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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我的新闻良心不安
作者:周 凯

《中华散文·我的故事》 2008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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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已经睡下,但自责让我无法入睡,也许周一晚上我发这个帖子还是冲动的话,那么我现在发这个帖子完全是因为良心不安!
       我是个没有远大理想的人,当初考上复旦新闻系的研究生就是误打误撞,后来进入本报也是稀里糊涂,也从没思考过什么新闻理想,这些年虽被大家夸为“疯狗”、“藏獒”,但自己心里明白自己有几斤几两,无非是多挣点稿费,能够养家糊口而已。
       我是个胆小的人,从小就是如此,虽然也曾在大街上呵斥过正在偷窃的小偷,但毕竟当时我在出租车上,而且喊完了心里还是惴惴不安,赶快让司机跑路,估计如果真在大街上遇到歹徒行凶,也不会见义勇为。就是在写这篇帖子的时候,我还在担心究竟会得罪多少人啊?以后还要不要在报社混啦?以后还要不要发稿啦?以后还要不要评好稿啦?以后还要不要评职称啦?以后还要不要评优秀啦?是,我是胆小鬼!
       但是,我还是一个有良心的人!至少目前还是!
       上个月在报社发了一篇《一个人的战斗》,说假药的事情,反响不小,自然有人找上门来。山东L市一个读者打来电话,反映自己的母亲打了(输液)假冒的人血白蛋白,而医院态度恶劣,药监局态度暧昧,这期间国家药监局正在严查假冒人血白蛋白,《焦点访谈》也做了相关调查。在向记者部汇报并被允许之后,正在北京轮训的我于上周六(4月14日)晚上登上了前往L市的火车。
       时间是事先计算好的。周日上午到,采访病人家属,了解整个情况;周一白天采访医院和药监局,晚上发稿并立即离开L市;周二见报,不给对方公关的时间。
       直到周一晚上稿子写了一半时,事情的流程都是按我事先预计的进行的:事情相当严重,整个地区的很多医院在此前都使用着假冒人血白蛋白,而且当地媒体只是报道本市在严查,并没报道已经查到的假药情况,也就意味着绝大多数已经使用了假冒人血白蛋白的患者到现在还不知情,而且在国家药监局通报的已经查获假冒人血白蛋白的省市区没有该省。
       但采访也比较顺利,虽然中间也有不少周折,但毕竟我把该采访的都采访到了:病人(只是见面,病人已经神志不清)、病人家属、医院副院长、药库负责人、两级药监局、医药公司、医药公司门市部。采访的方式各有不同,但获得了可靠的信息,并且都有录音,而且病人的描述也都有录音、照片、输液单等为依据,写起稿来就比较顺手,三个小时写了7000多字。
       必须要提到的是,周一下午采访该市药监局副局长时,对方叫来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说是配合采访,采访完毕一定要请我吃饭。我只好打马虎眼,说马上要赶回济南,让他把我送到汽车站或火车站,实际上要赶回住处写稿。副部长没有上当,说汽车已经没有,火车要到晚上11点多才有,让我吃完饭再走,还张罗着给我买火车票。
       本人只好发短信给举报人,让他打个电话给我,假装是我朋友的同学托我办事,请我吃饭。副部长依然没有上当,把我送到举报人说的一个饭店,让我打个招呼,他就在饭店大厅等我。正在我和举报人商量如何摆脱时,副部长打来电话,原来另一位主持工作的宣传部副部长也过来见我。最后我编了一个理由说,朋友的同学请我吃饭,然后开车送我到省会。好说歹说,才把两位副部长请走。当然,两位副部长免不了关照我不要破坏该市的形象,“你这报道出去了,老百姓都知道吃了假药,不得到政府闹事啊?”本人一一糊弄过去。
       送走两位副部长,以为一切顺利,回去写稿,当天的白班编前会和夜班编前会都报了稿目,经济版一直在等。
       没有想到的是,晚上九点半,就在我已经传了4000多字的时候,接到一个来自北京的电话,稿子暂时不能发,原因?本报正在和该市谈合作,一个“百强县”的合作。
       哦!My God!合作!
       电话并没有让我停止写稿,抱着残存的一丝希望,时间显示22∶42∶58,一篇7032字的稿件从L市传到了北京,再给经济部打了一个电话,那丝残存的希望也瞬间化为乌有:已接到领导通知,此稿不发。
       哦!My God!我无话可说!
       稿子不发,北京还得回。返程的火车票早已买好,周二凌晨一点的火车,还有两个多小时就得上车,我默默地收拾行李。
       没想到,晚上12点不到,举报人和其表哥赶到了我的住处,说要保证我的安全,一定要把我安全地送上火车,当然还要请我吃夜宵。
       我没有告诉他刚过去的几个小时里发生了什么,只是说最主要还是治好母亲的病,媒体也不是万能的,有时候媒体的报道还会对当事人带来负面影响,不知道当时为什么要这么说,也许是为了给他打个预防针吧。他当然不知道我说这些话的意思,只是一个劲儿地感谢我,感谢我们报社,感谢我们的记者,“我和凤凰卫视、《焦点访谈》都联系过,他们都说来到现在都没来,只有你们报说来就来了。”“你们这些记者都可以当国家主席了,只有你们才会给老百姓说话。”
       听了这些话,我只能尴尬地笑笑,心里却是乱七八糟,只想早点离开这里。
       在我的坚持下,夜宵当然没吃,但在我上车前,举报人硬塞给我一袋吃的:饮料、火腿肠、方便面,“周记者,你不拿,我就跟你去北京”,在众人面前拉拉扯扯了几个来回,心存羞愧的我还是接过了这袋沉甸甸的东西。
       回到北京,其实心中还是存有希望,毕竟一切没有说死,没有说一定不发。想去申辩,想去争取,但似乎没有机会,今天下午接到定论:“发内参吧,和人家有合作。”哦,My God!又是合作!这次是“百强县”,下次会不会是“千强乡”,也许还有“万强村”。
       对,我们要合作,我们要经营,我们要广告,我们要发行,因为我们缺钱啊!人穷志短嘛,这句话确实有道理!
