为了能量更大的爆发;
       那是面对连轻蔑也不值一抛的凡尘,闭起的双目;
       至于大漠孤烟,无非是拒绝人类接近某个秘密通道的障眼……
       一具又一具或人、或兽的白骨,于上无飞鸟,下无走兽的茫茫无际中,间或、突兀地从沙丘内拱出,如重金属摇滚乐的响槌,令人猝不及防、震耳欲聋地敲向沙漠的胸膛,而后,这猝不及防的敲击又毫无痕迹地遁去,将叶楷文重新弃于没抓没落的荒寂之中。
       荒漠中有一种不动声色的恐怖。能描述的恐怖,算不得真正的恐怖,而不动声色的恐怖,才是让人逃遁无门、无术的恐怖。
       此种种,并没有让叶楷文失去与沙漠相亲相近的胆识,有的反倒是倾倒、迷恋。
       风暴说起就起来了,没有一丝征兆,方才还是艳阳高照,转眼就天昏地暗,真可谓凭空风起。
       哪里是风卷黄沙,分明是天地造就而成的这口大锅里的黄沙开了锅。
       所到之处,一笔带过,天地万物,无不收入它的舆下,真该套上《红楼梦》里的那句话,落了个黄漫漫的大地真干净。
       分不出是风暴的呼啸,还是沙漠的沸腾,或者不如说是上帝与沙漠惺惺惜惺惺的狂欢,总之那动静是惊天地、泣鬼神。
       没人敢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同伴们迅速撤离,叶楷文却趁乱留了下来。他仰首观天,曲身跪地,独享这番天与地的狂欢,人生难得遭此际遇,幸哉、幸哉。
       忽有一座宫殿在沙漠中显现,影影绰绰、若隐若现、似曾相识,叶楷文亦步亦趋,追随着它的踪影,转眼之间它又隐匿在风暴之中,正所谓的“绝尘而去”。叶楷文感到了莫名的、揪心的痛惜,好像错过了几生几世,难得相见的旧时相识。
       这宫殿到底与他何干,他动的又是哪门儿情思?
       风暴不过轻轻一扫,叶楷文便像一根羽毛那样,被轻轻托起,在空中无定地飘来飘去。
       该不是飞往仙境?叶楷文正在异想天开,风暴的翅膀又猛然下沉,将他重重地撂倒在沙漠上。
       他感到了沙漠在身体下的涌动,摆度极大,似一个挣扎的巨口,准备喊出无尽的、淹没已久、人所不知的秘密。
       继而风暴又俯冲下来,将叶楷文的身躯紧裹,除了年轻时与女人做爱,再也找不到可以与之相比的力度了。那时他像钳子般地将女人紧扣,以至彼此的骨头都在这把钳子下咔咔作响。
       
       于是叶楷文就像被风暴挟裹的沙粒,不能自已地翻飞、狂舞,不知飞旋了多久,最后又被抛在不知所以的地方。
       接着就是天摇地动。伴着天崩地裂的巨响,似有一只巨大的火车头向他驶来,像是早有预谋,并不急迫,稳扎稳打,步步逼近。
       车顶还有一只至少若干千瓦以上的探照灯,直刺叶楷文的双目,顿时他什么也看不见、听不见了……
       车头终于驶近他的身子,并将他吞没。
       “完了。”叶楷文想。
       他死了。
       他的三魂六魄,飘飘摇摇,飞出三界、飘出五行。
       俯视人寰,竟看到自己卑琐的躯壳,在风暴中徒劳地挣扎……接着,他又看到一个男人。
       那男人是谁,父亲还是祖父,很像他的某位先人,不过也许就是他自己?否则他何以揪心如此?即便他的三魂六魄,早已飞出三界、飘出五行,这揪心的疼痛,仍旧让他疼痛难当;又如无声的符咒或呼唤,方才“绝尘而去”的宫殿即刻显现,与宫殿同时出现的还有一个女人。
       这女人他是如此熟悉,熟悉到不论天涯何处,不论时光消逝得多么久远,叶楷文都能分辨出她的体味。那是一种奇异的花香,那种花朵,必得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鲜血的混合浇灌下,才能盛开,而且像昙花样地转瞬败落。
       世人也许无缘见到这种花朵,但叶楷文肯定,那花朵的存在绝对不是自己的臆想。比如……比如什么?
       男人,不过也许是叶楷文自己,与女人远远地相对而立,听不清他们的对话,似有怨不得解、剪不断理还乱;又似诀别在即,语已多,情未了……该不是哪出戏剧、电影里的情景,淡漠而又真切,如临其境而又荒诞不经。
       有人说,人在将死的瞬间,会历历在目地回忆起自己的一生。难道这就是他对自己一生的回顾,他何曾有过这样的经历?
       不,这显然不是他的经历。
       还有一种关于生命的说法:即便一个人的大脑已经死亡,某些细胞还活着,而那些活着的细胞,还能接受外界的信息。
       这些场景既然不是自己一生的回顾,就应该是他仍然活着的细胞,所接受的外界信息。
       不过,这又是何时、何地、何人的信息?
       正当叶楷文绞尽脑汁,想对眼前的情景探个究竟的时候,他的眼睛突然像是变成一台二十五万倍的电子内视镜。只见自己体内一组双螺旋状的基因链条慢慢涌动起来,链条中的几个分子,很不安分、探头探脑地从序列中溜了出来,就像有些人平日里排队加塞儿那样,想要越过其它分子,挤向另一处去。但是它们没有得逞,只好讪讪地回到原先的序列中去。
       作为这一组双螺旋状链条的主人,叶楷文却尝到了这几个分子加塞儿未遂的后果,最直接的收获是肉体的强震。
       在这强震之后,裹挟着他在空中翻飞、狂舞的风暴突然撤离,叶楷文再次被甩在了沙堆上。
       睁眼一看,龟兹不知何处去,他已飞出十万八千里。
       本是确凿无疑的死亡,就这样擦着他的鼻子转身而去,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幸运。
       低头看了看手表,整个过程大约一个小时,叶楷文的感觉却是“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六
       据说基因是生命的本质,是决定生命体的一切。
       此后叶楷文像变了一个人,曾经那么明朗的生命重点消失了,他变得模糊不定,像是雨雾天气中的一道远景。似乎不在于此,又在于此,不但让人拿不定主意、下不了判断,也让自己拿不定主意、下不了判断。
       如果说龟兹的经历是一场幻觉,又确确实实留下了痕迹。
       初始,叶楷文只是厌恶女人的乳房。
       偶尔乘公交、地铁,就会买张报纸,不是为了阅读,而是为了挡住自己的脸。不是因为自己的脸,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而是为了与他人的脸隔绝,那些陌生的脸,总是让他劳心。
       记得一次乘地铁,到站了,车身晃动一下,有人撞了他的胳膊,报纸从他的脸前移开了,在他重新把报纸挡在脸上之前,刚上车的一个女人和一个随之而来的男人进入了他的视线。女人已然不嫩,却着一件没有吊带的低胸衫,相当袒露,双肘却又似挡非挡地抱在胸前,最后落座在两个男人之间。
       女人左边那位毫无反应,一副司空见惯的模样。
       右边那位,礼义廉耻、目不斜视、稳坐如钟,而一只手的“魂魄”,却偷偷摸摸从他的裤袋爬出,爬向女人,游蛇一般爬上女人的胸脯,钻入女人双乳中间的凹处,在那里肆意游走……
       叶楷文不免笑出声来,手的“魂魄”一惊,忙游了回来,迅速回到男人的裤袋,正经人那样安分起来。
       后来演变到厌恶女人的肚脐眼。
       其实有些肚脐眼非常可疑,一看就是吃红烧肉长大的。而一只两张的肚脐眼儿和直奔五张的肚脐眼儿,绝对不可同日而语,可如今这种不知今夕为何夕、直奔五张的女人却也遍地开花。怪不得中国有个消费者协会,有些肚脐眼儿,消费者协会怕是也得进行一番整治。
       慢慢地知道,他对女人是一点兴趣也没有了,却还不甘,直到与女人同床共枕,屡战屡败,才明白自己成了“太监”。
       七
       以叶楷文的技术来说,揭开这幅画作上的“掩体”并不很难,为避免任何水质中可能含有的酸碱腐蚀,他先用蒸馏水润湿纸面,然后手工揭下,不很容易,但也不是很难。
       揭开之后,他发现“掩体”下面不过是半幅横卷。
       是的,当然是长卷,他断定。
       如果为了藏匿;如果真怀有什么动机,那些无价可循的画卷,通常会分为两个部分,绝对不会整卷地出现在同一人的手中,或同一个地点、同一个时间内。
       从这半幅画的长度估算,整幅画卷长约六七米。
       从纸张的质地看,应为晋代所有。它不折不扣地具备了晋纸的特征:麻料,横纹,质松且厚,想来该是北纸。张幅较小,每张高约三十多厘米,长七十五厘米左右。因是长卷,所用纸张颇多。
       展开卷轴,大段空白后,有朱印若干。
       几枚朱印,也零落在画卷的各个角落,可以肯定画卷不曾被很多人收藏,不过仅从几枚印章来看,还是流传有序。
       比如宋代贾似道的葫芦印,盖了二三,甚至还有一方盖在画面中央,可见占有欲之大,事隔几百年,那方印章却还冒着一股挥之不去的“俗”味儿。
       继而又见太平公主、著名才女上官婉儿,还有吴三桂的印章……却没见到这些收藏者的题跋。
       除了贾似道、吴三桂,其他收藏者与这幅画卷的关系似有难言之隐,明明入骨人肉地喜爱,却又躲躲藏藏,不便直截了当地确定与这幅画卷的从属关系。
       后来的后来,直到最后那个夜晚,回头看过来,才想起这些收藏者,大多传奇一生、坎坷一生,没一个有好下场,至于他自己,还不是该着!
       随后才是画卷真迹。
       真迹后亦无名家鉴定、题款,更无作者的题跋、印章,这些得以鉴定书画的依据,可以说是一概全无。
       继而想起,唐、五代、至宋,题款并不普遍,更不要说之前各代,即便有所题款也是小款,寥
       寥数字而已,自南宋中期至元,题款才普遍起来。照此推算,这幅画卷的年代该是更为久远,无有题款该是顺理成章。
       既然从纸张质地来看,应为晋代所有,而晋代还没有印章一说,作者大部分使用落款名,并常常落在不大容易看到之处。
       于是便在边边角角、那些看来像是树根、山石缝的线条中反复寻找,竟是一无所获。叶楷文之所以苦苦寻找题跋、落款名,是因为多少能从题跋看出作者的年龄、籍贯,创作的时间、地点,以及为何人所作……
       更未寻到作者的闲章,所称“押脚”是也,那“押脚”虽是方寸之地,却常常浓缩着作者的意念或心绪。
       从这半幅画卷上,对这位画作者,叶楷文是无从了解一二了,当然,也许,落款名、题跋都在后牛幅画卷上。
       晋代,当然是晋代。叶楷文又想。
       看得出作画人人品极高,尽管是半卷,已让叶寸皆文一惊三叹。
       大手笔,真是大手笔。
       所谓大手笔,倒不见得是篇幅宏大,或场景阔大繁复,而是说它的内涵,可以说一眼难尽其穷。
       不过,叶楷文还有一惊——
       如若沉吟一番,便见弦外之音、画外之意,虽然苏轼曾说“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然“法度”、“豪放”毕竟可及,而这幅画的弦外之音、画外之意,却是无法定义。
       可以说是一卷《侍奉图》,下棋、饮酒、歌舞升平、诸如此类……细看却又不是,里面似乎包含多少玄虚……
       叶楷文过眼的画不算少了,像这样模棱两可、不知如何解释、定位的画卷,真还是头一次。
       通篇采用意笔,只求神似,不求哪怕纤毫逼真,这正是晋代工笔画的特点,不过这一幅可算不上工笔写意,而是单纯的写意。
       用墨甚少,仅用线条制造虚实,空灵、简约、自由、纵情、恣意……颇有顾恺之的“白描”韵味。
       绝对地表现了国人在极端的自我限制下,于黑白点染中、于有意无意中,构筑了永恒的黑白之美。
       说到西洋画的现代派,不论如何抽象,也抽象不过中国画的线条,不但捉摸不定,着墨也无定局,全看作画人心境,说得玄乎一些,恐怕更要看个人的造化,可又不是“天才”那一说……
       每条线描,肥瘦相宜,明暗成趣,轻重有序。似有亦无、似无亦有,似完成又似未完成,说它无形、无状、无象,却又有形、有状、有象。
       重重复叠叠,如碧水之游弋,如苍云之聚散;野云鹤影,渺无踪迹;云沉雨散,往事故人;是焉非焉,随人所想,随人所思。
       远看一种解释,近看又是一种解释,这解释与那解释,又如此地风马牛不相及。
       似一个等待,等待未来的延续;又似一个挑战,挑战超越……
       哇呀呀,此画真是若有神助。
       比起这半幅画卷,自己以前的所得,都是鸡零狗碎。
       横看竖看,不知不觉已是天明时分,却仍然不能断定是晋代哪位画家之作。
       看来看去,总是感到心有所失,是因为另外半卷不知身在何处?
       这样一幅好画,一分为二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另外半卷又在哪里?
       八
       哪个人遇到这种情况会半途而废?
       叶楷文马上返回北京。
       一切似乎都按老人的安排,按部就班地行下去。
       老人果然没了。算算日期,是与他见面后的几天。据说去得很安详,说是一觉没有醒来。
       那日清早,为叶楷文翻修房子的工人,没见老人按时出门打豆浆买油条。
       晌午到老人廊下的炉子上烧开水时,见炉子还在封着,就朝屋里招呼了一嗓子,不见有人应声,推门一瞧,老人还在床上安安稳稳地睡着。
       人说:“您老,都什么时候了,还睡呐。”
       不见回声,近前一看,人早没了。
       老人的身世呢?
       向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工作效率可与安全部相媲美的居民委员会打听,也说不出所以。
       有人说,老人的先人早年间给老主子看守宅门,不知看了几代,老人就随先人在宅子里住着。年年复年年,主子一家子死的死,散的散,解放以后房子就归了公,由公家几个部门占用,给老人留一间算是落实政策,可他又不是房主,落实哪门子政策?
       老人无声无息地住着,以裱画为生,一九四九年后,多少次“运动”,倒也没有伤着。
       不过老人倒是给房主叶楷文留了一封信。
       先生:
       对不起,先走了。我知道你会回来找我,但是,对于这幅长卷的来龙去脉、何去何从,我也无可奉告。唯一知道的是,我终于把它交给了一个可靠的人,这幅长卷有朝一日,终会团聚,从此再不会在世上颠簸流离,它可以安心了。
       谢谢你的善意,让我在这所宅子里走完我这一生。
       知名不具
       叶楷文不由想起老人说过的那些话——
       “我知道你不待见这幅画,谁也不待见,正是因为谁也不待见,倒是它的运气了。要是谁都待见,它的下场早不是这样了;
       “我知道你想什么,风物长宜放眼量,到时候你就知道厉害了。只有一个条件,无论什么时候,你都不能丢了它。不是为了我,也不是为了你,为什么?到时候你就明白了。”
       这幅长卷的身世,越发显得扑朔迷离。
       想起来真是后悔,他又何必亲自去打那场不值一打的官司?
       也许有些逞能,也许想要给那些所谓“中国通”一些颜色。
       前不久,叶楷文见到一幅绝妙的人物画,虽比不得人物画的巅峰之作——《韩熙载夜宴图》,也算他见过的,最好的人物画了。于是叶楷文向画主提出,用他的三张画,换这一张人物画,当然他那三张也不错,水平相当高。
       对方是个“中国通”,对叶楷文那三张画把握得很准,很痛快地同意了。
       想不到成交之后马上反悔,要求换回。叶楷文不肯,最后对方竟将叶楷文告上法庭。
       叶楷文根本没把这个官司放在眼里,所以没请律师,而是自己出庭辩护。
       在法庭上,叶楷文说:“我只有一个问题。”
       法官说:“请讲。”
       他对“中国通”说:“请问,你懂不懂中国画?” 对方无以应。 说自己不懂,以后还如何经营中国古董、字画?说懂,那就是公平交易,还有什么官司可打。
       不费吹灰之力,叶楷文就赢得了这场官司。
       可是为了逞能,他错过、失去了什么!
       九
       越到后来叶楷文越是明白,老人的话,句句都是谶语。
       第二章
       一
       他就这样走了。
       跟前儿连个哭丧的人也没有,真是一干二净,无牵无挂。鳏寡孤独人的下场,多半就是如此。谁能说这样地离去,不是一种好?
       说是无牵无挂,没什么不了的事、不了的情,可世间万物并非如此简单。
       那未了的悔恨,算不算一种牵挂?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悔恨也跟着逐渐老去的躯体一起老去,是啊,一个老去的悔恨,还能挤出多少熬煎人的汁水?
       没了,早没了。
       干了,早干了。
       
       他对自己说。
       可是,尽管,这悔恨像是泡到第三和儿的绿茶,没了滋味、淡了颜色,却不能说它不再是绿茶。
       人生不过是一出折子戏,连大戏都算不上。有关这幅画卷的风风雨雨,他已淡然,他又对自己说。
       又为什么一直放心不下:那位先生会不会为这幅画卷作个结果?
       这么多年,他就这么苟延残喘地活着,大病了一场又一场,场场有惊无险、死里逃生,难道就是在等待这位先生?
       一个人要不要去、什么时候去,自己心里是明白的,能治百病的医生未必十分清楚。
       这一次,他是真要去了,而且没病没灾。难道因为已经有了“下家”?
       这宅子里大大小小、上上下下的主人,当初恐怕谁也不会想到,由他这个外姓人来为这座王府、以及王府里的人等做个了结。
       二格格的下场,他是亲历亲见。三格格呢?三格格若是有个好收场,他也能安心一些,可谁知道呢?
       他怎么就把信交给了二格格?
       谁让她们是孪生姐妹。又都说三格格左耳朵后面有颗黑痣,谁能扒开她的头发看一看?
       那时候,他才多大的人,六七岁,八九岁?自己都不记得了。却把这样责任重大的差事交给他,虽说不是人命关天,又和要了三格格的命有什么两样?这是大人们的不是,还是他的不是?
       即便把信交给了三格格,难道三格格就会有好下场,就会和乔戈老爷白头到老?这个宅子里的人,除了他,算是善始善终,哪位得了好死?
       可是他为此悔恨了一辈子,那是捣了他一辈子心窝的悔恨啊。
       换作他人,也许不会像他这样耿耿于怀一辈子,把一切际遇看作“命”不就得了,多少人会把“良心”二字,看得那么重。
       把这个家,坑得家破人亡的乔戈老爷又如何,乔戈老爷忏悔过吗?
       两位格格虽是孪生,性格却截然不同,三格格倒像汉人,只有二格格还保有满人的特征。
       二格格外向,直来直去,喜欢弄枪舞棒,像个假小子,照相、骑自行车、开汽车,什么时髦赶什么,没有一样不在行。据说和宫里那位宣统皇后,是过了帖子的姐妹。凡此种种,也就难怪在王府里做家塾的父亲,并不十分得意二格格这位学生。
       三格格却过于羞涩、懦弱,没有多少独立能力,依赖成性,也许因为如此,反倒招人爱怜。
       等他长大成人,他才知道,两位格格都和那位乔戈老爷纠缠不清。
       “随事处”里都是清一色的英俊小伙,二十郎当岁,终日跟随王爷进出,内眷也不避讳,一来二去,能不出事吗?
       也难怪她们姐妹心仪乔戈,他看,上去真是一表人才,高大——“高大”好像是中国女人的死结,只要男人高大,人格似乎也跟着高大起来,不论是天下的责任还是对女人的责任,都会一律毫不含糊地承担起来。
       具备国人对男人最佳的审美选择:国字脸、剑眉、皓齿,静如松、动如风……加上他不仅善解人意,还善讨人欢喜。
       她们的哥哥、大爷倒是不嫖不赌,可“活”的营生一样不会,也用不着会,要说他有什么大不周的,也说不出来,不过是那种到处赶场子的人,终日不着家。
       有了急事,人找不着?下人们都知道该怎么办,哪儿热闹上哪儿找,一准找着。
       记得有一年太夫人做寿,阖家老少前去拜寿的时辰到了,可是哪儿、哪儿也找不着这位爷了,还是下人们在琉璃厂一家新开张的古玩店庆筵上找着了他。
       偶尔他也填个词、做个赋,父亲说,居然还有那么点意思,不过这种时候百年不遇。长大以后看到《红楼梦》,这位大爷可不活活一个“薛蟠”。
       大爷死也死在“热闹”上。
       他虽不是喜好读书之人,却爱惜字纸,闹八国联军那会儿,1900年6月23日早上,“甘军”董福祥将军的一个卒子,一个火把扔进了翰林院,又赶上那天风大,翰林院轰然起火,义和拳的枪炮跟着打响,说是光弹药帽儿就有几百斤。顷刻之间,文绉绉的翰林院,摇身一变成了引爆的兵火库,而隔壁的英国使馆很快也被大火包围。
       大爷不止一次去过翰林院,拜见过翰林院的气象,听说翰林院遭了这样一劫,顿时心急如焚,慷慨激昂地说:“翰林院可是祖宗留下的圣堂、圣典……我去看看就来。”
       可他从此一去再没回来。
       从此以后,家里人人记住了这个日子,倒是大爷在世时,没人说得出他干了什么。
       有人在现场看见了大爷。
       眼见那些精美的、几百年来装点着翰林院一座座圣堂的木雕、飞檐、梁柱,与圣堂一起在熊熊的烈火中化为灰烬;
       眼见那些典籍、善本、孤本在火焰中挣扎、翻转,即便侥幸逃过火焰,也被丢弃在庭院、池塘之中,任人又踩又踏,更还有被义和拳当作垫脚石用以翻越翰林院的高墙……
       此情此景让大爷好不心疼,目不识丁的拳匪,就这样把祖宗留下的典籍、善本、孤本,像在家烧柴禾那样地烧了;像在地里作践烂泥那样地脚下踹了……也是,他们哪里懂得这全是无价之宝?
       此时,却见那些被义和拳穷迫猛打,在英国使馆当差、或避祸的洋人,还有英国水兵,纷纷从翰林院被枪弹豁开的高墙,涌进那个随时可能轰然炸裂、吞噬他们生命的“兵火库”。
       大爷想,怎么反倒是毛子来抢救祖宗留下的圣堂、圣典,对祖宗留下的这些圣堂、圣典,他难道不比毛子更有责任?
       便忍不住冒着嗖嗖的枪子儿,顶着一根根、一顶顶随时可能塌陷、坠落的屋顶、梁柱,与那些毛子一起,去抢救、捡抬,所剩不多的典籍、或尚能成册的残卷……
       一个爷,居然跑去和毛子一起救火!难怪有个义和拳说他是汉奸,一刀把他劈了。
       要不是喜欢赶场子,大爷尽管没什么出息,可怎么也能有个好死。
       这就是王孙公子的德行,因为从来用不着和危险打交道,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危险,要是他,恐怕早就往家跑了。
       这不是白死又是什么!等到跑反的太后回了金銮殿,又与洋人签了赔本赚吆喝的协议,再想找那拳匪偿命,可又上哪儿找去?保不齐,那拳匪早死在自己或是洋人的刀枪下。
       王爷倒是不苟言笑,就那么一个福晋,没有立过侧室,也从未听随事处传出他沾花惹草的闲话。
       王爷福晋,更是个宽心的人,火烧上房,也能安安稳稳把那口烟抽完再理论。
       按说这一家人的脾性,都是那有福之人的脾性,如果没有那场辛亥革命,日子该是风平浪静。
       可谁能料到“后来”,“后来”是最没谱的事。
       二
       王爷,福晋过世后,二格格把他留下,说:“你就是我们家的一个‘账本’,尤其是我的‘账本’,丢什么也不能丢你,你要是不嫌弃这院子里的晦气,就把这儿当你的家吧。”说罢,竟有些哽咽。
       好在他自幼生长在这宅子,不说别的,就说这院子的一草一木,他也所知甚详。父亲本就是二格格、三格格的家塾,年少时,二格格或是三格格有了兴致,还教导过他一些皇家礼数,他也就更添儒雅。
       那时家里所藏字画颇多,有些是宫里赏赐,
       有些是下属贡进。值钱一些的或让大爷那些“狐朋狗友”——二格格这么说的——谁见、谁爱、谁拿去,不太值钱或那些保管不善的,谁也不当回事,随手丢在一旁,竟至破损。
       家大业大,谁能记着自己所有的一切。
       父亲看着不忍,授课之余,便试着修补那些字画,毕竟人老眼花,又没做过,很不应手。他在一旁看着、看着就上了瘾,开始是好奇,渐渐上了手,没想到后来竟以此为生。所以,除了在跨院偏房里住着,实际上并没有靠王府为生。
       特别在王爷、福晋、大爷相继过世,三格格下落不明之后,二格格有事没事就把他叫到上房,或说些没头没尾的话儿,或让他坐下,陪她无言地喝两口。
       自己媳妇怀了孕,二格格竟说:“要是个儿子过继给我如何?”
       虽是民国了,也不能没有尊卑上下。不过媳妇很会说话,不说行、也不说不行,只说:“承蒙您抬举。”
       毕竟媳妇当年是福晋跟前的大丫头,见过世面,说话做事得体且不张扬,后来福晋赏他做了媳妇,那真是相敬如宾的日子。
       二格格不无艳羡地说:“咱们府里,也就是你们俩过的是人的日子。”
       哪知媳妇难产,大人孩子都没保住。
       还真是个儿子。
       他从此没有再娶,高不成、低不就,也没了意思。如今的世道,正像父亲在世时说的那样:“作孽呀,什么世道了,皇城也改成了黄城,不伦不类呀……”
       父亲最不能忍受的不是失去的往日世界,而是“皇城也改成了黄城”诸如此类的细枝末节。
       改变这些,比让父亲改什么都难,照他看来,国又如何,谁来当皇帝都是活,可要是没了旧日的品位,谁当皇帝也不行。
       二格格又常对他说:“如今,你就是我最亲的人了。”
       那么乔戈老爷呢,难道不是她最亲的人?他没敢问,比起乔戈老爷自己到底不是她的亲人。
       自那些事一桩接一桩地发生后,二格格好像变了一个人,怎么说呢,好像她的心沉得很深,再不像从前那样容易让人明白了。
       和乔戈老爷说恩爱又不恩爱,说生分又不生分,终日里相随相跟,可就像是各怀心思。
       不论谁说什么,二格格就那么似笑非笑地看着你,笑得你心里发毛,不得不寻思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做错了什么。
       一会儿男装,一会儿女装,进进出出,相当忙碌的样子,可又没有什么正当的职业。
       至于乔戈老爷,玩戏子、宿青楼,二格格不是不知道,却从不相干涉。
       若是乔老爷那个跟班——现在虽然不叫“随事处”了,跟班还是有的——或丫头、老妈子传点儿风言风语,她听后也就一笑,摇摇扇子走人。
       她摇扇子的派头真飒啊!
       不过以二格格的性格来说,如此这般对待乔戈老爷的寻花问柳,是不是有点反常?
       确如二格格所说,这院子果真“晦气”。
       先是大爷死在拳匪刀下。
       再说四叔那封信,如果早来一个月,王爷也不会让二格格、三格格去美国投奔他。
       接到四叔搬离旧金山的消息后,王爷马上让海军部的人给船上的二格格、三格格发电报。
       过了没几天,国民革命军就推翻了大清帝国,王爷更没了主意,到底让她们回来,还是继续前行?再打电报,船上回电说,没有二格格,只有三格格,而且早已在旧金山下船。
       又拍电报给船长,让他在旧金山继续寻找,谁知道是不是真找了,回复说,遍寻旧金山,毫无结果。
       在国民革命军推翻大清帝国之后,不要说一个郡王,就是宣统皇上,又指挥得了谁!
       记得当年李白成围了北京城,崇祯皇帝亲自敲响太和殿的景阳钟,宣大臣们上朝共商对策,平日里,鞍前马后、三呼万岁、一唱百诺的大臣们一个没来。
       空旷的皇宫里,只有景阳钟颤颤悠悠的长鸣,犹自渐渐消隐在早春的暮色里,崇祯皇帝恐怕就是在景阳钟的最后绝唱中,下了自裁的决心吧。
       曾几何时,主宰大明王朝的崇祯皇帝,只落得一个贴身太监王承恩跟随左右,眼巴巴地看着他自缢在煤山上而莫可奈何。
       何谓凄凉,何谓孤家寡人?
       那是被天下、被社稷所遗弃啊,对一位曾几何时至高无上的君王来说,世上再没有哪种遗弃,如此这般地让他万念俱灰。
       到了这个时候,怕是只能上吊了。
       接到这个信儿的当时,王爷眼睛一翻就过去了。也好,如果他知道二格格根本没去旧金山,而是跟叛逆大清、叛逆自己的乔戈老爷私奔了,那才更惨。
       此时,福晋身边连个讨主意的人都没有,亲戚朋友也只能出些等于没出的主意。那些人,讲起享受个个都是行家里手,轮到办正事可就傻眼了。
       再说民国之后,朝廷俸禄没了,人人忙着自寻活路,哪有心思顾得上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外甥女儿或侄女儿的下落?
       那些人和大爷一样,谋生的本事一概全无,全靠典当房产、地产、古玩字画、金玉珍宝为生,又不肯委屈将就点滴,很快就坐吃山空。有说某公主因生活难以为继,只得将自己的凤冠送进当铺;有说某贝勒子沿街讨乞,最后倒毙街头;有说某王孙公子沦为捡破烂的;有说某位命妇竟坠入了烟花院……那可都是女真人的后裔,第一代皇帝何名“努尔哈赤”,意思是“持箭领队之人”,那持箭领队之人如何想到,他统领的队伍,最后会落到这个下场?
