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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言情]狼啸
作者:他 他

《中华传奇》 2008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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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国的三千里江山,让两个茹毛饮血的莽汉驮在了马背上!
       桃花即将盛开的时候,。我正匆匆地赶往汴梁。
       我从上京城出发时,天上正飘着雪。不过,那时候的雪,已经不是大金国上空漫天飞舞的鹅毛大雪了,而是一场清雪、。细小的雪花,在柔和的轻风吹送下,落到黑色的泥地上,马上就融化了,使得地上一片泥泞。只有少许的雪花,积在背阴的地方,偶尔望去,就好像黑黑的土地上长了一块块白癜,令人意外,让人怅然。
       大金国的春天,虽然姗姗来迟,但是,毕竟还是来了。
       忽然之间,我闻到了桃花的气息,迷迷蒙蒙,若有若无。
       这怎么可能,现在这时节,只有汴梁才是桃花盛开的季节。莫不是我的,鼻子出了问题?我又用力嗅了嗅,真的,真的,我真的在空气中嗅到了汴梁桃花的气息!
       几千里的路程,难道汴梁桃花的气息,竟可以借着这扑面的轻风而来吗?
       汴梁城的桃花,让我怎能不怀念,让我怎能不留连?
       汴梁城的那个名叫桃花的女子,让我怎能不想念,让我怎能不思恋?
       桃花啊桃花。
       临出发前,四狼主兀术指挥士兵们装完了最后一车狐皮,亲自把我扶上了那匹赤红的蒙古马。他手牵着缰绳,昂着头,望着南方,望着远远的宋国的天空,面色凝重,语气深沉:“有志气的鹰不吃死食,勇敢的女真人不打兔子。我们女真人都是狼的后代,我们都是狼子狼孙。我们要把我们锋利的爪子,伸出去,伸到宋国去,把他们的土地,变成我们的土地。温木尔古都,大金国的未来,就全都靠你了!”
       完颜兀术很少跟人说话,也很少有人能在他的身边呆上一会儿。可他今天不但把自己最喜欢的坐骑送给了我,而且还亲自为我牵马坠蹬,这是怎样的一种荣耀啊。
       当他把这匹从蒙古国王子忽尔汗纪烈那里赢来的赤红马牵出来时,我就明白了,离攻打宋国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我仿佛听到了纪烈把这匹号称蒙古第一马的缰绳交到兀术的手里时,恋恋不舍但又傲气十足地话:“兀术,我们蒙古人和你们女真人都是狼的子孙,不过,我们蒙古人比你们女真人更好一些,我们有成千上万匹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快马,我们跑得比你们快,我们肯定比你们更早一步占领宋国。这匹马,送给你了,等我打到了东京汴梁,你可千万别忘了,骑上这匹快马,到汴梁城里来一睹我的风采!”
       兀术听后,“哈哈”大笑。笑毕,朗声应道:“好。不过,蒙古人的马虽然速度快,可我们女真人个个身手敏捷。依我看,谁先打到汴梁,还是一件很难说的事情。如果,我先打到了东京,征服了宋国,我一定会牵着这匹马,站在汴梁城里等着你,让你亲自把它牵回来!”
       “好,一言为定!我们就以这匹马为赌注。我赢了,你就骑着这匹快马,到汴梁城来,亲自把它交还给我;你赢了,我就另外再找一匹快马,到汴梁城去,把这匹马给牵回来!”
       可怜啊可怜,宋国的三千里江山,竟然就是这样注定了悲惨的命运,就这样让两个茹毛饮血的莽汉驮在了马背上!
       兀术把马鞭塞到了我的手里,面色凝重:“走吧,温木尔古都,像你的父亲一样,展开你的腰身,扬起你的蹄子,去宋国的土地上驰骋吧。走吧,温木尔古都,像你的父亲一样,敲响哈拉巴,欺起嗄拉哈,成为我们女真人的骄傲吧。走吧,温木尔古都,南方的太阳照着你,让我们女真人的前方一路平坦吧!”兀术说完,用手轻轻拍了拍赤红马的屁股,赤红马“咻咻”叫了两声,抬起了蹄子,向前迈了两步。
       我回过头来,看了看身后那排出了一里多长的快马车队,以及车队旁边整齐站立的装扮成商人的大金国的最忠诚最无畏的死士,心中不禁充满了悲壮。我举起了马鞭,高声喊道:“你们,这些女真人中的猛狼,大金国最优秀的勇士,跟随着我,温木尔古都,你们现在的头人,为了我们女真人的荣誉,为了我们大金国的骄傲,出发吧!”
       我扬起马鞭,“啪”的一声,响亮地抽在了赤红马的屁股上,这一次,赤红马连叫都没有来得及叫,就“嗖”的一下,蹿了出去。
       一路上,马的嘶鸣,马的蹄声,人的叫喊,车轮压在雪地上的声音,车轴转动的摩擦声,交织在一起,就仿佛一首庞大的乐曲,在天地间豪迈地奏响了。
       我不禁又回过头来看了一眼兀术;兀术仍站在那里,一次又一次地向我们挥着手。兀术身材高大,身披铠甲,昂首站立着,像一座铁塔。他每一次挥手,都能引来死士们“嗷嗷”的像狼一样的一长串呼啸。那种啸声高亢激昂,尖利刺耳,在群山之间久久回荡。
       我的泪水,不禁涌出了眼眶,顺着面颊,流了下来。
       我不禁又一次想起了我的父亲。
       我要完成的,正是我父亲未竟的事业。
       我的父亲名叫温木尔需多,一个名叫“呼巴”的小部落的酋长。呼巴男女老少加在一起,一共才有三百多人,在莽莽苍苍的大小兴安岭山脉上,实在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部落了。连绵起伏的大小兴安岭里,生活着几百个大大小小的部落,为了地盘,为了猎物,为了女人,为了子民,为了利益,他们互相争抢,互相战争。大森林里面战火不断,厮杀不停,整天血肉横飞,刀光剑影。
       我父亲只好放弃那块本来就不大的山林,用马背驮着所有辎重,带领族人在大森林里流浪了起来。可是,大森林也是分块分界的,无论呼巴部落走到哪儿,都一样无法安身。为此,他们付出了大批的兽皮、大批的山珍和漂亮的女人;还有他们费尽辛苦才从汉人那里换回的成车的黄金和白银。
       为了应付这庞大的支出,为了不使自己的部族覆灭,我那聪明的父亲除了组织族人打猎采山以外,还找到了一条更好的财路,那就是收集狼粪。战争的年代里,能够尽快通报军情的工具,就是狼烟。无论是金、夏,还是辽、高丽和宋,都使用狼烟来通报自己部队之间的信息。采集狼粪,出售狼粪,为呼巴这支小小的部落,赚取了大批的黄金和白银。
       经过多年的颠沛流离,我的父亲领着他的部族,终于找到了一块很少受骚扰也很少有人烟的地方,那就是金、辽和宋三国的交界之地。历朝历代以来,最敏感的地方,都是边界。我的父亲领着他的部族,在三个国家的边界上左右逢源,神出鬼没,倒也逍遥自在:宋国的士兵以为他们是金国或辽国人,辽国人以为他们是宋国人或金国人,金国人又以为他们是辽国人或宋国人。他们谁也不愿意先挑起战火,即使偶尔越过了一点边界,大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这样,呼巴这个小小的部落赢得了一个足够活动和生存的空间。
       然而,这种生存只是暂时的。
       女真人越来越强大,完颜阿骨打——四狼主的父亲,不但征服了深山里的那些小部落,还亲自率兵,打败了辽国,然后,大金国成立了。
       我的父亲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终于知道,他和他的部落的未来在哪里了。
       他不顾部落中五大长老的坚决反对。率领族人,赶着马车,拉着数不清的黄金
       和白银,毅然决然地投奔了金。在金国征服的所有部落中,无论是大部落还是小部落,没有哪一个部落像呼巴这么富有;就是征服辽国时,完颜阿骨打也没能从辽国获得这么多的黄金和白银。一下子,整个金国都被震惊了。
       在完颜阿骨打的授命下,四狼主完颜兀术接待了我的父亲。
       那时候的兀术还很年轻,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当时,从心底里,兀术并没有拿我的父亲当回事儿。兀术只是随便地问了几句,我的父亲也只是随便地答了几句之后,一切,就都改变了。兀术怎么也想不出来,这个怎么看也看不出来有什么特别的人,竟然这么特别,特别得令他几乎都要疯狂了。
       兀术围着我的父亲左转了三圈,又右转了三圈,然后,走到了我的父亲的正面,面对着我那不卑不亢站立着的父亲,略一迟疑,竟然跪下了。
       我的父亲率领他的部族投奔金国,只是为了给族人们找一条生路,为了让他们过上相对平安宁静的生活,并没有太多的奢望和企图。因此,他表现得一直都很平静。兀术这一跪,一下子把我的父亲跪慌了。当时,他的头脑中一片空白,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来应对如山一般向他压迫而来的兀术。
       我的父亲只感到前胸发闷,呼吸急促,双膝一软,竟然也跪了下来。
       在大金国,在皇城上京,在四太子兀术豪华的宫室中,两个男人,相向而跪,四手相执,无言而泣。我的父亲流泪,是感怀兀术的知遇之恩:兀术流泪,是因为他知道,有了我的父亲,有了这个只有几百人却能挣得了上亿的黄金和白银的人,他征服宋国的理想,终于指日可待了。
       兀术这一跪,就跪走了我父亲忠诚而执著的一生。
       从太阳西斜到日落,又到掌灯时分,这两个男人就这样跪着,流着泪,不发一言。送晚饭的厨娘来过了,放下了手中的托盘,把成盘的鹿肉和成碗的烧酒端出来,放到桌子上,悄无声息地走了。前来侍寝的嫔妃来了,把自己脱光了,钻进了被子里,一声不吭地躺下了,没多大一会儿,就响起了轻微的鼾声。在这个夜里,整个大金国仿佛都沉睡过去了,没有一点声息。
       三更鼓终于敲响了,执更的一百名兵士仿佛知道在这一天的早晨大金国会发生一件重大的事件似的,竟然把鼓擂得山一样巨响,离十里远的距离,都听得清清楚楚,真真切切。然后,同样是山一样巨响的吼声:关门防盗,小心火烛!关门防盗……
       兀术猛然被惊醒了,他搀着我父亲的臂膀,慢慢地站起身来,仍旧眼含热泪,呢喃着:“天助我啊,老天助我啊!”继而,他猛地甩开了我父亲的手,一个箭步,跨到了门口,打开了房门,喊道:“来人,设宴,上酒!今天,我要一醉方休!”
