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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屈]我是月嫂
作者:黄某某

《中华散文·我的故事》 2008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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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7日这一天,我结束了闵行区佳佳花园石某的月嫂工作。尽管这是个待人十分苛刻的家庭,但我自认为和她们沟通得还算好,一个月以来没有发生大的不愉快。这不仅是我自己的感觉,同时我也感到他们家人对我也是认可的。首先,我做满了合同规定的时间;其次,走时她们也给足了我合同上约定好的2700元。看着在我的精心护理下从五斤四两长到了九斤的小宝宝,我真心诚意地希望宝宝健健康康,希望他们一家快快乐乐、平平安安的。这是一位做月嫂的真诚祝愿,带着这份对他们全家美好的祝愿,我踏上了回家的路,准备调整一下自己,满怀信心地迎接8月中旬杨浦区江浦路刘小姐家的月嫂工作。
       然而没想到的是,这一天却是我噩梦般生活的开始。
       8月8日中午12∶30,我接到了杨浦区江浦路刘小姐的电话,说是家里有人照顾,不准备请月嫂了。下午4∶30我上网进入“无忧团购网”,下意识地打开《十月怀胎》板块,发现一篇“揭露我家月嫂黄某某的提醒帖”赫然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不禁满腹狐疑,这名字和我不是同名同姓吗?带着疑惑,我打开了帖子,然而里面的内容犹如一记闷棍打得我不知所措。同时也明白了杨浦区江浦路刘小姐回绝我的原因。
       原来这份帖的楼主就是我刚结束的闵行区佳佳花园的石某,帖子是7月29日发上去的。从时间上看,当时我还在她家里工作。然而从发帖到我结束她家的月嫂工作近十天的时间,我竟浑然不觉她对我有如此多的意见。
       我噙着泪水,看完了她和跟帖的网友们对我“罪状”的数落,一股被人侮辱、诽谤后的莫名痛楚油然而生。那些罗列的“罪状”像一把把刀戳在我的心里,让我感到我的心在滴血。跟随着她的“罪状”诉说,在她家所经历的一些场景,一幕幕地在我的眼前展现了开来——
       根据我们之间的聘用协议,月嫂的职责是负责“产妇、婴儿在月子期内除采购以外”的“伙食、洗理服务”。刚到她家的头几天,也许是石某的妈妈出于客气,都是她帮她女儿做早点的。这些事情按照合同约定的确是在我的职责范围内,但当时我没有急于抢着干一是因为我刚到她家不了解产妇的饮食习惯,想观察学习一下;二是也摸不清他们家人的想法,不敢贸贸然,因为要和她们相处一个月,要彼此相适应。
       但我并不像她帖子里所说的,把她们对我的客气当福气,故意装憨,而是找合同约定以外的事情来做以作为弥补。根据合同,我只需要负责产妇和婴儿的一日三餐和日常护理,但我实际上承担了她们家所有人的一日三餐。她家讲究卫生几乎到了洁癖的地步。在吃饭前,必须先把烧饭时用过的铁锅、铲刀、碗先洗掉;吃完饭后,再次洗碗筷,所以,单厨房里的清洁工作一天三餐起码就有六次。但我毫无怨言,我明白月嫂的工作就是服务性的,客户是我服务的“上帝”,只要“上帝”满意,我多做点又如何呢?
       几天以后,她妈妈就没好气地对我说:“产妇的早点应该是你来做的。”我听出了她心里的不开心。为了消除她的不满情绪,我立即说:“对、对,这是我的职责,应该的。”我问石某:“你喜欢什么时候吃早饭?”她说:“六点。”于是,此后我每天五点不到就起来为她做早饭(熬粥)。
       月嫂的主要职责是照顾好产妇和婴儿,保证她们的健康。在这点上我自认为做得很到位,尤其是护理婴儿方面。这不仅因为我做过母亲,更主要的是我受过专业的培训,通过了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鉴定,取得了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母婴护理职业资格证书。她的帖子上也承认我是比较专业的。但既然能承认这一点,为什么还要编造一些不存在的事情来诬蔑我呢?比如帖子上写道:为了显示我的专业,我故意让她家的宝宝吐奶。其实正是因为她家的宝宝吐奶多,根据我的经验,为了宝宝的健康,我才对她建议说:“婴儿要少吃多餐,不要吃得过饱。”这既是我发自内心的好意,也是我的专业知识所在。
       她在帖子上还写到婴儿晚上哭,我睡觉不起来、宝宝衣裤湿了很长时间我都不换,这完全是无中生有。有过宝宝的人都知道,月子里的婴儿随时可能尿尿,在换的过程中,宝宝也很有可能又尿尿,为了让宝宝随时能够换上干干净净的衣裤,我每天半夜两三点钟也要把宝宝换下的衣服全部洗干净,晾晒好。因为我知道她们家非常爱干净,所以我从不拖到第二天白天洗,让她们不高兴。再说月嫂是到她们家来服务的,累点又何妨?
       从帖子上看,她怀疑我上洗手间后不洗手。她说很注意听我冲马桶的声音和开门出来的声音,并且以此来推算我上厕所后洗不洗手。试想,以偷听冲马桶的声音作为我不讲究卫生的“证据”,并因此推定我用脏手来给宝宝喂奶,是不是太荒唐?我是在上海这个文明大都市里长大的人,饭前便后要洗手的起码的卫生常识应该知道,更何况我是专业的月嫂!如果我真的像她帖子上所说的那样劣迹斑斑,为何婴儿满月后去医院检查,从出生时的五斤四两能长到满月后的九斤,所有的一切都正常,没有任何毛病,难道其中就没有我的辛勤付出吗?
       我在回帖上也看到一些准妈妈们说,坐月子时产妇必须要有个好的心情,才能够保证身体的健康。从事月嫂多年的我更加明白这一点。她在帖子上还写道,我为了偷懒,洗她的内裤时只用消毒液,而不用肥皂。其实,在我刚到她家时她就告诉我,她的衣服和宝宝的衣服都要用专用洗衣液。那天,我已经用过了洗衣液了,因此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还要用肥皂?但看到她那种焦急的样子,为了不影响她(产妇)的情绪,我没有和她争辩,而是顺势说:“我大概没听见。”没想到她竟然以此来“污蔑”我洗衣不用肥皂。
       月嫂是一个服务性的职业,在上海兴起的时间不是很长。虽然工资相对来说在服务性行业中处于中上水平,但并未被人所尊重,完全处在弱势群体的地位,甚至还被某些“有钱人”视为“下等人”,在这些人看来只要自己出了钱,就可以把月嫂当做奴隶来使唤。石某正是以这种心态来对待我们月嫂,所以,她可以不顾别人的隐私、无视别人的尊严、贬低别人的人格。
       她以不让后面姐妹上当受骗为幌子,公然在我经常发帖的无忧网上公布我的姓名和年龄,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情博得其他准妈妈的同情,从而诋毁我的名誉。用“揭露”贬低我的工作,用“送瘟神”来侮辱我的人格。她的这种做法让我失去了8月份和9月份的两家工作,她还为此幸灾乐祸,并且煽动不明真相的网友们一起来攻击我,让我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创伤。当我的家人提醒她这种做法是违法时,她不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反而变本加厉,无视法律的存在。不仅如此,由于不明真相的网友的“义愤”,时常把带有我名字和电话的帖子发上去,严重影响了我和家人的正常生活。为了挽回我仅有的一点尊严,我现在每天都要忍受着被诽谤和侮辱的痛苦,打开她那张提醒帖,看到有我的名字时就打电话给网管要求删除。我只好通过法律讨还我一个公道,恢复我的正常生活。
       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