       福晋也没有王爷幸运。
       她亲历亲见二格格跟着乔戈老爷一起进的家门,说是在报纸上见到父亲过世的消息,赶忙回来奔丧,至于他们二人如何一同回来奔丧,则略去不提,不过明眼人一看便知。
       只见福晋将乔戈老爷看了又看,用一张似笑非笑的脸,回了乔戈老爷的请安,便回房歇息去了,甚至没有吩咐下人给生米煮成熟饭的新女婿上杯茶。尽管二格格觉得有些出格,但也在意料之内,谁让自己与此人私奔。
       一向达观、乐天知命的福晋,当天晚上却在自己房里上了吊,连个所谓的遗嘱都没有留下。谁也猜不透她为什么自尽,难道仅仅因为二格格私奔?
       从古到今,私奔的闺女多了去了,也没见到哪位母亲以这种方式来表示自己的不满。佣人们私下议论,这也太过了吧,让二格格和乔戈老爷何以自处!
       后来的后来才知道,正是这位乔戈老爷,引领革命军抄了王爷的家,并敛尽家中财物。若是如数交给革命军也算秉公办事,可是听说乔戈老爷和革命军分了成,或许福晋有所耳闻,谁知道呢?
       如此这般,这样的女婿何以相处;
       又何以向死于革命副产品的王爷,失踪于革命副产品的三格格交待;
       又何以面对二格格,自己不能接纳这样一个女婿的因为所以……
       三
       二格格和乔戈老爷似乎有过几天相亲相爱的日子,不过就像雨后彩虹,很快过去。此后,就是那种不即不离的境况,可也很少听到他们口角。
       谁想到这样两个人不吵则已,一吵起来,简直无法回头,还说什么夫妻没有隔夜仇。
       谁又能相信,即便独处也像是在不断点头称是的乔老爷,居然能发出那样的咆哮。
       
       只听二格格慢条斯理地说道:“……你原来不过是个奴才。”
       “错,应该说我们是奴隶,是生来革统治者命的奴隶。”
       “不,你不是奴隶,你是奴才。奴才和奴隶不同,奴才是见利忘义;卖友求荣,最没有人格的东西,而奴隶是有独立人格的人。你有什么准稿子吗?从来没有,你的准稿子就是卖友求荣。毁了我们家算什么,你当我们都像奴才那样把身外之物当回事?
       “除了大清,帝国,看看隋、唐、元,哪个朝代不是奴才掌权,奴才有奴才的本事,你说是不是……好比你很能审时度势,当年同盟会汪精卫等人在日本组织刺杀摄政王,是你利用我父亲与宫里的关系,打探到摄政王的行止、时间、地点告诉了同盟会。
       “行刺失败之后,同案人都被抓进监牢,你呢,没事人一样逍遥法外……你要是一竿子插到底我也佩服,眼瞅辛亥革命难成,你煽动我们姐妹二人去美国,为的是给自己留个后路。是的,是我们要求父亲放我们去美国的,可谁知道风云莫测,我们上船的前一天你又得知辛亥革命就要起事,而且万无一失,又想把三妹留下,谁知道你留下她的真正动机是什么……送信人错把该给她的信给了我,我也将错就错了。”
       乔戈老爷回嘴说:“你有什么资格说我,三妹不是你害的又是谁,我要娶的本来是她,是你调了包。如果她有什么不幸,你不是杀手又是谁。”
       “幸亏是我留下,如果三妹留下可就惨了。
       “也好,不留下真还不知道你的底细,你以为我就是大小姐、少奶奶一个?以为我这些年来进进出出是在玩儿票?不,我把你查了个一清二楚,现在,听说你又要投靠共产党反对国民军了……”
       随后,就是镇纸或砚台摔在地上的巨响,可见用力之大,还有瓷器碎裂的声音,本就所剩无几的老瓷器,肯定又毁了几件。
       从此他们形如路人,形如路人倒还好,其实是成了永不可解的仇人。
       更想不到,有一天他们竟然拔枪相见。
       那天晚上,他去后院储藏室取一幅旧画准备修裱,回来时经过书斋中厅,正好撞见他们争吵。
       他走也不是,退也不是,只能躲在大掸瓶的后面。掸瓶之大,足以挡住他的身影,那还是当年宫里的赏赐,可能因为不好搬动,才免去被革命军“没收”的下场。
       想来他们已经吵了许久,等他撞上的时候,已经进入总结阶段。“……原来你就是那条毒蛇。”
       “是,是我把你们起事的时间、地点告发给了当局,只是为了给一个奴才一点教训,告诉他什么是做人的本分。”
       “你好歹毒。”
       “歹毒的是你,不是我。等着吧,我会把你送到该去的地方。”
       “还不知道谁把谁送到他该去的地方……”乔戈老爷慢慢地背过身去,又在猛然回身的当儿,用一支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二格格。
       二格格手里不知何时也握上了一支枪,比乔戈老爷神奇的是,根本没见二格格有什么动静,一枪却已在握,并放出她那很飒的一笑。
       乔戈老爷根本没把二格格那神出鬼没的功夫放在眼里。“倒是我,应该给一个不知天高地厚、遗老遗少一点教训……”
       他们几乎是同时开的枪,只是二格格慢了一眨眼的工夫,先被打中。
       她不是枪法不准。毕竟是女人,毕竟乔戈老爷是她的亲夫,或许是下不了手,也或许没想动真格的,倒让乔戈老爷抢了先。
       他马上从藏身的掸瓶后冲出来,三脚两脚就要跑去找医生。“大夫!大夫!”
       乔戈老爷将枪口对准了他,“不许动,动我就开枪。原来你在这里,今天的事,你要是走露半点风声,也是这个下场。”
       看到二格格被子弹射中,他没有考虑自己能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只知道赶紧找大夫,救二格格一命,现在看来,不但救不了二格格一命,自己也不能幸免一颗子弹子。
       事后回想起来,他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乔戈老爷不接着给他一枪?
       随着乔戈老爷一命归天,他永远不可能知道,乔戈老爷并没有忘记,当年,小小年纪的他,时不时为他和三格格传递情书的往事。
       毕竟乔戈老爷对三格格有情有意,尽管最后娶了二格格,但那不是他的本意,而是阴错阳差;尽管他寻花问柳,可那不是男人的天经地义?
       乔戈老爷走去探了探二格格的鼻息,二格格一动不动,像是被打中要害,再没有可能反手,或是根本断了气。
       然后乔戈老爷掸了掸自己的手,看了看他,仅用眼睛就将他定在原地。
       然后从容地走到书案前,依次拉开书案上的那些抽屉。肯定在找银票、房契、文件之类的东西。
       此时,一个尖峭的声响,像一枚尖利,带有长哨、长尾的投枪,划过空中。一颗子弹,不偏不斜地射进了乔戈老爷后脑勺的正中。
       乔戈老爷当时就栽倒在地,一声不哼了。
       他忙向已被乔戈老爷判了死刑的二格格看去,只见她还是面朝下地匍匐在地,显然已经没有翻身的力气,这一枪她是以自己后背为依托,以便不摇不颤,反手射出。
       她的手也一直在后背上搭着,看来,她是再也没有力气把手从后背上挪开了。
       他从来以为,二格格练刀、练枪,不过是玩儿票,也从没见她派上什么用场,只见她用了这么一回,还真用对了地方。
       又想起二格格常说的话,论斗心眼,咱斗不过汉人,要说盘马弯弓,汉人可就差了一着。
       不敢稍作停顿,马上就往外跑,一面慌里慌张地对二格格说:“您等等,您千万等等,我这就去请大夫。”
       二格格叫住了他,“你给我站住。没用了,谁也救不了我。你过来,过来,我这儿还有比找大夫更要紧的事。”
       除了马上找大夫,他认为什么也不重要。
       “赶快过来,没时间磨蹭了。”二格格从没有这样声色俱厉过,看来情势危急,只得听二格格的吩咐了。
       他心惊胆战,趟着满地横流、竖流的鲜血,走了过去,把二格格抱在了怀里。
       “瞧你这点儿胆子……”二格格紧紧抓着他的手,不停地倒气。
       他从不知道一个要死的人,而且是女人,会有那样大的力气,好像攒了一生的力气,都在此刻使了出来。
       “我这一番是有去无回了……家里还有些值钱的东西,我去了以后,你到我房里拿去,檩条东边朝上一面是挖空的,东西就在里面。现在都留给你了,不留给你也会被外人拿去。这些东西变卖之后,总能担保你以后有个不愁温饱的日子,实在不行这一处房产也能卖些钱,别担心,我早就写好了房契。此外,还有半幅画卷;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我一辈子对不起‘她’。”
       他不清楚为什么自三格格走后,二格格从来不提三格格的名字,提起三格格就是一个“她”。
       “这半幅画卷,无论如何替我交到她手里,她一看就能明白我的意思,当然,这个罪怎么赔也赔不起了,一辈子吧……不论哪半幅画,都是一钱不值,只有合成一幅,才能无价……我指的不仅是钱财……拜托你了,既然你错把黄杨当黄松,这个错,也只好由你来纠了。再说我把你从小看大,信得过……对不起了,不过你又对得
       起我吗,咱们算是两清了。”
       从不认输的二格格,最后说道:“这辈子我算是栽大发了……”说罢,她笑了笑,这种时候,她居然还笑得出来。
       他那模模糊糊、费了多年心思的猜想,这才落了实,他果然把信送错了人。
       这叫什么事啊!原来二格格、三格格遭的难,都和他息息相关。
       谁又能替他赎回这么大的罪呢。
       这件让他悔恨一辈子的事,怎么就落到了他的头上。
       该着他那天从外头回来,该着他在门洞里碰见了随事处的那位眼生风、嘴生情,人见人待见的乔戈老爷;
       该着父亲是这家王府的“家塾”,二格格、三格格的汉语家庭教师,他们也在这宅子里有了一席之地,进进出出、抬头不见低头见,一来二去成了比亲人差不了多少的人……
       如果乔老爷没在门洞那儿碰见他,这一切变故倒是不会有了,王府里的人,难道下场就会更好?
       他活了九十多年,九十多年里他看过多少人事沉浮,多少悲欢离合……所有的戏文、小说都比不上啊。
       《红楼梦》又如何,如果曹雪芹活到现在,也会自愧不如。
       二格格去世后,他开始学习英语,除了房产和那半幅画卷,变卖了所有的东西,化为飘洋过海的盘缠。幸亏二格格喜欢拍照,他又带上了三格格的照片。
       就这样,脖子上挂着一个画筒,画筒里装着那半幅画卷和三格格的照片,去了旧金山、洛杉矶、甚至纽约,遍访了那几个城市的唐人区。
       在旧金山,他查访了大大小小的旅馆,有些当年极负盛名的旅馆早已倒闭,即便那些还在营业的旅馆,当时的服务生过世的过世了,退休的退休了。
       倒是找到几个旅馆、几个退休的服务生,问起这么一个中国女人,却是无可奉告。
       查找旅客登记的历史资料,也没有找到三格格的名字。也许她在旅馆登记时用了化名,也或许因为她根本不懂英语,将错就错。
       苍天不负有心人,最终他还是找到几家当年著名的、尚在营业的旅馆,比如建于1909年的Renoir酒店和建于1910年的Fitzgerald酒店。
       Fitzgerald酒店典雅的旧日风情,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是三格格不论到什么时候,也不可放弃的品位,她肯定在这里落过脚。
       据Fitzgerald酒店的一位老人回忆,确实有个单身的中国女人,在饭店居留过几周,后因付不起房租退房,退房后去了哪里,就没人知道了。
       他向老人出示三格格的照片,老人看了又看,最后摇摇头说:“对不起,是不是这位小姐,我无法肯定,在我看来,中国人长得都是一个样子。”
       是啊,在他看来,西方人何尝不是长得一个样子。
       他甚至去过成立于1894年的犹他州家谱图书馆,大海捞针般地翻阅过华人的家谱。
       盘缠花尽,毫无所获,只好脖子上又挂着那个画筒,打道回府。
       当客轮一声长鸣,离开旧金山码头的时候,他心有不甘地想,旧金山、旧金山,哪儿像那位奥斯卡·王尔德说的:“说来奇怪,世界上任何地方的失踪者,人们最终都会在旧金山找到他。”
       如此种种,让他心生疑惑。难道这所宅子,果然不吉不利?
       他不是没有找过风水先生,风水先生说,早年修建这座郡王府的时候,不知看过多少风水先生,哪儿会有问题?除非有什么更硬的命,破了这里的风水,不过谁的命,又能硬过这所郡王府的命。所谓不顺,也是暂时的。
       果不其然,从此风平浪静,再说这王府里的人,不是死了就是无影无踪,即便想要发生什么事,也没人头应承了。
       将来如何,那是人家的事了。
       第三章
       一
       那小女子还在有轨电车站的候车棚下坐着,像是等车,可是电车一辆辆过去,也未见她上车,想来无非是找个地方落落脚。是的,她已经在那里坐了一整天了。
       她用作座椅的小箱子,牛皮上等、铜饰精致,像一件装不了什么东西的玩具,而那颠沛流离已久的小箱子,完全不想为她充当座椅,而是要找个犄角马上躺倒。
       至于身上的穿戴,更是质量上乘,却没有一处不是又脏又皱,像是很久没有梳理……总之是一副无家可归、穷途末路的样子。
       旧金山四季如春,即便冬季也是如此。她却怕冷似地紧缩肩胛,将脸深深埋进衣服的领子,远远望去,只剩下一条拱着的脊梁。
       时间已晚,约瑟夫的热狗店也要停止营业了。如果熄了店前的头灯,有轨电车站那儿怕是更黑了。
       白天的时候,这女子进店里来买过一个热狗,一杯热牛奶,那是一个人的午餐吗?说是一只鸟的午餐还差不多。
       身高马大的约瑟夫不能不这么想。约瑟夫·汉斯来自德国北方,那里的汉子差不多都像一座塔。
       她显然不是很懂英语,也许会说那么几个词儿,进餐之前,只用手势对他表示想要洗洗手。
       她当然应该先去洗手间,已经一天了,但洗手间里没有准备肥皂,到底这是一间简陋的热狗店,而不是正式的饭店。
       仅就一个未婚男人所能有的想象,约瑟夫赶紧拿了一卷卫生纸和一块肥皂给她。接过卫生纸和肥皂的时候,她的头,幅度很小、频率很快地向他点了点,那种幅度和频率,表达了不曾独立、不曾混迹于社会的感激不尽和羞涩。尤其是羞涩,还掩藏着一言难尽的尴尬,与他周围的女人很不相同。
       他周围的女人差不多像他一样,因为要在社会上讨生活,一个个即便不是铜墙铁壁,至少也要做出铁齿钢牙的样子。
       不能说约瑟夫对女人没有了解,他从不缺少与女人肌肤相亲的机会,在他们这个阶层,男女之间的关系比较简单。可是他还没想和哪个女人谈婚论嫁,他要的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女人,像他远在故乡的母亲或是祖母那样,操持家务、生儿育女,混迹社会是男人的事情……
       这样一个似乎一碰就碎、陶瓷似的小人儿,如何独自流落至此、又沦落如此?她的男人或是父母、亲人呢?也许她还没有男人,看上去她还像个孩子,这当然是指她的身胚,不过从神态上看,已经是个可以对男人构成意义的女人了。
       她一定非常饿了,可是进食之前,还是有板有眼地将一块手帕铺在了膝头,那块手帕也像她身上的穿戴一样,已然不甚干净,她自己也并非不知,不然不会那样没有必要地,朝他、或根本没有具体朝向、目标,讨饶似地笑了笑,然后才开始进餐。
       这生拉硬拽的笑容,将两条被饥渴榨取得几近干旱的皱纹,推上了眼角,让不知辛酸为何物的约瑟夫伤感起来。
       不,当然不是因为那两条皱纹。
       但她并不狼吞虎咽,而是一口、一口吃得很慢,就像在享用正式大餐。约瑟夫只能从她低垂的眼睑,以及注意力过于集中在热狗或牛奶上的样子,看出她对食物迫不及待的渴望。
       这时,他的猫咪走了过去,并在她的腿上蹭来蹭去,她以为猫儿饿了,想了一想,撕下一块肉肠给了猫咪。岂不知它是在向她表示亲密,根本不理会那一块对她来说,来之不易的肉肠。她往操作台这边望了望,希望没人注意,又悄悄
       拣起那块不大的肉肠,放进自己的嘴里。
       到了这时,约瑟夫的眼睛便似乎有些潮湿。如果是他本人,或他周围的那些女人如此这般,他想他的眼睛不会潮湿。
       从不知道何谓细腻,从未与这等女人打过交道的约瑟夫,想不出如何才能帮助她,不仅仅是种族的隔阂,还有等级的隔阂,别看她现在落魄如此,仍然可以从诸多细节上看出他们之间的差别。这样的女人,对于他的同情、帮助,会怎么想呢?
       约瑟大犹豫再三,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只好眼看她吃完那个热狗,喝完那杯牛奶,又提着她的小箱子出去了。
       临街的店铺,依次熄灭了店面的头灯,街上显得更暗了,行人也越来越少,只有那些流浪汉、酒鬼,或不三不四的人还在街上游荡。
       她该怎么办?
       其实约瑟夫已经延迟了关闭店门的时间,晚就晚些,倒也无妨,反正楼上就是自己的卧室、起居间。只希望店前的头灯对她有些帮助,甚至安慰。
       安慰?他有什么义务或是权利安慰这样一个陌生的异国女人,就是想想也很无稽。
       约瑟夫等了又等,还不见她离去。显然她是无处可去,显然也没有钱去找家旅馆下榻。
       他自知这样想来想去有些无聊,便决定留下店前的头灯,上楼去了。
       洗澡之后,不禁又向楼下望去,有些店铺上的招牌挡住了他的视线,晃了晃脑袋、找了找角度,还是没有看见她的身影,也许她真的走了,他那乱乱糟糟的心思才有点儿回收。
       于是躺下睡觉,明天还得忙呢。约瑟夫没有一天不忙,在这一带,他制作的热狗,口碑颇佳。不过在热狗里夹了一些炒过的洋葱,洋葱上又放了些芥末,口味就与众不同。想不到在美国求发展是那么容易,怪不得人人涌向美国。刚从德国来到旧金山的时候,不过推个食品车卖热狗,不久就买了这家店面。由于店面的位置好,加上与众不同的热狗,很快发展成现在这个局面,自己也安顿下来。本打算把父母亲接来,可是他们执意不肯,人老了,难免留恋故土。也写信给自己的情人,约她来这里共同创业,其实用不着她操心,他的热狗店已进入最佳状态。
       情人回答说,她不想来美国冒险。
       爱情是上不得保险的,近在眼前的时候什么都好说,一旦分开,与日日相向已大不同,平白就多了许多理智,理智的结果是祝他好运并永远将他怀念。
       ……
       可是约瑟夫的心总也安定不下,翻来覆去怎么睡也睡不着,只好起身,再次向窗外望去,噢,她还在那里,天哪,她没走。
       街上,甚至连流浪汉、酒鬼、不三不四的人都没有了,他为这个女人的安全忧心起来。也许是这忧虑给了他勇气,他快步下楼,走了出去,躬下身子,轻声而又果断地对金文萱说:“如果你不介意,请到我的店里休息吧,夜深了,我担心这里不够安全。”
       显然她没听懂他在说什么,不过明白了他的好意。
       这是金文萱第一次如此近前地面对一个西方男人。她朝俯身向己的男子望去,那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在光线不足的暗影中,更是一眼到底,就是撸起袖子进去捞,也捞不着什么的透明,又像一处无遮无拦、任人随意进出的门。
       金文萱没有感到惊恐,经过这些意外之后,还有什么可以惊吓她?
       二
       金文茜只说去去就来,好像遇到了什么熟人,她的朋友从来就多。可是直到开船,金文茜也没回到舱里,不过金文萱没太在意,也许金文茜和朋友聊上了,而且聊得十分投机,这也是常有的事。
       金文萱稳坐舱内,或修饰一下凌乱的衣着、头发,或整理整理随身携带的行囊,取出所需,放人暂时不用的物件,并不知道与她息息相关的事正在发生。
       金文萱乐观单一的顺向思维,经常使她处于不知祸之将至的状态。人无近虑必有远忧的古训,似乎是对他人而言,对她却格外优惠,绝对不会生出什么瓜葛。
       好比此时此刻。与乔戈的离愁别绪虽然没有完全过去,相逢的期盼已经掩盖了她的忧伤,至于这个期盼最终能否实现,是不必多虑的;
       只盼乔戈一切顺利。不懂得乔戈的顺利,就是父亲的灾难;
       别指望金文萱会在金文茜与乔戈的关系上,发现什么可疑的蛛丝马迹,也就是说,她根本没想到她们姐妹二人同时爱上了乔戈,更想不到在对待她和金文茜的问题上,乔戈坚持的并不是非某不娶,而是贼不走空的原则。
       ……
       到了晚上,还不见金文茜的踪影,金文萱才有点着急。
       终于去找船长,请求帮助找人,船长查了查乘客名单,金文茜的名字赫然在目。
       船长说:“如果还在船上就不用担心。”
       “可是几个时辰过去了,我一直没有见到她。”
       “她说过熟人在哪号舱吗?”
       “没有。”
       “知道那位熟人的姓名吗?”
       “不知道。”
       “既然如此,只能逐个舱去寻找。”
       等到凌晨时分,船长才告知说:“每个舱都找遍了,没有金文茜的人。她该不是没上船吧?”
       “上船了。”金文萱肯定地说。
       船长看着金文萱,想不通如今竟还有这样没头没脑的女子,“或许熟人根本不在船上,她去会熟人误了船?”
       ……
       听到这里,金文萱的脑子,顿时像被抽空。
       当初金文萱并不想到旧金山去投靠四叔,如果不是金文茜和乔戈鼓动,不论父亲说什么她也不会动心。
       只因乔戈的前景不妙,如何不妙她也不很清楚,总之他说不妙就是不妙。
       乔戈鼓动说:“现在只有到国外避一避了……你先走,即使到了天涯海角我也会找来的,何况是去投靠四叔,等我了断这边的事情,马上就来,那时我们就是自由人了。”
       不论从公、从私,乔戈都认为远离为上。时局动荡,尽管许多人看好孙中山,但革命未必成功,他与共和党牵涉颇深,一旦事情败露,肯定脱不了干系,刺杀摄政王那笔账不是还没算清?再说到“私”,王爷绝对不会同意他和金文萱的婚事,如果到了旧金山,任凭谁的鞭子再长,都是莫可奈何的事了。
       待到时过境迁,木已成舟,无论公、私难题,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化解。
       至于金文茜为什么也极力撺掇她去投靠四叔,金文萱就不清楚了,也许因为金文茜本就是个喜好新奇的人,找个理由出去玩玩也无不妥。
       父亲之所以让她们投靠四叔,恐怕有他长远的考虑。大清眼看难保,虽说大家照常上朝下朝,内里早被“蛀虫”蛀空。孙中山的势力不可等闲视之,据父亲看已成定势,而他自己又是一把多病多灾的老骨头,放在哪儿都没有前途可言,即便改朝换代,义能将一个行将入土的老骨头奈何。至于子女的未来……还是出走吧,这样做的又不是他们一家,好在那边还有四叔接应。
       行前不久,父亲把她们招到跟前,尽管咳喘得十分厉害,还是勉强把话说完:“风声日紧,你们还是走为上策,四叔在旧金山领事馆里做事,他总不会亏待你们。家里还剩有一些值钱的东西……不带走怕也留不住。”
       他横了一眼站在一旁的母亲,母亲马上抱过一个锦缎包裹的轴子,和一个黄缎包裹的小
       包。将黄缎包裹层层打开,少不得珍宝之类,对那些珍宝,父亲并没有怎么过眼,而是郑重地拿起裹在锦缎里的一个轴子,慢慢展开,原来是一幅画卷,但已拦腰裁为两部。
       “……不是什么名人之作,不过来自晋代,价值就足够,世道已经变成这个样子,谁知道将来大家会怎样……裁为两部分的意思你们都懂,不用我说。家里是不能靠了,鞭长莫及为一说,‘社稷不保’才是根本,今后你们姐妹二人相依为命吧。”说完就挥挥手,让众人去了。
       还是船长提醒金文萱:“要不要与家人联系,船上可以打电报。”
       她这才想起,应该给家里或给乔戈打个电报;
       电报倒是打过去了,可是一直没见回音。也许因为是在船上,一切比不得陆地。
       船长安慰她说:“别着急,这封电报我会不断发送,直到对方收到为止。”
       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金文萱,这才开始接受人间烟火的训练,懂得焦急并盼望赶快到达旧金山,想着到旧金山就有救了,四叔自会料理一切。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船上人声鼎沸,乱了方寸的脚步震得甲板咚咚作响,金文萱只得走出船舱看个究竟。
       问了几个人,谁也没心思搭理她,再问船上的茶房,才知道大清灭了。
       船上的乘客有人高声叫好,有人哭天抹泪,不知今后没了皇上的日子如何是好……
       有没有皇上跟金文萱的关系不大,反正她已离开中国,可不知为什么,这个动乱,使丢失金文茜的严重后果更加凸现,好像二姐也跟着没了的皇上一起没了,不是暂时而是彻底地没了,这该如何是好?
       再去找船长给家里发电报,船长就有些搪塞:“现在京城肯定乱成一锅粥,电报局营不营业都难说,不过我尽力就是。”
       金文萱立时想起了平日里渎的那些文白夹杂的小说,“浮萍”之类的字眼于她眼下的处境,再合适不过。
       就这样惶惶不可终日地到了旧金山,码头上根本没有见到前来接应的四叔。
       只好自己硬着头皮闯,所幸跟着金文茜念了几句英文,略知一些生活用语,按着信封上的地址,找到了四叔的家。
       当她看到墙上那个门牌号码与手中的地址无异时,一身的负担和不安,顿时卸给了那个号码,马上在廊前的台阶上坐了下来。
       但是房东说,四叔刚刚搬走不久,好像是搬到芝加哥去了,也许因为大清帝国驻旧金山的领馆撤销,或是新领馆不再任用他。
       哪里是芝加哥,四叔去的是墨西哥!
       但对房东怎能苛求,哪个房东也没有义务负责房客的未来,更没有义务负责房客的亲朋。这个随意的、不确切的回答,应该说是好意,看到前来寻人的女孩儿那样急迫、绝望,难道不该给她一些可以触摸的希望?
       听到这个消息后,金文萱居然没有任何表示,只一味攥紧手里的小箱子。
       有些人绝望至极不是哭泣而是无言,或不觉然地死下力气,或聪明才智瞬间得到生发……此时金文萱是彻底明白,金文茜也好、乔戈也好,眼下都不能与手里这只小箱子相提并论了。
       到了这种时候,金文萱也不懂得节省开支,找个二星级旅馆住下。
       也难怪,在北平,她只去过六国饭店、或是北平饭店,完全不知道也没见过前门、大栅栏、宣武门外的客栈、会馆……居然还像京城格格那样,出手阔绰,找了一家上等旅馆落脚。
       她喜欢旧金山Fitzsgerald酒店的高雅风情、美食美酒……满族人对酒的依恋,也未因流落他乡、前途未卜,而放弃若干。
       在酒店住下后,继续给家里或是乔戈写信、打电报,要命的是,无论信件或电报都得不到回音。
       到了这个时候,金文萱还把这个现象归结为通讯不便,而不是发生了其他的事。毕竟轮船要在海上航行两至三个月才能一个来回,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要等上两至三个月才能得到回音。
       不知道这是时代的错误,还是命该如此。金文萱哪里知道,几十年后,有一种叫做E-mail的东西出现,哪怕你在宇宙飞船上,一秒钟之内就可链接,难怪成了人人须臾不可离的怪物。
       只是她的钱袋越来越瘪。这才开始埋怨自己对“钱”的了解过于浮浅,只知道“钱”是用来消费的,不知道“钱”是不会从口袋里源源不断、自行流出的。
       等到北京汇款寄来,金文萱早因付不起房租,被旅馆客气地请出。她只得提着那个小箱子,开始了在旧金山大街小巷的漫游……
       更无从知道,除了汇款,并无寄给她的只言片纸。
       三
       金文茜没有马上离开。她隐身在码头上的一个货堆后面,失魂落魄、视而不见地盯着即将启程的客轮,其实是在较劲、犹豫、权衡:自己真就这样李代桃僵,将三妹的爱情偷为已有;又清清楚楚知道自己随时可能反悔,不能一走了之,如果即刻离开,怕是连反悔的时空也失去了。
       谁知道呢,也许一个小小的理由,就能让犹豫不定的金文茜放弃这个具有无比诱惑力的“阴谋”。比如,金文萱此时若能站在甲板上,眺望并寻找她的身影。
       然而金文萱是这样地胸有成竹。甲板上根本没有她的影子,她好放心、好洒脱啊,以为她真是会朋友去了。是啊,金文萱从来这样胸有成竹,想到这里,金文茜的心中,竟涌起一丝无名的恨意。
       她的心脏又跳动得如此不同寻常,像一个失去理智的人,根本不再受制于她,上窜下跳,前翻后腾,骤然狂奔,骤然叫停。又像一个苦于言说的哑巴,终于找到这般方式,来发泄自己不知郁积多少时日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
       猛然间,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笛鸣,竟让从来不知何谓恐惧的金文茜一惊,客轮在金文茜绝对不会有所结果的较劲、犹豫、权衡中,起程了。起程的客轮,为金文茜的彷徨、犹豫作了交割,她稍稍松了一口气,好像她的一些歉疚,也被那不得不按时启程的客轮,一并载走了。
       轮船的影子,又的确在金文茜的期待中,渐渐消失在海的远方。良久,又传来一声模糊的鸣笛,那该是最后的告别。
       金文茜抿了抿嘴,像是对自己的鼓励,又像是认可了这个告别。
       一个告别——不是与金文萱的,而是与一个夙愿。
       什么夙愿?金文茜也说不清楚。
       为什么老天“总是”让她们遭遇同一个男人,无论如何,今生今世,金文茜“再”也不会将她的意中人拱手相让给妹妹了。
       怎么会“总是”;
       又为什么是“再”?