       轰的一声,就仿佛一枚炮弹忽然炸开了一样,太子府内,顿时一片欢腾。就像变魔术一样,刚才还漆黑一片的王府,忽然间灯火通明,亮如白昼,宴会厅里,一下就坐满了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文武大臣以及来住穿梭着的佣女们,只在一眨眼的时间里,就摆好了热气腾腾的牛羊肉,还有成坛的上好的白酒。酒香菜香,直扑口鼻,令人垂涎欲滴。大家猜拳饮酒,喝五吆六,一片热闹非凡。
       自然,我的父亲被请到了上座。不不,确切地说,我的父亲被请到了兀术的身边,兀术命人在他的旁边搭了一张桌子,让我的父亲坐了下来。我的父亲,一个刚刚结束颠沛流离颤颤兢兢生活的小小的酋长,忽然之间,就与大金国的四太子平起平坐了。从大金国建国伊始,不不,确切地说是在完颜阿骨打当上女真部落首领并开始南征北战东拼西杀时开始,这在大金国,是绝无仅有的。就是在兀术之后大金国傲然挺立的一百多年里,也是绝无仅有的。
       那一场酒宴,一直持续了三天三夜。
       我的父亲醉了,醉了三天三夜。
       我的父亲酒醒之后,人仍然陶醉着。
       他就那样,陶醉了一生。
       那一年,我出生了。
       那一年,我的父亲出征了。
       我父亲出征,并不是带兵打仗。兀术的手下,有的是有勇有谋的强兵悍将,根本就不需要我父亲出面去舞刀弄枪。我父亲出征,只是带着一队商队,驮着上好的皮毛,上好的山珍,向南,向宋国的都城,向东京汴梁,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所有的人都以为兀术派我的父亲去宋国,是和宋国去做生意了。没有人知道我父亲南行的真实目的,除了完颜阿骨打、完颜兀术和我父亲自己。
       我的父亲用了十六年的时间,不但为大金国赚回了数不清的黄金和白银,也为大金国的南征,铺出了一条平坦的道路。按照骑兵部队每日征战三百里的距离计算,从大金国京都上京城算起,每隔三百里,我的父亲就建了一个商用驿站。
       驿站的外面,是两丈高的围墙,所有的驿站,都是如此。站在驿站的外面,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驿站里分酒店、客房、内宅,但它们加在一起,却只占了驿站的十分之一不到。院落深处,其面积占据了整个驿站的十分之九的地方,一般富商高官都是用它来做后花园,用来休闲、观赏、散步和游玩的,我父亲却在这里堆满了粮草。那根本就不是什么驿站,而是兵站。
       我父亲以商人的身份,一边为大金国赚取钱财,一边从事着间谍的勾当。大金国兵马未行,粮草却早已悄然备足,只需一声令下,大金国的十万金戈铁马,便可以不用带任何粮草辎重,轻骑便马,打败宋兵,直抵东京汴梁。
       在宋国,在汴梁城里,没有人知道我的父亲其实是大金国的一名“官商”,是一名探子,我父亲用他那出色的商人头脑和高超的交际手段,遮盖住了他的本来面目。
       我的父亲在上京城和汴梁城之间,辗转了十六年。
       而我,十六之后,也长成了一个翩翩少年。
       那一天,我的父亲正在秦桧府上饮酒,忽然觉得胸腔发热,四肢发凉,马上便预感到,自己寿限已到,便站起身来抱拳拱手,礼貌地告了辞,然后,回到驿站,飞身骑上一匹快马,向北,直奔上京。我的父亲那一年才四十八岁,这在高寿的金人当中,年纪实在是太小了,因为他长期焦虑不安,寝食无常。
       我的父亲强忍病痛,伏在马背上,日夜兼程,跑死了驿站换给他的二十匹快马,经过十日十夜之后,终于回到了上京。我的父亲一进上京城,就直奔太子府,到了太子府门前,翻身下马,踉跄着冲进了兀术的内室,到了兀术的案前,翻身跪倒,大吼一声:“四狼主,属下温木尔需多,为大金国流尽了最后一滴鲜血!”
       我的父亲跪在那里,鲜血从口中,从鼻中,从眼中,从耳中,甚至从指甲缝中,喷涌而出。兀术洁白如雪的羊毛地毯,只在顷刻之间,就被浸湿了,染红了。兀术长年在沙场上冲锋陷阵,杀人无数,却从来也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象,不禁一下子被惊呆了。半晌,他才反应过来。等他伸出手去搀扶我的父亲的时候,我的父亲早已经跪在那里气绝身亡了。
       兀术的悲恸,从心底涌出,他像狼嚎一样,发出了一阵又一阵凄厉的痛哭。
       只在片刻之间,整个大金国便像得了
       传染病一样,哭声一片,哀号一片。就连老天也被感染了,忽然之间电闪雷鸣,大雨倾盆。雨水和着泪水,令湖塘溢满,江河奔腾,山呼海啸,天象异常。
       我父亲的葬礼非常非常隆重。
       出殡的那天,大金国所有的子民都披麻戴孝,哀号于野。大金国的四个王子,大王子拉罕,二王子粘罕,三王子鲁木,四王子兀术,一人一个棺角,抬着我父亲的灵柩,在鹿角号“呜啦哇啦”低沉的吹奏下,把我父亲埋进了完颜家族的墓地。我父亲为大金国呕心沥血十六年,生前风尘仆仆,一路颠簸,从未有过一天安宁的生活,死后终于安歇了,而且,还由一个下等的商人,晋升为了王爷,并且世袭罔替,荫及子孙后世。
       我就这样,因为我的父亲,成了大金国的一个小王爷。
       我就这样,又继承了我父亲的事业,在金与宋之间,来回奔波起来。
       说句公道话,我做的,比我父亲优秀得多。我父亲生前,也只是与秦桧、张邦昌这样的贪官污吏勾搭勾搭,可是,我仅用一件貂皮大衣,就成了康王赵构家的常客。我和赵构称兄道弟,山吃海喝,经常烂醉如泥,七天七夜都爬不起来。夜宿康王府,成了我的家常便饭,赵构高兴的时候,还会把他宠爱的妃子派过来,陪我夜寝。当然,这并不算什么过格的事情,当时的宋,到处都是一片糜烂,父子同嫖一个歌妓,兄弟同奸一个良女,妯娌一起侍奉公公,母女同为一人之妻者,比比皆是。
       宋国的军事驻防,宋国的军事设施,宋国的军事实力,就这样,在一次次酒后,像沙锅蹦豆一样,从赵构的口中蹦了出来,然后,又通过我的快马信使,传回了金国。每接到一次情报,兀术都要高兴得大醉一场,并且,赏那个信使黄金千两,美女百人,豪宅一座,加官封爵。一时间,信使成了大金国最好的职业,想要谋一个普通信使的差事干干,至少也得花五百两银子来打点。
       我的父亲拍了拍我的屁股,说道:“儿子,恭喜你,你终于长大成人了。”
       “嗖——啪!”
       我还在得意地纵马狂奔,突然,一支蓝翎箭从我的眼前飞过,然后,又从我身旁一棵碗口粗的白桦树中间穿心而过,深深地插入了另一株白桦树身上。我急忙勒住了马,停了下来。那株被穿透树心的白桦树前后摇了几摇,又左右晃了几下,终从被穿透的那个部位,“咔嚓”一声,折断了,横躺在了我的马前,拦住了我的去路。
       我身后化装成了商贩的士兵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以为遇上了劫匪,纷纷拔出了刀剑,警惕地向四周搜寻了起来。从大金国的都城上京,到宋国的都城汴梁,几千里的路程,并不怎么太平。大金国与邻国连年交战,流民遍地,盗寇丛生。再加上宋国连年遭遇自然灾害,不是旱灾,便是涝灾,要么便是虫灾,灾民遍野,流离失所,很多人都干上了打家劫舍拦路强抢的勾当。
       我的父亲和我,都曾经遭遇过很多次劫匪,不过,凭借我的父亲和我得力的指挥,以及兵士们宁死不屈的勇猛和顽强,一次一次,都化险为夷,很少有什么损伤。时间长了,这条商旅之路上的大多数劫匪,都知道了我和我父亲的字号,也就不再打我们的主意了。当然,也总有一些亡命之徒,或者一些不知道我们底细的愣头青送上门来,自找苦吃。
       不过,我对此并不担心。因为,我早就知道这个人是谁了。
       是喝哥公主!
