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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别处]两位美国老人
作者:王瑞芸

《收获》 2003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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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美国中部搬到加州后,通过当地一所成人英文学校的介绍,认识了两位美国老太太,她们自愿抽出时间来,免费帮我提高英文,每周碰头一次,一次两小时。
       一个老太太叫莉丽亚,是从俄国移民来的犹太人,另一个叫斯陶琳,祖上是保加利亚人。
       我先认识莉丽亚。她是个爱俏的老太太,一头灰白的头发修饰得很整齐,每次见我都涂着口红,戴着首饰,而且首饰和衣服是相配的。这倒不是说她一定要穿多么正式的衣服,哪怕是汗衫——加州人简直一年到头离不了汗衫——她也要讲究着搭配,红的配红色耳环,黄的配金色耳环,麻纱的配小竹节串成的耳环。她的着衣风格也正是她做人的风格:事事认真,有模有样,看着有架子,她自己也端着点儿架子。只说我们的会面,迟到的事她一次没有发生过,请假翘课的事也一次没有发生过。就通常的情形说,在我们这种“一帮一”的师生关系里,翘课逃学常常是老师那一方。
       而她教我英文,很上规格,要从头来,从五个长元音和短元音开始。她大约是指望把我修理成字正腔圆的标准“美人”——我是说,“美国人”。我哪里见过这个阵仗儿,我是个马虎的人,事情“大概齐”就得,又顶顶不耐烦重复,因此就不大配合,弄了几次,她只好放弃,皱了眉听我把长元音发成短元音,或者相反。时间一长,我就把她“修理”过来了,我的带缺陷的英文,她就“大概齐”地接受了。
       很快,我们把课本丢在一边,只是聊天。她对中国有很大的兴趣,古代的现代的事都愿意知道,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就是爱中国,充其量是好奇,而且是带着居高临下者的好奇。听到中国的落后处,她显出一种心安理得的神情,听到中国的先进处,则表现出一种被冒犯了的神情,起码是她的固有观念被冒犯了,叫她不是很喜欢呢。虽然我并不负担着改变美国人成见的义务,可我见不得人自己被既定观念绊住了腿,走不利索。于是我一直怂恿她和她老伴到中国去玩一趟,如今洛杉矶到处有“中国七日游”的旅游团,价钱便宜得没有道理,而且我相信,就七天,准能结结实实朝她猛击一掌,让她醒醒神儿。她真的就开始着手准备了,却不料病了一场,就不便出远门了,可惜将来也不会去了,老太太已经过了八十。
       有一次聊天,我随口告诉她,我用业余时间在给一个海外文学杂志帮忙,当编辑。她一听,就严肃起来:“编辑!?你拿得稳是当编辑吗?你知道EDITOR(编辑)这个词的意思吗?”我一字一顿地说,“我想,我是知道的。”心里同时说,您老人家也太过小看我了,只怕我没到美国来之前,有限的英文词汇库里就有“编辑”这个词了呢。可是她不依不饶,还要追问一句"AREYOUSURE?”(你拿得准吗?)好像她比我还要清楚我自己。见她如此抓住不放,我突然醒了,老太太哪里是计较我的英文呢,她在计较我究竟配不配当编辑呢。我算得上她的学生,凭什么她不曾当过,我却当了。我不是个抓尖好胜的人,立刻就放弃立场,赶紧含糊着说,“究竟……其实……对了!我也拿不准的。”于是,她释然。
       她一开始肯定觉得,我恐怕不只是英文处于她之下,方方面面都应该是,因为我是从第三世界来的人,而她是世界一等公民——美国人。过了好长时间,她才习惯下来,觉得我这个学生大概有些地方可能会比她知道得多。比如美术史,比如中国菜,比如自己孩子的种种顽劣等等。
       除去这些小疙瘩,总的说,我们相处挺好,我会把自己的家事一桩桩讲给她听,丈夫油瓶倒了不扶,孩子中文不肯学;有时我还会把家里的纠纷带到她那里让她给“评个理儿”。她很不徇私情,该派我的不是,依然派我的不是,一点都不和稀泥——这也见出她的认真。