       难道她们前世就是姐妹,并为同一个男人较量过,最后她不得不将自己的意中人,拱手相让给了金文萱?
       真是无稽!
       尽管无稽,一旦金文茜与金文萱在什么问题上撞车,“再”和“总是”这一类具有历史资质的字眼,就会不由自主地跳将出来。
       金文萱不大像他们这个从荒山野岭深处走出的民族,完全没有他们这个民族的刚烈狂野,可经常会有让金文茜“出生入死”的事情发生,然后金文萱不明就里地眨巴、眨巴眼睛,算是交待。
       好比那年秋天,树上的枣子结得真好,孩子们、丫头们看着眼馋,经常让当差的拿根竹竿给
       他们打枣,大家便仰着脑袋、张着嘴巴等在树下。金文萱不甘与他人等抢,便从地上拣起一颗石子自己动手。尽管这颗石子,一颗枣也没有打下,却穿过玻璃窗,打在了她的眼睛上。
       从不弄枪舞棍、弱不禁风的金文萱,又不过七八岁的样子,却扔出这样一颗犹如长了眼睛的石子,直捣她的眼睛,怪还怪在这颗石子穿窗之后锐利不减,几乎让她眼睛失明。
       面对母亲的埋怨,金文萱反倒委屈地说出一句具有历史资质的话:“哪里比得了砍头。”
       话虽可以这么说,可毕竟风马牛不相及。
       难道她砍过金文萱的头,而今金文萱是一报还一报?
       为什么她们总是在许多重大事情上撞车?总是让她们处在不是你、就是我的抉择中。
       平时金文萱说话声音小得像只蚊子;祭祖的时候究竟先跪哪条腿也拿不定主意……那一次某王府前来相亲,哪儿、哪儿也找不着金文萱,事后才知道她躲到热河一个远亲家里去了,而母亲已和对方有了约定,又是一位得罪不起的王爷公子,无奈之下母亲只得让金文茜顶替,反正她们是孪生姐妹,外人分不出所以。
       不要说王爷的公子,就是与皇上相亲,金文茜也不肯了,她再也不愿意当皇后了。
       什么“再也不愿当皇后了”,难道她有过当皇后的难言之隐吗?
       所幸金文茜会装疯卖傻,不动声色地移动两个瞳仁,将它们送进鼻梁,马上成了一个斗鸡眼。母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又无法制止,只得任凭金文茜胡闹下去。不过这一来,对方即刻就将她、实际上是金文萱,排除在了准新娘的候选人之外。
       事后,母亲教训她说:“一个姑娘家,要有姑娘家的礼数,咱们这样的人家,怎么能这样胡闹。”
       “您怎么不想想,你和三妹是不是比我更胡闹,居然让我冒名顶替三妹,要不是我顾全大局,您早穿帮了;我要是不这样胡闹,对方选上我该如何是好,三妹不想嫁这户人家,难道我就想嫁?您为什么总是这样偏心?”
       说母亲“总是这样偏心”,其实很牵强。曾几何时母亲这样区别对待过她和金文萱?当然没有,可金文茜为什么总有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感觉。
       金文茜又认为,这一次代金文萱相亲,最后没被相中,只是幸运而已,与被相中并无原则上的区别,所以说三妹欠了她一个大情、一个以她一生幸福为代价的大情,那么她现在李代桃僵,不说该当,至少该说事出有因吧。
       今日一别,从此就是天各一方,什么时候再见,不得而知。即便最后真相大白,金文萱闹个天翻地覆,也是天涯海角。想到这里,金文茜不免得意起来。
       如果金文茜能够知道,金文萱这一去便是沦落天涯;如果金文茜知道因为她的偷梁换柱,金文萱以及金文萱的后代,有了那样不同的人生,她还会这样得意吗?
       就在金文茜和金文萱登船之后,乔戈急匆匆派人送信给金文萱。
       正好金文茜在甲板上透气,尽管是头等舱也不够敞亮,让住惯了大宅大院的金文茜感到一阵又一阵憋屈。又想在离别之前,再看一眼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从此一别,不知何年何月才能重返故乡。
       恰巧家塾的儿子前来送信,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见到她时,那没见过世面的孩子像是卸了重任,又到底是孩子,也没细细分辨,冲着她就喊:“三格格,三格格,乔老爷让我给您送来一封信。”
       金文茜既没应声,也没有否认。如果不是乔戈的信,金文茜也许不会过心,也会马上转给金文萱,可谁让这封信是乔戈写给金文萱的。
       即便如此,她也没忘了给那孩子几个赏钱,“好孩子,难为你了。要等回信儿吗?”
       “没说。”
       “那好,你回去吧。”
       “是了,您呐。”满头大汗的孩子放心走了,反正乔老爷就在离码头不远的地方等他,立马他们还得返回北平呢。
       如果是别人给金文萱的信,金文茜绝对不会拆阅,现在是不由分说,便拆阅了乔戈给金文萱的信。
       原来是让金文萱留下。那么她呢,她是留下还是继续上路。如果她没有拦截到这封信,而是金文萱收到这封信,结果会怎样?她就会独自踏上前途未卜的流浪之旅,这让金文茜心里很不是滋味,就像被他们——一个是自己的亲妹妹,一个是自己有所打算的男人——合伙出卖,尽管主观上他们并没有这样的恶意。
       乔戈为什么变卦,又为什么突然让金文萱留下,金文茜来不及多想,只觉得乔戈让金文萱留下,肯定有留下的理由,而这个理由,绝对不会是加害于金文萱的理由。
       反过来说,对于独自上路的她,那个不会加害于金文萱的理由,可能就不那么有利于她,虽然谈不上加害。
       以前她也感到金文萱和乔戈之间有点什么,可并没有放在心上,反正公平竞争,金文萱有的机会她也会有,况且她还没来得及确认,自己对乔戈的感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却不知他们的关系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也就是说,在此之前以为自己还有的机会,现在是不但没有,根本就失去了竞争的可能。
       金文茜不甘而又痛心地想:又让金文萱抢了先。
       为什么金文萱总是抢在她先,难道老天就不肯给她一次机会?
       如今她哪一点不如金文萱,即便以“美貌”这个最为男人看重的指标来衡量,金文茜也是稳操胜券,如果说金文萱美貌如花,她就是沉鱼落雁,谁让她们现在是孪生姐妹。说到才智,从来就比金文萱高出许多。
       乔戈给金文萱的信,竟然交到她的手中,如此重大、又如此荒唐的阴错阳差,难道只是偶然?不是天意又是什么,老天爷总算睁开眼睛,给她一次机会了。
       想到这里,金文茜狠下心来,决定将错就错。要不了多长时间,金文茜就会发现,自己将错就错,真是错对了,不过这是后话。
       说到底,究竟她爱乔戈有多深?她也说不准。
       以后随着事态的发展,金文茜更是不断思索这个问题,却从来得不出斩钉截铁的答案。
       面对留下的金文茜,乔戈尴尬、惊讶得不知如何是好,可又不算十分意外,平时他又不是没有领教过金文茜的暗示。金文茜是开通的,她的暗示也就比较大胆。对此乔戈并不反感,一是照单全收,二是既装不明白又装明白,时而还会模棱两可、有分寸地回应一下,就像时不时得往炉灶里添些柴禾,不然柴禾燃尽火就熄了。不要说乔戈,换了哪个男人,能让金文茜这只要容貌有容貌,要派头有派头,要气魄有气魄,要家底有家底的炉灶熄火?
       好比哪天金文茜一派真真假假、潇洒不羁地对他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
       乔戈就会说:“昨个儿不是还替小当差的给您买栗子去了吗,让老王爷好一顿呲嗒,说我误了他的点儿。不过呢,有什么事您尽管吩咐,能为您卖力,那是我的造化。”买栗子当然是小当差的活儿,可这事儿要是不吩咐给乔戈,金文茜还有什么理由、机会和他搭茬。
       “我要是让你卸条腿呢?”
       “敢情。”
       “敢情是什么意思,行还是不行?”
       “行,行,行。别说一条腿,我这全身上下,就连命也是您的,您想卸哪儿就卸哪儿。”话说
       到这里,就不雅了,乔戈连忙打住。·分寸哪,在王府里当差也好,有朝一日做大事也好,靠什么得时得力?分寸!这“分寸”,既是无价又是无本万利,真是他这等人的看家宝啊。
       金文茜也是明白又不明白地说一句:“说得好听,咱们走着瞧。”
       乔戈和金文萱,从来不这样讲话,如果说金文萱是风花雪月、小鸟依人,金文茜就是雅俗共赏、大江东去,什么时候都得分清楚,不能乱套。
       所以对突然换了女主角儿的场面,乔戈这个弯儿,拐得不很吃力,也不很生硬。
       真的,与王爷家的两位格格哪位成婚,对乔戈来说,并没有原则上的区别,谁能说这不是一种奋斗向上呢。
       一个乡下来的孩子,什么靠山都没有,又在这个是人都得叫爷的高台阶上闯生活,靠什么?只能靠忍辱负重,而且苟且得像女人那样,尽管不很自觉、没有滥用,可也没有耻于利用自己在“姿色”上的优势。
       他,一个堂堂男子汉,难道不知道这种事儿有多么地“下三烂”!
       金文茜拿他当正儿八经的丈夫了吗?即便结婚之后,对待他仍然像是对待下人,或是对待一件称心如意的玩意儿。
       这就是乔戈比较喜欢金文萱的原因。
       乔戈并不知道,金文萱的轻声细语,其实是性格使然;对他的依恋——看上去多么像是惟丈夫是从——不过是大多数女人的习性,从本质上讲,金文萱对他并不比金文茜多出多少尊重。
       差不多两个月后,金文茜才收到金文萱从旧金山寄来的信。
       作为一个足够气魄的女人,金文茜此时也无法面对金文萱那封孤助无援的信。她太了解金文萱,不论怎样,那样的生活,无疑是让金文萱脱胎换骨、重新出生一次。
       何况短短两个月内,父母双亡。父母亡故的原因,如何讲给金文萱听,即便她有勇气对金文萱如实道来,不过徒增她的悲伤而已,于事何补?
       至于她和乔戈的事,能瞒多久、就瞒多久吧。如果金文萱顺风顺水,让她知道自己与乔戈已经成婚倒也无妨,既然早晚得知道,那就长痛不如短痛。现在金文萱孤身一人、生活无着、流落他乡,再说这些岂不为她雪上加霜。反正她和乔戈是私奔,没有举行正式仪式,一时消息闭塞,不要说无法传达到旧金山,就是在京城,知道的人也不多。
       罢,罢,还是装聋作哑为上。
       说到乔戈,事情既然到了这个地步,即便自己是被动,也不好再与金文萱联络,同样只得装聋作哑,除了不停往旧金山寄钱,也是一行文字没有,所谓无颜相向。
       邮局不久就回复说,旅馆查无此人,汇款如数退还。
       面对这样一个回复,金文茜和乔戈各自背过身去,不是相对无言、而是相背无言地呆立许久。
       金文萱去了哪里?
       千山万水,又上哪儿找去?
       现在,他们就是想对金文萱做些什么,以抵消他们的一些歉疚,也无从做起了。
       乔戈是有廉耻的,从这一刻起,他恨上了金文茜,不是她陷自己于不义又是谁。金文萱的来函,像是挑开一个大脓包,将脓包里的烂肉袒露在眼前……乔戈受了刺激,也对金文茜十足地戒备起来,这个连自己妹妹的丈夫都敢夺为已有的女人,对毫无血缘关系的丈夫能做出什么?
       这不是一般的疼痛,这是金文茜亲手在自己心上撕的一个大口子,此时,她多么需要面对一个能够接受她的忏悔的人,可是直觉告诉她,她不能向乔戈这个所谓最亲的人倾诉。
       他们是合谋,一个合谋者能向另一个合谋者忏悔吗?
       见她遭此天谴,乔戈说不定还会称心如意。
       金文茜早已感到,乔戈不但不是她避风避雨的港湾,说不定还是被东郭先生救生的那条狼。
       四
       金文萱默默跟在约瑟夫身后,进了约瑟夫的热狗店。
       约瑟夫把金文萱安置在卧室,自己则睡在了起居间的地板上。他太大了,哪张沙发放得下他那希腊神话中,无论哪位神似的身胚?
       金文萱很过意不去,表示自己应该睡起居间的沙发。不知约瑟夫听不懂她的英语还是不肯,反正他一言不发地躺下了。
       见约瑟夫已然躺下,金文萱不便久留,只好回到卧室。
       第二天一早,还没起床,他们就明白了他们面临的尴尬。所以早上见面时,彼此都有些不知如何面对。
       约瑟夫想,这小女子即使昨夜有了着落,今天呢,明天呢……他有能力把她留下吗,他当然不在意多一张吃饭的嘴,可是留下做什么?总得融人他的生活,不能老是这样语言不通,游浮在他、以及周遭的生活之外。
       所谓融人他的生活,当然不是娶她做老婆,那么在店里当小工,她又能做什么。约瑟夫可没有那么卑劣,请她进来避寒、过夜,是为了找一个老婆或是小工。
       这可如何是好?
       金文萱从昨夜走进热狗店那一瞬起,也没想过就此赖上约瑟夫,她之所以跟随约瑟夫进来,不过是昨夜的权宜之计。她最迫切的愿望是回到中国,可是她有钱吗,不要说买一张船票,就是吃饭,现有那点钱,怕也支持不了几天。到了此时,她才明白她早就无权享用Fitzgerald酒店的高雅风情、美食美酒,可是为时已晚。
       不过还是走吧,无论如何也不能赖在这里。
       早饭很丰盛,想必约瑟夫已经想到,金文萱吃过早饭就会离开,希望为她多储备一些热量。
       快要冻僵的人对温暖尤其敏感。何况这体贴又是来自眼前这个萍水相逢,分不清眼白、眼仁儿的男人,并且细微末节到这个地步。
       金文萱赶紧起身,穿上外衣,提起她的小箱子开始道别,好像再晚一点,就来不及了。
       很快,只过了不几天,约瑟夫就听说,有个亚洲女人昏倒在附近一条大街上,警察局只好暂时将她收留。
       不用多想,约瑟夫就知道是金文萱,不用多想,约瑟夫就到警察局去了,说他认识这个亚洲女人,并表示愿意帮助她。办理了简单的手续,约瑟夫就把金文萱抱回了家。
       当他抱着金文萱往家走的时候,就像抱着一只复活节的小兔子,此外,什么都没有,连欣赏自己做了多么慈善的一举都没有。
       偶尔金文萱会张开眼睛看看,她的眼睛像是瞎了,即便眼睛没瞎,似乎什么也没有看见。是因为过于饥饿吗?不,不仅仅是饥饿,那是没有一点希望后的视而不见。
       约瑟夫不是没有见过遭遇困难、孤助无援的人,可从没见过有人绝望到这个地步。到了金文萱这里,约瑟夫才知道什么是孤助无援,以前看到的都不能算。
       对于他们的第二次会面,彼此什么也没说。
       又有什么可说?情况就是这样的一加一等于二。到了现在,即使金文萱不想依赖约瑟夫,约瑟夫不想多事,也不能不接受一加一等于二这个现实了。
       约瑟夫后悔过吗,不知道,也许。
       但不是因为多了一个人需要他的供养,其实金文萱根本不花费他的什么钱,他只是觉得多出了一桩事,而这件事他又不能不管。不要说是金文萱,如果碰上一个男人绝望至此,他能不管吗?
       可是一个男人要比一个女人简单得多。
       对约瑟夫来说,问题就在这儿。
       
       起初金文萱什么也不讲,一天到晚只是守在楼上卧室的窗前看海、画船,或是写信,拍电才艮。
       几个月后,终于收到一封让她不吃、不喝,大病一场的信之后,才不再画船也不再看海。
       等了又等,始终不见有谁回复一个字,金文萱只好给家塾教师写信,家塾教师常住王府,到底出了什么事,肯定一清二楚。
       家塾教师不明就里,将她走后王府里发生的事,一一如实禀报。这才知道,原来新娘不是她。
       回去吗?金文萱不是没有想过。可她没有一分钱,若是她有钱,她有勇气面对那个伤心地;有承受被命运捉弄的能力吗……
       父母双亡。
       母亲为什么自缢?家塾教师就语焉不详了。母亲不在后,哪里还有她的落脚地,而且二姐不是很为难吗……
       有太多、太多的难堪无以处置啊。
       不,不能回去,即便下地狱,也只能在这里下了。
       金文萱开始学习英语。
       很长时间内,除了她自己,别人无法听懂她的英语,但约瑟夫渐渐可以听懂她说的几个单词,这让他非常高兴,毕竟他们彼此可以沟通最必需的生活用语了。
       五
       有家归不得,并不说明金文萱想在约瑟夫的热狗店里安营扎寨。
       当初在旧金山下船时,曾在Fitzgerald旅馆下榻,对那里的地形有些印象,有人对她说,那里距唐人街不远,往左、往右,再往前什么的。
       加上约瑟夫多日调教,自以为对旧金山有了比较多的了解,便急不可待地去寻找华人聚集的地方,以为在那个与故乡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地方,总能找到一方属于她的天地,哪怕是一线天呢,也比没有好。
       她居然找到了Crant Ave。的确,到了唐人街,连空气都显得熟门熟路,进出鼻孔都比平时顺畅,真是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连那些平时不大合意的汉人,都变得比在京城顺眼许多。尤其是那些别来已久的吃食,不分青红皂白,先吃个够再说。
       有些人在满足温饱之后,就会挑三拣四,约瑟夫的热狗越来越让金文萱难以下咽,忘记了如果不是约瑟夫的热狗,恐怕她早就饿死街头。
       如今的金文萱已然务实许多,知道了天是高的、地是厚的,却并不明白这个距离人类是不可冒犯的。以她眼下的条件,虽不可再去享受Fitzgerald那种等级的服务,可她那挑剔的习性,必经反复的教训才能校正。
       想不到她听不懂唐人街上的中国话。响彻大街的广东话和福建话,竟比英文还难懂。
       好不容易在一家包子店,遇到一个上了点儿年纪、穿金戴银、服饰艳丽的女人,很见过世面的样子,所以能通京白。
       尽管不是满人,在遥远的异邦,也算“他乡遇故知”了。一向矜持的金文萱,故此变得极为多话。
       谈到最后,出现了实质性的对话。
       “你在这里如何为生。”
       “有位店主收留了我。”
       “他是你的相好吗?”
       “为什么非得是我的相好?”
       “不是相好怎么会养着你?”
       “……”金文萱不知道约瑟夫为什么收留她。
       到了这种时候,她也不明白,上帝并没有把博大的胸怀赠与所有的人,而是赠与了那些特殊的人。如此这般,她对约瑟夫的关爱,也就难以理解到位。但可以肯定的是,约瑟夫收留她,绝对没有“男男女女”的想法,在与约瑟夫日夜相处的时间里,她从来没有过一个女人与一个男人单独、长时间相处的不安全感,即便与乔戈如此朝夕相处,也不会如此……怎么又想起了乔戈。
       见女人那样热心,便跃跃欲试地问:“能不能帮我找个活儿干。”
       “既然生活有着落,为什么还要出来谋生,他虐待你吗?”
       “不,对我很好,只是不愿依赖他人。”约瑟夫对她再“好”,那“好”毕竟是约瑟夫给的,不是自己的。虽说自出生到现在,金文萱从没有过自己的“好”,全靠父母荫庇,现今,就是想指望父母也指望不上了,再不谋出路,难道把自己的将来,也压在约瑟大身上?凭什么他一辈子得背着这个包袱。
       女人意味深长地笑了。
       面对一个不知水有多深、人有多险、放着好日子不过,把脸面看得那么重的狷狂之人,恐怕很少人不发出意味深长的笑。
       起始,女人并不一定想把金文萱如何,可是这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人,不给她吃一番教训,那些真在旧金山卖苦力的中国人又怎么说,他们为吃一口饱饭所受的苦,女人看得实在太多、太多。
       事情有时就是这么怪,或许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命运从此就拐了弯儿,从此就是上天、下地的区别。
       “你能做什么?”
       女人看着金文萱葱白样的手指,粉嫩的脸庞,发出很怪的笑声。说那笑声阴狠吧,可又像是畅快的调笑。“能洗衣吗?能做饭吗?能帮佣吗……”见金文萱无以应,顺势说道:“我倒是有个出路,不知你是否愿意。不过你有亲人在此吗?没有,太好了。”
       为什么没有亲人就太好了,金文萱没有多想,即便想了,也不会生出什么怀疑。
       然后像移民局似地,将金文萱的来龙去脉问了个底儿掉。面对这样的盘问,金文萱感到十分惭愧。她的履历太简单,除了在家当格格,什么经历也没有,显然不利于求职谋生。
       “不要担心啦,我会帮你的。有一种女孩子做的事情,就是唱唱歌啦,帮人招待一下客人啦……”
       到了这里,孤陋寡闻的金文萱还是没有怀疑,如果当初在京城,随二姐金文茜多出去走走,也能把眼下的情况猜出个大概。
       只要不再依赖约瑟夫就好,金文萱想。
       然后女人就把金文萱带到了妓院。
       一见那些男女的作派;一听那些非同寻常的笑声;一听那些调笑之词;一嗅她和金文茜绝对不会问津的脂粉气……金文萱的阅读经验联系了实际,尽管父亲严禁,金文茜还是把某些小说带回了家。想不到现在启发她的正是那些小说,马上明白自己到了什么地方,怒喝一声,又给了方才还是相谈甚欢的女人一记耳光,便向大门外走去。
       大门处,两个骨骼精瘦、目光猥亵、嘴唇黢黑的男人,胳膊一横,撑在了门上。此时此刻,“虎落平阳”也不能尽言郡王府格格金文萱的感受。她对着那两张汉人的脸,想,这就是那种不要的“脸”,难怪先人们看不起汉人。
       与之交谈甚欢的女人,拿到老鸨的钱就走了,走前,特地来到关押金文萱的地方,说:“你不是不想依赖他人吗?现在可以如愿以偿了,有你这样的好脸子,准能成为头牌窑姐,你就等着好好伺候那些男人吧。”
       金文萱到底是满人,她收起无用的气愤、哭泣,没有重复大多数被迫卖人娼门的女人,最后不得不屈服的故事,她选择了上吊。
       正当她将绳索套进脖子的时候,门被撞开,约瑟夫和几个警察走了进来。
       一见约瑟夫,金文萱不由自主地冲向他;并伸出自己的双臂,投向他的怀抱。
       可是约瑟夫冷着脸儿,一把推开了她。
       这一推,岂止对金文萱是奇耻大辱,有那么一刹那,她的双臂,就那样蜷曲着僵在牛空,好
       像她的双臂也被约瑟夫这一推,尴尬得不能自己。
       回到家里,约瑟夫看也不看着她,冷冰冰地对她说:“希望不要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谁也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你又何必如此。”金文萱反倒觉得自己受了委屈。
       约瑟夫说:“当初从警察局将你带回家里的时候,我对你的安全、健康、生活等等,是做了担保的,你这样为所欲为,一旦出了问题,法律将会治罪于我。”
       “原来你担心的是自己法律上的责任。”金文萱不但对自己闯出如此大祸,毫无认识,对约瑟夫的首席责任不是自己,竟还有些许不满。
       不知不觉中,她的口气已经有了撒娇的意味,一个女人一旦对某个男人开始撒娇,好戏跟着就来了。也许所有的女人,对拯救自己于危难之中的男人,都会产生可以相托的依赖感,也就是从属感。
       不管约瑟夫多么不想扮演英雄救美的通俗角色,金文萱却非要把他推上这个席位不可。如果女主角非要把男主角做这样处理,男主角还有多少发挥的余地?男人其实是没有多少意志的,尤其在美色面前。
       可是现在,约瑟夫完全没有接龙的情绪,金文萱在唐人街上的经历,真把他吓坏了,如果金文萱是男人,约瑟夫非给她几个耳光不可。“随你怎么说。”
       “我不过想找个工作,不要永远依赖你。”
       “可以,但要通过正当渠道。”约瑟夫硬声硬气地说,硌得金文萱耳朵生疼。一个几乎抑制不住自己,热烈渴望给对方几个耳光的人,能柔声细语吗?
       从此他们的关系变得十分生硬,谁也不和谁多说什么,哪怕是面对面地坐在早餐桌上。
       约瑟夫的确后悔过,这样一个不但五谷不分,连世情都不分的女人,显然不宜相处,她愿意出去工作也好,从此为她留意寻找一份正式的工作。
       试过洗衣妇。先是衣服洗不干净,老板对约瑟夫说,这样的女人哪里能用来洗衣,只能是个穿衣的小姐。金文萱不服气,用了力气使劲搓洗,一天下来,一件衣服也没搓洗干净,自己的手指反倒受了伤。回到家里,丝丝拉拉地对着一个个手指吹气,约瑟夫翻翻白眼,不但不闻不问,还特意扭过身去。
       改为售货,头等香烟,却错收二等或三等烟的价钱,老板说:“等您自己开店的时候,再进行这样的善举吧。”
       是心不在焉,还是不识英文数字?约瑟夫想。那些数字,不过是初级英语的学习内容,而她也学习得颇有心得,不是吗。
       凡此种种,是一个不想依赖他人的人干的事吗?约瑟夫气得真想对她说:“你还是回去当公主吧。”
       金文萱这才开始领教生活,再不提出去工作的事。
       有那么一天,她讪讪地走下楼来,挽起袖子走进店后,动手洗那些用过的盘盏。
       约瑟夫说:“谁让你来做这些,我不需要别人帮助。”
       “不,不是帮助你,是帮助我。”见她讪讪的样子,约瑟夫心软了,开始教她如何洗刷盘盏,又叮嘱她不要打碎,免得割,破手指……真还不如自己来洗,不但不省力,还得时时注意金文萱,不要伤了她自己。
       这大概是后来洗碗机刚刚问世,约瑟夫就买了一台的缘故。
       经过一桩又一桩教训,金文萱用心起来,不但将盘盏洗得光可照人,有时约瑟夫忙不过来,还可以上灶,将火腿肠、洋葱丁煎得恰到好处,做一个漂亮的热狗。
       就这样,金文萱慢慢学会了洗碗、做饭、缝衣、还有英语……尽管少不了打碎碗盏,扎破手指,烧糊什么,说错英语,让约瑟夫闹了个南辕北辙的事。
       不要说活在旧金山,就是活在世上的必需,金文萱都学会了,而且做得不错,在异国的生活中也越来越自如,想起往日,想起乔戈,竟不再觉得痛不欲生。也许西人的习性很不相同,她也随之变得率性、坦荡、开通,毕竟她来自高山峻岭、荒原大漠,而今不过像是回到她的原本。
       六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那一年,流行性感冒差点要了约瑟夫的命。
       所幸金文萱没有染上,那时人们还不懂得,流行性感冒对于黄色人种并不具有杀伤力,而对白色人种,闹不好就能要命。
       约瑟夫高烧不退,除了冰袋,没有医药可治,技穷之时,金文萱突然想起老家常用的土方。她脱去约瑟夫的衣服,将他翻转过去,自己则骑上他的背,用食指和中指的外关节,夹牢脊椎骨两侧的穴位,顺着他的脊椎,从上至下,步步为营,又揪又拔,直揪得约瑟夫的后背,立时像游动起两条紫蛇,直拔得约瑟夫大汗淋漓……如是这般,一而再,再而三,直累得自己瘫倒一旁。
       尔后又是姜汤,又是醋熏,闹得整个小楼像是翻倒了醋缸。
       事后回想起自己的作为,金文萱感到极其不好意思,幸亏约瑟夫当时重病在身,不知道发生过什么。
       而对金文萱来说,却似乎发生了什么。这算不算“肌肤之亲”?一个女人,一旦与一个男人有了“肌肤之亲”,从此就不能算是一清二白。
       不知是土方的作用,还是约瑟夫强健,他终于好了起来,但在一定时期内,还是相当软弱,无法照应店内的工作。
       这时,金文萱一改“穿衣小姐”和“善举”的形象,包办了热狗店从制作到营业的全部工作,消费者也似平更喜欢这位“热狗西施”,尽管金文萱不苟言笑,看看她的面庞也是愉快的。
       正如将她卖人妓院的女人所说,金文萱有一张好脸子,
       自“妓院事件”后,约瑟夫和金文萱之间的生硬关系,至此才得到彻底的改善。
       高兴起来,约瑟夫还会撸、胡撸金文萱的脑袋。比起约瑟夫,不算矮小的金文萱,到底像个小偶人。
       尽管金文萱地位可疑,既不是女佣又不是女主人,他们的生活自此没了波澜,开始正常地向前滑行。
       时不时,约瑟夫还会出去和女人过上一夜,毕竟他风华正茂,金文萱也是知道的,在女人问题上,有时还会为约瑟夫作些参谋。
       当金文萱终于可以用英语与约瑟夫沟通时,他才知道故事的大概,以及那半幅画卷的来龙去脉。
       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着实让约瑟夫叹为观止,好比金文萱从中国带来的半幅画卷,若在四方,绝对不可将一幅绘画一分为二,如果一分为二,那幅画也就彻底废掉,再也不能称其为画了……所以约瑟夫对金文萱那半幅画卷的顶礼膜拜,比金文萱更甚。
       于是约瑟夫明白,金文萱为什么老是关注芝加哥方面的消息,徒然,但是从未息止。
       这大概是约瑟夫后来放弃旧金山的生意,搬迁到芝加哥的缘故。
       约瑟夫对金文萱没有非分之想,或是说对金文萱没有感觉。他最讨厌的就是那些招摇撞骗的童话,也坚决拒绝扮演英雄救美之类的、通俗故事里的角色。一个男人帮助一个女人,难道只有那样一种心怀叵测的结局吗?