       肯定是喝哥公主!
       在大金国,能够把箭射得力透桦树的人,本来就不多,更何况,还是一支染成天蓝色的鹅毛箭羽呢?在大金国,也只有喝哥公主一个人会把她的箭羽精心地染成天蓝色。喝哥公主,很多时候,也被称为蓝翎公主。在大金国,喝哥公主的勇武与泼辣,就像她的美貌一样出名。这一点,恐怕没有一个大金国的子民不知道吧?
       我和喝哥公主并不陌生。
       为了能让我的父亲安心而去,我的父亲第一次去宋国的时候,兀术就把我和我的母亲接进了他的王府中,享受起了和王妃一样的待遇。我出生的第二年,喝哥也出生了,我母亲没有奶水,喝哥的母亲也没有奶水,同一个奶妈,把我和喝哥奶大。我和喝哥公主,那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不过,遗憾的是,我六岁的那一年,我的父亲就把我接走了。我的父亲特意为我定制了一辆四匹马拉的豪华轿车,强行把我塞了进去。
       我的父亲一口气把我拉到了汴梁。
       在汴梁城里,我受到了空前的宠爱。那些富商豪贾们把我当成了摇钱树,像供奉佛祖一样,照顾得无微不至。那些达官贵人们为了从我一掷千金的父亲那里得到更多的好处,也把我当成了宝贝,生怕一不留神,我受了伤害,断了他们的财路。
       不过,在私下里,我的父亲对我非常严厉。
       他找人教我读书、识字、学习汉语、礼仪,甚至找人教我骑马、射箭、学习武艺和兵法。他为我聘请了各种各样各门各类的老师,那些老师,都是宋国的顶尖人物,占据着宋国的重要位置,把持着宋国的国家机密。
       没有任何人怀疑过我的父亲。一个把身家性命,把亲生儿子都接到了宋国,把自己的生命和财产都典押给了宋国的人,又怎么会是金的间谍呢?
       就这样,在金与宋之间,我跟随我的父亲,奔波了十年。
       在这十年的时间里,我会经常回到大金国,跟随我的父亲,到兀术的王府里,去晋见兀术,并看望我的母亲。更多的时候,我去晋见兀术,还没有见到母亲就被喝哥揪起来了。小时候,喝哥每次都会送一大堆玩具给我,陪我度过我在大金国停留的所有日子,然后,在我出发的那一天,依依不舍地与我告别。长大以后,喝哥的表达方式渐渐地改变了。一开始,她喜欢把我拉进她的闺房,拉着我的手,静静地看着我,眼里含着泪水,眼神却是滚烫滚烫的。后来,她就伸出手,一次又一次轻轻地抚摸我的脸,我的脖子,我的胸膛。再后来,她就更加过分了,不但摸遍了我的全身,而且,述抓住我的手,把它插入她的内衣,让我抚摸她的两个成熟鼓突得快要爆炸了的丰满乳房。有一次,她竟然不顾我的阻拦,扯断了我的裤带,扒下了我的裤子……我实在忍不了了,一把推开了她,拎着裤子,冲出了她的闺房,再也不敢进去了。
       其实,我又何尝不知道,大金国这个骄傲而又任性的公主,是爱上我了。
       对于女人,我并不陌生。
       我十四岁生日的那一天,我的父亲在一个深夜,率领他的车队到达了离开上京城后他亲手建立起来的第一个驿站。刚一停下来,我的父亲便扔过去一锭银子,对那个驿站的头目说:“去,给我找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来。”那个头目捡起了那锭银子,并没有揣进自己的腰包,而是还给了我的父亲,什么也没有说,然后,转过身去,消失在了茫茫夜幕里。
       我的父亲从某种程度上说,他是一个放荡的人。他嗜酒,喜欢女人。但是,他酒色有度。他嗜酒,每饭三两,既不少喝,也不多贪,无论冬夏,常年如此。他喜欢女人,也仅仅限于发泄欲望,完事之后拎上裤子走人,甚至连多看一眼都不会。漫
       漫长夜,茫茫征途,陪伴我父亲和他的下属们的,只有孤独和寂寞,如此小小的嗜好,却也无伤大雅。
       很快那个头目便回来了。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女子。那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面容娇好,身材婀娜,算得上是个美人儿。不过,她衣着光鲜,表情淫荡,一看就知道,绝对不是什么良家女子。是呀,在这样漆黑幽深的夜里出来的女子,又怎么会是良家妇女呢?
       当时,我的父亲正在吃饭。见到了那名女子,我的父亲连饭也顾不上吃了,放下饭碗,离开围满了人的饭桌,不管不顾地,一把扯过了那个女子,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拎着她,把她扔进了驿站中特意为他所准备的那间豪华房间里,然后,自己也钻了进去。接着,便听到了那个女子“啊”、“呀”、“哦”的惊叫声,但是,仅仅片刻之后,我的父亲便出来了。他的手里,拎着那个女子的衣服,全部衣服,包括她的内衣。
       奇怪的是,我的父亲只是为那名女子脱光了衣服,并没有做其它的什么。
       就在大家都端着饭碗,忘了吃饭,瞪着眼晴,盯着我的父亲感到万分诧异的时候,我的父亲扔掉了那堆衣物,笑呵呵地走了过来,一把夺走了我手中的饭碗,“咣啷”一声,摔到了饭桌上,然后,又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拎起了我,同样也扔进了那个房间里。我可能是属于发育较早的那一类人,十四岁的年纪,却长得又高又大,完全像个成年人了,但是,在我父亲那并不宽大的手掌里,仍就轻飘飘的,像一片羽毛。紧接着,我父亲也钻了进来,关严了房门,拉了一把椅子,在离炕五尺远的地方,坐了下来,掏出烟袋,慢悠悠地装了一锅烟,点着了,猛地“吧”了一口,吐了一长串蓝烟,这才伸出了手,指了指那名早已经全裸的女子,文指了指站在门口发呆的我,坚定而兴奋地命令道:“干!”
       那名女子早被吓得浑身发抖,连话都不会说了,正在惊慌失措之际,得到了这个指示,终于明白了过来。到底是久经沙场的风尘女子,她马上便恢复了常态,“嘻嘻嘻”地暧昧地笑着,扭着屁股,走到了我的身边,用双手拉着我,一边向后退着,一边娇滴滴地呢喃着:“来呀,快点来呀,小哥哥……”
       当时,我对男女之事一无所知。但是,出于本能,面对这样一尊美丽而妖艳的女性的身体,我还是感到浑身发热,口干舌燥,“啊啊啊”地干张着嘴,说不出一句话来。我跟着那个女子,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终于来到了炕沿上,随即又被她拉着,上了炕,半跪在了炕面的锦被上。那个女子一边亲吻着我,一边把手伸进了我的衣服,轻轻地抚摸着我,并开始解我的衣带。我感到非常紧张,我虽然不知道将要发生什么事情,但是,我知道,对于我来说,肯定有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发生了。
       那个女子脱光了我的衣服,把我横放在了锦被上,然后爬在了我的身上,上下左右前后运动着,手、乳房、腿以及嘴巴,一样也没闲着。在不知不觉中,我的身体就有了变化,一点一点地膨胀,膨胀,再膨胀,就好像要爆炸了一样。我也弄不清自己究竟是怎么了,不由自主地呻吟着,忽然之间就搂住了那个女子,抱得紧紧的,生怕一不留神她跑掉了。我为我自己的想法感到羞耻,便转过头来,偷偷地打量了我父亲一眼。我的父亲坐在椅子里,向前倾着身体,一边笑眯眯地盯着我们,一边抽着烟,神情紧张,兴奋,就像是他自己在做一番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似的。见我看他,我父亲忽然裂开大嘴笑了,点了点头,抽了一口烟,然后,又恢复了刚才的表情。得到了父亲的默许,我再也不顾不得那么多了,大声地呻吟着,把女子搂得更紧了……
       我感觉我是一条鱼,在一条宽广的小溪中畅快地游着,游着,游着。太阳暖暖地照着,阳光洒在水面上,泛起点点金光,像有无数条鱼儿,一起欢呼雀跃着,一起奋力冲刺着。我越游越累,也越游越兴奋,终于,我游到了小溪的尽头,力气耗尽了,也兴奋到了极点,水面那些金光忽然汇聚成了一条长线,向前猛然一冲,前方升起一片眩目的光芒,我不禁“啊”了一声,然后,便失去了光明,什么也看不见了。那个女人也“啊”了一声,然后,紧紧地搂住了我,就再也没有声息了。
       半晌,我听见我的父亲站起了身,走到了炕边,拍了拍我的屁股,语重心长地说道:“儿子,恭喜你,你终于长大成人了。”继而,他又转过了身,一个箭步,窜到了门前,一把推开了房门,兴奋地吼道:“摆酒!设宴!今天,为了庆祝我儿子终于长成了男子汉,大家一醉方休!不醉不归!谁要不醉,谁就不是我温木尔需多的铁杆属下!谁要不醉,谁就不是我温木尔需多的忠诚人马!”
