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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痛]老婆,只做了我一天的新娘
作者:秦 辉

《中华散文·我的故事》 2007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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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出生在太行山一个叫鸡洼的小山村里,那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的老区。革命五十多年后,这里依旧贫穷落后,人依旧善良朴实。爷爷给我讲完革命故事后,总是告诉我:好好上学,就能过上“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好日子。其实,住楼我倒不想,但对北京我倒很感兴趣。
       上高中时我特努力,考大学时我就报了北京一大学的计算机系。也许,有一分拼搏就会有一分收获,1991年7月28日,我竟如愿以偿地收到那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我是鸡洼村第一个去北京上大学的娃。但326元的学费,我们拿不起。乡亲们东家借十元,西家借二十,最后母亲把小猪仔也卖了,终于凑了500元钱。
       我这辈子做人很失败,上小学为买铅笔发愁,上中学为吃饭发愁,上大学还为吃饭发愁。
       报到后,我的兜里只剩98元,那时学校里每月发36元的菜票,但一个月下来,无论我怎么节省,还得贴上50多元。于是,我悄悄地捡起了破烂。
       遭遇红颜
       1992年的暑假,我没有回家,我想趁着假期多捡些破烂,以筹备下学期的学费。一日早晨,我在一个小区的垃圾箱捡破烂时,一位晨练的女孩带着一个袋子走到我跟前说:“这里有废纸,你收着吧。”那女孩面带笑容,我从她的眼里竟没有看到厌恶和鄙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没有歧视的眼神。我感动地顺口说了一句“Thank you very much”。那女孩看了我约有半分钟,然后说了句“That"s all right”。那双明亮的眸子就永远烙在我脑海里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乐乐。
       大二第一学期,我被学校的文学社选为副社长。一日,我在文学社里正忙着校稿,社长孙卫过来,说给我介绍个新会员。抬头一看,我慌了,那个女孩竟是那次捡破烂时遇到的女孩。“我给互相介绍一下,这个新会员是哲学系的才女张乐,这是我们的副社长秦辉。”多谢大大咧咧的孙卫及时打破了尴尬。在我们握手致意时,乐乐满脸疑惑。我知道她认出我了。我无奈地笑笑。
       好在孙卫介绍完张乐就走了。孙卫走后,乐乐说:“别人都叫我乐乐,你也叫我乐乐吧,社长,我们是见过面的。”我知道有些问题是掩盖不住的,只有点头默认了。乐乐问:“社长,你利用暑假体验生活,除了捡垃圾,还干过什么?”我们山里人把面子看得比命还重要。在乐乐许诺不告诉别人后,我告诉乐乐,那不是我在体验生活,那是我大学唯一的生活来源。
       后来,乐乐经常找我借书,让我帮她改改稿子。在这样的一来二往中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乐乐知道我是太行山里的娃,贫穷是我们那儿最大的特点。我也知道乐乐是一个少将的女儿,母亲是一名军医。
       因为她,生活笑了
       大二国庆节前夕,学校里组织了“校园十大写手”评选活动,我以《母亲,你怎么哭了》一文高票当选,颁奖晚会热烈隆重。最后每位获奖者登台献歌一首。轮到我时已是最后,我不会唱,老师在催着,我就唱了一首家乡常唱的“信天游”。我不敢相信,乐乐竟手捧一束鲜花走上台来,给我献花。