       这正是当年,金文萱无家可归,流落街头,而他犹豫不决,不知要不要帮助金文萱的障碍。
       有了这种意识垫底,即便有些什么,也会被约瑟夫不觉地扼杀。
       也许金文萱是美丽的,但较之他所接触过的女人,金文萱真让他无所适从。就像后来第一次品尝金文萱烧的中国菜肴,他不能说不好吃,
       但是味道太怪,自出生到如今,他从没有品尝过这种味道。据说唐人街有不少中国人开设的菜馆,但他哪里有时间、哪里有兴趣前去品尝。
       即便到了二十一世纪,还有不少德国人不肯吃大蒜,何况那时的约瑟夫。
       金文萱从没有要求约瑟夫帮她寻找四叔,对约瑟夫说到以往,不过是所来何为的自我介绍。
       四叔也好,乔戈也好,二姐也好,已埋葬在记忆的深处,或是说她已经判了“以往”的死刑,是的,“以往”都死了。看似软弱的金文萱,不愧是满人的后裔,生命的本质特征,还是一个“烈”。
       几年之后,约瑟夫不声不响,就决定搬迁芝加哥,对于这一举动,他什么也没解释,金文萱也不问。
       只是到了芝加哥后,对四叔的寻找却没有一点收获,当然没有,四叔去的是墨西哥。连与她通信的家塾、那位冬烘先生回信中也只能说,据他所知,四叔已经离开旧金山,到了一个什么“阁”。
       变化发生在搬迁到芝加哥以后。
       渐渐地,每当约瑟夫回到店里,如果金文萱恰巧不在,他就会丢三落四,有一次,竟将未付款的账单原封寄了回去,当对方再次催交账款时,还把过错算在对方头上,认为对方不负责任。起初,他认为自己老了,朋友说:“老什么老,你是需要一个家了。”
       渐渐地,约瑟夫与女人做爱变得像是作业,而且完事之后,总是若有所失,再不能像过去那样,做爱之后,还能与女人有些缠绵。
       而留在金文萱身上的目光,时间一点点地延长,但那目光绝对不是爱恋,而是疑问、不安、审度,后来才慢慢变了性质。
       金文萱是有过爱情的,对爱情的萌生、感觉、呼应并不陌生,不论她对约瑟夫多么感恩,却无法让自己爱上他。
       尤其约瑟夫身上那股洋葱味儿,怎么洗也洗不掉,强烈得让她觉得约瑟夫本人就是一只洋葱。
       对一般人来说,一只洋葱也许并不重要,但对吹毛求疵的格格金文萱,却至关重要。
       可正是这只洋葱救了自己……
       直至她发现自己身上也渐渐有了洋葱味儿,才沮丧地想,也许在他人的嗅觉里,她也不过是只洋葱了。
       克服对洋葱味儿的嫌恶,花费了金文萱很长的时间,最终是不是彻底改变,她也说不清楚。包括她最后是否爱上约瑟夫,也是说不清楚的事。
       可“爱”又如何?
       远走他乡之前,除了珠宝首饰,还有那半幅画卷,金文萱随身携带的都是乔戈写给她的情书。现在看来,那些花前月下、诗词歌赋不过是广告、标签,比起她对约瑟夫这份说不上是不是“爱”的感情,真是不可靠许多……早知如此,不如多带些珠宝首饰,也可救她一时之急,多让她苟延残喘一些时日。
       也许她和约瑟夫之间的感情才是爱情,尽管没有誓言、没有许诺、没有花前月下、诗词歌赋……可结实得几生几世也摔打不碎。
       约瑟夫那副肩膀,才是一个女人最可靠的肩膀。
       一九二0年一个春天的夜晚,金文萱走进了约瑟夫的房间,默默躺下,自行脱下身上所有的衣衫……
       约瑟夫似乎等待多年、又似乎并没等待的这一天,终于来到。他那动荡不安多时的心,顿时安静下来。
       在此之前,他一直觉得金文萱像个男孩儿,想不到一马平川的金文萱竟是这样地凹凸有致,只不过型号“袖珍”而已。
       他痛心地想,自己从来没有想过,给她购买女性的衣衫,如果他不懂得如何对待、妆扮女人,那么金文萱在这方面也从不要求,常常是将他不能穿的旧衣改小后自己穿用。
       直到触摸到金文萱实体的那个瞬间,约瑟夫才明白,那个让他心疼的“爱”,此前一直曲卷在肥沃的心土之下,霎时间,就让他猝不及防、铺天盖地地伸展开来。
       约瑟夫不乏与女人做爱的经验,只是与金文萱做爱,却像初次体会男女之欢,无比渴望、无比胆怯、无比神圣、无比责任重大。
       又苦于自己的“庞然大物”,生怕用力过猛伤害了她。然而面对自己如此心爱的女人,又怎能不激情澎湃……着实让他忐忑许久,可理智从来无法对抗青春的、物质的骚动,在极为错综复杂的心情中,约瑟夫完成了对金文萱从处女到女人的改建。
       在这一改建过程中,金文萱感到了无比的欢乐,她一丝一毫也没有错过约瑟夫给她的快感——倾情的,也是体贴入微的、呵护备至的,做梦也做不到的。
       金文萱想起他们相逢的第一个夜晚,倒在起居室地板上就酣然入睡的约瑟夫;想起那顿丰盛的、所谓离别的早餐;想起市场上刚刚面世,他就不声不响买回来的洗碗机;想起他不声不响就搬迁到了芝加哥……
       在此之前,约瑟夫从来没有对她说过“我爱你”,也许他还没来得及说出,或是不愿说出。好比海洋何须对人说,你知道我是海洋吗?
       是金文萱自己投入了海洋的怀抱。
       金文萱不再思考爱情,有了一个如此可靠的约瑟夫,即便天塌下来,也不会让自己受一点苦的约瑟夫;用不着她操心,就将一切为她操心好了的约瑟夫。
       一个女人,有男人如此,还须问什么是爱情吗?
       差不多十年以后,他们才有了一个女儿。
       他们还有很多梦想,可是没等实现,就双双离开了人世,真应了不求同时同日生,但求同时同日死的话。
       最后关头,当燃烧的天花板从上面塌陷下来的时候,约瑟夫将她和女儿推向可能得救的楼梯,然后伸出双臂,拚力撑住塌陷的天花板,可是火焰和浓烟封闭了楼梯,她们根本无法逃出,眼看一家就要葬身火海,金文萱用棉被将女儿包了又包,又将那半幅画卷掖进女儿的襁褓,然后将女儿从窗口扔了出去,是死是活,全凭她的命了。
       然后转过身来,紧紧抱住约瑟夫;
       火焰很快地将他们包裹,在火焰将他们吞没之前,约瑟夫只来得及对她说出一句话:“我爱你!一生一世。”
       第四章
       一
       宣判死刑的当儿,安吉拉并没有大惊失色或昏厥在地,只是将目光向约翰逊先生投去,那目光不但无怨无悔,甚至非常平静,完全不像进入尾声状态,更不像她的为人。
       听众席上的约翰逊先生,将脸埋进手掌,双肩颤抖得非常厉害。她把这一双颤抖的肩膀,看作了动情,是对她的爱。为了这一副颤抖的肩膀,安吉拉觉得即便自己死去,也是甘心的。
       到了安吉拉也不明白,在描绘她与约翰逊先生的关系上,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她自己创作的、十分勉强的作品。
       其实那不过是一个少女虚席以待的爱,尤其对安吉拉缺少色彩、光亮的生活来说,只要稍加颜色,谁都有可能在那个空位上落座,而动辄褪色的廉价染料遍地皆是,更何况有些男人在不必伤筋动骨的条件下,可以说是慷慨、真诚。所以说,一个虚席以待的座位,并没有什么非此即彼的一元选择,却被许多女人演绎为几世情缘,就连对虚无缥缈那一类事情嗤之以鼻的安吉拉,竟也不能幸免。
       可不是。
       如果没有遇见约翰逊先生,她不会生下托尼。想不到,连一个属于自己姓氏都没有的她,却有了一个有名有姓的儿子,而且那个姓氏,是
       她如此珍爱的姓氏。
       这是一个有着、有落、有根的儿子,不像她,到死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而她的托尼,又是如此牢固地将她和约翰逊先生掺合在了一起。不管谁,哪怕是约翰逊先生本人,愿意、或是不愿意,再也无法将他们分开。即便她死了,托尼仍然会把她和约翰逊先生掺合在一起。
       如此,安吉拉怎能不放弃对生活的仇恨?
       比如,在回答谋杀约翰逊太太的动机这一问题时,她不认为那是仇恨,而是因为约翰逊太太侵权,侵犯了她对约翰逊先生的爱的权利。
       尽管律师说,约翰逊先生是约翰逊太太的丈夫。但安吉拉裁定,对约翰逊先生的爱,是她的专利,他人绝对不能分享。她无法制止约翰逊太太的侵权行为,只能采取绝对的方式,把约翰逊太太消灭。
       这就是安吉拉在法庭上的全部辩词,并且认为这个理由足够充分,此外,她再说不出什么。
       安吉拉这样行为处事,太不合平常理,可世上到底有多少人行为处事,合乎常理?只不过在他们成为囚犯、领袖等等公众人物时,人们才会以前所未有的热情,考虑、分析、演绎他们的所作所为。
       当警察押着安吉拉离开法庭的时候,她扭过头去,一边踉踉跄跄地走着,一边对着大厅喊道——“我爱你,就是到了另一个世界我也爱你……不,这不是他的错,是我……”
       更使得约翰逊先生无地自容。
       当然不是安吉拉的错。可那又是谁的错?
       约翰逊先生永远不会忘记第一眼看到安吉拉的情景。
       光线从右侧的窗户射进,跳跃着、颤动着,安吉拉就被笼罩在了恍惚不定的光线里,这恍惚不定的光线,生生使一个具体的人,变成了一道光泽,那光泽又不是来自争奇斗艳、姹紫嫣红,它是柔和的、甚至是软弱无力的。有一种浅淡的蜂蜜——约翰逊先生最喜欢的那种蜂蜜——就是这种光泽,不,不如说她本人就是一罐蜂蜜。
       那双眼睛呢,却充满讥讽、怀疑、挑衅、对抗……
       有谁看到过黑夜和白昼同时展现在眼前的样子?恐怕这就是了。
       据孤儿院介绍,有位先生在芝加哥一条失火的街上捡到了安吉拉,然后就送了警察局,警察局又把她送到了孤儿院。
       她的名字,自然也是孤儿院给的,就像给她一个编号。不论是警察局或是孤儿院,都是不缺号码的地方。
       “安吉拉”,是一个广受喜爱的大众符号,一般来说,也是一个未曾精心斟酌的名字。而对这位安吉拉,这名字还有那么点儿讽喻的意味。
       姓氏?没人愿意为她贡献一个姓氏。只好沿用捡到她的那位先生的姓氏,孤儿院或是警察局的登记簿上就有。
       安吉拉来到警察局,是为寻找双亲请求帮助。
       问及可有什么用以确认父母的依据,她说只有一张纸,那就是寻找父母的全部依据。
       起始,约翰逊先生也不觉得有什么离奇,如果依据很多,还用得着请求警察局的帮助?更没想到自己、自己的后人,将来会与这张纸,有什么瓜葛。
       首先想到的是咨询那位在街上捡到安吉拉的先生。
       查询这位先生也不难,警察局的一部分职能,就是保存各式各样、有朝一日不知道用得上、还是用不上的资料,档案。
       那位先生说:“不,没有,什么也没有,襁褓中只掖着一张说白不白、说黄不黄,看上去十分败旧的纸,纸上有很多黑色的线条,偶尔有几个红色、镂空的方形图案。此外,没有任何文字交待。”
       尽管什么线索也没有得到,可安吉拉认为,藏在她襁褓中的这张纸,肯定包藏着有关她身世的全部秘密。
       说得也有道理,只是谁也解读不了那张纸上的符号就是。
       没人懂得那些线条的意思,或识得那些红色镂空的图案,以为不过是张古怪的、未完成的绘画,由此大家猜测,也许安吉拉的父母与绘画界有关?
       又到绘画界寻找,画家们看了那张纸都说,当然是张画,又当然不是他们所知的任何一位画家所绘,更没有,人知道这种绘画风格,属于哪种流派、哪位画家,仅就芝加哥的画家而言,没人具备这样的风格。
       有人说,那是刚刚开始于巴黎的一种流派。
       难道还要到巴黎去寻找?
       约翰逊先生说:“看来,你也许应该到巴黎去,请求巴黎警察局的帮助?”
       安吉拉说:“也许吧,但目前还不可能。”
       也咨询过一位所谓智者、预言家,老者将那张纸看了许久,最后说:“纸上的线条可能是我们不了解的谶语。”
       安吉拉说:“什么是谶语?”
       “或许是诅咒、或许是预言,或许是祝福……上帝的作为,芸芸众生如何解释。”
       “会给我带来什么?”
       “难说。”
       “这张纸的最终结论就是‘难说’吗?”约翰逊先生问。
       老人笑笑,回答说:“差不多就是如此。”
       他们已经回忆;不起,走访了多少部门、多少人,对这种明显的、不会有结果的奔劳,约翰逊先生从未显出一丝不耐。
       这大概就是后来,已经被警察铐上手铐,押进监牢,上了法庭、判了死刑,安吉拉看着他的那双眼睛,依然充满敬意、信赖、爱意的源头吧。
       在约翰逊先生的不懈努力下,他们终于得到一条最有价值的信息。
       芝加哥市政厅的档案馆里,一对登记于早年的异国婚姻,引起了约翰逊先生的兴趣。是因为安吉拉那双像是印度人或蒙古人的吊眼梢吗?
       一位来自德国,以经营热狗店为业的约瑟夫·汉斯先生,于一九二0年迎娶了一位从中国来的女子,并于一九三0年育有一子或一女。
       警察局和孤儿院的登记簿上,有关安吉拉年龄一栏,正是一至二岁左右。
       约在一九三二年,汉斯夫妇居住的那条街道发生火灾,从此他们下落不明,也有说汉斯夫妇可能死于那场火灾。关于他们的儿子或是女儿,没有只字记载,想必与他们一同失踪或葬身火海。
       信息到此为止。
       再查,无论哪个居民区的档案,也找不到这位经营热狗店的汉斯先生了。
       市政厅的官员说,这并不能确定,汉斯夫妇就是安吉拉的父母,因为中国城内许多华人结婚,并不到市政厅登记,其实那里的异国婚姻也不少。
       的确,怎能断定安吉拉的父母,就是那对结为异国婚姻的男女,难道就因为安吉拉那对麋鹿似的吊眼梢?谁又能断定吊眼梢只为东方人所有,岂不知西班牙人、印度人的眼梢,吊得也很高。
       安吉拉却因此受到极大鼓舞,由此她认为父母亲还活着,即便有所意外,总不至双双离开人世,或许他们搬迁到其他城市去了。
       约翰逊先生是尽力的,最终却没有结果,所以他感到自己并未尽责,着实心有不安。“安吉拉,我感到非常、非常抱歉。”
       约翰逊先生不会知道,他这样一句平常的,一天之中也许会说上若干次的话,竟改变了安吉拉与这个世界的支点。
       从她记事起,即便守在自己那块小得不能再小的位置上,也会被人理直气壮地一把推开,抢占或是抢行,却从未有人向她表示过歉疚。
       想起孤儿院,没有别的。
       
       饭堂里,永远是一股盐水熬土豆汤的味道。之后她已从孤儿院“毕业”,并“就业”于纺织厂两年,一打嗝儿,还是那股盐水熬土豆汤的味儿;
       不是蹲着、就是弯着腰儿,擦洗地板或是楼梯上的泥垢,就连青春年少、经得起无穷折腾的腰肢、双腿,也没有不酸疼的时候。空气里,也永远弥漫着那些用以洗刷污垢的刷子,泡在热水里的气味;
       每一张朝向孤儿的脸,总是堆着虚情假意的笑,哪怕一张鳄鱼的脸,也比这样的脸,看上去真实可信;
       永远和各种各样的下脚料为伍,食物的下脚料自然不在话下……即便为工厂打杂,也是为工厂的下脚料打杂,哪怕是道正儿八经的工序也好。有时安吉拉想,如果世界上没有孤儿,孤儿院也好、那些虚情假意也好、那些下脚料也好,将如何是好?
       如此这般,孤儿院里的人,几乎从上到下,用他们虚情假意的笑脸,从头到脚地告诉她、提醒她,必须牢记如何感恩。
       ……
       而约翰逊先生,却为找不到她的父母而歉疚。
       热泪盈眶的安吉拉,反倒安慰起约翰逊先生:“没有结果怪不得你,不论怎样,我对你永远心存感激,放心吧,也许我会去巴黎呢,等我有了钱。”
       即使凶猛如兽的女人,一旦眼睛里有了泪,也就变得招人爱怜起来,更何况这泪珠来自一双麋鹿样的眼睛。“你什么时候需要钱,尽管来找我。”约翰逊先生又说。
       帽子从安吉拉手里掉了下来,约翰逊先生为她捡起,又放回一时变得木然的、安吉拉的手中。
       如果没有这一个瞬间,安吉拉可能不会那样廉价地放弃她对这个世界的戒备。
       在约翰逊先生坚持不懈、无怨无悔、一年多的奔波中,安吉拉不知不觉爱上了这个仁慈、耐心的男人。她并不了解,她爱的其实是那一点人性的光辉,如果给她更多的机会,也许她就不会把知恩图报当作爱情,从而造成后来的惨剧。有时,知恩图报比爱情更有力,爱情常常会过时,一旦过了时,什么都能化解,知恩图报却不会,即便对爱情极端不负责任的人,也有可能为知恩图报执著一生。
       也许安吉拉不懂什么是爱情,对爱情也没有那许多奢望,只知道世上还有这么一个人,温暖、柔软如一张毯子,并且覆盖着她,这就够了。而救苦救难的孤儿院,却连这样一张毯子都没有给过她。人有时需要的并不是“芝麻开门”之后的应有尽有,而是,仅仅是这样一张毯子。
       她的确长大了,有了用做其他用途的“心”,莽撞之中,添了点儿心机。
       调查没有结果,也不妨碍安吉拉时不时到警察局来看望约翰逊先生,当然会有一些理由、一些事情,与约翰逊先生研讨。
       比如,等她将来有了能力,如何为孤儿们设立一个心理咨询中心。
       约翰逊先生想,她什么时候才能具备那个能力,就凭一个纺织女工?等她具备了那个能力再讨论这个问题也不迟;
       比如,她应不应该去学习绘画,继承父母的事业。
       约翰逊先生又想,她怎知道自己父母亲是画家,就凭那张纸吗?即使那是一幅画,又如何断定就是她的父亲或母亲所画,而不是一幅买来的画。再说,那是绘画吗……
       有时,在周末,还可以看到安吉拉等在警察局或约翰逊先生的公寓外面,说是凑巧经过这里,等等。
       警察局的同事开始开他的玩笑,都是很有内容的玩笑,让约翰逊先生好生尴尬。
       如果事情至此倒也罢了,偏偏像是设计好的陷阱。
       这样说,对安吉拉也许不够公正,那天她从工厂回家,时间过晚,被歹徒拦截,几乎被他们强暴,亏她身高力强,可以抵挡一阵,直到有人报警。
       也凑巧那天约翰逊先生当班,自然赶了过去。这不过是他的职责,却成就了“英雄救美”的浪漫。
       结果可想而知。
       安吉拉主动上门,请求在她的休假日里,义务帮助约翰逊太太料理家务以作回报。
       约翰逊太太见她一副诚意,加上有些贪图便宜,虽有一番辞谢,最终还是“引狼入室”。
       从此约翰逊先生家里,怪事不断。
       要是哪天晚上,约翰逊先生正与太太做爱,电话铃突然就会响起,不接听,它就响个不停,拿起话筒,却没人响应。
       如果不和太太做爱,电话从来不响,他就会有一个安安静静的夜晚,一觉睡到天亮。
       星期天早上,卧室门会突然大开,安吉拉来上工了。睡前锁上的卧室门,也会没有钥匙就开,好像没锁一样。
       “对不起。”她总是这样说,然后无辜地、笑眯眯地关上房门。
       那该叫做“天使”的微笑,因了这微笑,安吉拉才和“天使”拉上点儿关系,可约翰逊先生总觉得安吉拉有意如此。
       那些夜半电话,又是怎么回事?如此这般的离奇,总是打进在他和太太做爱的时刻,就像有对天眼,掐准了他人根本无法掌握的火候。这等离奇的事,固然与安吉拉无法直接挂钩,不好算在她的头上,可她总不能脱开被怀疑的干系。
       也就怪不得约翰逊太太,开始对她心怀不满,准备辞退这个不着调的义务女工。
       如果约翰逊太太能够当机立断就好了,可惜她过于犹豫,仔细想想,还是舍不得放手这个能干、不惜力的义务女工。
       最终,那一天,约翰逊先生不知安吉拉在收拾洗澡间,进去方便,安吉拉返身就锁上了门,当然太太、儿子们不在家。
       她眼睛眨也不眨,直直地盯着他的眼睛,像个做爱老手,一点也不羞涩。
       先是脱去上衣。她的乳房随之弹蹦出来,丰满却不累赘,极富弹性、昂首翘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尽管无人可以裁定它的优劣,但那傲视群雄的气势,却让约翰逊先生,生出“高山仰止”的感叹。
       最让他动情的是那乳头。两颗大小如珍珠——那种褐粉色的珍珠——般的乳头,纤巧、虚怀若谷地镶嵌在那倨傲的乳房上。
       在这样的乳头面前,相信天下男人,不论哪位也得失去自控的能力。
       然后脱去内裤,裸露的全身便展现在约翰逊先生的眼前,晃得他几乎睁不开眼睛。然后像一只所向披靡的巡洋舰,向他开了过来。
       即便事后,约翰逊先生也不能承认那是情欲,那不过是征服,一艘巨型巡洋舰的征服。
       最令他匪夷所思的是,看起来像个做爱老手的安吉拉,原来还是处女。
       天主教徒约翰逊先生为此后悔不已,便觉得自己犯了大罪。
       可他又不能不被安吉拉吸引,两情进退中,约翰逊先生既被安吉拉的爱,吓得失魂落魄,又中了这爱的“毒”,须臾不可离失。
       安吉拉的爱,对于约翰逊先生来说,委实可怕。
       它的杀伤力,只有一样东西可比,就是警察局最近配置的那种新式手枪。
       它的毒性之大,只有一种东西可比,就是令人家破人亡的鸦片。
       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那年的圣诞之夜,才骤然中止?
       可是约翰逊先生又从这一种恐惧,陷入了另一种恐惧。
       那天晚上,约翰逊太太因病在床,不能与家人前去教堂做弥撒,待众人回到家中,约翰逊太太已经身亡。
       警方很快侦查出,凶手就是安吉拉。
       
       原来安吉拉趁大家去教堂做弥撒时,拧开了厨房的煤气。
       对此安吉拉供认不讳,并说出上面那一番有关“侵权”的理论。
       还一再强调:“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嫁给约翰逊先生,绝对没有。先生是虔诚的天主教徒,我尊重他的信仰。”
       二
       为了对公众舆论有个交待,警方将约翰逊先生开除公职。
       对于这个处分,约翰逊先生安之若素,他的负罪感甚至因此有了些许的解脱。对他家人是个交待,对安吉拉亦然是个交待,有这样一个处分陪着,安吉拉至少不会非常失落。
       安吉拉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包拈如何处置他们的儿子托尼。
       既然是他的骨肉,法院有权要求他认领,总不能丢到孤儿院去。再说孤儿院也不会接受,毕竟这个刚出世的孩子,是有父亲的。
       如果把托尼丢给孤儿院,约翰逊先生也不能接受。从孤儿院出来的孩子,大部分会有各式各样的心理问题,这些心理问题必将影响他们的一生,很可能是他们一生不幸的源头,如果安吉拉不是在孤儿院长大,这些事可能不会发生。
       可约翰逊先生已经是两个成年儿子的父亲,他不得不与两个儿子,讨论如何接受这个新来的儿子——这个使他们想起可怕往事,并使他们失去母亲的“标志物”。
       儿子们沉默着,不接受这个托尼,天主教徒们将会因不仁慈而自谴自责,接受这个托尼,于情于理都过于艰难。
       儿子们不能原谅他的所作所为,约翰逊先生能够理解,毕竟他们母亲的遭遇,他是有责任的,就连朋友、邻居,有一阵子也疏离了他。
       最后大儿子说:“你自己决定吧。”
       好在两个儿子都已独立,用不着他费心,也用不着跟他住在一起。
       于是他接收、抚养了这个一生下来,就失去了母亲的托尼,毕竟,他是托尼的父亲。
       即便死到临头,安吉拉也没有放弃寻找生身父母的固执。她郑重地把那张说不明、道不白的纸,留交法院收存。
       法院问约翰逊先生愿意不愿意将这张纸与托尼一并收存,他惟恐避之不及地说:“就按安吉拉的意思,等托尼长到十八岁的时候,由孩子自己决定如何处置吧。”
       那真是一张带来祸害的纸。
       三
       此后,约翰逊先生带着小儿子托尼,远离芝加哥,来到纽约,在第五大道的一栋豪华公寓楼里,做了门房。
       纽约真是个好地方。
       在纽约,约翰逊先生和托尼,就像两枚细针,扎进了泥沼,谁也不认识他们,谁也不想打听他们的过去。
       如果没有那件怪事,应该说约翰逊先生和托尼的生活风平浪静,他们无声无息地活着,既不富裕,也不愁吃穿。
       人到中年的约翰逊先生不可能不需要女人,也不是不想再婚,他对安吉拉的感情,不能说没有,可与通常的两情相悦相距甚远。如果不是安吉拉闹得天翻地覆,他与安吉拉的“婚外恋”,绝对不会让他如此“刻骨铭心”。爱情一旦烈得过了座,就会变质。那种感情还能叫爱情吗?那叫窒息、打劫,哪个男人消受得了。
       严整、极具安全感的约翰逊先生,常会让女人兴趣有加。
       男女之间,两心若是相许,难免没有缱绻的夜晚。那些夜晚,即便欲仙欲死、酣畅淋漓,大都平安无事,但只要进入实质性阶段,绝对翻车。
       好比有位交往一年多的女人,当约翰逊先生决定与她结婚时,对方却突然得了失忆症,不要说和他结婚,连他是谁也认不出了。
       又有一位宜家宜室的餐馆女侍,约翰逊先生与她已经步人教堂,婚礼也进行到了交换戒指的时刻,待伴郎打开盛有婚戒的盒子时,两枚婚戒却不翼而飞。新娘一怒之下,转身奔出教堂,成了货真价实逃跑的新娘……
       尽管在他人看来,这些事顶多是神神怪怪的意外,只有约翰逊先生自己知道,哪里是意外,绝对是事出有因。
       约翰逊先生不能不想起从前。当他和妻子做爱时,总会有电话铃声响起,哪怕是深更半夜。不接听电话,电话铃就响个不停,拿起电话,又没人讲话……这些事件,尽管前前后后相隔多年,却给了他一种一脉相承的感觉,让他惊骇万分。
       失忆症也好,不翼而飞的婚戒也好,还都算不得什么,要是她们当中谁再来个意外身亡,可就不得了。
       他绝望地想,其实他一直生活在一种被人监控的状态、氛围中,想想安吉拉有关“侵权”的理论,以及她那维权的固执,这种监控恐怕一直会延续到他离开这个世界为止。
       这不但彻底打消了约翰逊再婚的念头,即便他的一夜情,也受到了影响,从中得到的欢愉,也越来越打折扣。
       此外,约翰逊先生和托尼的关系,始终半生不熟,亲近不起来。尽管他们已经一起生活多年,他仍然觉得托尼与自己毫无关联,不知如何对待这个儿子,所谓骨肉、血缘,只是理论上的概念。
       不知道托尼有没有这种感觉,应该有,约翰逊先生从来没有听见托尼喊过他“爸爸”,而是非常正式的“父亲”。
       约翰逊先生似乎有太多的禁忌,到底什么禁忌,他也说不清楚,如果托尼不对他说什么,他不能、也不便问。
       父子之间很少交谈,托尼的家长会,约翰逊先生参加的次数也很有限。
       如果他不给托尼买点儿什么,托尼从来不向他索要。
       托尼也不曾像别的男孩那样,要求约翰逊先生陪他踢一会儿足球,或是打一会儿垒球;晚上睡觉,道了“晚安”后就自行睡去,从未缠着约翰逊先生,为他读一本儿童读物……
       本以为青少年时期的托尼,会像所有人的青少年时期那样,让他头疼不已,加上安吉拉天不怕、地不怕的秉性,会不会遗传给托尼也说不准,约翰逊先生先就担忧起来。谁想到托尼在学校里的成绩不错,从不与人斗殴,也不像那些问题少年,装模作样地吸烟、酗酒以示叛逆,但也不大与同学交往,好像一下就从婴儿跨进了青年,中间没有过渡。
       托尼英俊、高大,永远一副不慌不忙,气闲神定的样子。
       有时走在街头,也有女孩儿搭茬,毫无必要地清求帮助,“先生,对不起我的鞋带开了,能不能帮我拿一下手里的东西”;
       或发出不知真假的惊喜,“好久不见了,怎么样,一起喝杯咖啡吧”,可托尼根本不认识这位“好久不见”的故友;
       而有些,连理由都不准备,撞撞他的肩膀,说,“嗨,交个朋友。”
       托尼是来者不拒,可对自己的言行相当负责,也就是说,从未答应过什么、也不兑现什么,上来就讲清楚,目前没有结婚的打算。与心血来潮、先干完再说的安吉拉完全不同。
       似乎样样都让约翰逊先生为托尼感到自豪。
       对于过去,约翰逊先生只字不提,对托尼来说,“过去”顶好是死去了。可从托尼的某些言行来看,他对“过去”非常熟悉。
       好比有样事情,让约翰逊先生颇为挂心。
       托尼迷恋博物馆,没事就泡博物馆,如果托尼对博物馆的喜好,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倒也让人放心。没有,托尼没有明确的偏好、倾向,各种各样的博物馆,哪一个都让他着迷。所以在约翰逊先生看来,托尼对博物馆的痴迷,像是一
       种寻找,连托尼自己也不清楚的、目的何为的一种寻找。
       心怀“过去”的约翰逊先生,难免为此多虑。
       万一托尼在哪个博物馆里,又看到一张什么要命的纸,那将如何是好?