       那些驿站的护卫人员,那些跟随我父亲长途跋涉长年在外的死士们,其实早就吃完了饭,闲得无聊,无事可做,早就悄悄地聚在了窗下,正在听着动静呢。我父亲一声令下,他们马上便行动起来了,只片刻的工夫,一场酒宴便开始了。我父亲和他的属下们喝了三天三夜,我和那个女子,也在炕上躺了三天三夜。直到那时候我才知道,女人的身体,原来是这么美好的东西。
       三天以后,我又跟随着我的父亲,启程了。
       临出发前,我父亲派人叫来了那名女子,扔给了她一大锭金子。
       那锭金子,足够她花一辈子了。
       从那以后,我的父亲真的把我当成了成年人,每一次喝酒、开会、讨论事情、搬运东西的时候,都会叫上我,让我参加,让我参与。就是他和他的属下们叫女人寻欢作乐的时候,也没有忘记给我叫一个。我长大得长大,我不长大也得长大了,我的父亲和他的属下们,再也不会拿我当成小孩子看了。
       那些年里,我经历过的女人,连我自己都数不清了。不过,和我的父亲以及他的下属们一样,对于那些女人,除了发泄欲望,我从没有动过任何感情,甚至连她们的模样一个也没有记住。初涉世事,我以为女人只是这样一种东西,她们的肉体,供人淫欲;她们的声音,供人赏听;她们的嘴巴和肚皮,只是用来陪男人喝酒吃肉的,除此,并无一用。
       后来,直到遇到了桃花。
       汴梁城的桃花。
       汴梁城那个叫桃花的女子啊。
       我喜欢那种柔情似水,眉头皱起令人心碎的娇柔女子。
       我父亲刚刚去世,兀术便召见了我。还没等兀术开口,我就知道了,我父亲留下的那一番伟大的事业,应该由我继承了,于是,我便主动请缨。我跪倒在地,说道:“四狼主,属下不才,但属下愿为大金国效犬马之劳,愿为女真人肝胆涂地,像我父亲一样,直到流尽最后一滴鲜血。”
       兀术对我的表现很满意,可是,站在他身边的喝哥公主却花容失色,颜面大变。她竟然掩饰不住内心的失望,掩面痛哭,疾跑而去。对于她的失态,兀术和他身边的武将以及谋士们都心知肚明,但是,他们都假装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面面相觑,故作惊讶。他们,谁也不愿意挑破这张纸。
       我,当然更不愿意挑破这张纸。
       就在我上一次回到大金国的时候,喝
       哥公主又一次把我强行拉进了她的闺房里,紧紧地抱住了我,一边亲吻抚摸着我,一边激动地说:“温木尔古都,等过几天找到了机会,我就和父王说,让你回上京来做事情,我让他封你个将军当当,再也不去什么狗屁大宋了。温木尔古都,你是我的,我要把你留在我的身边,不能让别人给抢去了!我要嫁给你,让父王送给你半个大金国的江山,然后,为你生一大堆孩子,跑得漫山遍野,就像成群的羊羔子!”
       完颜喝歌是完颜兀术的长女,深得大金国开国皇帝完颜阿骨打的宠爱。喝歌从小就没有受过半点委屈,习惯了颐指气使,说一不二,处处都充满了只有帝王之家才有的霸气。说这些话的时候,她根本就没有去想过我的感受,至于我的意见怎样,她根本就不会顾及。
       而事实上,我的意见,她也根本就不需要顾及。只要完颜阿骨打或完颜兀术一声令下,凡大金国子民,哪个还敢说半个不字?
       她怎么也没想到,兀术的这个决定,一下子就把她的美梦给打破了。
       不过,对我的追求,喝歌并没有因此而放弃。
       当天晚上,我还在睡梦中,忽然被一阵阵的声音给弄醒了。我睁眼一看,不禁呆了。喝歌公主早已经脱光了衣服,赤裸着白皙而丰满的身体,爬到我的身上,摇晃着圆圆的两片屁股,耸动着两只圆润的乳房,一边贪婪地抚摸着我,一边伸出了柔软而温湿的小舌头,像一只小狗一样,在我的身上舔食着。我想推开她,我想拒绝她,可是,我却全身发软,口干舌燥,在不知不觉中,不但没有能够赶走她,相反地,却把她越抱越紧了,还不由自主地呻吟了起来。
       这些年来,我经历过的女人,早已经不可计数了,可是,我从来也没有见过在床上这么疯狂这么放肆的女人……她就像骑着一匹烈马在广阔的大地上毫无目的地四处奔突一样,毫无顾忌。她的口中,发出了像狼一样的声音,先是低沉而深厚的呜咽,慢慢地,变成了高亢而尖利的嚎叫。她的嚎叫,刺破了夜空,刺穿了夜幕,在大金国的土地上,长长地回旋,经久不散。
       不过,即便是她的声音再大,即便是她再淫荡,也没有人能够听到,也没有人能够看见。 因为我的父亲去世后的第一天晚上,刚刚埋葬完了我的父亲,我的母亲便悄悄地来到我父亲的坟头,用她的脖颈,刎了我父亲那把几乎用了一生的长剑,追随我的父亲而去。我的母亲去世以后,我不顾兀术和喝哥地坚决反对,从兀术的王府里搬了出来,搬到了上京城东南角离上京城十里远的一座山上,砍了一堆木头,搭了一个马架子,像一匹狼一样,在深山里面,离群索居。一个越在人群深处居住的人,就越想远离人群。
       喝哥的叫喊和放浪,除了山林中的狼,没有谁会知道。
       就这样,喝歌骑在我的身上,翻来覆去的,蹂躏了我一夜。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我黑着眼圈,四肢柔软,连话都没力气说了的时候,喝歌才恋恋不舍地从我的身上爬了起来,穿上衣服,打马而去。临走以前,喝歌也没有忘记回过头来,对我说:“温木尔古都,我父王虽然放你走了,但是,我是不会放过你的。你,永远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别说你是去了宋国,就是你到了天涯海角,我也同样会把你给追回来!你是属于我的,永远都属于我,谁也抢不去!”
       对此,我什么也没回答,只能报以苦笑。
       其实,我又能说什么呢?
       一个平民,被一个公主如此青睐,换在别人身上,早就感激涕零五体投地了,可是,我却不然。虽然我不喜欢完颜喝歌,可是,喜欢她的人,却很多。
       耶律宗花就是其中的一个。
       大金国灭了辽国以后,为了能让更多的小国和部落归顺大金国,大金国采取了宽容忍让的态度,全盘收留了辽国的子民。辽国的太子,年轻的耶律宗花,因为武艺出众,熟读兵书,又善于在人前表现自己,被用人不拘一格的四狼主兀术任命为参军。
       但耶律宗花的心,仍然在他的大辽国。作为辽国前度的太子,作为辽国前度江山的继承人,耶律宗花每时每刻都在想着复国。
       想要依靠武力,重新夺回辽国的江山,已经没有任何可能了。辽国的子民归顺了大金国以后,已经被分派到了金国的各地,早已经与当地的金国人融为一体,不可分割了,已经不可能有人再为一个亡国的太子去肝胆涂地,甘心牺牲生命了。
       想要复国,现在只能走篡权谋位的道路,只能使用阴谋,一点一点地渗透、腐蚀、拉拢。可是,要做到这一点,何其难也?大金国的子民,从皇族到百姓,从官员到平民,都无比忠诚,根本没有任何缝隙可钻,没有任何机会可乘。而要这样做,还断断不能贸然行事,否则,事情一旦败露,不但复国大业无望,而且,还会招来杀身之祸。
       剩下的,惟一的缺口,就是大金国太子四狼主完颜兀术的女儿,大金国的长公主,完颜喝歌。
       耶律宗花决定,先从公主完颜喝歌入手,追求她,得到她,当上大金国的长驸马。然后,再利用自己的地位,纠集一批喽罗,发动政变,夺取大金国的江山,完成复国大梦。
       耶律宗花的设计可谓完美无缺,天衣无缝,可是,任他如何讨好,任他如何谄媚,完颜喝哥就是不理他,弄得他灰溜溜的,很是尴尬。渐渐地,耶律宗花终于发觉了喝哥公主冷淡他的原因,那就是我。他便开始处处与我做对,处处刁难我。为了缓和我和耶律宗花之间的矛盾,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当着他的面,笑嘻嘻地对他说:“耶律公子,我不喜欢完颜喝哥,一点,也不喜欢,你就不用和我争了。”
       耶律宗花并不相信我的话。换了别人,也不会相信我的话。谁都知道,如果娶了喝哥公主,就等于娶了大金国的半座江山,因而一跃,就成了皇族。作为一个男人,即使不喜欢完颜喝哥,还会不喜欢大金国的半座江山和皇室家族至高无上的权利吗?这样的好事,别人想得到还碰不上呢。机会就放在我的面前,我又怎么会往外推呢?