       我感动得有点晕。谁都知道,乐乐是我校公认的才女加校花。那时我那小小的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第二天,学校疯传着一句话:“张乐是秦辉的女朋友”。在宿舍里,我对着哥们儿解释,却只换来哥们儿坏坏的笑。我把这事告诉乐乐,乐乐说,他们不怕累就让他们说去吧。乐乐竟一万个满不在乎。我正求之不得呢,也就懒得去理了。
       我的生活没变,但乐乐的快乐开心竟让我那悲寂的心活跃起来,我的脸上也有了笑容。我和乐乐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去阅览室看书,乐乐总是带着自己的双人坐垫去给我占座。我无论去得多晚,总会有地方坐。乐乐看累了,会写张纸条给我,上面写着“出去走走”,我看累了,只要一个眼神就可以了。那日,我收到乐乐给我的纸条,顺手夹在书里。出了阅览室后,乐乐问我,你怎么出来了,我说不是你约我出来走走吗?乐乐笑了,我找出那纸条一看,呵呵,竟不着一字,白纸呀。
       有时乐乐会陪我去捡破烂,那时她没有一点大家闺秀的娇态。乐乐自诩为“捡破烂的小姑娘”,并将《采蘑菇的小姑娘》那首歌改成“捡破烂的小姑娘”,小声哼哼着:“捡破烂的小姑娘,拿着一个大竹筐,走遍路边垃圾箱,她捡的破烂最多,多得像那小山装满箩筐,噻啰啰哩噻……”那时我有一种想把乐乐拥在怀里的冲动。
       大三的下半年,我就能独立编程了,经朋友介绍,我承接了一家贸易公司一个商品流程软件的任务。三个多月后,贸易公司付给我2600元的劳务费。我给家里寄了1000元。为了感谢乐乐这三个月来对我的关心照顾,我决定带乐乐去秦皇岛看海。乐乐知道后,高兴地搂着我的脖子蹦了起来,兴奋之余,竟吻了我的额头。我当时蒙了,长这么大,她是第一个吻我的女孩,我只觉得脸发热,天旋地转。
       听说北戴河海滨是神州九大观日处之一。我们相约早睡,夜已很深了,我们才相约去睡。住宿时,乐乐说她害怕,非要和我住在一起。我极力反对,乐乐竟哭了。那夜我们住进了双人房。也许白天太累了,我很快就迷迷糊糊地睡了。半夜里,我觉得房间里有声响,就微微睁开眼,却发现乐乐趴在我的床边。我当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假装睡了。乐乐用手轻轻抚摸着我的脸,喃喃自语:“我爱你,很爱你,你为什么不知道呢,傻瓜。”最后乐乐竟轻轻地吻着我的唇。乐乐的泪水打湿了我的脸。我傻了,我只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我不是你生命中的唯一。这一晚,我一夜无眠。
       年少时的爱是那么傻
       从北戴河回来,我一直在思考我和乐乐的关系。我是个不断挣扎的穷学生,她是养尊处优的将军的女儿。我能爱乐乐一生一世,但乐乐能吗?乐乐父母会同意吗?
       爱一个人就要给她幸福。既然我们的爱不会幸福,那我只能选择离开。
       我开始渐渐疏远乐乐,乐乐也觉察到了,从她那欲言又止的眼神中,我看到的全是哀怨。
       一切尚未开始,一切已经结束……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已毕业四年了。乐乐毕业后随父母去了湖北,而我去了深圳,我和乐乐再也没有见面。但我对乐乐的思念却愈来愈烈。乐乐一如既往地向我的邮箱里发信。我也习惯了每天一上网就打开邮箱,看看乐乐发给我的E-mail。但每次我都不回,不是不想,只是怕回信会唤起乐乐更多的伤悲。但那次乐乐写给我的邮件让我愧疚万分:
       如果这个世上有100个人爱你,
       有一个人是我;
       如果有10个人爱你,
       还有一个人是我;
       如果有一个人爱你,
       那个人就是我;
       如果没有人爱你了,
       那么我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
       乐乐,我能读懂你的心,但我的心又何尝不是如此呀!
       2000年春天,我去北京出差,晚上和北京几个同学吃饭。席间,他们谈到了乐乐。说乐乐命苦,父母在1998年抗洪中一起牺牲了,现在卧病在床。那时我愣了,我手中的酒杯滑落到了地上。我不相信这是真的,我有天塌地陷的感觉。我想起乐乐写给我的E-mail:
       没有亲人的呵护,没有爱人的相伴,我的生活还有什么幸福可言?当我死去了,你还会记得我吗?