       但我们还要不要报社这块牌子呢?
       中国的媒体环境不需多说,受到各种限制也情有可原,在欧美国家也没有绝对的自由,但我们的底线在哪里?
       上面的指示我们必须执行,这没问题,私下发发牢骚也就过去了。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我们看到的不公平之事也多了,灾难也多了,我们似乎也麻木了,这几天不就有河南的矿难、辽宁的钢厂、美国的枪杀吗,在我们的谈论中也许只是数字而已,是31人,还是32人,或者是33人?哦,这次是美国历史上枪杀人数最多的;哦,那个矿难也死了不少人,怎么又是河南?怎么又是辽宁?因为我们离死者太远,地理上遥远,关系上更遥远,他们对我们而言只是报道对象而已。
       以前做的调查报道并不多,负面的调查报道更是少之又少,也许上海这个国际化大都市确实比较规范,当然真要出了大事又不在我们的报道范围之内,但这次调查报道却让我很激动,虽然接触的病人只有一个,但想想还有几十、几百甚至几千、几万个病人还在不知情中,甚至也许已经有病人因为注射了假药而离开了这个世界,我的心不能平静,我想把真相告诉读者,告诉那些还被蒙在鼓里的病人们。需要说明的是,这个举报人的条件在当地算不错的。虽然现在他本人、妻子、妹妹、父母都没有工作和收入来源,只有他父亲有1000多块钱的退休工资,但毕竟他本人此前的工作和收入不错,有一些积蓄,而且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会上网、会用录音笔、会找媒体,所以他还算是幸运的。但可以想像,还有多少病人是农村的,是不会上网的、是不会找媒体的,得了病上医院,花了好多钱,不但没治好,还越来越糟糕,甚至有可能导致死亡,但也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想到这里,我就不能平静,我就得从床上爬起来。
       现在国内真真正正做调查报道的媒体并没有几家,本报也曾经以调查报道为荣,尤其是舆论监督的调查报道为荣,也许目前还引以为荣,但不知道我们今后还能不能做调查报道?我们究竟还有多少空间?
       本人去年曾经和实习生合作过一篇“重大疾病保险”的调查报道,一个多月,6000多字,都已经编辑好,先后两次被公关掉,但也就算了,一则虽然关系到很多人的利益,但毕竟还没有牵涉到人命关天的事情;二则有关部门也在改进。国内的任何媒体都会遇到被公关的事情,没什么稀奇的,过去也就过去了。虽然记者部和编辑都在为我争取补偿,但我也没想这些事情,谁也不是为了二三百块钱费那么大劲儿写这种稿子,只是觉得欠了实习生一笔债。
       但这一次我无法过自己这一关,如果我没接到举报人的电话也就算了,如果我接到举报人的电话但没去采访也就算了,如果不是人命关天的事情也就算了,如果不是牵涉到几十、几百、几千个病人的生命和健康也就算了,但没有那么多“如果”。
       我不是生产假药的,我不是卖假药的,我不是那个医院的医生,我不是药监局的,我不是宣传部的,但我依然良心不安。因为我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但我却没法告诉别人,没法告诉那些病人,没法让那些不良的制假者、不良的售假者、不良的医生、不良的官员受到应有的惩罚,那么我和那些不良的制假者、不良的售假者、不良的医生、不良的官员又有什么区别?我也是他们的帮凶!我也对不起那些病人!我也是罪人!
       我不是什么救世主,也不是什么圣人,我只是个有点胆小的平凡人,我没有能力救任何人,我没有能力改变任何人的命运。
       但我是个记者,我是个曾经被人称赞的记者,我更是一个良心未泯的人,我不知道为了一个也许是10万、20万又或者是100万、200万的合作压下一篇说明真相的稿子,和那些先写好批评稿再去讹诈的“记者”有什么质的区别?!
       如果这件事情只是会破坏地方政府形象,只是会影响到地区稳定,又或者只是一个政策的制订或执行有问题,会给报社带来广告、发行、经营的困难,我愿意放弃申诉的权利。但这都不是,这是关系到人命的事情!我的脑海里始终忘不了举报人母亲躺在病床上生不如死的画面,也忘不了那些医生冷漠的表情,还忘不了那些官员欲盖弥彰的嘴脸,更忘不了自己在无形当中已经成了无耻的罪人!
       我也要还房贷,我也想给老婆买个大点的房子,可以安心地生个孩子;我也想买辆车子,我也需要票子,这些当然都需要自己在报社的工作换来(也许很难换来)。自然,报社也需要票子,才能满足职工的需要,国家不给,只能自己赚,所以才要广告,才要经营,才要发行。这么简单的道理,我当然懂:报社是我的衣食父母,报社不发工资,我就还不了房贷,我就别想换大房子,我就别想买车子,我就别想要票子……但我们的底线在哪里?
       我只知道举报人的母亲被医生偷偷打了好几天杜冷丁,而且已经被医生宣判了“死缓”,我也只知道举报人已经打算在母亲去世后就抬着母亲的尸体去医院静坐,我也只知道举报人准备联络更多的受害者去上访,难道这就是当地政府希望看到的结果吗?难道这就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