       耶律宗花不相信。
       不过,我没有向耶律宗花说,我喜欢的,是那种柔情似水,婀娜多姿,回头一笑生百媚,眉头皱起令人心碎的娇柔女子。
       我喜欢的,是汴梁城的一个名叫桃花的女子。
       桃花啊桃花。
       她细腻可人的小脸儿,真的就像一朵含露初放的桃花呢。
       作为宋国的都城,汴梁整日整夜都热闹非凡,人欢马叫。作为和平年代最主要的象征,汴梁城里最多的,自然还是妓院。怡红院、不归阁、忘忧檐,放眼望去,叫-这种名字的金字招牌,比比皆是。客商贵贾,官府大员,文人骚客,乃至江湖好汉,成群结队地出入烟花柳巷,淹没在脂粉之中,狎妓买笑,附庸风雅。到处歌舞升平,灯红酒绿,花天酒地,纸醉金迷。
       我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所在,与一帮禁卫军将领喝花酒的时候认识桃花的。
       那天领头的是十万禁军都统冯帅。傍晚,我们刚一踏进品茗轩的大门,冯帅就率先在靠近门口的一张桌子上坐了下来,然后,一拍桌子,大大咧咧地喊道:“小的们,给大爷上一桌好菜,筛一壶好酒,再叫
       几个漂亮的妞儿过来!”
       冯帅和他的几个同僚刚从禁军营值勤回来,穿着一身军服,虽然没有戴盔披甲,但是,只有京城禁卫军才有的红色战袍,再加上象征着官阶的胸花和腰带,以及腰上佩戴着的几十斤的鬼头大刀,早把品茗轩里寻欢作乐的散乱客人们吓坏了。那些客人们纷纷推开身边的美女,慌乱地丢下些散碎银两,夺门逃走了。那些妞儿们见了,也慌了,不敢擅自搭腔,纷纷低着头,开了门,躲到后院去了。
       一时间,刚才还热闹非凡的品茗轩,一下子冷清了下来。
       鸨娘儿正在楼上的单间里招待着贵客们,发觉到了异常,马上一路小跑下了楼。见到了几位气宇轩昂的军爷,鸨娘儿也不禁有些慌了。但是,鸨娘儿毕竟久经沙场,什么样的角色没见过?什么样的事情没经历过?他见其余的几位军爷都在门口站着,只有浓眉大眼满脸络腮胡子的冯帅一个人坐着,便猜定,冯帅是这几个军爷的头头儿,忙又一路小跑,到了冯帅的跟前,点头哈腰地赔着笑脸,说道:“几位大爷,楼上请!楼上有单间,肃静,雅致,最适合几住大爷这样的贵客喝酒谈天了!请,请,楼上请啊!”
       冯帅站了起来,不过,却没有跟着鸨娘儿走,而是一把扯住了鸨娘,用手指着几个同僚,说道:“鸨娘儿,今儿个,我们几个可不是贵客,今儿个的贵客,是从大金国来的富商温木尔需多大爷的大公子,温木尔古都大少爷!你呀,今儿个,可得把古都侍候好了,你要是侍候不好他,我们哥儿几个,可饶不了你!”
       站在我前面的几个人,还没等冯帅说完,纷纷向两边一闪,把站在最后面的我给让了出来。没有办法,我只好向前走了几步,走到了鸨娘的跟前,揖手施礼:“鸨娘儿,打扰了。”
       鸨娘儿只打量了我一眼,便呆了。
       我是纯正的大金国子民,生在山林里,长在山林里,吃狼肉,喝鹿血,天生身材高大魁梧,再加上我锦衣华服,又在宋国受过良好的教育,自然气度不凡,风度翩翩。不过,我知道,鸨娘儿如此吃惊,并不是因为我是一个出类拔萃的美少年,而是我们温木尔父子的英名。温木尔父子富可敌国,出手不凡,花钱像流水一般,早已经在整个汴梁城上上下下传遍了。
       鸨娘儿对别的不在乎,可是,对银子,却不能不敏感。
       鸨娘儿只愣了一下,便反应过来,故作惊讶地笑道:“呀,原来是大金国的温木尔少爷呀,久闻大名,久闻大名。这几年里,整个汴梁城,啊不不,是整个大宋国都在传扬着你们父子的大名呢。我们这些乡巴人,早就仰望了很久,只是无缘拜见,今日一见,真是光彩照人。少爷光临我们这样的小店,真是三生有幸,三生有幸!快请,快请,楼上雅间请!”
       鸨娘儿乐得屁颠屁颠的,赶紧往楼上让客。到了搂上,只片刻功夫,一桌上好的酒菜就摆了上来。紧接着,一群年轻靓丽的姑娘也鱼贯而入。冯帅和他的几位同僚一人挑了一位,我没有挑,却挥了挥手,把她们赶了出去。这些年里,我经过的女人很多很多,我对女人是很挑剔的,这几个庸脂俗粉,我又哪能看在眼里?
       冯帅看了看我,明白了我的意思,感到有些尴尬,想了想,忽然问道:“鸨娘儿,听说前几天新来一个名叫桃花的姑娘,知书达理,能写会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怎么不把她叫来陪陪古都大少爷呀?”鸨娘儿听后,忽然慌了神儿了,连忙点头哈腰解释道:“几位大爷,对不起,对不起。今儿个真不巧,这位桃花姑娘被杭州大商人柳皮休柳大爷包了。要想点桃花姑娘得等明天了。几位大爷要是诚心,明天你们来,明天我一定把桃花姑娘给你们留着。”
       “明天?明天不行!今天大爷我就要桃花姑娘。就今天!什么杭州大商人,杭州的商人再大,还有大金国的商人温木尔父子大吗?”冯帅火了,“噌”地一下,站了起来,一只手扶在刀鞘上,另一只手则紧紧地握住了刀柄。“快去把桃花姑娘给我叫来,别欺负我们没钱。古都少爷最不缺的,就是白花花的银子。那个杭州佬给了你多少钱,古都大少爷加倍给你,不,十倍给你!”
       鸨娘儿吓得屁滚尿流地跑了出去。不大一会儿功夫,鸨娘儿就回来了,果然把桃花领了过来。她俩身后,还跟着一个长得又白又胖的中年男人。还没等鸨娘儿说话,那个中年人就走了上来,对着我,躬身施礼,说道:“古都大少爷,不才便是杭州的柳皮休。不才不知道古都大少爷大驾光临,多有冒犯,还请古都大少爷见谅。不才已经把桃花姑娘给您带来了。不才在汴梁城里有点小本经营,以后,还请古都大少爷和几位军爷多多关照。”
       柳皮休说完,又敬了个礼,走了。
       冯帅和他的几位同僚看见柳皮休狼狈的样子,不禁得意地“哈哈哈”大笑了起来。他们以为,柳皮休是因为惧怕他们的威严:而实际上,柳皮休是惧怕我。一个富甲天下,能和当朝皇帝平起平坐的人,能够假借皇上之口,因而号令天下的人,还不令人敬畏吗?