       又,大学毕业那一年,被好莱坞星探看上,但托尼断然拒绝了这个多少人求之不得的机会,选择了消防队员的职业。
       问他为什么放弃人人梦寐以求的演艺事业,选择了消防队员这个职业。他说:“对我来说,电影明星没什么意思。”
       “消防队员有意思吗?”
       “火灾给人们带来多少不幸啊。”托尼深思熟虑地说。
       听到这里,心怀“过去”的约翰逊先生不禁黯然。
       是什么契机使托尼做了这样的选择?难道安吉拉的父母真是葬身火海,而她又是火里逃生?有些事情,好像必须经过一代又一代的验证,一代又一代的确认,最后能不能确定下来还很难说。
       难道安吉拉未了的一切,还要托尼来负责到底,这是谁分派给托尼的责任?
       不过有件事又让约翰逊先生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托尼是不同的。
       托尼十八岁那年,法院将安吉拉留下的那张说绘画也可、说是一张奇怪的纸也可,交给了托尼。托尼把那张带来祸害的纸,放进了阁楼,此后,这张纸再也没有露面,托尼更是不再提起。
       “你不打算继续探究它的根源吗?”约翰逊先生问托尼——不如说是试探。
       这张纸绝对是个不祥之物。从内心来说,约翰逊先生希望托尼永远不要掺和安吉拉的寻根之梦,谁知道在毫无结果的寻觅中,托尼会不会重复他和安吉拉的悲剧,或遭遇其他的不幸。
       “不。”
       “那曾经是妈妈的心愿。”如果不是这张纸的出现,他们几乎不提安吉拉。
       “对不起,对我来说,这张纸没什么意思。”
       约翰逊先生暗暗吁了一口气,安吉拉的愿望怕是难以实现了。
       晚年约翰逊先生中风在床,从此只能在轮椅上过生活。
       其他两个儿子前来探望一下就走了,反正,有医疗保险公司,大不了还可以去老人院。然后就是电话里的嘘寒问暖,圣诞节也会像往常那样,寄些文不对题的礼物,仅此而已……也不奇怪,大家都忙着生活。
       那天,为了够取炉子上的水壶,约翰逊先生从轮椅上跌了下来,壶里的水洒了一地,地上很滑,他试了几次,都难以回到轮椅上去。
       坐在地上发呆,不知如何才能回到轮椅上的那段时间里,他不得不想,怕是到了去老人院的时候。不,他不感到悲伤,即便他的家庭没有后来的变故,两个儿子哪个也不可能照顾他的晚年。自立,永远是美国人的生命特质。看看周围的老人,不论老到什么程度,最后都是在“自立”中结束自己的一生。
       此时,门却意外地开了,托尼走了进来。强健的托尼,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弄回了轮椅。
       “谢谢,谢谢。你来得正好,我正打算和你谈谈去老人院的问题。”
       “谢什么?不要提老人院的事,你哪儿也不去,就呆在家里。”不要说与那两个儿子的态度迥然不同,也一点儿不合乎美国人的人之常情。
       “可是……”
       托尼看了他一眼,那一眼虽是不惊不怪,却是不容置辩、极具权威的一眼,说:“可是什么?我马上搬回来住。”原来,这里还有另一个托尼,与他从前所知不同的托尼。
       托尼换了一个大尺寸的电视,又将电视摆进约翰逊先生的卧室。
       除了播放橄榄球赛,托尼才会带着几瓶啤酒走进他的卧室,与他边看边饮。
       即便橄榄球赛拚得火热,即便托尼喜爱的球队输了,他也会安静如常,不像许多球迷那样,摔桌子打板凳。
       如果他问托尼:“你说,哪个队会赢?”
       托尼只是笑而不答。
       此外,除了帮助他就餐、洗澡、如厕,托尼不进他的卧室。尽管生活不很富裕,托尼还是请了一个护工,以便他外出工作时,照顾约翰逊先生的起居。
       约翰逊先生这才知道,托尼的后背竟是这样宽厚。
       背着他上下楼梯,背着他上医院,天气好的时候,还会带他到街心公园散散心。更为意外的是,时不时还会带他到酒吧喝几杯。约翰逊先生没有多余的嗜好,惟酒吧小坐尔,不是那种为白领准备的酒吧,而是蓝领酒吧。那里的豪饮才叫豪饮,别有一番尽兴。因为下酒的小食,是各种嗓子里发出的、毫不掩饰的泄火,或欢快、或抱怨、或诅咒、或哭泣、或豪情万丈、或无声沉溺……汇成的声色;是缭绕的酒气、烟气、汗气、怨气……调制的桑拿,能与那些气味、声色同甘共苦一番,于心足矣。凡此种种,又像一个水泄不通的壳儿,密密实实地包裹着他。所以在这蔑视规范、推波助澜、水涨船高,说不定被哪个因发泄至极而狂的人所误伤的环境里,约翰逊先生反倒有了一种安全感。
       可是回到家里,托尼又会一头扎进自己的卧室,与他毫不相关似的。
       约翰逊先生难免失落。难道托尼对他关照如此,只是仁爱使然,没有亲情?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盼望和托尼之间的亲情?约翰逊先生问自己。
       弥留之际,托尼一直拉着他的手,叫了一声:“爸爸,”这是托尼第一次叫他爸爸。接着又说:“我爱你。”
       约翰逊先生流下了眼泪,“我能问个为什么吗?”
       “因为妈妈爱你。她为什么爱你,总有她的道理,这道理差不多也该是我的道理。”这也是托尼第一次主动提起妈妈。
       托尼怎么知道安吉拉爱他?
       不过约翰逊先生知道,什么都不必担心了,不论对于“过去”,还是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托尼自有道理。
       托尼是什么?托尼是一块敦实的巨石,难怪上个世纪那些老房子,多半用这样的石头垒砌房子的地基。
       约翰逊先生走得十分安详,也可以说是满足,尽管他根本没有闹明白,他是不是爱过安吉拉,包括托尼。
       不论怎么说,安吉拉这份多余的爱,几十年来,让他伤透了脑筋。
       四
       第七大道那栋楼房的火势不小,为消防队的营救工作,增添了许多困难,但在消防队员奋不顾身的努力下,被困在楼里的居民如数撤出,当指挥官发出可以撤离的命令后,托尼又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了最后的清查,看看是否还有未曾发现、有待救援的人……果然听见一阵阵微弱、吃力的喘息和呛咳,幸亏他还没有离去。
       顺着声音寻去,隔着火势,模模糊糊看到地上趴着一个活物,再向前去,但见一只狗,默默地、艰苦卓绝地向着可能逃命的方向爬着,它显然受了伤,无法奔腾迅跑。
       托尼喊道:“嗨!这里。”
       它听见了、也看见了托尼,明白了这里是它的求生之路,便调转方向,朝托尼爬来,仍然是不声不响。
       或许这是一只残疾狗,比如失音,不然不会在听到托尼的呼叫后,还是没有求救的表示。
       尽管情势危急,生命垂危,它既不狂吠也不哀鸣,只是一味地奋力爬行。
       它无声无息、艰苦卓绝的拚搏,让托尼肃然起敬,他什么也没多想,穿过火焰,抱起了它……
       就在此时,一根尚未燃尽、带着火苗的巨木
       落下,砸在他的腿上。托尼马上知道,他的腿被砸断了。可他生生用这条断了的腿,紧抱着那只受伤的狗,“走”到搭着云梯的窗前,翻过窗,从云梯上下来了。
       事后,托尼自己都无法明白,这条断腿,居然为他干出如此了不起的事情。
       后有媒体记者采访,说到自己的表现,不过是他的职责,换了另一个消防队员,也会这样做。托尼说:“如果问什么是消防队员的职责,好像就是拯救他人的生命财产,必要时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
       而且,如果没有那只狗,什么都不会发生,也就是说,他也就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托尼又一再声明,发现那只狗,只是撤离前的习惯使然,无论如何不肯承认自己有意为之。“你想,哪个消防队员在撤离之前,他的眼睛不会扫视一下四周?”
       记者又问:“为一只狗砸断了自己的腿,关于这一点你是怎么想的?”
       托尼说:“生命对我们有多么重要,对一只狗就有多么重要。”
       其实,当医生为他接好腿骨、打上石膏,又为他处理了烧伤的皮肤后,第一个冲进病房的不是记者,而是被他营救的那只狗,像他一样的毛发焦糊、凌乱,腿上打着石膏。
       狗儿蹿上他的病床,咬住他的衣袖,并将他的衣袖扭来扭去,嘴里不停地发出各种声音。
       原来它不是哑巴。
       托尼听得懂这种语言,那是天下有天良的动物,在某种时刻的共同语言。托尼相信,在火焰中有着那样表现的狗,它此时此刻的情感,一定能让所有的人柔肠寸断。
       “伙计,你真是一只勇敢的狗。”托尼对它说。
       紧随其后的,是一位貌不惊人、连感谢的话也说不清楚的女子,一位就差一副眼镜的学究女人。否则不会对已然十分清楚的从属关系,没有必要地自我介绍说:“嗨,我是托尼的主人,海伦。”
       除了她,谁还能是这只狗的主人。
       “你是说,它的名字叫托尼?”
       “是的,这个名字不怎么有意思……给它起过好几个名字,它都不喜欢,只认可托尼这个名字。”
       这时托尼伸出手来,和海伦握了握,自我介绍道:“托尼·约翰逊。”
       海伦张大了本来就不小的嘴,“对不起,我不知道……竟有这样凑巧的事。”
       “很高兴我们同名,你不觉得我们很相像吗?”
       “……我和托尼都非常、非常感谢你,真对不起,为托尼让你受了伤。”
       每当海伦说到“托尼”这两个字,托尼就得想一想,她是对哪个、又是为哪个托尼说话。“你是说……”
       “不,我是说这个托尼,我的托尼……”她忽然打住,这句话显然不大合适。
       然后他们就没话可说,为了表示她的感激之情,海伦不便马上走人,他们只得轮流抚摸着托尼焦糊凌乱的毛发。它的尾巴,随着两人轮流的抚摸,时而拍向海伦,时而拍向托尼,一副非常受用,打算就此安营扎寨的样子。
       这种无话可谈的场景,让海伦感到不大自在,挨够了一定时间之后,便说:“谢谢你,真对不起,让你受伤……托尼,我们该走了。”
       两个“托尼”都不由抬头,朝向海伦。“不,我是说这个托尼。”
       可是海伦的托尼,无论如何不肯离开,它用潮湿的眼睛,看看海伦,又看看托尼,往海伦这边爬一爬,退回来,又向托尼这边爬一爬,再退回来。
       真是左右为难,它呜咽起来。
       “那好吧,你先留在这里,明天我来接你。”海伦说。
       这时护土萨拉走了进来,说:“对不起,医院不能同意一只狗的滞留,如果它需要治疗,请去动物医院。”
       出于对医院规章制度的尊重,海伦的托尼,只好无奈地跟着海伦走了。
       然后萨拉开始给托尼换药。
       如果此时有人看到这幅画面,都会认为是一张“英雄美女”图。
       自古英雄爱美人,美人何尝不爱英雄。萨拉一下就爱上了托尼,最是情理之中。
       尽管有美丽的女记者,以采访之名约见托尼,可有谁比得了萨拉与托尼日日夜夜的近距离接触。何止是近距离接触,萨拉每天都可以触摸托尼的肌肤,打针、换药什么的。或是说,托尼每天都可以享受美女萨拉的触摸。
       可是……“可是”是节外生枝的一种过渡。
       萨拉一旦不在眼前,托尼就感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是因为她那双吊眼梢吗?中国人种差不多都有这样的吊眼梢,萨拉是一个地地道道的ABC。
       不,不是因为萨拉的吊眼梢,托尼感到不对劲的地方是某些时刻,萨拉看着他的那种眼神,尤其萨拉定睛看着他的时候。那时,托尼就觉得萨拉不是萨拉,而是另一个人。
       谁呢?
       但那人又好像不在看他,而是透过他在审视所有人的往生、往往生,这审视,似乎又怀有异常神秘的动机。
       托尼伤愈出院后,萨拉隔三差五会来他这里过夜。有个晚上,托尼三更半夜醒来,发现萨拉没睡,而是倚在床头,用这样的眼神,目不转睛地俯视着他。
       黑暗中,那两个闪烁不定的眸子,真有点让他毛骨悚然。
       自己何以胆小如此?托尼也不能理解。他不怕火焰,也不怕死亡,可是他怕这样的眼神。
       一旦决定与哪个女人一生一世相守,托尼绝对不会怀抱琵琶另想别弹,如果他准备一生与之日夜相守的人,夜晚常常不睡;如果半夜三更醒来,又发现她用这样的眼神盯着他……这日子还怎么过。
       时不时,海伦就得极不情愿带着她的托尼,来到托尼这里,不然她的托尼就会想出各种怪招儿,让她不堪其扰。
       比如,藏起她的汽车钥匙,让她无法按时到学校给学生上课。你能想象一个经常迟到的老师,如何还能理直气壮地教育学生?
       比如,不吃不喝。人们管这叫绝食,你能想象一只狗,居然也会使用这种苦肉计?
       ……
       有时在托尼这里,他们会碰到喜欢睡懒觉的萨拉,穿着睡衣,睡眼惺忪地坐在餐桌上,吃她的说不清是早餐还是午餐,一点不像收敛的中国人,反倒比美国人更像美国人。
       海伦的托尼,似乎很喜欢萨拉,每每见到萨拉,都会摇头摆尾,极尽谄媚之能事,看来连一只狗都懂得选择美女。
       甚至甩开托尼和海伦,与萨拉单独出行,为此托尼觉得海伦的托尼有些水性杨花,对一只狗来说,这真不是什么好品质。
       不过总的来说,他们三个人,加上海伦的托尼,就像一个和睦无间的家庭,尤其他们一起上公园的时候,任谁都能看出,海伦的托尼有多么幸福,而不是他们三个人当中的某个人多么幸福。
       每当他们三人分开的时候,海伦的托尼就显得痛苦异常,不知何去何从,要走不能走,要留不能留,让海伦颇费口舌。
       如果不是那件事情发生,不知道他们的生活会如何继续下去。难道托尼永远不结婚,或是海伦、萨拉永远不嫁人?
       萨拉热爱行为艺术,甚至自诩,自己是个不错的业余行为艺术家。
       那次异想天开,竟然在海伦的托尼背上,文了一条奇怪的花纹。花纹很长,从它的颈部一直通向尾部。
       海伦的托尼坐卧不安,不断扭动身躯、似乎
       总也找不到一个适宜的体态,又用尾巴拍打着地面,几乎没有停止过。
       “是不是它感到疼痛?”托尼问。
       萨拉说:“放心吧,这是一只狗,不是一个脆弱的人,再说刺在这样浅显的表皮上,不过一时疼痛,我又不缺乏麻醉、用针的经验,很快就会愈合。”
       的确,正如萨拉所说,那些针眼儿很快结痂、颜色变深,但事情并没有过去。
       对自己背上多出的那条怪纹,不知海伦的托尼高兴还是不高兴,反正自文身后,有事没事它就发出沉闷的哀号,像是患了神经忧郁症。生活习惯也改变许多,比如随地排便,这在它是从来没有的事。
       那条花纹像是一个符咒,给人一种不安、甚至不祥的感觉,如果托尼一不小心将眼光落在上面,心绪马上缭乱起来,更有一种被围追堵截、陷入困境的感觉。但只要将目光从那花纹上挪开,心绪就会逐渐平复。
       托尼想起萨拉的凝视,尤其是夜间的凝视。为什么会想起萨拉的凝视,这花纹与萨拉夜间的凝视又有什么关联……没有,当然没有,疑惑却陡然而生:到底,他有什么地方值得萨拉这样穷追不舍——不过,穷追不舍的是萨拉吗;萨拉对他真的是爱,而不是另有所图——凭什么怀疑萨拉另有所图?在情爱这个“浮色”的后面,似乎还有一种比男欢女爱,更具决定性的力量,就像一幅画作的底色……
       这疑惑也许对萨拉不很公平,她看上去很是无辜,似乎并不了解那底色的性质,只知道致力于浮色的调制,也就有了一种盲目和徒劳。
       也许萨拉所做的一切,并没有什么深意,可是事情耐不得重复,一旦重复多次,就会变成规律。
       很少发表意见的海伦说:“这很不好,你征求过托尼的意见吗,它是否愿意文身?你没有,因为托尼无法表示它的意见。萨拉,我们永远不能对一个无法表示意见的生命,为所欲为。”
       “你怎么知道它不愿意?”
       “你又怎么知道它愿意?”
       “它当然愿意,不然文身的时候它为什么没有跑掉?”
       “因为它爱你,不愿违背你的心意。”
       “海伦,我有点奇怪,为什么你对一只狗这样多情?”
       “这不是一只狗,这是一个生命,对所有的生命我们都应该尊重。”
       当她们这样争论的时候,海伦的托尼,将脑袋深深埋下,又用两只前爪,紧紧抱住自己的脑袋,好像她们的争论让它痛苦无比。
       托尼虽然没有参加她们的争论,却觉得和海伦贴近了许多。
       “文身事件”后,他们三人之间像是有了隔阂,不知不觉,相聚的机会越来越少,其实他们彼此并没有刻意回避,不知怎么就败了兴趣。即便相聚,也是无话可讲,冷场的局面过去也有,但在彼时,即便大家不言不语地听唱片,氛围也是温馨的。
       曾经让托尼缠绵不已的萨拉,越来越让他感到隔阂,他没有拒绝萨拉来他这里过夜,可也没有邀请,即便萨拉在此过夜,托尼也是无所作为。这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二弟”,总也打不起精神,这让萨拉十分不悦,还说:“你是不是应该去看看医生?”
       托尼很受打击,可是当萨拉不在的时候,托尼的“二弟”,常常会在梦中生龙活虎地露一手,为他以正视听。
       海伦的托尼,也不再像过去那样追随萨拉,每当萨拉想要跟它亲近或是招呼它前去,反应就比较迟钝、犹豫。
       ……
       情况更是急转直下。
       早上,托尼听见门上有很大的响动,不像敲门,可听上去绝对是要他开门的意思。从猫眼向外看去,又看不到什么,门上的响动却十分急迫,他只好将门打开。
       原来是海伦的托尼。
       它怎么独自来了?
       托尼马上意识到海伦出了事。病了,受伤,还是车祸……外衣也没来得及穿,跟着海伦的托尼就上了路。
       海伦的托尼在前面跑,他在后面紧跟。它一面跑,一面不时回头,看看他是否跟上。
       跑了几条街?托尼记不得了,最终他们来到公园。
       只见海伦没病没灾,正和萨拉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谈话。谈的是什么,无从得知,反正一副已经了结的样子。
       托尼与两个女人打了招呼,“你们在这儿,”又问海伦:“你没事吧?”
       “没有啊。”海伦反倒奇怪,托尼为什么这样问。
       一旁的萨拉,哪里像个护士,绝对像个宣布庭审结束的大法官。又用一根手指挑着她的手袋,一左一右地摇晃着,很是得意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一向唯诚唯信的、海伦的托尼,也变得如此无厘头了?
       海伦的托尼,看出托尼的疑惑、不快,却不像往常那样惟托尼马首是瞻,一副城头变换大王旗,千军万马都得听从它的指挥的架势。
       “啊,你来了,是海伦的托尼把你请来的吧?”萨拉说,又回头看看海伦的托尼,完全没有把它看在眼里的样子,“那好,我该回医院了。对不起,我先走了。”随后吻了吻海伦和托尼的腮帮,准备离去。
       这时,海伦的托尼,一嘴咬上她的裙裾,让她无法拔脚脱身。
       海伦、托尼、萨拉,低三下四、轮番劝说,让它放开萨拉的裙裾,可它就是不撒嘴。
       海伦就动手去拉,怎么拉也拉不开,换作托尼试试,还是拉不开。其实要说下力气拉,谁能拉不动一只狗呢,只怕把它拉伤,也怕把萨拉的裙子扯坏。
       他们彼此相对,叹了一口气,只好在长椅上坐下,想一想,可有什么办法对付它。
       见他们三人坐了下来,海伦的托尼便松了嘴,然后蹲坐在他们面前,开始嚎叫。每一声嚎叫从强到弱,再从弱到强,起起伏伏,拉得很长,听起来很是凄惨,惹得过路行人,无不掉头观看,让他们好不尴尬。
       可是萨拉别想趁它嚎叫之时开溜,一旦萨拉站起身来,它就立刻咬上她的裙裾。
       三人只好一筹莫展地听它嚎叫,从上午一直嚎到下午,大家又渴又饿,海伦的托尼更是嘶哑了嗓子,甚至有血丝从它的嘴角流下。
       海伦带了狗粮和水,但它就是不吃不喝,和从前要海伦带它到托尼家使的苦肉计不同,这回是真刀真枪地干上了。
       托尼问:“怎么回事,你们到底将它怎样了。”
       海伦说:“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它为何嚎叫如此。”
       “是不是病了?还是带它去医院吧。”
       “好吧,带它去医院。”
       萨拉说:“你们带它去吧,我就不去了,我还得回医院上班。”萨拉当然没能走掉,最后只得一同去了动物医院。
       兽医作了几项检查,说:“它很健康,没有病,就是咽喉出血,可能嚎叫的时间太长。”
       “如何才能使它停止嚎叫?”
       “如果找到使它嚎叫的原因就好了。”
       嚎叫的原因?三人面面相觑。
       出了医院,海伦的托尼又接着嚎叫起来。可他们真得去吃饭了,一天下来,海伦的托尼也许挺得住,他们却挺不住了。
       找了几家饭店,都是拒绝宠物进入。
       “那咱们就轮流就餐,你先去吧。”托尼对海伦说。
       没等海伦离开,她的托尼就咬住了她的大衣。
       反正谁也别想单独离开,谁打算离开,它就
       咬住谁的衣服不放,就这样熬到天黑。尽管它已经嚎不成声,还是不停地嚎着。
       那越来越嘶哑的声音,让海伦和托尼着实心疼,听着、听着,海伦哭了起来,起先还是低声抽泣,最后竟毫无顾忌地大哭起来。
       托尼不得不把海伦搂在怀里,一面为她擦眼泪,一面安慰她说:“不要哭,不要哭,它会好起来的。”
       这时,海伦的托尼停止了嚎叫,用它的头,一下、一下抵着海伦和托尼的脚,之后又卧坐在他们脚下,看上去俨然是一个亲密家庭:一对父母和他们的孩子,而将萨拉撇在了一旁。
       萨拉像是突然明白了什么。海伦的托尼几乎焦虑至死,令她汗颜也令她感动至深,即便有天大的缘由,也只得放弃方才对海伦说的那些话,这叫天不随人愿,还是听凭天意吧。再说,这一切对于她,又有什么生死存亡的意义,她又何必坚持不已?如果是爱,这份爱对她并不那么重要,萨拉不乏男人的追求。如果为了某种对她来说,十分莫名的“其他”,就更不值得如此伤及大家,尤其不该使自己落入如此令人嫌恶的地步。
       她拍拍海伦的托尼,说:“我知道你为什么嚎叫了,别担心,我放弃,我放弃刚才说过的一切。”
       海伦的托尼,用尾巴使劲拍打着地面,像是明白了萨拉的所思所想,又像对萨拉的决定表示赞同,又像催促她尽快付之行动。
       “我走了,愿你们快乐。”萨拉说,然后掉头而去。
       这一次,海伦的托尼没有咬住萨拉不放,它抬起头,用意想不到的清脆嗓音,对着萨拉的背影吠了几声,像是道别,好像之前那嘶哑的、持之以恒的嚎叫不曾有过。
       萨拉回过头来,向它摆了摆手。
       海伦的托尼立刻不再嚎叫,到了这个地步,就是白痴,也明白了它嚎叫的原因。
       不过托尼从没有问过海伦,你和萨拉在公园里谈了什么,让它如此伤心发狂?
       从此一别,萨拉再没有出现。有时,托尼经过市立医院,不免向那医院一看再看,却从来没有碰到过萨拉,让他感到若有所失。可他知道,不论萨拉多么迷人,他是不会娶萨拉为妻了。
       海伦也是博物馆的常客,那次他们相约了去博物馆看一个新的展出,托尼对其中的一幅巨画十分着迷。他像是像是被焊在画前,走不动了。
       色彩的只爪,数不胜数,纷纷从画面上游弋出来,如墨鱼般的那些只爪,伸向托尼,将他环抱在怀,并抚摸着他的全身。特别头顶,那一处出生时本是开启着的,而在婴儿时期又费了不少时日才将它关闭的“囟门”。在无数色彩只爪的轻柔抚摸中,不知不觉,那囟门似重新开启,诸多从来不能得知的感应,便从这重新打开的囟门,涌了进来。如此说来,囟门难道不是一道接受天外信息之门?
       托尼少有地凝神屏息起来。
       对沉静的托尼来说,凝神屏息无疑是一种激动。接着,“动情”的感觉,排山倒海般地袭来……
       为此他们在博物馆逗留了很长的时间,直到闭馆之时,他们才不得不离开,可是走到出口,托尼又急匆匆地跑回去,对那幅巨画做最后的浏览。
       从博物馆出来后,尽管走在华灯初上、车水马龙的街上,却像是在一个空寂无人的星球上漫步。
       海伦说:“你舍不得那幅画是吗?”
       “它让我感动。”托尼没有说“动情”,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回避什么。
       “如果你真爱它,我可以向祖父请求,将它赎回。”海伦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竟能这样脱口而出。
       “你?”
       “是的,那是我们祖上传下来的一幅画。我们属于爱尔兰一个古老的家族,拥有过令人羡慕的地位、古堡、财富……当然少不了一代又一代收藏下来的绘画,以及为精美生活提供的奢侈品。你刚才看到的那幅绘画,其实是属于我曾祖父的,他最后被杀死在古堡的钟楼上,凶手是谁、为什么被杀,不得而知……据说那幅画里藏有神秘的暗示,什么暗示,又没人说得清楚,也许关于命运、也许关于财富、也许关于神灵……可是曾祖父被杀之后,谁也没有从这幅绘画里找到什么暗示,家道也很快衰落,除了古堡和一些艺术品,包括这幅绘画在内,其他没剩下什么。
       “小时候,我经常端详这幅绘画,里面究竟藏着什么……也许那只是一个传说。
       “其实,很多事情是人们想象、演绎出来的,我不相信当初这幅画有这么复杂,比如,在我没有说明它的身世之前,你对它的感觉,肯定和我们家族的解释不同。是谁先编造出这样一个耸人听闻的故事?又为什么这样做……也许有他的原因,我们怎能知道。
       “到了祖父这一代,包括父亲和我,已然没有了将古堡和这些艺术品,作为家族财富继续下传的愿望,更不想带进坟墓,所以那座古堡、连同大部分艺术品,都被祖父捐献给了博物馆。祖父总是说,凡事不可过于痴迷,过于痴迷,就会带来不幸。”
       就在那一刻,上帝替托尼作了选择。
       不知海伦对于曾祖父那幅画的解释有多少可信度,更不知海伦是为他排遣还是为他导读,反正白海伦对曾祖父的那幅画,不知是有关哲学、还是艺术、还是人生的长篇大论后,她在托尼眼里,也变成了一幅画,一幅经得起推敲的画,尽管在不同角度、不同光线下,展现的魅力不同,可是并不费解,只是永远让他感到新鲜而已。
       而情爱,应该是留有余地的。
       于是这两个初始并不十分投契的人,最后却结成了夫妻。
       托尼娶了毫不出色的海伦,让那些美女大跌眼镜。她们说,如果非要说海伦有什么出色之处,还不如说她的托尼出色,她是沾了她的托尼的光。
       仔细想想,就会发现这种论调大错特错。单从托尼对待安吉拉留下的、那半幅画的态度,和海伦这幅“画”的态度,就知道他最后会做什么样的选择。
       他们平静地结了婚,平静地生了一儿一女,平静地过着日子……平静得就像教堂里的赞美诗。
       不平静的只有海伦的托尼,每天清早,都在急不可待地等着海伦和托尼的醒来,然后就是雀跃不已,总像与他们久别重逢的样子,直到老态龙钟的时候,照旧不管不顾、上窜下跳,难怪医生说它死于心动过速。
       海伦的托尼死于1985年,那一天,恰巧他们的儿子亨利出生,亨利出生的喜悦,多少转移了托尼和海伦,还有毛莉失去它的伤情。
       他们的儿子亨利喜爱棒球运动,是全美最有名的投球手之一。尤其当他跃起接球的时候,有个姿态总让海伦想起她死去的托尼,其实亨利成为投球手的时候,它已经死去多年。
       只是女儿毛莉有点奇怪,天生不爱男人爱女人,也不喜欢读书,中学没毕业,就自找门路过生活了。
       毛莉做过许多工作:好比医院的护理员。院方很喜欢她,因为她的力气比一般女护理员大,搬运病人是个很费力气的活儿。但是她吸烟太多,而医院禁烟,她又不能戒掉吸烟的习惯。
       当过火车检票员;后来又做了清洁工,每周、或两周,到某户人家打扫一次卫生。她很喜欢这个自由的、不必按时上下班的工作。
       两个孩子都没有受到高等教育,但个个都是知足者常乐的派头,很像他们的父母。
       
       第五章
       一
       乙酉年末,普天华人同庆的那个夜晚,叶楷文婉谢了几个饭局,又放弃了与某个所谓上流社会的女人,共进烛光晚餐的机会,而是留在家里,洗手、研墨、展纸、写字。
       谁能说这不是度过除夕最好的方式?