       那一刻,我崩溃了,我忘记了什么是矜持,泪水早已模糊了我的眼睛。此时,我才知道乐乐已深深地浸入我的骨髓。
       没想到重逢意味着永别
       第二天我就乘飞机赶到湖北乐乐所在的小城,当我出现在乐乐面前时,她呆了,扑到我身上,疯了似的捶打着我,说我知道你会来,我知道你会来。我紧紧地将乐乐拥在怀里。乐乐哭了,哭得是那样无助。
       我看到了乐乐满屋子贴着我的照片,床头上放着我在大三时送她的小狗熊。唉,乐乐一直生活在记忆里。
       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知道,今生我不会再原谅自己了……
       
       第二天我陪乐乐去医院检查病情。乐乐得的竟是骨癌,骨髓移植需20多万。但现在骨髓库里没有和她血型相配的骨髓,需要找一个能献骨髓的人,父母最好。
       我试着问乐乐。乐乐哭了,乐乐说她没有亲人了。1998年的抗洪抢险中,乐乐父母所在的部队担负着江西九江抗洪抢险任务。九江决堤时,乐乐的爸爸带领着他的部队跳进齐肩的洪水里,手拉着手筑起了一道道人墙。奋战几昼夜,他和他的士兵一起被洪水带走了。母亲也在抗洪中为救一个小姑娘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在这里,我诅咒那些制造“豆腐渣”工程的官员们)
       说到这儿,乐乐用双手抓着头发,撕扯着衣服,放声大哭,她不停地告诉我:“阿辉,我疼呀,我心疼呀!”我抱着她的头,她委屈得像个孩子,她喃喃地说:“我天天在梦里梦见爸爸妈妈在洪水里伸着手说:乐乐,救救我,救救我……”我抱着乐乐,泪水不停地流。
       在这个世上我只对一个人说过“我爱你”,那就是乐乐。我告诉乐乐,等病好了,我们就结婚,让她做我今生最美的新娘。
       乐乐苦笑着,只是摇头。
       我决心承担起一个男人的责任,我将乐乐转到上海同济医院,决定给她做骨髓移植手术。
       我很快以56万的低价卖掉了深圳的电脑公司。我不想卖,那是我的心血呀,可我还是卖了。
       在等待骨髓的时候,乐乐的身体愈来愈糟,经常昏迷。医生的话总是萦绕在我的耳边:“做手术已来不及了,最多还能活半个月。”我知道这是对乐乐下的死亡通牒。
       我决心和乐乐结婚。乐乐只希望在教堂里举行个婚礼。
       2000年,我来到圣约翰教堂,说明来意,被拒绝了。后来我诉说了乐乐的遭遇,他们爽快地答应了。
       我在婚礼上失去了她
       9月6日,是我永远难忘的日子,那是我和乐乐新婚大喜的日子。今天,乐乐出奇的好,精神饱满,也许是医生给打了强心剂的原故。6点,我带乐乐去“伊人红”影楼化妆,并装了一个最豪华的加长林肯婚车。婚礼上的女人最美丽,那时的乐乐面若桃花,貌若天仙。
       8点28分,我们如约来到了教堂。
       教堂为我们响起了《婚礼进行曲》,我背着乐乐走进教堂,牧师开始为我们举行婚礼仪式。我勉强扶着乐乐走到牧师面前,牧师手持《圣经》开始为我们祈福。
       当牧师问乐乐:你愿真心诚意与秦辉结为夫妇……无论安乐困苦、贫穷富贵、康健疾病……一心爱他,终身忠诚地与他共建美好的家庭!你愿意吗?
       乐乐满面含羞地回答“愿意”,脸上洋溢着满足。
       也许乐乐感到太幸福了,我给她戴上戒指时,竟红着脸问:“我漂亮吗?”我说乐乐是我的海螺仙女,是世上最美的新娘。我想,乐乐一定沉浸在仙螺岛那美丽的传说中了……当时,乐乐满面红光,满脸含笑(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人升入天堂时的回光返照)。
       当《婚礼进行曲》在教堂里响起时,乐乐在我的怀里满意地闭上了眼睛。我知道乐乐真的走了,永远地走了。我没有惊慌,我知道这一天会来的,但我没想到,我苦命的乐乐,竟在我们的婚礼上走了,带着微笑,也不问问我是否愿意就走了,只留下一个孤单的我。
       我的泪水再也止不住了……
       我现在真的不怕死了,因为我知道在生命的尽头,在世界的另一端,我的老婆乐乐在等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