       鸨娘儿说了两句客套话,也走了。
       直到这时,我才有心思细细地打量起这位大名鼎鼎的桃花姑娘。我刚一抬眼,心不禁就“怦怦怦”地跳了起来。她身材高挑,四肢匀称,身上穿着一套水粉色的袍裙,外面罩着一层白纱,臂弯之下,露出了两截胳膊和两只玉手,白白的,就像两截一掐就会冒水的嫩藕。她低着头,双目含水,小口微翕,用余光打量着我,那目光仿佛带着钩子,把我的魂儿都给勾走了。她那细腻可人的小脸儿,在裙袍的映衬下,也显得粉红粉红的,真的就像一朵含露初放的桃花呢。
       这些年里,我跟随着我的父亲,在大金国和宋国之间往返奔波着,女人就像家常便饭一样,成了商旅之路上枯燥无聊生活中一味佐料。大家闺秀我经历过,小家碧玉我也经历过,良家妇女我经历过,路边野娼我也经历过,可是,这么多年里,我却从来也没有见过一位如此令我怦然心动的女子。
       那一天,我吃了很多肉。
       那一天,我喝了很多酒。
       那一天,我说了很多话。
       那一天,我唱了很多歌。
       那一天,我快乐得不成样子。
       当然,那一夜,我留在了品茗轩,夜里,有桃花陪侍着。
       那一夜过后,我才知道,女人,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儿,女人和女人,原来也可以有那么多的不同。那一夜过后,我才知道,我从前经历过的女人,她们只能叫女人,而不能叫别的什么。而桃花,你可以叫她妖媚的狐狸,你可以叫她柔顺的兔子,你可以叫她飞翔的小鸟,你可以叫她奔跑的豹子。当然,你也可以叫她一根藤,一条丝,一缕风,一阵烟。总之,你可以叫她任何东西,活的,死的,动的,定的,动物,植物……
       我就这样,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爱上了桃花。
       我就这样,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被桃花给淹没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给了鸨娘一大笔钱,那是很大很大的一笔钱,那笔钱,足够鸨娘再开十家品茗轩这样高档的妓院了。我把桃花赎了出来,在汴梁城南买了一百亩桃林,又在桃林中间盖了一栋豪华的宅院,
       把桃花接了进去。我把那栋房子当成了我的家,我和桃花,在一百多个奴仆的侍奉下,过起了恩恩爱爱和和美美的小日子。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知道了桃花的父亲,名叫丁干,原是安徽节度使。丁干为官清廉,刚直不阿,公正严明,是一个人人称颂的官吏,在当地,深得民心,却因之得罪了秦桧。那一年,正赶上安徽遭受虫灾,便被秦桧编造了一个“为官不力,无所作为,致使当地民不聊生,饿殍遍地,卖儿卖女”的罪名,下了大狱。为了斩草除根,不留后患,丁家的男丁都被充了军,女眷都被卖进了妓院,没有一个人逃脱出去。
       那一年,桃花十三岁。
       而这一年,桃花正好十八。
       难怪桃花有如此高贵的气质,有如此多面的才艺。
       如此可怜的一个小人儿,不禁让我更加爱恋和痴迷了。
       不过,我并没有忘记我的使命。
       我是大金国的子民,生是大金国的人,死是大金国的鬼。我不能辜负大金国开国君主完颜阿骨打的厚望,不能辜负四太子完颜兀术的信任,当然,我更不能辜负大公主完颜喝歌的期待,虽然我并不喜欢完颜喝歌,但是,站在大金国利益的角度上,我和完颜喝歌的想法,是相同和一致的。
       我挥动马鞭,“啪”地一声,抽在了马屁股上。我纵马跑过去,从第二棵白桦树上,拔下了那支蓝翎箭。然后弯身取下自己的长弓,搭上了那支篮翎箭,对着刚才箭羽射过来的方向,用尽力气,把那支蓝翎箭射了出去。那支箭接连射穿了两棵碗口粗的白桦树,最后“砰”地一声,牢牢地钉在了第三棵白桦树上。一阵轻风吹过,“咔嚓”、“咔嚓”两声,那两棵白桦树接连地倒了下来,横在了茂密的白桦林里。我抑制不住内心中的得意,又策马返回了队伍的前列,对着喝歌箭羽发出的方向,大笑了两声,然后,喊道:“喝歌公主,请出来吧!”
       “驾!”随着一声清脆的喝令,一匹白马从白桦林中蹿了出来,马上乘坐的,正是穿着白衫白裤的喝歌公主。喝歌提缰跃马,跳过了那两棵横倒的白桦树,策马来到了我的面前,勒住了缰绳,扬着粉红的小脸,面无表情,傲慢地问道:“怎么,温木尔古都,你都要走了,还不能和我礼貌地打声招呼吗?难道,你忘了你的马架子了吗?难道你忘了我对你的种种好处了吗?”
       虽然我在女人问题上,早已身经百战,但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的脸,还是“腾”地一下红了。
       我比任何人都知道,这个表面冷酷傲气的大金国公主,内心中实际上十分脆弱。就像一把硬弓,弓弦被拉到一定程度,弓身就会很容易折断一样,喝歌公主几乎就要崩溃了。其实,我只要昧着良心说一句温暖她体贴她的话,甚至只是给她一个虚假的留恋的眼神,她就会很满足很满足的。她没有和她的父亲完颜兀术一起在上京城里送我,而是扬鞭策马跑了二十几里路到这片白桦林中来等我,要的,就是我的一句话啊!
       可是,我偏不。
       我放下了马鞭,也同样扬起了头,面无表情,傲慢地回答道:“怎么,喝歌公主,我到宋国去,是得到了批准的,难道还要去请示喝歌公主您吗?我记得,太金国的皇帝完颜阿骨打说过,我在大金国,只需要听命于两个人,那就是大金国皇帝完颜阿骨打和大金国四太子完颜兀术,好像不用等待您的指示吧?”
       “你!”完颜喝歌脸都气白了,她瞪圆了眼睛,喘着粗气,扬起马鞭就要抽我。我没有躲闪,相反地,我把头扬得更高了。我太了解她了,她外表强硬,内心柔弱,虽然经常表现得十分蛮横,但是,却并不一定真的会去做。正是因为我对她的了解,从小到大,她没有一次能赢过我。这一次,我坚信,也不会例外。
       果然,喝歌看了我半晌,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又慢慢地把马鞭放下了。她慢慢地把脸转了过去,转向了前方。前方,是一条长长的道路,弯弯曲曲,坎坎坷坷,一眼望不到尽头。
       喝歌勒了勒马缰绳,向道边让了让,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无力地挥了挥手,软软地说道:“你,走吧。”
       “驾!”我扬鞭打马,又率领着我长长的马队,向宋国的方向,飞驰了起来。
       “温木尔古都,我还是那句老话,我父王虽然放你走了,但是,我是不会放过你的。你,永远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别说你是去了宋国,就是你到了天涯海角,我也同样会把你给追回来!你,是属于我的,永远都属于我,谁也抢不去!”完颜喝歌对着我的背影,大声地喊了一句,喊到最后,已经是哭腔。我知道,完颜喝歌这个从未在人前落泪的刚强女子,哭了。
       我没有回头,我不是一个心软的人。
       不过,那时我也在想,我是不是有些太冷酷无情了?我是不是有些太残忍了?我是不是有些不近人情了?毕竟,她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且,她还和我有过肌肤之亲。可是,不管怎样,我都得向前,义无反顾地向前。我是大金国南征的先遣,我的肩上,担负整个大金国的未来的重担。
       车辚辚,马啸啸,一路狂奔。
       “温木尔古都,你就是为了这个小婊子,才不理我的吧?”
       我到达汴梁城的时候,桃花正在怒放。
       可是,我既无心情去桃园中欣赏桃花,也没时间去城南的宅院看一看我心爱的桃花姑娘,而是躲在汴梁城的商号里,整整呆了三天。
       这三天里,我没有一刻闲着。
       我从汴梁北城门进城的时候,没有受到任何阻拦,一直到我在商号门前卸完了所有的货物,也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所有人都知道大金国来的温木尔古都像他的父亲温木尔需多一样,是一个老老实实的生意人,不问政治,不关心时事,两只眼睛里,什么都不认,只认银子。这样的人,除了大金国的稀奇宝物,是别的什么东西也不会往汴梁城运的。
       但是,这一次,他们全错了。
       往次,我从大金国运来的,确实都是优质的兽皮、山珍、野果;可是,这一次,我从大金国运来的,却是成箱成箱上好的兵器和火药。
       这些兵器和火药,是分给埋伏在汴京城中的大金国死士的。汴梁城的人口并不多,但是,在这为数不多的人口中,竟然有三千人,都是我从大金国带来的智勇双全的士兵。他们分布在汴梁城的名个角落,分布于汴梁城的各个行业。他们当中,有杀猪的,有卖菜的,有卖艺的,有听差的,有给人打长工的,有替人跑腿送信的。就连城中走街串巷卜卦算命的,也有十几个人,是我的人马乔装打扮的。
       这一次,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作为内应,负责炸毁汴梁城的北城门,把大金国的勇士们放进来,然后,和他们一起,一举夺下宋国的江山。
       我整整用了三天三夜的时间,才把这些兵器和火药分完,才把他们各自的任务部署完。
       而这时候,我已经听到了汴梁城北城门外隆隆的炮声和厮杀呐喊声了。
       我率领我的商队出发的第二天,兀术就率领大金国的十万轻骑出发了。他们使用我和我的父亲为大金国准备好的驿站和
       粮草,依靠我提供给他们的最新的军事情报,一路过关斩将,如入无人之地,仅比我们晚了三天,便到达了汴梁城下。
       汴梁城一下子就成了死城。
       我成功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在爆炸声里,我冲出了房门,跨上了那匹赤红马,一下子便蹿出了商号的大门,到了大街上,混入了溃退的宋国士兵的队伍中,向南门疾驰而去。此时,汴梁城已经不再需要我了。我要去城南,去那片桃林,去那幢豪宅里,去看望我的桃花!
       在宋国溃败士兵的队伍中,我意外地发现了禁军都统冯帅。冯帅当然也发现了我,他策马疾驰,从人缝中挤了过来,与我并驾齐驱。冯帅满心遗憾,仰天流泪,慨叹道:“温木尔古都,大宋国就要亡了,我就要成亡国奴了。我一点也不明白,大宋国三十万士兵,再加上十万禁卫军,怎么就他娘的抵挡不住女真人的十万轻骑呢?”
       我没有回答他。我没法回答他。
       一座万丈高楼,若是组成它的每一块砖,每一片瓦,都酥了,大楼坍塌,岂不是早晚的事情!这种坍塌,也许要等十年,也许要等二十年,也许要等一百年,但这种坍塌所用的时间,却只在一瞬间。放眼宋国,还有几块好砖好瓦?那几块好砖好瓦,又怎么能撑得住宋国沉重而腐朽的江,山呢?
       冯帅抹了抹眼泪,忽然扯着我的衣脚,勒住了缰绳,盯着我奇怪地问道:“温木尔古都,你是女真人,还是一个本本分分的生意人,你为什么要跟着我们大宋的士兵逃呢?金国人会杀了我们,但是,不会杀你的。你跟着我们,也同样无处可逃。大宋国的老少两个皇帝,都在汴梁城里,一个也没有能够逃出去。大宋的江山,都成了女真人的,我们逃到哪里去,还不是同样给女真人送死!”