       他总是觉得“来日方长”的说法,相当的不负责任,让人们以为还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其实对任何人来说,一瞥、一笑、一行、一瞬……都是有去无回、永远不再的风景,都是永诀。
       如此这般,他为什么不挑选自己最喜爱的方式,度过每时每刻?
       说不定明天他就没有了写字的兴致;
       说不定明天写出来的字就没有今天写得称心如意;
       说不定明天就会发生车祸,让他失去右臂;
       说不定明天医生就对他说,你的右臂患了骨癌,必须立即切去,从此以后就是最蹩脚的字,他也写不出了……
       说的都是比如。
       可说不定哪一天,那些“说不定”就会变为“既成事实”。
       好比那年去到龟兹,几乎丧命不说,死而复生之后,他那男人的顶梁柱,突然就萎顿下来,此后便像去了势。
       比起所有的“说不定”,对一个男人来说,再没有比它更大的锥心之痛。
       想当初,真是杀遍床上无敌手。
       如今他想要个女人,或明媒正娶个女人回家,已非难事。哪怕去了势,几百万拍在她们眼前,看哪个女人还有嗓子高喊“女性”、“女权”。君不见那些大太监,不是照旧“娶妻生子”?问题是他自己丧失了“性”致,干脆说,看哪个女人都不上眼。如果知道有朝一日自己竟变成这样的残疾,不如青春年少时抓紧时机多干几场。
       叶楷文对“眼前”的参悟、珍惜,可能就是由他对“说不定”的迷信而来。同样,这也可能是他来美国定居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并非人们所说的羡慕西方的物质生活。
       在国内的日子已经相当不错,但他喜欢随心所欲。可是国人不但自己不随心所欲,也不许他人随心所欲,举手投足都得忍受人们的“说法”。
       而在纽约,谁也不管谁。自由自在到即便死在当街,除非警察,没人会关心他的死因,是吸毒、自杀、他杀,还是心脏病突发……看起来相当无情无义,可话又说回来,无情无义难道不比假情假意更好。
       叶楷文认真地洗过手之后,才去打开锦盒,从锦盒里郑重地取出一块墨,像守财奴检阅自己的财富那样,怎么看也看它不够。
       他虽不是书法家,墨却是块好墨、老墨,尽管墨衣皴裂,内质品位依旧,轻轻叩击,似玉佩相击。干脆说吧,在他看来,好墨即是一块好玉。
       卷起袖子,在墨池中点人些许清水,将墨块探人墨池轻轻研动,随着手腕悠悠的转动,墨块渐渐散发出清凉开窍的麝香味儿。
       说起来有些夸张,每当烦恼无名之时,嗅一嗅墨香,竟成为叶楷文消解烦恼的妙方。
       他的书法谈不上高明,但这块墨却为他的书法增色不少。用它写出的字,每笔、每画都泛着紫黑的暗光,那落笔、运力蕴含不多的字,便有了一种资质深藏不露,却又显出不可等闲视之的高妙。
       不像那些廉价货,墨色极黑,无论用于写字还是作画,极乏层次,何谈韵味。不是行家不晓得,以为凡墨即黑,既黑即可,岂不知区别之大,就像面对此生难再的真迹与遭遇赝品的无聊。
       宣纸也是多年前从中国带回的,现今该算是品质上乘。
       有道是好马还须配好鞍。
       所谓文房四宝,缺一不可,如果只有一方好砚,笔、墨、纸皆等而下之,可不就像偷儿穿了一件偷来的乔治·阿玛尼上衣;或是晚宴上的餐具、酒具、酒水、菜式……无不精美,台布、餐巾却是人造纤维,餐台上的花儿是塑料制品,服务生的袖口上有油渍……
       之后,又从笔架上取过一支长锋笔,在砚池里轻蘸几下,又在池沿上反复舔着,那支笔渐渐就像有了思想……
       突然就想起毛莉第一次来家里打扫卫生的事。
       他从未告诉毛莉,如何收拾他的书案,而且一般来说,他也不愿意让清洁工来整理他的书案。别看他的书案很乱,但是乱中有序,自有条理。可是那天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必须马上出去办事。由于离去匆匆,没有来得及向毛莉交待,不要收拾他的书案。
       没想到回家时,书案上的东西有规有矩,就像他自己偶然兴来收拾的一模一样,最奇怪的是那些前夜用过,只是匆匆冲洗而又冲洗不甚彻底的毛笔,每支都用清水漂洗过,涮得干干净净,并悬挂在了笔架之上。
       真是不可思议。
       二
       应该说他和毛莉·约翰逊有缘。
       他们之间的关系,可能是相当理想的雇主和佣人的关系。毛莉对他绝对没有“灰姑娘”之类的梦想,叶楷文也不曾想过与女佣人“一夜贪欢”,当然他的“二弟”不行了也是个原因,而毛莉不但不是灰姑娘,也不是姑娘,毛莉是“男人”。
       那一次叶楷文给职业介绍所打电话,想找一名清洁工,说好第二天面试,可是毛莉打来一个电话,说是非常抱歉,临时有事无法前来。
       好在他也不急于用一个清洁工,也就放下了这件事,一放就是几周。再次联系职业介绍所,对方问他,是继续与毛莉的约谈,还是另选他人?据职业介绍所的人说,在此期间,毛莉不是没有其他机会,可毛莉一直坚持必须与他面试之后,才能与其他雇主面试,除非他取消这个意向,并且说,未能面试都是她的责任。
       换了别人,可能不会对这个毫无肯定结果的约定,承担什么责任,因此叶楷文认为毛莉是个有职业道德的人。
       与毛莉的面试也不太寻常。毛莉一见他就高高地挑起眉毛,“天哪,家里人都说我长得谁也不像,原来这里有个人和我相像。”
       他一回神,可不,毛莉不过比他的头发颜色稍浅,同时多了一对乳房而已。
       后来才知道,毛莉的女朋友那一阵闹情绪,非要与她分手不可,对毛莉来说这是非同小可的事,她必须为挽回她们的关系作一定努力。最后的结果好像很不理想,所以毛莉初到时情绪低沉,沉默、吸很多的烟,工作态度并不十分踊跃。
       没想到毛莉第一次来打扫卫生,就给他如此一个意外。
       他问毛莉:“你以前为中国家庭工作过?”
       “不,这是我头一次做清洁工,从前我是火车上的检票员,按时按点上下班,但是我的女朋友说她不喜欢那样教条、有时还得上夜班的生活,我只好辞职……她最终还是离开了我。不过我现在喜欢上了清洁工的工作,它使我对时间有了一定主动权。”
       “那么你又如何知道我书案上的东西,哪一样应该摆在什么地方呢?”
       “我根本不知道,就那样摆了,你说好,我又怎能说不好。”
       毛莉是个不大喜欢甜言蜜语的人,话也不多,从不好奇他的所作所为。不像从前用过的女佣,不是废话连篇,就是打探他的生活,尤其好奇为什么没有女人在这里过夜。好像她们特别希望有女人在这里过夜,一旦有女人在这里过夜,她们也就有了机会似的。
       而毛莉你就是给她一个好话,她也不怎么领情。给她好话她也那么干,不给她好话,她也
       那么干。
       他那杂乱无章的公寓,竟被毛莉调理得一丝不苟,逢到“哥们儿”来访,总会单刀直入地调笑他,“你是不是有位神秘伴侣,不然一个单身男人的公寓如何竟比女人整洁。”
       三
       叶楷文的书案上,除了笔墨纸张,什么装饰都没有,连一盏台灯叶楷文都没有安放,为的是尽显书案的品格。
       当年他刚到纽约,走投无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落魄。整天在街上逛荡,希望捡到一个什么救命的机会。
       那日又在莱克星顿大街上逛荡,却鬼使神差地进了一家寄存公司。
       起先,他不过对这张书案瞥了一眼,并没有看出它的好歹。它就那么灰头土脸、被遗弃在寄存公司的一个犄角里,压在许多旧家具的下面。那些家具哪一件都比这张书案打眼,有些甚至相当浮华,大多有些来历,比方出品的时代,说起来都是如雷贯耳。
       这些旧家具,大都是当年住在曼哈顿的人家搬离时,不便带走又舍不得丢弃,只好付一定费用,委托这种公司代为保管,待日后在某处定居再来搬运。
       人世沧桑。由于各式各样的缘由,人们不得不一件件放弃曾经的拥有,何止是家具,哪怕是皇上老子钦赐的宝物,也只好罢手。于是这些家具就成了无人认领的孤儿,寄存公司的库房越来越满。
       曼哈顿的地价是什么地价,哪里是寸土寸金,那是寸土寸钻石,所以价格极其低廉地就把这些积存的家具,打发给愿意认领的人家。
       他为什么会在这张书案前驻足?
       世间每一事物的存在、发生,其实都有缘由,只是人们不求、或无法求其甚解罢了。
       发生在叶楷文身上所有的改变,比如,一旦想到五塔寺那个砖缝下有个小乌龟,就有一只小乌龟;梦见某人,某人便可能不久人世等等,都不如他突然具有了对中国古董、字画方面的品位,说得不好听一点是嗅觉,那独具一格、极端到位、万无一失的直觉,让他今非昔比。
       而这个改变的真正显现,正是从这张书案开始。
       买回家里细瞧,才看出书案的不凡。真正的明代风格,真正的海南檀木。这样的珍品,在中国大陆早已难觅。
       叶楷文不是没有见过檀木,文化大革命期间,在那些被抄的资本家家中。可惜那时不懂古董的珍贵,不是砸了就是当柴烧了,现在想起好不后悔。
       即便当过“红卫兵”;有过想抄谁的家、砸开门就抄的特殊经历,也没见过如此贵重的檀木,即便见到,不过一对“盲眼”。如果不是后来开了“天眼”,怕也只能与这张书案擦肩而过。
       拂去浮尘,书案呈暗紫色,未曾油漆、自然光泽、天生丽质,难怪檀木从来一副素面朝天的派头。
       他不由俯身下去,像是高度近视眼,不趴在上面就无法看清,又像一只猎犬,不厌其烦地嗅着书案上的每个榫头、每块板面……竟有暗香浮动。
       看来不仅是寄存公司不懂红木以及明代家具的风格,即便莱克星顿大街上的老纽约,怕也少有内行。唐人街上也许能有一二,但他们根本想不到去莱克星顿大街的寄存公司淘宝,八十年代初期,还是第二代移民的天下,多数从南方沿海一带过来,以开饭馆或开杂货店为生。就连他,还不是歪打正着。
       叶楷文从没期待过这样的机会再现,这样的机会一生能有一次,已是天大的运气。
       不过人们对自己遇到的奇迹,总会有些念念不忘。而奇迹有点儿像美味,可以一尝再尝,不像女人,再美也有红颜老尽,不堪回首的一天。所以闲来无事,叶楷文还会到莱克星顿大街上走走,到那家寄存公司看看。
       也难免好奇地打探:书案留在这里多少年了;能否知道书案的旧主等等。
       寄存公司的人嫌他少见多怪,“我们公司的老板都不知换了多少茬,谁还能说出桌子的来历?”
       也向现任老板查询过当年收进这些家具的账本,老板说早就没有了,但在他的一再坚持下,老板终于在尘封的柜子里,找到几本残缺不全的旧账本,他在那浩瀚的(想必其中许多早已上了殡仪馆的花名册)名单里,终于查到一个名字:X.X.Jin。叶楷文想,这肯定是一个中国人的名字,说不定这张书案的旧主就是这位X.X.Jin。
       辛亥革命之后,王公贵族大多失去了往日的政治、经济地位,想在社会上谋个差事很难,用人方一听是满族就不任用,为了隐去“旗人”身份,他们再不能保持旗人只称名、不道姓的传统,必须像汉人那样将姓名连写,才能混同汉人去谋得一条生存的途径。
       皇族近支,大多选用“金”姓,寄存书案者,必是皇族近支之一。
       此后,叶楷文时不时就去寄存公司查看那些旧账本,那毫无目的的浏览,似乎给了他无穷的乐趣。
       寄存公司很快就从莱克星顿大街蒸发了,就像出现在他眼前那样突然。
       叶楷文对书案的了解,也就到此为止。
       说毛莉是个“宝”,时不时就给他一个意外,也包括她对这张书案的态度。
       头一天上工,彼此刚问过好,毛莉转过头来就盯上了这张书案,然后老三老四地说:“啊,这张桌子在这儿啊。”口气大得、熟悉得就像书案是从他们家搬来的。
       “你见过这张书案?”
       “当然。”
       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叶楷文高兴得不得了,原本是找一个清洁工,想不到却找出这样一番天地。
       “在什么地方?”
       “不知道。”
       叶楷文愣住了,这位毛莉如果不是信口胡言,就是有点儿二百五,面试的时候怎么没发现她有这方面的问题。
       四
       叶楷文一路体味、琢磨、欣赏、研究着笔下流出的字,一路不满意。不是这一点有欠缺,就是那一点有欠缺,或是结构失衡,或是下笔过猛,或是急于表达,于是难免过满的败笔……
       这时电话铃响了,肯定又是一个拜年的电话。
       竟是毛莉,难道连拜年的习俗,毛莉也五师自通吗?
       “对不起,先生,我必须马上见你。”听上去毛莉相当激动。
       一般来说,毛莉是个不大容易激动的人。也就是说,她有一种很硬的质感。
       此时,叶楷文真不想有人打搅自己的雅兴,何况他还因为今天这两笔字的不到位,心里较着劲儿。“有什么急事吗?”
       “是的,先生。说不定你还会感到兴趣。”
       “我?”
       “是的,先生。”
       有那么一瞬,叶楷文想过拒绝。
       但在毛莉那里,许多问题都是单纯的,单纯得让叶楷文难免感到一些滑稽,便对毛莉有了一种迁就,就像一个神志清醒的人对待喝醉的酒鬼。
       “好吧,我等你。”
       一进门毛莉就语无伦次地说:“亨利买了一套公寓……”
       难怪毛莉那样激动,原来她的弟弟为他们买了一套公寓,毛莉的弟弟亨利是棒球明星,全美数一数二的投球手,买套公寓不成问题。可他有什么义务与毛莉共享她的激动?
       “明天我们家处理旧物,母亲让我到阁楼上清理一下,看看哪些可以处理,我在一个箱子里发现了这个东西。”毛莉扬了扬手里一个细长的卷子。
       说罢,毛莉就递上手里那个残旧的、裹得挺
       紧的卷子。
       对这个卷子毛莉并不陌生,小的时候,她和亨利用它挑过阁楼上的蜘蛛网,代替过棒球棒,也用它打过彼此的脑袋。卷子很硬,有次竟把亨利的脑袋,打出一个大鼓包,亨利额头下的血管,立刻如山脉丘陵那样,起伏在鼓包之上,很像核桃上的皱褶,亨利头上的大鼓包,简直就是一枚核桃了。
       随着年纪一年年增长,也曾将他们不再需要的玩具,一批批地与家中的旧物一起出售,一角、两角的,却从来没有想过将这个卷子出售。不论作为旧物还是作为玩具,它是哪边不靠,可不知道为什么就保存下来。
       只是长大以后,毛莉和亨利才渐渐忘记这个卷子。如果不是因为要搬进新家,不得不对阁楼上的东西来一次彻底清理的话,毛莉还想不到把这个卷子打开。
       想想真悬,如果没有在叶楷文家打扫卫生的这份工作,毛莉也就没有这份“阅读”经验,也就不能得知这个卷子意味着什么,那么这个卷子的下场,就会和那些没用的东西一样,被当作废弃的杂物出售。
       对于毛莉的发现,父亲似乎不大在意,瞥了一眼,并没接手,说了一句“知道了”,算是对毛莉兴奋不已的回应。对毛莉一个接一个的提问,比如:他们家为何藏着这样的东西;这东西从哪儿来的;他们家的先人是否有人到过中国等等,父亲也只是说“呃,有年头了”,或是说“我也不大清楚”,让毛莉十分败兴。
       “爸爸,能不能把这个卷子给我?”
       “如果你喜欢的话,就拿去吧。”
       “不,不是我要,而是想送给叶楷文先生,他那里也有一张这样的东西,说不定这东西对他有用。”
       “那有什么,如果你愿意给他,尽管给他好了。”听起来不仅是对卷子的不够关心,甚至还有那么点松心,就像终于为它找到一个废物利用的去处。
       母亲的态度也有点怪,看都没看卷子上的图案,而是躲得远远的,还一再偷眼看父亲的神色。
       特别当毛莉穿戴大衣、围巾的时候,父亲那样古怪地看着那个卷子,直至毛莉与他道别的时候,仍然沉溺在一个遥远的、谁也够不着的思量中。
       叶楷文接过毛莉手里的卷子。
       从卷子上溢出一些洋葱味儿,该不是毛莉的祖母或外祖母早年熏制的风干肠吧,叶楷文有些不敬地想。
       即便这个残旧的卷子确实有点不同寻常,鉴于以往的经验,毛莉也就是开头两刷子,再问,肯定又说不出所以、对不上茬,终究不成正果。
       他懒洋洋地捋了捋那个卷子,一抬头,一瞥眼,只见毛莉的脸和鼻子被风雪揉搓得通红,甚至有冰水样的鼻涕从鼻孔中流下。还有她那双清澈的眼睛,充满了给予的欢快;充满了他能因此有所收益的期待……不论这双眼睛日后何去何从,但眼下,叶楷文无法不珍重它的叙说。
       那是一个布卷,很粗糙、很结实的布料,用上一百年也不会破损的样子,更让叶楷文觉得里面包裹的是风干肠。不过当然不是,如果是段风干肠,毛莉也不会这样激动,巴巴地跑来向他展示,可叶楷文又不能不这样联想。
       他又抬头看了看毛莉,不由地自谴起来。从什么时候起,他变得如此玩世不恭、无情无义?
       有年头了,也许在“文化大革命”中,他“革命”太狠、抄家太多,连带把自己的热诚也抄走了,埋葬了。
       有一次在北京,和一个大学生谈起“文化大革命”以及“瓜菜代”,那位北京某著名高校的高材生问道:“‘文化大革命’是否就是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
       又问:“‘瓜菜代’是粤菜还是川菜?”
       叶楷文多么羡慕那位“粤菜”还是“川菜”,以及“法国大革命”的高校精英啊!如果可以从头开始,他宁愿自己是一个“粤菜”还是“川菜”以及“法国大革命”。
       此后他稍稍认真起来,郑重地打开了那个布卷。
       里面竟是一卷画纸。肮脏不堪,边缘部分缺损得相当厉害,在这样一塌糊涂的画纸上,难道还能看出什么所以?
       画卷一角,洋洋洒洒布满大小不等的斑块,像被什么液体浸染过,泛着暧昧的褐黄,很容易让人产生不快或是怪诞的联想。叶楷文的心思竟有那么一会儿游移开去:这些斑块究竟是什么?
       是霉斑吗?说不定这画卷被藏匿地下多年……
       也许真得通过技术手段来裁定了。
       画卷留在手上的触觉,引起了叶楷文的注意,他一激灵,想,肯定是麻纸。
       仔细再看,纸张的质地顿时让叶楷文收敛起所有的不敬。
       像是晋纸!
       叶楷文这才更为悉心地展开方才不屑广顾的画纸。
       眼前的境况几乎让他晕厥过去。
       毛莉忙伸手去搀扶他,“先生,你没事吧?”
       他咽下嘴里突然汹涌如泉的口水,几乎带着哭声说:“毛莉,我该如何感谢你呢!?”
       毛莉说:“看起来很像你从中国带回的那半张画卷,如果它们是一回事,我就满意了。”
       这时毛莉才顾得上摘掉头上的帽子,以及揩拭额头上的汗水。
       不用细看,不用对接,叶楷文对自己那半幅画卷已经烂熟入骨。正是,这正是他要找的另外半幅画卷。
       急忙从柜子里拿出那只“癞皮狗”,展开后与毛莉带来的半幅对接。啊,什么是天衣无缝?这才是天衣无缝!
       围绕着两个半幅不知已经分离多久,终于相逢、相聚的画卷,叶楷文转了一圈又一圈,满怀恐惧地想着冥冥之中那个神秘的力量。
       转过头去再看毛莉,为什么毛莉会来他这里做工,为什么他和毛莉如此相像,为什么毛莉不论对书案、对如何清理他的书案、对拜年会五师自通……毛莉到底是谁?!
       尽管在毛莉看来,与其说这是一张画,还不如说是满纸蚯蚓,但她还是满怀喜悦,努力地试着领略这幅,由于她的努力才变得完整的画卷。
       看着、看着,从不大惊小怪的毛莉,突然歇斯底里地叫了起来:“上帝,上帝呀,这明明是我们家的过去嘛。”
       叶楷文又不明白毛莉了。可能毛莉又开始信口胡言,就像那些癫痫病人,好好地、好好地,突然就满嘴白沫、跌倒在地、不省人事。
       尽管他为自己不得不这样怀疑毛莉而心怀歉疚,可他不能不这样想,就是天塌下来,也轮不到毛莉和这幅画卷有什么关系。
       毛莉指着画卷确定无疑地说:“是,是我们家的历史,难怪我父亲从来不提我的祖母……你看,这不就是我们家的老房子吗,很奇怪的房子是不是,我的祖母、我的先人……你看,你看……”
       真是无稽,哪里有什么房子。叶楷文苦笑,摇头不已。
       “是的,是的,你看。”毛莉非常确切地指着一处画面说:“这不是嘛。”
       没有,什么也没有,叶楷文觉得再这样下去,是不是应该给医院打电话?
       见叶楷文摸不着头脑的样子,毛莉没经他的同意,马上从书案上拿来一张纸、一支铅笔,“我画给你看。”
       她一面对照画卷,一面在纸上画着。
       今天真是中了邪,毛莉画的,可不就是叶楷文在北京买的那个四合院。
       可是对照毛莉画的房子、院子,再看画面,上面还是什么也没有。叶楷文不明白自己在做
       白日梦,还是毛莉在做白日梦,不知道他病了,还是毛莉病了,他们两个人当中,究竟哪个该上医院。
       “现在,我知道我们家的故事了。”毛莉甚至有些哀伤地说。
       这是什么样的奇迹、魔术、巫术?用什么词语来形容,都不足以表示这桩事的怪诞。
       对照画卷,毛莉从曾祖母开始,一一道来,即便《天方夜谭》也没有毛莉的叙述离奇。
       第六章
       一
       忽有一片瓦当坠落。
       一张本无多少斤两的瓦片,即便粉身碎骨,听上去也是形单影只,弱不禁风。今天却突然作怪起来,像是碎了一口闷头闷脑、满腹心事的瓮,霎时间有一种豁开后的大定当,让思前想后、难以定夺的贾南风心中一动。
       瓦当之坠落,如四季之花开花落,本是顺时而行,此番,却有了某种暗示的意味。
       朝臣启奏,前太子东宫侍卫官、左卫督司马雅、常从督许超,以及梁王司马彤、赵王司马伦等人,已然祭起拥戴太子司马玉复位的旗号。
       这个由她沼授的赵王司马伦,鞍前马后侍奉多年,该是相当熟悉。怎么回忆起与此人有关的林林总总,留给她的竟是“丑态毕现”四个字。作为属下,忠心侍奉主子本是该当,可一旦过分,就会丑态毕现,而丑态毕现的行为,大半另有所图,现在可不到了原形毕露的时候。
       纵览当朝司马宗室,哪位值得人们看重?一个比一个卑琐、下作,无品、无行。
       不过司马伦入朝,确为今日动乱埋下祸根也是事实,真是她的一处败笔。败笔怎么了,败笔也是人生。贾南风从不悔恨,悔恨是弱者的救赎药方。
       说什么拥戴太子复位!不过是司马氏宗室以拥戴太子为由的谋反之兆。即便司马玉复位,也不过是司马宗室的傀儡。
       又哪里只是几个人谋反,任何事件的发生,不会只有一个原因。
       宗室日衰,八王纷争,风雨飘摇的西晋,还能苟延残喘到几时?加上这样一个昏聩、白痴、丝毫不尽帝王之责的惠帝……哪里只是她的不幸,这是天下的不幸。
       她,一个其貌不扬的女子,何曾有过鸿鹄之志,即便有所抱负也与社稷无关,可谁让她卖给了最没有操守、信义、忠诚可言,无风三尺浪、戴着社稷这顶堂皇之冕的政治?
       说是把持朝政十年,真是与虎谋皮的十年。朝中有朝,政变无穷。
       每个角落都有一双虎视眈眈的眼睛在窥测方向;每一处转折都有人在伺机而动;所谓太平盛世的每一个瞬间都可能人头落地;每一个死心塌地的奴才都可能是异己;每一个看似无欲无求的人,都可能在用你做点什么;每一个贤良君子,都可能是无恶不作的大毒枭……
       真是一路过来,一路披荆斩棘。
       能不杀杨骏?
       武帝因何而亡?皆因病人膏盲才发现,自己万般宠爱在一身的杨皇后之父,杨骏矫诏专权的阴谋,此时他已回天无力,只落得一个惊吓气绝。
       这也怪不得他人,自灭吴之后,先帝不再关心朝政,朝中大小事务,皆依赖后党杨氏,杨骏、杨珧、杨济,权倾一时。
       又端的一个七情六欲、性情中人。
       满朝文武,进谏武帝,另立太子,他却坚守与杨后姐妹的协议,不肯废黜白痴惠帝司马衷;又明知自己面目丑陋、“性情刁悍”,却接受她为太子司马衷之妃,只因父亲贾允辅佐他称帝有功……
       性情中人是当不得帝王的。
       惠帝即位后,杨骏仍为太傅,辅佐朝政,无论巨细,无一疏漏,又在诸王中网罗党羽,而各王本就强兵在手。
       如此这般,说不定有一天惠帝也得步先帝后尘,最终惊吓而亡。
       只因杨党惧她三分,一时未能动手,如果她再不作为,怕是为时晚矣。
       斟酌再三,只得借汝南王司马亮和楚王司马玮之手,以谋反之罪,将“三杨”诛杀,废皇太后杨氏为庶人。
       这大概算是第一个回合?
       太傅一职由叔祖司马亮接替。然,司马宗室各个都是篡权高手,这样的位置留给他,岂非大权旁落、引狼人室,可是彼时别无选择。
       只待时局略有松缓,继续杀将下去。
       政治是什么,政治是开弓没有回头箭!
       又如何下手?
       开国之始,武帝大行分封宗室,受封诸王并未前去镇守藩镇,而是继续留在京师。
       故,汝南王司马亮走马上任头一件事,便是奏请惠帝下诏,命令诸王赴任镇守藩镇,以削弱他们对京师的威胁,同时一箭双雕地削弱了诸王势力对他的威胁,这引起楚王司马玮极大不满。曾几何时,为反杨氏后党建立起来的强强联合,此时反目成仇。
       三个月后,她只得让惠帝再下诏书,称司马亮谋反,命司马玮发兵讨杀,想来,这也是司马玮最称心的一件事吧。
       在司马宗室中,司马亮声望尚可,又是叔祖之辈,诛杀之后满朝非议,而司马玮又没有合适的位置可以安排……引狼入室的错误岂能一犯再犯。
       只得诿过司马玮,以“擅杀”司马亮之罪,将他押赴刑场。
       据说司马玮曾出示惠帝亲笔诏书,清白自己,得知这一情况后,贾南风难免心生悲戚。
       惠帝的亲笔,还不就是她的旨意。只是此一时、彼一时,那时她需要司马玮杀杨氏后党以及司马亮,现在她需要司马玮死。司马玮不死,就难以平息满朝的骚动,说不定被杀的是她也未可知。
       至于私拟诏书,弄权乱政之说,曾几何时成了她的专利?
       谁人不知“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经典?
       司马懿杀曹爽;司马师逼太后废魏少帝曹芳;司马昭杀魏帝曹髦……先父贾允尤其罪责难逃,正是他带兵阻拦了魏帝曹髦带领宫内禁卫军和侍从太监的最后一搏,并令手下成济,刺杀了魏帝曹髦,朝野上下,无不震惊哗然。
       时有老臣陈泰进谏:“只有杀了贾允,才能交待天下。”
       有谁见过狼狈这对双胞胎,不是“为奸”而是为了伸张正义互相厮咬?
       正是司马昭私拟诏书,列数莫须有之罪,先废魏帝曹髦为庶民,再将杀曹髦之过,推诿于成济,而后满门抄斩……
       比之历朝历代帝王,她的宫廷之术,何曾有过丝毫独创,不过步前人后尘尔,怎么到了她这里,就遭天谴人诟?
       八王之乱分明是司马氏宗室诸王之间的拚杀,却说由她而起。
       开国伊始,武帝便急于分封宗室,将六位叔叔、三个弟弟、十七个本族叔、伯、兄、弟分别册封为王,并允许他们在自己封地内设置军队。分封有亲有疏,诸王势力不均,自然互相残杀。
       说武帝昏君还恭敬了他!
       她入宫前,司马良就已被杀,诸王正是从那里开始了更为赤裸的势力较量,权力的争夺,在死亡祭坛上轮流坐庄,而且越演越烈,卷入的人也越来越多。
       即便她没有任何作为,西晋天下也不会有片刻安宁。
       为什么让她为司马宗室“有负天下”的罪行负责?司马家族有什么资格,礼义廉耻、假仁假义地指责她?
       想必后世那些人云亦云、不学无术、不求甚解、混迹于史界的史家们,也会以这样的史观撰史,任何朝代、任何学界都少不了这种混迹于斯的所谓专门家,可谁又能奈何她!
       
       放眼世事,哪位帝王不为后世诟病?如此这般,何谈身后之名、何须身后之名?