       眼见着身后箭镞如雨,后面跟上来的宋国士兵越来越少,我感到万分焦急。我必须赶在大金国的士兵到达城南之前,赶到城南。战争中,烧杀掳虏,奸淫妇女,是很平常的事情。无论如何,我一定要保护好我的女人,让她免受欺侮和凌辱。作为大金国的功臣,我相信,只要我赶到了城南,站在了桃花的面前,做到这一点,还是轻而易举的。
       这个冯帅,实在是太哕嗦了。我实在不想再理他了,于是扬鞭催马,继续向南城门疾驰。可是,冯帅又催马跟了上来,在我的耳边说个不停。我实在是烦透了,心急如焚,不想有片刻的耽搁,一把抽出腰刀,对着他的脖子,用力砍了下去。他毫无防备,用手指着我,吃惊地说道:“怎么,你,你……”
       还没等他的话说完,一股鲜血,“哗”地一下喷了出来,溅得我满身满脸都是。趁着他的尸体还没有落马之前,我一把掀掉了他的头盔,然后,揪住了他的头发,一刀割下了他的首级。我们的身边,好几名宋国的士兵清晰地看见了这一幕,他们不但没来救他们的将官,反而吓得“哇哇”大叫着,四散逃走了。
       我拎着冯帅的人头,继续向南疾驰。冯帅的鲜血,淋淋漓漓地,洒了一地。
       我冲出了汴梁城的南大门,沿着大路,跃马狂奔了十里,钻进了我的桃林之中。
       仅仅才三天时间,城南的桃花,就已经开始凋落了。桃林的地上,铺满了粉红色的花瓣,一眼望去,一片粉红连着一片粉红,就像战争过后,雨水冲刷了的战场一样。我和我胯下的赤红马卷着一阵狂风,吹落了树上的花瓣,再加上马蹄践起的花瓣,我的桃园中,立刻下起了一场桃花雨。冯帅人头上滴落的鲜血,混在桃花瓣中,早已经分不清哪一片是花瓣,哪一滴是血滴了。
       或许是被城中的炮声所震动,或许是心灵的感应,我心爱的桃花这时正站在大门口等待着我呢。远远地,刚能看清她的身影,我便喊了起来:“桃花,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马奔到大门前,我勒住了飞奔的赤红马,把手中的人头往地下一丢,然后,翻身下马,张开双臂,便向我心爱的桃花扑去。
       看见地上的人头,又看见我身上的血迹,桃花吓了一跳。当她再仔细地打量了一眼地上的人头,忽然向后猛退了几步,瞪圆了眼睛,惊恐地用手指着我,狐疑地问道:“你,你,你!这是冯帅的人头!这是宋将冯帅的人头?是你杀了冯帅?你是金国的探子?是你领着金兵,杀进了汴梁城?是你使成千上万的宋国子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失去了父兄?”
       “不错,我的确就是大金国的探子!我是一个金国人,为大金国尽忠效力,乃是我的分‘内之事,正所谓各为其主。至于很多宋国人死亡,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有战争,就会有牺牲。这是常理。”我估计,此时,大金国的士兵,肯定已经完全攻下了汴梁城,整个大宋国,早已经成了大金国的囊中之物,到了应该摊牌的时候了,便坦率地说道,“不过,请你相信,不管我是不是大金国的探子,我都会一如既往地对你。我爱你,甚于爱自己的生命,这,你是知道的。而今,宋国已经是大金国的天下了,而我,又是大金国的功臣,我们的好日子,还在后面呢。”
       我原以为,我的这一番表白,会令桃花欣喜若狂,手舞足蹈,甚至喜极而泣的。可桃花听后,竟捶胸顿足,泪流满面,悔恨交加:“天啊,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竟然是我引狼入室,断送了大宋的大好江山,让大宋的黎民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我是大宋国的千古罪人啊!”
       我也不禁一下呆了,我想劝一下桃花,可是,又不知道怎么个劝法,干张着嘴,说不出话来。继而一想,她这是怎么了?她的全家人在大宋国的戕害下,早已经不知下落了,大宋国,才是她最大的仇家啊!我说:“桃花,你就不要想那么多了,事已至此,与你并没有多大的干系。大宋国害得你全家人不知所终,你应该恨他们才是啊。再说,你一个纤纤女子,还是少关心国家大事为好。你就是以天下为己任,又能改变什么呢?”
       “温木尔古都,我原来一直都以为,你是一个本本分分的商人,你又那么爱我,我终于找到了终生的依托。可是,我万万也没有想到,你竟然是一个金国的探子,而且,还带领着金兵,毁了我们宋国。从今以后,我和你一刀两断,情散义绝。现在,你,就是我的仇人,我和你势不两立,永远也不再有任何关系了!”桃花说着,泪水流了下来’,忽然,她怒目圆睁,向前猛跨两步,一把抽出了我的腰刀,架在自己的脖颈上,恨恨地说道,“虽然我是一个弱小女子,而且,还贱为娼妓,但是,我也不屑与你这个杀人魔王为武!”
       说罢,横刀就要自杀。
       “慢着!”忽然一声娇喝,从我的身后传了过来。
       是完颜喝歌公主。
       我回过头,看见完颜喝歌和耶律宗花的身后,是两队风尘仆仆的大金国骑兵。可是,他们是什么时候到来的呢?他们在我的身后,看了多久听了多久?马蹄杂沓,人声嘶喊,那么大的声音,我竟然一点也没有察觉!
       “温木尔古都,你就是为了这个小婊子,才不理我的吧?”完颜喝哥杏眼圆睁,怒视着我。
       “不错,我确实喜欢她。可是,我要告诉你,她不是你所说的什么小婊子,在我的心中,她就是,就是神圣的女神!我不
       允许你这样侮辱她,你这样侮辱她,就是在侮辱我!”我也怒视着喝哥,不甘示弱地回答道。“完颜喝哥,我跟你实话实说吧,就是没有她,我也不会喜欢你的。你,根本就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就她?一个宋国的小婊子?”完颜喝哥气急败坏,她顺手拿起了自己的弯弓,从箭匣中抽出了一支蓝羽箭,搭在了弓弦上,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箭羽就已经飞了出去,直奔桃花的前胸。完颜喝哥冷笑着。“哼,她不是女神吗?我帮帮你的忙,这就把她送回天庭!”
       “不!”我和耶律宗花几乎同时喊了一声。耶律宗花策马直奔完颜喝哥,伸手去拉她的弓箭;我则直奔桃花,想站在桃花的胸前,替她挡住这枝箭羽。我救桃花,是因为我爱:而律宗花救桃花,则是为了让喝歌公主就会对我死心。
       可是,我们两个人都晚了一步。那支蓝翎箭先我们一步穿透了桃花的胸膛,只留下一截蓝色的翎子,就像一朵天蓝色的胸花,佩戴在了胸前。桃花手中的刀,“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连一句话都没能说出来,就走了。
       我用双手抱起了桃花,在桃林中,失魂落魄漫无目的地走了起来。我欲哭无泪,欲喊无声,眼前一片茫然,心中如刀绞般疼痛。
       桃花的鲜血,洒在了地上的花瓣上,留下了一地的殷红。
       只在一瞬之间,这个一代枭雄,就仿佛老了十年。
       兀术并没有像他想象中的那样,坐稳宋国的江山。
       在宋国,兀术各部遭到了顽强的抵抗,岳飞、韩世忠的部队,在宋国百姓的拥戴和支持下,节节胜利,金军损失惨重。兀术终于意识到,想要取得彻底的胜利,完全征服大宋的土地和子民,已经不可能了。万般无奈之下,兀术只得利用秦桧草草地与南宋赵构王朝签了一纸议和协议,用我的父亲为我准备的我儿时就开始乘坐的那辆豪华马车,囚禁着宋国徽、钦二帝,回到了上京。
       从汴梁城班师之前,兀术命人牵来了那匹赤红马,把它交给了两位使者,命令他们快马加鞭,把这匹赤红马送回蒙古,交给忽尔汗纪烈。兀术痛心地对那两位使者说:“去吧,去把它还给纪烈王子,就说我们女真人好高骛远,只是天上的飞禽,不是地上的老虎,我们能马上得天下,却不能马上坐天下。我,败了。你再说,将来中原的天下,必定是他们蒙古人的,等他们夺取了中原,坐稳了江山,我一定送他一百匹大金国的烈马!”
       兀术抚着那匹赤红马的脖子,仰天长啸,泪流满面。
       回到大金国的上京城以后,和耶律宗花一样,我也成了兀术手下的一名参将。作为大金国的功臣,我受到了史无前例的欢迎,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有人前呼后拥,我成了大金国开国以来第一个写入史诗的伟大的平民英雄。我的故事,被编成了各种各样的歌谣和戏曲,在四处传唱着。
       但是,所有这一切,都不足以弥补和减轻我心中的伤痛。
       我怀念着桃花,怀念着我在桃林中度过的那些美好的日子。慢慢地,我把这种仇恨,迁怒到了被囚禁回来的宋国皇帝徽、钦二帝身上。
       如果不是宋国这两个昏庸皇帝荒淫无度,听信谗言,贪财敛物,不理朝政,会有奸佞小人当朝挡道吗?如果没有奸佞小人当朝挡道,会导致朝纲紊乱,人心涣散吗?如果朝纲不乱,人心不散,会有我的父亲和我这样的金国间谍混进他们的都城汴梁吗?如果我的父亲和我不混进都城汴梁,宋国会亡吗?如果宋国不亡,桃花会死吗?如果桃花不死,我会有今天这样的下场吗?