       再看满朝上下,就连自己的双亲,哪一个干净。
       父亲贾允、母亲郭槐,与司马宗室一样贪婪。竟不惜将她“卖”入宫门,以扩张他们的权势。敢问史家,有哪个阴谋,比得上他们策划的、迫使她最终踏上皇后宝座的选妃事件,更加无耻、周密、势在必得?
       母亲郭槐,哪一样堪称为人之母?说她杀贾午是丧尽天良,如果她真丧尽天良的话,就该赐母亲一死。
       这样的女人,早该一死以谢天下,如果说她十恶不赦,不是郭槐把她推向万人之上,给了她把持朝政机会、十恶不赦的可能,又是谁?
       这个世道为什么要对她说三道四?
       还有那个叫做张华的诗人,竟还作了一份《女史箴》,借宫中女史之口,写宫内规箴,讽喻于她。尤其《冯媛当态》一节,说的是汉元帝郊游遇熊,元帝及若干随从皆惊慌失措,惟婕妤冯媛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护卫元帝云云。
       怎么,难道想以她这样的脑袋,去卫护惠帝那个白痴脑袋吗?不要说她不愿意,上苍也不会同意这样不合理的对换。
       以她的聪明才智,忍受一个白痴的痛苦谁能理解?
       如若别的女人也就罢了,白痴又有什么,白痴也是一国之君。
       一般女人,大多以当朝皇后为人生之最高境界,可她宁愿以自己的后位,换取一痴、哪怕是一次真情实意的爱抚。
       错就错在她是贾南风,出身显贵倒也平常,谁让她满腹经纶,却得以一个白痴为中心,即便这个白痴是皇帝也不行。这就好比让一部皇家大辞典、百科大全书,与初级识字课本相提并论,纵论天下。
       又说女官班姬不与汉帝同车;夫妻间应“出其善言,千里应之”,否则“同龛以异”;又“欢不可度,宠不可专”;还有什么“女史司箴,敢告庶姬”。
       这就是放肆,就是不知天高地厚了。
       说你是女史,你就是女史,不给你这个女史,你就什么也不是!还“敢告庶姬”,可笑之至!
       说不定哪天有兴,宣这个张华上殿调侃一番,倒是一乐。
       贾南风的确杀人无数,但她杀的只是那挡路之人,这个张华,无非撰几句酸文,又能将她如何?有什么必要抬举这个可怜虫,为他动一根手指。
       如果一个等而下之的文人,如此这般哗众取宠也算情理之中,而张华是何等聪明有余。一个聪明有余的人,如此哗众取宠、谗佞惠帝,绝对藏匿着凡人难以察辨的阴私,恐怕也怀揣着凡人难以企及的大明白,明知这种事体之下作、之不可为而又为之,是大可悲了,又怎不让人垂怜。
       二
       贾南风放下手中的笔,对着一纸拟诏沉吟起来,如何处置太子司马玉为妥?
       其实,杀不杀司马玉,都要面临又一场生死之搏。
       废黜太子司马玉本就铤而走险,被司马伦用来作为谋反的借口,该是意料之中,两个多月来,宫闱之内,暗潮汹涌……但事已至此,除了背水一战,贾南风无计可施。
       有道是:无杀天下之狠,何来天下之安。
       再者,司马玉幼时尚可,年岁越长,越不成器,便是杀去也不足惜……贾南风索然一笑,连这样的理由都拿来顶事了。
       真是错会时分,竟有花香暗送,是丁香、子槐、还是茉莉……难道是在提醒她,又是满庭芳菲、莺飞草长的暮春天气了。
       良辰美景年年依旧,只是与她久已无干。如若不能恣意其中,她这个专权西晋的女人,又有什么值得羡艳、妒恨的呢。
       真不如变作一朵花或是一棵草,既不知愁为何物,也不知情为何物,来去匆匆,一岁一轮回,不待遍尝世间百态,便凋谢去也。
       昨夜,她梦见了一痴。
       其时她正端坐案前翻阅呈子,两侧幔帐忽然拂动起来,抬眼一望,见一痴侧立幔帐一旁,如风一缕、如影一张。
       他怎么说来就来了,在她忧虑重重的时刻,像是一个意外的慰藉。又一想,自己忙于朝政,已有不少时日没有召见他了。
       着一袭青色长袍。宽袍大袖,更显得形影消瘦,风还没动,他就动起来了,儿时的他可不是这个样子,说是肥头大耳也不为过。
       谁能想到,那个肥头大耳、欢天喜地、连炮仗也不敢放的男孩儿,日后出落得如此风流倜傥,最想不到的是变得那样坚韧、果决,自尊自爱到不惜拿自己的“宝”作赌注……
       那时,年年除夕的炮仗,都由贾南风来点放,就那么拿在手里,直到炮捻儿燃到尽头才放手,那枚炮仗,简直就像在她的手里开炸。一痴虽然不像贾午那样,用手指堵着耳朵,可也是一副能躲就躲的样子。待贾南风掉转头来,向一痴和贾午炫示自己的得意时,却不知一痴已将识得不久的那个“狠”字,与她连接起来,从此再也没有抹掉。最后贾午能够夺得一痴,也不尽是“色”字作怪。如果贾南风能够预见这一后果,她还会那样逞强吗?等到贾南风成为专权西晋的皇后,一痴自然而然会想起她儿时点放炮仗的情景,“从小看大”一说,果不其然。
       隔墙就是一痴的家。他们随时越过藩篱,任意出入彼此的家,不但常常吃在一起,就是在同一张榻上小憩片刻也是有的。有时还会互换衣衫,男女互扮,若是一痴不知如何穿戴女儿妆,雷厉风行的贾南风又耐不住哕嗦,便会亲自下手为他穿换,可以说一痴的体肤,贾南风并不陌生,那真是少不更事、两小无猜的花样年华。
       及至年长,不论对诗还是弈棋,她和一痴也是酒逢知己、棋逢对手……明明一个鸾凤和鸣的景象,哪知而后成空。
       自情窦初开,贾南风就认定她和一痴的缘分前生已定。岂不知前生已定的缘分,有分有合。“合”是一种缘分,“分”也是一种缘分。被贾午横刀夺爱留下的终生伤痛,难道不是缘分吗?
       一痴一直喜欢青色,即便上朝也没有换过绛色的朝服,她也就随他高兴,没有深究,实在,青色比哪种颜色都适宜他。也曾想过,是否赏赐他一袭绛色冕服?她才不介意什么规矩不规矩,满朝文武,哪个讲了规矩?
       之所以没有一意孤行,只是介于对一痴的尊重,他是那样自尊自爱,从来不像司马宗室那些人,为贪一介狗官的职位,今天如是、明天又如是。
       她也不愿人们非议一痴是她的面首。对她来说,一痴是她剩下的、唯一干净的地界了。
       为诏一痴进宫,实在没有必要地找了一个借口:整理太康二年,盗墓贼不准,从汲郡、楚襄王墓中盗掘的竹简。
       竹简共约七十五篇,皆为蝌蚪文。计:《纪年》十三篇,出战国时魏国史官之手,为编年体史书。《易经》二篇,与《周易》上下经同,《易繇阴阳卦》二篇,《卦下易经》一篇,《公孙段》二篇,《国语》三篇,《名》三篇,《师春》一篇,《琐语》十一篇,《梁丘藏》一篇,《缴书》二篇,《生封》一篇,《大历》三篇,《穆天子传》五篇,《图诗》一篇、《杂书》十九篇。
       武帝曾命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和峤等人进行整理、考订,以便对自夏禹起至晋的残缺史事,加以补校。
       这种始自战国时期的蝌蚪文,至汉已不多见,至晋,更鲜有人辨,整理、考订颇费时日,从
       武帝起至今业已耗时二十年余,也未整理、考订完毕。
       幸得一痴,家学渊源,识得此文,贾南风便以此为由,将一痴召进宫内,继续整理、考订这批竹简。
       因此,朝野上下无人非议一痴,这让她略感安心,毕竟未曾使得一痴难堪。
       如若不是一痴进言,她,也就是惠帝,何尝推重史学如此,比之前朝,史学在当朝难道不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陈寿的《三国志》、孙盛的《晋阳秋》、常璩的《华阳国志》,《左传》杜预集解、《谷梁传》范宁集解和《尔雅》郭璞注,还不都是出在西晋。
       更有荀勖,将图书七种分类,改为经、史、子、集四类,至此,史著才能从经书分离而出,自成一体。
       说到对文学的推重,如若不是当朝圣明,那个张华岂能不知天高地厚如此?
       也许因为一痴,她才有如此这般,必将流传千古,后人受益匪浅的勋建。
       无人非议,其实还有更重要的原因。
       一痴进宫的日期,曾被他一推再推,称染病在身,须歇息数日方可进宫侍奉。她未觉有何蹊跷,进宫的事也就暂且放下。
       也是凑巧,就在那一天,贾南风惊闻一痴准备净身,马上赶到蚕房探个究竟。
       没等刀手及左右人等避让,她就冲了进去,果然一切就绪。 一痴连忙跪迎在地。 “我又不是召你去做内臣,这又是所作何为?”
       所作何为?贾南风一清二楚,只是她这一刻心神迷乱。她的言语、态度,说任性不是任性,说抱怨不是抱怨,说喝斥不是喝斥……像是忘记君臣之别,又像没有忘记君臣之别,她是无法拿捏自己的言行了。“你胆子不小……起来吧。”
       “谢中宫。”
       贾南风一时无言,返身在室内往复暴走,一脚踹倒一扇屏风,又一脚跺断了屏风上的棂子。
       见贾南风暴怒如此,一痴担心有变,忙道:“臣意已定。”
       她转过身来,圆睁双眼,竟说不出一个字来。
       没想到杀人如麻的贾南风,倒先挺不住了。那还是一痴的眼睛吗,简直就是刀手的那把刀,甚至比那把刀,还绝情。
       不能说了,什么都不能说了。
       这是她一生中唯一一次遭到拒绝,而这拒绝又是来自她的最爱。
       或者不如杀了一痴。贾南风不止一次对自己说:“杀了他、杀了他,那就一了百了了。”
       可是她下不了手,杀人于她突然变成如此棘手的事……
       “你是有意如此。”
       “臣不敢。”
       “皆因本宫为人可憎?”
       “人生本难两全,不过有约在先。”
       说什么人生本难两全,有约在先,是一时语失吗?不过眼下贾南风来不及对这两句话多加考虑。
       “有人践约吗?”要不是一痴说到“有约”在先,贾南风实在不愿提及贾午言而无信这个话题,好像有意捅一痴的心窝。
       “宁肯天下人负臣,臣不能负天下人。”
       “难怪你叫了一痴。”
       试问,世上有哪个字眼儿可以尽数她对一痴的爱?为了一痴,贾南风甚至杀了妹妹贾午和她的丈夫韩寿。
       到底贾午错在哪里?
       如果不是自己的妹妹,杀了也就杀了,一朝皇后,杀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哪里如凡人所说,贾南风毒如蛇蝎;又哪里是妒忌?也许很久以前有过嫉妒,可是现在,身为至上皇后,用得着嫉妒吗,只消拿来就是。即便一痴,也可以拿来就是,可她要的是一痴倾心相爱,而不是服从。
       只因贾午违背了与一痴的终身之约,那可不等于忤逆了自己。
       她是为贾午辜负、而她又是如此珍惜却不曾拥有的爱,杀了贾午。贾午可以偷取、夺取她的所爱,她认输,但不可以践踏她的所爱;
       贾南风是为一痴、甚至是为所有的男人,惩罚了这个因为有一张漂亮的面孔,就可以言而无信的女人。
       记得那年,贾午在花园里游玩,不当心被桃树枝刮破脸皮,贾南风那个急啊,小小一个伤口,一天不知察看多少遍,亲力亲为,上药、换药。她不放心别人来做,生怕谁一不小心在贾午脸上留下疤痕。她得为一痴爱惜贾午那张脸,她得把那张如花似玉的脸,完好无损地交给一痴。
       不论从性格还是从貌相来说,贾南风和贾午这一对姐妹完全不同,可不知为什么,贾南风常常生出这样的幻觉:贾午和她是同一个人,她中有贾午、贾午中有她,不知贾午有没有这种幻觉。
       所以贾南风在为贾午换药时,禁不住会抚摸贾午的脸,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那不过是在替一痴抚摸贾午的脸,也就是替一痴抚摸自己的脸。
       可说不定什么时候,忽然就会醒过梦来:不,那不是自己的脸。一股黑气就会从贾南风的肺腑涌出,霎时间,贾南风就会变成一个腾黑云、驾黑雾的恶煞。这时的贾南风,就恨不得往贾午仰着的脸上,泼一盆开水,或持一片横刀,片去贾午那张沉鱼落雁的脸。
       ……
       即便几生几世,怕也收不回贾南风这从未有过回报的付出了。
       几生几世……有多少情仇,值得一个人用几生几世去消受、又消受得了?
       为了一痴,实不该阻拦他的选择。
       贾南风从不在意朝野上下关于她面首无数的非议,作为帝王,享用面首如同享用无上权力,谁人能说半个不字,却不愿一痴成为她无数面首中的一个。
       她是为洁身自好的,一痴的清白而清白啊。
       一痴进宫后,免不了朝夕相处,谁能断定他们不会一时情迷?想到很可能把握不住自己,而一痴又怎能拒绝?
       所以他不得不出此下策,决绝地切断了他们的后路。
       或是放弃一痴进宫的安排?
       一痴轻轻摇首,笑而不答,浅淡的笑容里却满装着无奈、认命、孤注一掷。他在等待一个结束,不论从他们自少年来,就不即不离的感情来说,还是从贾南风的前景来说。
       贾南风的处境不妙,非常不妙,而在这样的时刻,他希望能尽自己所能,给贾南风一些帮助,哪怕只是一个眼神。只能他知道,眼下贾南风多么地软弱、无助、技穷,多么盼望能有什么东西靠一靠。可又担心,与贾南风朝夕相处,怎能担保任性、随心所欲的她,不会生出事来……想来想去,只好辜负自己。
       这就是心有灵犀了,贾南风明白此时此刻一痴的所思所想,可她还像脚下的砖石那样沉默着。
       一痴趁势说道:“臣请中宫回宫安歇。”
       她大袖一拂,威严地说:“我自有安排。”
       既然如此,一痴反身走向床榻,未假他人之手,从容仰卧下去,而后几个孔武有力的男人,将他的双腿上部及腹部用布带扎紧,以免流血过多。
       五花大绑的一痴,分明变作了一只等待屠宰的羔羊,这和自残有什么区别……贾南风极快地掉转头去,又由不得自己地调转头来,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牢这个永远没有回头可能的时刻。谁说时刻是不能抓住的东西,贾南风此时就牢牢地抓住了它。
       这样做值得吗,虚浮的名声难道就如此重要……她的脑子里茫然一片,忘记了皇后的仪态,禁不住喝道:“住手。”
       住手之后如何,她也不知道。
       一痴伸出手臂,如一把利剑将她拦在了无
       法逾越的界限之外,毅然决然地望着她,说:“凡事不能半途而废,尤其中宫您呐。”而后对一旁垂手而立的刀手说:“来吧,不要再耽搁了。”
       贾南风的眼睛,一寸寸地捋着一痴的每一根汗毛,每一片肌肤,他的身体发肤固然受之父母,可谁又能说那仅仅是一痴的身体发肤?他的每一根头发、每一寸肌肤,难道不是长在她的身上。此时,她的双腿、她的腹部就感到了被勒紧的胀痛。
       刀手用辣椒水将一痴的性器,一一清洗,之后便拿起寒光闪闪、薄如纸片的弯刀……却又被贾南风拦住,刹那间她像是变了一个人,没有了冲动和激怒,冷静异常地说:“慢着,我来。”
       一痴就像一个新生的婴儿——可不就是新生?一丝不挂、全身坦然地朝向贾南风,没有丝毫羞涩、尴尬。
       这似乎是他们彼此确认、彼此相托的最后的时刻……
       贾南风伸出手,将一痴的性器,轻轻抬起。
       这就是她全部的爱欲,现在却要亲手将它割舍。
       多少个不眠之夜,贾南风渴望过与一痴的肌肤相亲、耳鬓厮磨;想象着他肌肤、汗液的气味,他的睡姿、他的梦话、他的体温……却从来无缘一见一亲。现在,唯一的、也是最后的机会到了……想不到竟是在这种情况之下。
       这就是他们今生仅有的情缘,如此残忍而又深重如山。
       贾南风将手里的刀向前伸去,毅然决然、毫不犹豫。眼下,即便是为她自己开肠破肚,贾南风也不会手软。这是一痴自少年时便了解的贾南风,也是令他倾慕的贾南风,她不是平白无故就能替惠帝把持朝政的。
       就在此时,她突然看见自己手腕上的血管,贲张、翻转、曲扭,如一条条被火焰炙烤的青蛇,又听见那血管的悲泣、呼号……她调转刀口,迅猛地将刀刃在自己臂上一划,鲜血立刻从她手臂上涌出,左右立刻惊呼起来。
       “牛刀小试耳。”她不以为然地一笑,说。
       一痴没有感到意外、惊慌,贾南风从小便是这样不可捉摸,这样出其不意,更明白她所作何为……只是今生没有可能了,来生,来生吧。
       没等众人回过神来,贾南风又以人们意想不到的迅疾,割下了一痴的性器。
       只觉得一线疾风从阴部扫过——竟是这样的容易。人人沉湎于此,而又为此生出无穷烦恼之根,从此再不能烦扰他了,一痴感到了难以言说的大轻、大快。
       贾南风呆望着满把鲜血淋淋、现在可以称作一堆肉的一握性器。瞬间之前,它还为一痴所有,是他意义十足的根,现在,它真的只是一握肉了。
       “你终于如愿以偿了吧。”她的声音里回响着无可消解的冤仇,然后抱着一痴的“宝”,头也不回地去了。就像在前朝议政,不容他人质疑地掉头而去。
       下面的事情,贾南风不再多想,想又如何;也不敢再看,她的力气已经丧失殆尽,如果再不离开,如她这样决断的人,也难保不会昏倒在地,甚至歇斯底里大发作……
       她不想,绝对不想。
       可是她的下部,感到了冰凉、刺痛的袭击,它们停歇一阵又来一阵,不怀好意地折腾不已,肯定是刀手在用冷水浸过的白绵纸,为一痴包扎伤口。贾南风明知不包扎伤口可能会感染,可还是心有不甘;
       这袭击所向披靡,继续左右横穿,直刺她双腿的根部,而后转向、下刺,直抵脚跟,令她举步维艰。此刻定是有人架着一痴在不停行走,他不但不能歇息片刻,且必得行走三个时辰;
       她口干舌燥,一定是一痴口渴难当。这还是头一天,他还得熬上三天,三天之内滴水不得进,以免尿频伤及伤口等等。
       ……
       这叫她如何是好。明明是一痴净身,她却得忍受比一痴更为疼痛的疼痛;
       不过,哪一招、哪一式,又难得过、痛得过割舍怀里这一握肉?
       她是十足对得起她所爱的这个男人了。
       他那男人之“宝”,就这样随贾南风去了。
       按规矩,一痴无权要回自己的“宝”,他的“宝”本该由刀手留存。谁想到贾南风做了他的刀手,现在由她拿去,该是合情合理。
       可是这样一来,原本简单明了的事,怕是无法简单明了了。而自己竟还说出“人生本难两全,不过有约在先”那样的话,是一时迷乱,还是不意间的流露,难道他的内心本就有着自己不解的真情,不到非常时刻难以显现?
       对“人生本难两全,不过有约在先”这句话,贾南风未置一词,一痴不相信是她未曾留意之故。
       比起贾午,贾南风其实更让一痴挂心,皆因她丑,无人垂爱,皆因她丑,不公正的事情似乎都该由她担待。
       说到丑、美,不过皮相而已,比如谁在意过自己父母的丑、美?手足亦然。而他们青梅竹马,情同手足。
       文武韬略,诗词歌赋,锦绣文章,哪一样贾南风败于他人之下?
       可她偏偏成了贾家的色子。
       如果贾南风报复,谁又说得出什么,尽管他不赞成这样行为处事。
       如果贾南风面首三千,那又如何,设身处地想想,一个从未有过真情实爱的女人,一旦有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为什么不呢?如果她连一个庸常女人的欢欲都没有,反倒不正常了。
       至于贾南风为什么杀贾午,一痴始终不能明白。换作他人,理由是容易想象的,事情一到贾南风那里,就不能按正常人的逻辑分析。如果说是妒嫉,为什么他和贾午订下终身之约的时候,贾南风不杀贾午?即便杀不得,以贾南风的脾性,也会用其他办法让贾午知难而退,贾南风不乏各方面的聪明才智。
       对贾南风怒杀贾午一事,一痴既不恨之入骨,也没有撕心裂肺的痛苦,只是怅然若失而已。是否因为贾午是个香艳女子?人们对香艳女子的态度,难免有些轻慢。这让一痴的良心不安,可又勉强不起自己的愤怒或痛苦。
       说了归齐,在对待贾南风的情感上,一痴把握不清自己。究竟是同情、手足之情,还是什么,或许说他痛惜贾南风更为贴切?
       就在他和贾午订了终身之后,贾南风还曾哭倒在他的怀里,说是朝政难度,心力交瘁……若是贾午哭倒在怀,一痴也许不会那么动心,毕竟眼泪对贾午来说司空见惯,而对贾南风,真比琼浆玉液还难以寻觅。又加那一夜,清风明月,暗香浮动……不,贾南风绝对不会用那种鸡鸣狗盗之徒的办法,比如用什么来自异域的薰香,使他迷醉。那夜的暗香肯定来自一种植物,据说有种花香,催人情发。
       他们纵论天下,吟诗作赋……也许因为醉酒,又回想起青春年少,如果人们有过共同的童年,那么有关童年的共同回忆,立刻便能抹去日后生活,在他们之间刻下的距离。若不是他及时清醒,后果会怎样?
       想当年,如若不是美貌的贾午比贾南风更勇于进取,结果又会怎样?美貌的女子在男女关系上总是理所当然,说是志在必得也可,而少女时期的贾南风却矜持得多,也许因为丑,反倒不能像贾午那样理所当然;不能像贾午那样,想爱谁就爱谁,想要哪个男人就要哪个男人;想要什么就要什么;父母也好、周围的人也好,对贾午总是言听计从,一切优先……
       呼风唤雨的贾南风,在如何掠获男人的问题上,也相当弱智,绝对不是贾午的对手。闺阁
       少女贾南风狠是狠,正是因为一个“大狠”,讲究的是不用暗器。又天生是个做大事情的人,尽管那时尚未人宫,却已显出做大事的潜质,更不屑于使用暗器。可在争夺男人的战争中,这一招式,怕是男人最为夺命的武器,那些香艳女人之所以轻易取胜,正是善用暗器的结果。
       贾南风一直在等,等一个合适的时候,来向一痴表示自己的情愫,就像一个好样的庄稼把式,适时等待庄稼的成熟。可是贾午偏偏不按规则出牌,没等瓜果成熟,生生就把瓜果摘下。这瓜果固然归了贾午,毕竟尚未成熟,滋味如何,只有自己知道。所以贾午毁的不但是本应美味的瓜果,也毁了那些踏踏实实、按部就班的庄稼汉,最后还毁了自己的胃口。
       扪心自问,一痴没有死心塌地地爱过贾午,他向往的是齐眉举案、相敬如宾的婚姻,与贾午的关系只是香艳而已,只可偶一为之,如同男人嫖妓,不论妓院多么令人销魂,但绝对不是一个正儿八经的男人的家。如果不是贾午投怀送抱,一痴不会有那个让他坠落的夜晚。事后的追悔虽不剧烈,可缓慢地败坏、腐蚀着如他这样一个正儿八经的男人的生活品味。
       这是一个老掉牙的理由,也是一个老掉牙的故事,毫无新意。从古至今,男人和女人的故事,不过如此。
       说到底,“女体”是所有男人的死穴,对开天辟地以来所有的男人如此,对未来的、直至世界末日的所有男人来说,也必定如此。一痴从来不说“女色”,毕竟“女色”还有风度、气质、才智方面的审美,而“女体”端端的就是一个“欲”,和动物没有什么两样的“欲”。
       一痴又是一个肯担待的男人,于是就有了他和贾午的终身之约,并不心甘,“担待”而已。
       这样说也许很残忍——如果贾午没有被杀,一痴就会有一个十分勉强的、担待的婚姻。
       贾南风乱了方寸,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比如喝退凤辇,自顾自地大步流星走回宫去。
       是不愿他人搅扰她的此时此刻吗?
       她一路走着,一路将一痴的“宝”,紧拥在怀,不出声地说着、怪声地笑着,就像已然死去的这一握肉,依然有着鲜活的生命,并可以与之对话。
       说不清是她手臂上流出的血,还是一痴“宝”上的血,顺着她的朝服流下,点点滴滴洒在她走过的路上。滴在路上的血,很快开出一串又一串、散发着异香的、小小的花朵。
       那时贾南风并不知道,不久之后就会在另一处看到这些花朵,也想不到这些花朵,日后在人间将有何等跌宕起伏、诡谲难测的经历。
       回到宫里,马上召来几个宦人,让他们按照宦人净身后的惯例,备好油锅。她亲历亲为,将一痴的“宝”放进油锅,文火低温、轻翻慢拨、面面俱到,将它炸得直至里透,然后用锦缎包裹,放进一只紫檀木盒,又将紫檀木盒放在自己的枕旁,而不是像宦人那样,将自己的“宝”放进篮子,吊在梁上,直到离世那一天再放进自己的棺柩,人土同葬,企盼来世以一个全人投生。
       那夜,贾南风舒展身躯,缓缓躺下,侧过脸去,看看枕旁的紫檀木盒,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从今以后,它们完全属于她了。不管一痴愿意还是不愿意,都得日日夜夜、实实在在地守着她了。
       一痴永远不会知道,她其实已经得到了他。想到这里,她笃定地、默默地笑了,不免礼赞自己:如此歹毒的深爱,除了她贾南风,世上谁人拥有?
       连她自己也不相信,从此果真像和一痴同床共枕,竟还有了床笫之欢,不过她一直把那看作是梦境。也如节妇烈女,从此不再宣面首进宫。
       三
       唉,青春年少,她有过青春年少吗。镜子里的她,已经毫无女人的魅力,四十四岁的人,眉头、眼角,竟有了六七十岁的皱纹。
       惠帝继位后的十年里,为挽救西晋王朝她心力交瘁,可怜她孤家寡人,怎抵挡得住司马宗室对西晋毁灭性的侵蚀?
       说什么前途难卜。以她的才智,早已料到为期不远的下场。但她不是轻言放弃的人,即便死到临头,也不会束手就擒,让不论是谁都称心如意。
       人们既然拿她做了色子,那么这个色子就得要他们好看,她要让那些把她掷出去的人,以及那些期待这个色子制造一个什么结果的人,不但不能称心如意,还要让他们转而成为色子。
       这是一场不可预测的赌博。没有人会助她一臂之力,人人都在等看她将如何死于乱箭之下,或如何被五马分尸。
       没人能看出她那威严、木然、冷漠的脸的后面,有着何等不能与人言说的恐惧、苦恼与无告……
       没有人疼爱过她,从来没有。即便一痴,不过同情而已,与疼爱毫不相干。
       而命运这个欺硬怕软的势力之徒,连孤独这个词儿都不肯赏给她。人人都能躲在这个廉价词儿的后面,以招世人的垂怜,她却不能。
       要是能像一般女人那样哭一场该有多好,哭一场吧、哭一场吧,可她就是想哭,也没有眼泪啊。
       世人,你可知道没有眼泪之痛?不,你们不知道,你们只知道对那根本不了解的世事,啐上一口带有浓烈口臭的吐沫。
       想到那口带有浓烈口臭的吐沫,她的脸上,重又泛出令人无由恐惧的笑意,没有一个词汇能尽述,这笑容里的杀气。
       凶气的闸门重又合拢在她的目光之上,没有人能躲过这目光的切割、擦伤……
       大概连她自己都感到了这些“凶器”的恐怖,为了掩饰还是逃避?她转过身去,从墙上抽出自己的佩剑,并将脸贴了上去。想不到在这柄冷剑上,竟感到一丝暖意。
       为什么平时想不起与它亲近,这时却想起了它?是一个象征,或是一个论证、还是一个鼓励?
       她的手抖动了一下,剑锋蹭过她的面颊,有血珠从脸上渗出,不甚汹涌可也一时不会断线。她用手掌抹下脸上的血,而后一下又一下将手掌上的血刮在剑上。血在剑上如活物那样伸缩起来,并泛出冷蓝而不是暖红的幽光。又伸出手指,想把自己的血抹在整整一把剑上,可那血就是不肯流散开来,再试,缩成一摊,又试,再缩成一摊,不肯听命于她,想来也不肯听命于任何人。
       无论如何不肯让她的血,铺陈在自己身躯上的剑,像是在问:天下可有不喋血之剑?喋血才是剑的灵魂。
       是啊,剑呐,剑呐,你本就应该用来喋血,而不是让人们将低贱的血,在你的身躯上随意铺陈。
       死于贾南风之手的、形形色色的人等,在剑的光影中一一闪现,那些死去的魂灵,检阅似地从剑锋上滑过,她将那些死去的魂灵看了又看,该杀的杀了,不该杀的也杀了,在与那些魂灵的再次交锋中,她明白了,即便已然化作阴阳相隔的魂灵,有些事情依然无法了结。
       于是将手中的剑收回剑鞘,召来太医,太医自有致司马玉死命的药方。
       刚打发了太医,便有宫人来报,说是“中书令”一痴去了。
       她一惊,系在衣带上那块从不离身的玉佩,此时也突然碎裂。这粉色玉佩,本是当年一痴母亲送给她的,说是年代久远,不知得了哪位先人的道气,颇有灵性,来日必会护佑她。
       既然如此,它怎么说碎就碎,该是与一痴有什么牵涉吧。贾南风越来越不明白,玉佩也好、
       一痴也好,他们之间、以及他们与她之间,似乎不仅仅是纠缠不清的儿女情长,然而到底是什么关系,又不清楚了。
       马上想起昨日的梦,难道一痴向她辞别来了?
       怪不得她说“本宫并未宣你进宫”之后,一痴说“只因有事拜求”。当时并未觉得这句话有什么特别之处,只觉得阴冷异常。尽管在梦中、尽管在不透风的宫闱之中,也能感到一股莫名冷风,阴阴袭来,而一痴的话,就像这阴风从萧瑟的荒野中捎带而来,而不是从他口中说出。
       拜求何事?没等她询问,再一抬头,他就不在了。
       接着差人过去打探,自己不等惠帝“下朝”先行返回寝宫。
       枕边的紫檀木盒还在,她的一痴还在,静悄悄地。可是最要紧的东西,明明留也留不住地远去了,在那“远去”的声声漫漫中,自己也化作一个留也留不住的脚步,她知道,从此,她将不知何去何从地流浪而去。
       她取了枕旁的紫檀木盒,再驱车送到一痴的宅第。
       宅子里很安静,只二三亲朋在料理后事。见中宫驾到,也都回避而去,灵堂里只留下她独自一人。
       装殓后的一痴,仿佛变作了另一个人,不,他是回到了儿时,谢天谢地,再也不是那个动辄“臣……”如何、如何的“中书令”了。
       贾南风将紫檀木盒放进棺柩,贴在一痴身边,算是“骨肉还家”。本以为,这个紫檀木盒会是她的陪葬,想不到还是让他带了走,可见一切都有定数。
       一痴确实没有多少东西留下,真应了赤身而来、赤身而去那句话。只留得横卷一幅,却无题名。外有封纸,纸上写有“留交”二字,留交何人,不得而知。
       渐渐展开,慢慢看来,画中竟有一个女人,谁呢,难道是那“留交”之人?贾南风心有不甘,定睛细看,画上的女人竟是自己,而且颇得神韵。非邪非正,好一个本性之人。
       神妙!神妙!
       再看下去,又看出一心的悲凉。
       从他们的青春年少到诏他进宫,一一画来。
       其实她又何曾让他侍奉,又哪里舍得让他侍奉?不过想想,也许这就是一痴理想的、他们之间的关系。
       把持朝政十年,从头过眼。心黑手辣的阴谋;捉襟见肘的伎俩;面对你死我活无可奈何的挣扎;狠下毒手时的彷徨犹豫;四面楚歌时的孤助无援……让她几乎无颜面对的过去。然而这都算不得什么,最为难得的是一痴画出了她万般的“身不由己”。
       她的一生,全在这句话里了。
       何为人生之大悲?不过“身不由己”。
       再看下去,贾南风更是无法把持自己:寂寞芳心、栏杆倚遍;一往情深、终不得愿……这么说来,她对一痴的情爱,一痴是一清二楚的。
       果真一笔一墨都是情,是他不曾对她言说、也是她不敢奢望的情意。虽与一般人、或她心向往之的男女之情,很不相同,但有情如此,她也该知足了。
       更为触目惊心的是,将她亲自操刀为他净身的细节一一展现,这才知道自己彼时的癫狂,又见她拥着一痴的“宝”一路狂奔,分不清是从她手腕上流出的血,还是从一痴“宝”上流出的血,总之是他们的血,顺着她的朝服流淌下来,点点滴滴洒在她狂奔的路上。滴在路上的血,很快就开出一串又一串、散发着异香的小小的花朵。
       原来那最要紧的,留也留不住的东西;那“远去”的声声漫漫,是他们混杂在一起、分不清你我的血,滴洒在路上的声响,难怪自己要变作一个留也留不住的脚步,从此不知何去何从地流浪而去。
       另有《心赋》一阕,长短四六。骈偶、音律、句式、韵仄十分讲究,字形方正,笔画平直,气度庄严。
       初看文不对题,细品足见用心良苦,她不能不说这是一痴对她的最完美的回报了。
       她到底是输了还是赢了?
       那“留交”人又是谁?
       说到底,这幅横卷是不是留给她的,又有什么两样。既然是她得到这幅长卷,她可不就是那“留交”之人。
       四
       果然不出所料,司马玉死后不过一个月,宫廷政变,贾南风立刻被废黜为庶人。
       首先冲进宫内,将她擒拿在手的,自是那赵王司马伦,而后她就被囚禁在为皇族设置的监牢金墉城。
       贾南风料到,处死她的办法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无非就是饮下金屑酒。
       也无不平不公之憾,即便她死在今日,八王又能苟延残喘几日,说不定过不了几日,就得与她共享同一坛金屑酒。想不到斗了十年,最后还是没有输赢。
       最后的日子说来就来,那日黄昏,数名土兵,抬一只酒坛,随在赵王司马伦身后,进了监牢。
       贾南风对这酒坛太熟悉了,刘皇后本该与她同饮这坛酒,可是没等这坛酒送来,便绝食而亡,这个对手,实在令她佩服。
       现在轮到她了。
       她看了看近前的士兵,估算了越过她和士兵之间这段距离的时间,觉得还有把握,便探身前去抽取土兵身上的佩剑。
       可她哪里快得过身手迅捷的士兵,人们一拥而上,按住了她的手。
       贾南风轻喝道:“住手!”
       那声断喝,既不激昂、愤慨,又是一个废为庶人的、前皇后的声音,可是听来,生生还是一个至高无上的皇后。刀剑在握的男人,像是听到她还在其位的命令,个个垂下了手。
       她那双眼睛,毕竟是一双有过至高无上的权力的眼睛,此时此刻,那双眼睛恰似万张满弓上的待发之箭,让人不敢相向。
       可惜、可叹、可恨,如今只能引而不发了。
       “不要用你们的脏手碰我。”贾南风威严地说。一点没有死之将至的惶恐、怯弱、不安。
       她转过脸去,用宽大的袍袖,遮住自己的面颊,如吹奏一曲长箫,舒缓、从容地将那杯金屑酒慢慢饮下,然后随手将酒杯一掷,再没有回过头来。
       临死前,她还来得及烧掉那一阕《心赋》,又将一痴留下的横卷,紧拥在怀。
       她轻抚那幅横卷,想着自己没有白白用一生来相守这个人,她为他所做的一切,不管后人如何诟骂,都是值得的。
       又想她英雄一世,辣手一世,叱咤一世,却死得如此无光无彩,她恨,她好恨呐,恨得她血脉贲张,恨得她翻转了五脏六腑……
       这时她听见了窸窸窣窣的声响。
       即便杀几头公牛,将公牛的鲜血洒遍每一个角落,也无法化解它的阴气的金墉城,除她之外难道还有另一个活人吗。
       没有一些勇气的人,如果被囚禁在这个城堡里,即便不喝那杯金屑酒,恐怕吓也得吓死。
       她竟还有力气张望,是期待一个有人味儿的临终关怀吗?
       原来是十多只耗子,它们匍匐地走了过来,又四只一排、缓缓地绕她而行,最后蹲坐在她的脚下,不停地抖动着它们的长须。
       是为她哭泣、还是为她送葬?
       如此说来,她走得不甚凄凉。
       难道这不比一个所谓有人味儿的临终关怀更好吗?她该知足了。
       满腔鲜血涌了上来,她尽力将头移开,以免污秽一痴的画卷,这样一幅言而不尽的画卷,原该留给后世,但愿后人可以尽数这幅画卷的故事。
       可是来不及了,贾南风已经没有一丝力气
       移动自己的身体,哪怕仅仅是自己的头部。
       人生不过如此,于是一腔鲜血,伴着多少此生未了的爱恨情仇,以及不曾与人言说的怨艾,泉涌般地喷上一痴的画卷。
       贾南风的最后一瞥,留在了一痴的画卷上,心里最后闪过的念头是:
       到了阴间,如何向一痴交代。
       到了来世,难道还不能拥有一痴?
       尾声
       一
       毛莉走了。而且坚持把她带来的半幅画卷,留给了叶楷文,丝毫没有奇货可居的投机意识。换作他人,即便不敲骨吸髓,也会开个让他一时难以付清的价码。
       真对不起,她一定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这结果又会带给她或她的家人怎样的影响……但愿后果没那么严重,毛莉难道不是一个洒脱的人吗。
       但无论如何,没有他或他这半幅画卷,毛莉可能还会像大部分人那样,不疼不痒地活着。
       无论如何,在毛莉因故不能面试那会儿,让职业介绍所,另外推荐一名清洁工就好了,谁让自己对人的品格有那样的爱好,难道他雇用的是一位总统,而不是一名清洁工,尽管自己的品格不怎么样。
       那样一来,这幅一分为二的画卷,也就没有了相逢的时日,或是又得错过不知多少世、多少代人了……
       随着毛莉“咔嚓”一声门锁之后,叶楷文便跌坐在了沙发上,就这样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地思忖着,更不知如何消受眼下的事实。
       不论对接后的那幅画卷,如何震慑叶楷文,并把他推上狂奋的巅峰,这一会儿他却不由自主地掉进了落寞和迷茫。
       长久以来的一份牵挂,竟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候。
       曾经的牵挂,如晚秋时分的缤纷落叶,被一阵又一阵秋风卷走,留下一片灰茫茫的空野和萧瑟。
       曾经的心思,如万马奔腾、生命力似乎永远不会枯竭的暴风骤雨,突然被拦腰切断,只剩下点点滴滴,那生命的残余,让人好不凄惶。
       叶楷文本是满登登的心,空了。
       此后,还有什么能如此这般地填充他这种人的心?
       奇怪,为什么会是这样?
       叶楷文最终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算是对所有不能“解”的事体,做个罢手。
       好冷啊。
       该把壁炉点燃。这样想着,便从沙发上站起……两条腿,竟不听使唤,就像在长途跋涉中耗尽了体力,如今到了终点,再也扎不出一丝气力来支撑自己。
       眼睛也不好使了,像是患了重视,眼前的景物一变二、二变三地来回变幻不已。
       不过他还是逞强地站了起来,先将壁炉点燃,又选了一瓶上好干红葡萄酒,斟上一杯,在沙发上重新坐下,缓缓地饮了起来。
       酒是好酒,又是平日里喜爱一个牌子,今天却没了滋味,但他还是无心无绪地喝下去。此时,不喝酒又能如何?总得让自己的手里、其实是让自己的心里,有点抓挠。
       喝了一杯又一杯,一瓶酒几乎见底,可还觉得阴冷,便在燃着的柴堆上,又加了一些柴段和一块固体汽油。
       壁炉里的火,轰地一下旺起。平日只做毕剥之声、扮演温馨角色的壁炉,突然进发出极不安分的、繁多的声响。
       这繁多的声响,让并不多愁善感的叶楷文,突然多愁善感起来。
       望着扑烁的火苗,叶楷文禁不住暗暗发问:“什么是火焰的生命?”
       又,“这些燃着的树干,曾经生长在哪里,河流边、山涧里、还是高山上?”
       不得而知,无从得知。可是燃烧的树干,发出的声响越来越大。
       在那些声响里,叶楷文听见了河的流淌,河水在石块上的碰撞,碰撞后的飞溅、飞旋;听见了狂风穿过山上茂密的树林,被搅扰的树林发出了狂吼……
       甚至听到一声断弦,不知当年这棵树在世的时候,树下曾发生过什么?
       又一声高昂的、螺旋般向上盘旋的尖叫,人的还是兽的?
       甚至还有一声长达数秒的哨音,猛然间,叶楷文还以为自己开了电视,而电视里正在播放足球赛,小贝又为“皇马”进了一球……
       燃烧的树干听起来各有各的脾性,有些脾气暴戾,有些阴阳怪气,有些缠绵低回,有些虚张声势,有些张狂不已……
       本以为它们早都死了,河流、山涧、高山、琴弦、尖叫——不论是人的还是兽的,还有哨音,毕竟不知多少年代过去。
       原来它们并没有死去,而是归隐在碎尸万段的树干里,当树干燃烧的时候,他们的灵魂可不就失去了最后的栖身之地,怎不发出最后的绝响。
       火焰炸裂,爆裂,轰然塌落,闪出刺目的火花……不过是生命最后的挣扎、释放,最后与化为灰烬的树干,同归于尽。这才是它们真正的死亡……也许未必,也许它们的生命又会转化为另一种形式,指不定又以什么方式再次与他相逢相遇。
       人生的每一个拐弯儿、角落,不都藏满了奇迹、玄机……
       想着,想着,叶楷文突然觉得有人站在了身后。不,不是人,而是一股阴气,在他身后游荡。周遭的气氛也变得疹人起来,作为一个见过世面的男人,潇洒如叶楷文者,也不由地转过身去,环顾四周。
       身后只是一片光影……
       再察看门窗后面,以及每一处灯光不能光顾的角落……什么也没有。
       他想了想,便打开所有的照明开关,屋子里的灯全亮了起来。尽管书房的布置是暖色调,各个灯盏也耀眼地亮着,可还是感到阴气沉沉。
       叶楷文琢磨着这股阴气的由来,一抬头,这才发现,不知不觉自己竟写了那许多条幅,四方墙壁上,几乎被黑白二色铺满,白惨惨、黑森森的一片。而每一张条幅的下款,又没有盖上他的印章。这哪里是除夕的景色,分明是殡仪馆的景色。
       连忙打开印盒,拿出印章,在印油上按了又按,劈头盖脸地在那些条幅上盖下,每一款印章,便带着饱满的印油落在了条幅之上。
       盖了一张又一张,一口气盖了个满堂红,然后擦干净手指上的印油,退一步看看四墙,果然添了一些喜色,房间里似乎也有了人气。
       这才放心坐下。
       过不了一会儿,那股阴气又在他的背后游荡起来。原来它并没有消声灭迹,而是居高临下地放他一会儿,让他稍事喘息,自己却在无所不在的地方,从容地揣摩他、撩逗他,它得以近身叶楷文,叶楷文却无法近身它。
       渐渐地,那股阴气又凝聚为可以触摸的物质,试探性地向他靠近,或说是向他逼近、挤压过来,恐怖万分却又并不凶险,而是想要与他亲近。
       如果一种恐怖的印象、氛围、物质……想要对人表示亲近,而不是谋杀、加害,绝对比恐怖更为恐怖。
       这时又听见簌簌的响动,很轻、很轻,初始不知来自何方,后来才见四面墙上的条幅慢慢掀动起来,就像有人在翻阅、品评他写下的那些字幅。
       不会是风吧?
       室内哪儿来的风。冬天,门窗紧闭。
       那些条幅仍在慢慢地掀动……动着、动着,一张条幅便从墙上飘然而下。悠悠荡荡飘落、铺躺在壁炉里燃烧的树干上。
       怪就怪在,这张翩然而下的条幅,果然是他最不满意的一幅。
       火苗伸出细小的舌头,在那张条幅上舔来舔去。火苗虽小,却心怀大意,在逐渐化为纸灰
       的条幅上,有去有留、有取有舍地舔出一张人面,细眉、细眼,就像埃及出土的‘木乃伊。人面上的情态也不狰狞,甚至还有一些笑意,逗他玩似地,好像知道这会使他惊骇。
       再一转眼,玻璃窗外也映着一张一模一样的脸。那张脸透过玻璃窗,东探探、西转转,时而近、时而远地向他窥视。初始叶楷文以为不过是壁炉里的那张脸,在玻璃窗上的折射。他站起身来,对照壁炉和窗子的角度,测来测去,最后发现,壁炉和那扇玻璃窗之间,根本不存在折射的角度。
       那绝对是另一张同样的“脸”,但玻璃窗外这张“脸”,却是有感觉、有生命的,不像壁炉里树干上的那张脸,最终不过纸灰一片。
       就在此时,玻璃窗外那张“脸”,竟无障、无碍穿过玻璃窗,进了房间。没有躯干,没有手脚,仅就飘飘乎乎、凭空而至的一张“脸”,却能一步一步走向叶楷文。
       除了节节后退,叶楷文还能如何。可是后面的椅子挡住了他的退路,他看到“脸”笑了,难道笑他已成瓮中之鳖?
       “脸”近近地贴着叶楷文,和他眼对眼、鼻对鼻、口对口地站下,显然“脸”的身高与他不相上下。
       尽管那是一张飘飘乎乎的“脸”,叶楷文却感到了一股气场。
       “脸”的眉毛、眼睛、嘴巴也开始移动,好像在表达什么……是的,“脸”说话了,“脸”的确开口说话了。
       “脸”说:“……”
       “脸”的语言是无声的,像是在表演默片。尽管听不到任何声音,叶楷文还是听到了,“脸”要他重新展开那幅画卷。
       他忙从柜子里拿出那幅画卷,又在大餐台上渐次铺开,想来,这该是“脸”所希望的吧?抬头看看“脸”还有什么要求,“脸”却不知何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再看看壁炉,就连壁炉里的那张纸灰脸,也随着燃尽的树干变作了飞灰。
       房间里的温度开始回升,那股阴气,也渐渐被人间烟火替代,如果书案上没有按照“脸”的要求,展开的那幅画卷,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那么,“脸”真对他说了什么吗,是的,“脸”说了什么。
       一切都已恢复正常,叶楷文的魂魄,却久久不能归位。过了不短的时间,他才能遵照“脸”的要求,战战兢兢地向画卷望去。
       难道还有什么怪异的事在等着他?
       方才与毛莉一同看过的画卷,现在却大不相同,刚才还是与他毫不相干的一幅画卷,现在却与他息息相关了。
       首先,他在画卷上那说不清被什么液体浸染过的暗处,发现了作者的落款名。
       再看那落款名,又吓出一身冷汗,“某某一痴”四个字,赫然闯入他的眼帘,但是某某二字过于模糊,完全被那莫名的液体浸没,怎么看也看不出是哪两个字了。
       不能说是完全的巧合,可“一痴”断然是他的小名。
       不知道父母亲为什么给他起了这样一个小名,都是父亲读了不少唐诗宋词惹下的麻烦。
       叶楷文特别不喜欢这个名字,改了又改,一吃、一持、一赤、一池、一驰、一弛什么的……
       母亲说:“一吃为好。”因为他从小贪吃。
       而叶楷文认为一弛最好,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嘛。
       父亲说:“为什么不取一张?”
       父亲是什么?就是永远不满意你,永远认为有资格教导你的人。
       最后他偏偏选了一弛。
       所以叶楷文就不怎么读书,书读多了就会无端地生出许多麻烦,看看那些不幸的人,多半是读书之人。
       低头再将画卷细细审视。
       如果他刚才还在怀疑毛莉那个“故事”的含金量,那么现在他应该相信毛莉没有癫痫病,更不用送她去医院。
       渐渐地,叶楷文看到自己多年前在沙漠中的挣扎,翻滚……换句话说,他在这幅画卷上,看到了那天在沙漠中死而复生时看到的一次,并且比那时更为清晰、连贯地出现在眼前,如亲历亲见般地真实。
       那座宫殿,是的,那座宫殿又出现了,首先出现的还是那个男人,很像自己的一个祖先,叶楷文曾经揣测,那男人是他的父亲还是他的祖父,不过也说不定就是他自己。
       同时出现的还有那个女人。
       这女人叶楷文是如此熟悉,熟悉到不论天涯何处,不论时光消逝得多么久远,都能分辨出她的体味。那是一种奇异的花香,那种花朵,必得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鲜血的混合浇灌下,才能盛开,而且像昙花那样转瞬败落。
       尽管世人无缘见到这种花朵,此时此刻,叶楷文的的确确看到了这种花,它不但不是自己的臆想,而且他还知道,这花是在一痴和贾南风的鲜血混合浇灌下而生。
       此时此刻,叶楷文也断定,那女人正是贾南风。
       ……
       一千七百多年来,原来有人一直在追逐、寻找一个人,这个人负有收复这幅画卷的使命,或者不如说是收复贾南风和一痴的血,谁知道呢?
       难道一痴早就知道这幅画卷会遗祸人间,或后来得知多少祸害从此而生……
       既然如此,当初为什么要画这幅画?
       也很难说,究竟是画卷贻害人间,还是贾南风和一痴混合在一起的鲜血,最终变成了诅咒?他们的鲜血,如此这般地混合在一起,不变为诅咒又能变为什么,玫瑰吗?
       或许这画卷,记载着贾南风的期盼,期盼它永世不灭的爱,谁知道呢,说不定是贾南风的仇恨也未可知。否则她临死的时候,为什么不把这画卷,与一痴的那一揆《心赋》一起烧毁?
       如果是爱,这样的爱情也太可怕了,有哪一种爱情可以如此执著,执著了一千七百多年……贾南风,贾南风,你果然是个不同寻常的女子。
       不过,这是画吗?这是一个、也许是两个,谁也不能靠近、解释的灵魂,一千七百多年来,在宇宙间没着没落地游荡……
       这是画吗?分明是玩弄人间于股掌之中的,以图报复莫名的一个妖孽,一个厉鬼……从画卷上那些收藏者的印章便可得知,凡拥有过这幅画卷的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却又没有一位愿意将它放弃。
       叶楷文终于明白,有人安排了他的生与死。本该在沙漠中死去的他,能从沙漠里死里逃生,是有条件的。
       那时他不能死,死不得。就像四合院里的那位老人所说,他得把这幅一分为二的画卷,合而为一。
       说是一幅画卷的合二为一,可谁又能说不是将两个苦苦分离一千七百多年的灵魂,合而为一?
       老人怎么就知道他能完成这个任务?甚至不关心他如何才能收复这幅长卷,他又是否愿意担当这一重任……好像他就该这样做,天经地义。
       难道前生、前前生他欠了谁、负了谁,这辈子非得偿还不可?难道他真是一痴,既然灾祸从他而起,也得由他来负责到底?
       怪不得他这一生毫无作为,原来他不过是世间的一个过客,一个负有收复使命的过客。回想一下,他这一辈子有什么作为、有什么精彩之处?果然没有。
       将这幅画卷合而为一后,说不定他就该离开这个世界了。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夜晚啊……
       忽然之间,叶楷文觉得头顶直响,簌簌地,麦子拔节似的。
       到盥洗室的镜子前一照,真是“一画阅尽头
       飞雪”。
       他在镜子里看了四五十年的那张面孔,也变得十分陌生,叶楷文不认识自己了。
       镜子里的人,是小名叫做一弛的自己,还是西晋贾南风的一痴?没错,他是一弛,是叶楷文,是非常不同的一个人。
       接着他又非常不自信地问道,他果真是与贾南风的一痴,毫无关联的一弛吗?
       或许在沙漠里遭遇那场风暴的时候,他早就死去,活下来的不过是自己的躯壳,内里已然被另一个灵魂置换,所谓的借尸还魂。
       有一尖怪的笑声冲入耳膜,谁,这是谁发出的恶笑?寻声而去,竟是叶楷文自己。不,不可能。
       不论自己如何“作恶多端”,可从未发出过这样的笑声,这肯定是另一个人的笑声,说不定是贾南风的灵魂,也附上了他的躯体,除了她,谁还能发出这样的恶笑。
       无论叶楷文多么不喜欢这样的笑声,可这笑声就是不肯停下。逼得他不得不大声狂吼,以阻拦这令他嫌恶的笑声。
       他不知狂吼了多久,直吼得天昏地暗,直吼得自己的狂吼,也变做了恶笑。在这压抑了不知多久、似男似女的恶笑里,叶楷文将他为这幅画卷付出的惊骇、牵挂、思虑、辛苦、力气……倾倒得千干净净。
       是啊!
       谁能证明这是一痴的画;
       谁能证明西晋有位“中书令”叫做一痴;
       谁能证明贾南风与妹妹贾午,有过一个共同的、青梅竹马的恋人;
       谁能证明贾南风最后的一腔鲜血,喷洒在了这幅画卷上;
       谁能证明贾南风是一个专权的皇后,西晋所有的腐败、八王之乱全是她的罪过,谁又能证明不是她的罪过;
       谁能证明这幅画用的是晋纸,谁又能证明晋纸果然是小幅;
       谁能证明晋纸也好,还是其他什么纸也好,竟能保存一千七百多年而不碎为纸屑;
       谁能证明这就是晋代的绘画?晋代流传至今的书画少之又少,如何这幅画卷得以保存至今。科学保管只是近代的事情,无论哪一份有年头的书画收藏,都不可避免潮、霉、虫蛀厄运,又何况一千七百多年,天灾人祸、颠沛流离、频频易主,竟能丝毫无损至今,不是鬼话又是什么;
       谁能证明这些荒诞不经的事,不是后来有个叫张洁的人,胡说八道又是什么。
       ……
       二
       叶楷文多虑了。
       有关那幅画卷的离奇遭遇,托尼、海伦听后,只是心有灵犀地相视良久,除此,什么情况也没有出现。托尼甚至舒心地说:“很好,毛莉你做得很对,终于让它有个完满的结局。”听上去,像是避免了一场灾祸,从此可以安居乐业。而在此前,无论如何对它视而不见,总像是悬着一个未了的疑案。
       尽管结婚多年,托尼从未向海伦提及这半幅画卷,海伦却是一副早知如此的模样,她对托尼说:“亲爱的,我相信这个奇迹,你我二人之间的不言而喻。”
       只是当夜,他们在壁炉旁,相拥而坐了很久,一副乐天知命的样子,还有什么人,比这一对夫妇更安恬呢。
       而毛莉生长在那样一个家庭,钱的概念并不十分强烈,比如,她从未算计过,她对这幅画卷的贡献,在这幅画卷的经济效益上,占有几成比例,而她又能分成多少……
       至于弟弟亨利,完全把毛莉的叙述当作了海外奇谈,尽管嘴里不断发出惊诧的音节,可谁都能听出,那些音节的三心二意,然后就忙不迭地谈他即将到来的棒球赛季。说真的,干山万水、一千七百多年前的人和事,就是再离奇,听听也就够了,还能如何。好比自己的林肯总统,即便最后闹清他是如何死的,又能怎样?
       反过来说,除了亨利自己,大家对即将到来的棒球赛季,也没表现出非常的兴趣。
       可是,如果,对什么都不能沉醉其中的话,人生也许就失去了另一方面的乐趣,是不是呢?海伦的祖父曾说,“凡事不可过于痴迷,过于痴迷,就会带来不幸”,对不对呢?
       毛莉依旧每个周末到叶楷文家里做清扫。
       头一个周末没有见到叶楷文先生,毛莉没有在意,过去也有她来清扫,叶楷文不在家的时候,反正她有公寓的钥匙。
       第二个周末,叶楷文还是没有在家,毛莉仍然没有感到什么意外。
       第三个周末,叶楷文还是不在,毛莉有些奇怪了。向门房打探,门房说,若干天以前,见叶楷文先生提着一只皮箱出去了,至今还没见他回来,不过他经常在世界各地跑来跑去,几周不照面也是常有的事,没什么特别之处。
       到第四个周末,叶楷文还是没有消息。
       在公寓前厅,毛莉碰到了隔壁的邻居太太和楼上的邻居太太。隔壁的太太说:几周之前,半夜三更的,她听见救护车来过,但是救护人员没有上楼,而是直奔后院楼下,像是有人跳了楼。不知是谁,单看个头,和叶先生差不多。不过她是从楼上的窗里下望,不能十分肯定。
       楼上的邻居太太说,不,那不是救护车,而是救火车,她在楼上,都嗅到了什么东西燃烧的气味,那气味像是从叶先生家里传出来的。
       有关叶楷文的下落,莫衷一是。毛莉只好把钥匙交给门房,不再去为叶楷文工作,她想,等叶楷文先生回来,自会打电话给她。
       毛莉回到了从前的生活,却没回到职业介绍所去登记,以便另行寻找雇主。终日无所事事、也有点魂不守舍地呆在家里。常常坐在阳台的一张摇椅上,胳膊肘撑在摇椅扶手上,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支烟,任那支烟自顾自地化为灰烬,也不抽上一口。
       一有电话铃响,第一个跑去接电话的总是她。这时,父亲和母亲就会对望一眼,满眼的对话里,包含着许多内容,就是没有忧虑。
       是的,毛莉挂心叶楷文的下落,不仅仅因为他们之间的情谊。那情谊有点特别,既不像“哥们儿”,也不像朋友,说是“战友”也不妥帖……不如说冥冥之中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把他们粘在了一起,不管他们本人情愿还是不情愿,就这么牢牢地粘在一起了。
       更重要的是心里挂着许多悬疑:自己到底来自何方;那所风格奇特的大宅子,与她和她的家族到底是什么关系;她与那所大宅子间的感应,以及画面上显示的家族故事,是确有其事,还是她一时中邪……探索自己的来处,永远是人类不懈的痴迷,即便科学家告诉我们,人是从猿猴变来的,可是人类永远认为自己还有更浪漫、更神秘的源头,毛莉这样对自己说。
       两个多月过去,毛莉收到一封信,信中只有短短一句话,“到印加帝国去吧,人类的许多疑惑,差不多在那里都可以找到答案。”
       印加帝国?那个从来没有文字的印加帝国早已消亡,留下的只是印加帝国的N代子孙秘鲁……即便没有消亡,那样大的地域,上哪儿找去,连最基本的东、南、西、北方的指示也没有;又去找谁,哪个家族、何许人士、姓甚名谁;一个从来没有文字、早已消亡的帝国,能告诉后人什么……
       难道要她将印加帝国或是印加帝国的N代子孙秘鲁,一寸一寸地搜刮、丈量?难道要她将那里成千上万的人,诸个儿打问一番?或是将他们祖先留下的结绳一一破译?
       难道就这一句话,还有没有更多的线索?毛莉将那封信看过来、看过去,几乎将信封、信纸揭掉一层皮,也没有找到多一个字的线索。
       而且没有回信地址,也没有寄信人的姓名,只在信的末尾看到Zhang五个字母的签字。
       这是某个人的姓,还是某个人的名字?
       想必这位Zhang会知道得多一些,可是,又上哪儿去找这位Zhang?
       二00五年二月Schoeppingen一稿
       二00五年九月十一日北京二稿
       二00五年十一月五日北京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