       我对徽、钦二帝的仇恨,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如滚滚惊雷,隆隆作响。
       徽、钦二帝被劫持回到上京城以后,兀术命人在上京城东一个名叫五国城的地方,挖了一眼两丈深的土井,把他们丢了进去。他们吃喝拉撒睡,都在里面。
       徽、钦二帝被关进土井以后,为了防止他们逃跑,兀术加派了重兵,对土井进行看守。作为大金国首屈一指的英雄,我在五国城的出入,绝对自由。我经常骑着快马,从上京城赶到五国城,对徽、钦二帝进行叫骂。我几乎用尽了我所能听到的我所能想到的所有最肮脏最恶毒的字眼,可是,徽、钦二帝躲在井底,就是一声不吭。
       徽、钦二帝的沉默,更加激怒了我,我觉得只是叫骂并不过瘾,便开始捡拾土井四周的砖头石块,对徽、钦二帝进行攻击。一开始的时候,我只是捡拾手指肚大小的砖头石块向下丢,可是,徽、钦二帝仍然不出声响,我就开始用拳头大的砖头石块向下砸了。徽、钦二帝躲在直径只有一丈左右的土井中,对我防不胜防。每每听到徽、钦二帝的嚎叫和哀求,我的心中,便会涌起一阵又一阵说不明道不清的快感。
       到了最后,土井周围的小砖头小石块都被我捡拾光了,我便开始用整块的砖头和比碗口还要大许多的石块向下砸。徽、钦二帝被我砸得头破血流,鬼哭狼嚎。砸完之后,我还经常会静静地趴在土井口上,观看徽、钦二帝的惨状。当年又白又胖锦衣华服威严如山的徽、钦二帝,早已经不成人样了。他们不但奇瘦无比,而且,还满身伤痕,从头到脚都是大大小小的疤痕,有的结着血痂,有的正往外淌着脓血。
       与此同时,完颜喝哥也加紧了对我的攻势。我如果出现在兀术的王府里,喝哥肯定就会出现在兀术的左右。我如果没在兀术的王府里议事,喝哥肯定就会去军营或者我住的马架子里去找我。
       时间久了,喝哥对我疯狂的追求,经由大金国的列位重臣们的金口,在整个大金国的百姓中传开了。他们不知道我内心的苦衷,他们认为我一个小小的参军,拒绝和躲避他们的喝哥公主,是臭摆架子,是拿自己英雄的身份,当成了一盘好菜,没把高贵的公主往宴席上摆。他们认为实在是太不近人情,实在是有些不知好歹。他们认为,我和喝哥在一起,当真是郎才女貌,天生绝配,再合适不过了。
       也正因为如此,才更加重了耶律宗花的危机感。
       耶律宗花开始想方设法挑拨我和喝哥公主之间的关系,还经常在完颜阿骨打和完颜兀术的面前,编造我的坏话,屡进谗言,妄图把我的气焰压不去。可是,无论是喝哥公主还是完颜阿骨打和完颜兀术,对他的话,从来都没当过一回事儿。他们要么喝退耶律宗花,要么一笑了之,经常弄得耶律宗花很没面子。
       耶律宗花对我的仇恨更深了。他固执地以为,只有把我打败,致我于死地,他才能获得完颜喝哥的芳心,才能成为大金国的金刀驸马,才能完成他的复国大梦。他开始派人跟踪我,收集和搜罗对我的各种各样各方各面的不利证据。我不是一个不苟言行的人,但是,作为大金国忠贞不贰的臣民,我的言行,很少有谁能抓住把柄。
       我依旧经常跃马扬鞭去五国城,依旧经常去漫骂和攻击徽、钦二帝,用来发泄我的愤怒、郁闷和仇恨。
       那一天,我从离土井很远很远的地方,费尽了力气,搬回来了一块足足有三十斤重的石头,走到土井边,刚想往里砸,忽然看见耶律宗花带着一骑人马,从远处飞奔而来。
       我放下了石头,站在土井边,高昂着
       头,冷漠而好奇地注视着。
       耶律宗花和他身后的一彪人马飞驰到了我的面前,下了马,耶律宗花走到我的面前,从袍袖之中,掏出了一个金黄色的丝绸卷轴慢慢地摊开了,用双手捧着,然后口里念道:“奉四王爷手谕:查:大金国右王府参军温木尔古都无视军纪国法,偷偷向关押宋国徽、钦二帝之在井内投掷砖头石块,妄想垫高井底,以助徽、钦二帝逃跑,证据确凿,即日拿下,听候发落!”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耶律宗花念完了,挥了挥手,他身后的骑兵们马上涌了上来,捉住了我的两只胳膊。
       我从六岁到达宋国开始,我的父亲就给我聘请了宋国最好的武师,教我习武练功,直至今日,我从没有停息过——早起练拳,中午习器,晚上研读。我不敢说我武艺精纯,但是,区区这二十几个人,还不是我的对手。我只是稍微一耸双肩,他们便“哗啦啦”地倒了一大片。
       我冲到耶律宗花的身边,扭住他的胳腰,用力一抡,把他丢出了一丈多远,摔得他“唉哟唉哟”连声叫喊,好久也没有爬起来。那些骑兵们爬了起来,见我如此了得,纷纷拔出了刀剑,围着我,转着圆圈,却谁也不敢冲上来。我轻蔑地看了他们一眼,拉住了耶律宗花坐骑的缰绳,飞身上马,直奔上京城而去。
       我进了上京城,便直奔兀术的王爷府。到了王爷府门前,我下了马,不顾守门士兵地阻拦,直接闯进了王爷府的大堂。兀术正坐在大堂里批阅着文件,见我闯了进来,微微一怔,还没等他说什么,我便跪在了他的案前,拔出了腰刀,横在了自己的脖颈之上,像我的父亲一样,大声吼道:“四狼主,属下为大金国流尽了最后一滴鲜血!”
       然后,我手上一用力,一股鲜血,奔涌而出,再一次染红了太子府的白色羊毛地毯。
       兀术抬起了手,想要阻拦,可是已经晚了。他盯着我慢慢倒下去的身躯,满眼泪水,像疯了一样,反复地吼叫着:“温木尔古都,我并不是真的要处罚你,我只是不希望,你再去五国城向徽、钦二帝丢砖头石块了。我是怕你把他们砸死,惹怒了宋国,让他们找到借口,说我们虐待徽、钦二帝,不再向我们进贡啊。温木尔古都,你是大金国最勇猛的武士,你是我们女真人最优秀的狼子狼孙,你应该战死在疆场上,你就这样死了,实在是不值啊。”
       然而,对于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值与不值了。从桃花死去的那一天开始,我的心,就早已经死了。
       在我的灵魂还滞留在人间的最后一刻,我看见耶律宗花踉踉跄跄地闯了进来。耶律宗花见我拔剑自刎了,脸上终于抑制不住地露出了得意的微笑。然而,他还没有笑完,一支蓝翎箭便飞了过来,从他的胸膛中一穿而过,最后,箭羽飞着,扎到了兀术面前的桌案上。耶律宗花痛苦地回过头来,指着身后,只说了一声:“你……”然后,便轰然倒了下去。
       我知道是喝哥公主来了!
       “温木尔古都!温木尔古都!温木尔古都!”喝哥扔掉了手中的弓箭,狂奔着冲了过来,抱着我的尸体,失声痛哭。喝哥公主哭得天昏地暗,哭得日月无光,哭得山崩地裂,哭得电闪雷鸣。
       喝哥公主从正午哭到了傍晚,又从傍晚哭到了深夜。她的哭声,引来了群山之上的阵阵狼啸,“嗷嗷嗷——”就像是为她的伤心伴奏一样。喝哥公主哭到后半夜,终于不哭了。她擦干了泪水,整理好自己的衣衫,慢慢地站起身来,握着我的那把腰刀,横在自己的粉颈上,用力一割,然后,倒在了我的身边,死了。
       一直静静地站在那里陪伴着喝哥的完颜兀术,根本没有料到会出现这样一幕。只在一瞬之间,这个一代枭雄,就仿佛老了十年。他踉踉跄跄地走到了我、完颜喝哥还有耶律宗花的尸首前,失魂落魄地问着:“为什么你们一定要死呢?为什么你们一定要死呢?”然而,没有人回答他,回答他的,只有窗外一阵高似一阵的狼啸。
       直到此时,我的灵魂才完全离开我的躯体,飞升了起来。我看见了前面一片明亮的金光,金光之中,飘荡着无数的桃花花瓣。花瓣的后面,渐渐地出现了一个人影,我看见了我心爱的桃花姑娘,她微笑着,像仙女一样在飞翔。
       我飞过去,拉着他的手,我们两人,一起快乐地往天堂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