       她自己有一双儿女,都在外地,女儿是结了婚又离婚的,至今单身,也五十好几了。听上去她女儿是“雅皮族”——玩命工作、玩命花钱的那种人,因为莉丽亚曾撇着嘴告诉我,今年圣诞节时她给女儿送了小小一幅亲手做的手工布贴,女儿因此去配了个两百多美元的框子。她觉得不必如此糜费,女儿却对她说,“我要的东西就得是最好的。”不知她的离婚是否也因为要“最好的”而失望导致的。莉丽亚的儿子则娶了个日裔美国人,生两子一女。如今她的孙儿孙女都到了上大学的年龄了。说起来她的儿子过去也是淘气,在上加州大学时,成天打康乐球,最后被扫地出门,后来转到佛罗里达州,才把大学念完。然而,他在结婚后却上了路,该工作工作,该挣钱挣钱,摇身一变做成了好丈夫和好爸爸。看得出莉丽亚很中意她那个日本媳妇。那是,日本媳妇一定是上等的,她们特别善于把一个家把得定定的,不是满世界都知道“太太要娶日本的,房子要住美国的”吗?总之莉丽亚是个过来人,见识了自己儿女跌打滚爬的成长经历,因此见我为了儿子上火闹心,就稳稳坐着,教导我“无为”就好。
       她的老伴叫比尔,初看上去人有些严肃,但认识后知道,他是个挺厚道的人,他对莉丽亚非常谦让而且顺从——不过这只是我这个外人的说法,在他大约就是爱情的体现吧。这老两口个头都不高,莉丽亚要比我矮半个头,比尔也就跟我差不多高。一望而知的是,他比莉丽亚年轻。莉丽亚结过婚,有了一双儿女后,才重新嫁给比尔的。有一次我们聊得人港,莉丽亚就找出一堆照片给我看,其中有些他们过去的老照片。在照片上,莉丽亚是个年轻的,茂密的头发高高地梳上去,很优雅地盘成一个圆髻的美妇人,而比尔,根本就是一个剑眉深目的英俊青年。两个相拥着,坐在沙发上,幸福而且傲岸地透过近半个世纪时间的帷幕朝两个老去的自己定睛张望。 “WELL,WELL……”我啧啧有声地感叹,心里由衷感到,一个人哪怕普通,哪怕老,生命却是给过他(她)可观馈赠的。老两口看着年轻时的照片,也活泼起来,比尔得意地告诉我,他的这帧相片以前曾被他一个未婚女同事看见,便问他:“你家里有没有还未结婚的弟弟?”真是奉承得又俏皮又得体。莉丽亚则告诉我,五十年前她和丈夫(不是比尔)一起开了一家制造出售电视天线的小生意,那时电视刚开始普及,而比尔是到他们店里来干活的伙计之一。“可是,你哪里是来干活的,是为了会我才来的吧?”莉丽亚对比尔笑道,比尔说:“那当然,那当然。”
       那一天我们三人真是聊得高兴,我对比尔说:“嗨,比尔,你……”不料莉丽亚竟为此变了脸,等比尔进房间放照片时责备我说:“你不能对人说‘嗨’,这不合适。”我立刻无地自容,觉得自己竟忘形失了礼数,但同时心里略感纳闷,美国人的随便是人尽皆知的,我说了“嗨,比尔”难道有很大的不得体吗?
       莉丽亚一定把同样的意思也通报了比尔,从此之后,他一见我去,简单打一个招呼,就避到一边去,我当然更加要识相,能不跟他说话决不跟他说话,哪里还敢“惹个虱在头里抓抓”。为难的只是到了离开时我不能故意对他视而不见,仅跟莉丽亚一个人道别吧,因为这也同样失礼。因此只得在与莉丽亚道别之后,再对不知缩在哪个角落里的比尔喊一声,“比尔,拜拜。”
       如此,次次出得门来,心里还是要跳两跳,同时奇怪,这是哪儿对哪儿嘛,这老太太实在是心窄得可以。
       然而,我还是应该理解她。女人有些本能与年龄无关,比如爱美,比如防范任何来自同性的威胁。即使毫无道理,未雨绸缪也是应当的。
       最近SARS(非典)成为电视新闻的话题,莉丽亚问我,听说中国现在不少大学把学生老师圈在校园里,禁止出校门一步,这是真的吗?我告诉她,不假。因为我正有一位朋友,在国外寂寞了多年,耐到忍无可忍,就跑回国教一段时间书,正要去四处游走,享受国内沸腾生活的方方面面,却不料被非典关在校园里,因此他抱怨得了不得。可他和我同时也都觉得这个应急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但美国人莉丽亚一听,满不以为然,“美国人不会允许这么干,这是违背宪法的,这是对人行动自由的干涉。”虽然在美国久了,对美国的自由观念有所体会,但是面对这种传染性极强的疾病,我对她的说法也有点不以为然,“这种时候,性命交关,还谈宪法?天大的事也得搁一边。不是吗?”她惊讶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明确回答我说:“不是。在我们,任何事情大不过宪法去,因为这是我们人权和自由的保障,要是因为这个特殊情况可以不管宪法的条款,那么以后也会有别的特殊情况无视宪法,渐渐的,宪法就不灵了,不是吗?因此宪法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违背。”
       听她这么说,我还是挺吃惊的。我一方面吃惊美国普通平民对宪法有如此自觉的意识,另一方面则吃惊自己虽然已经在美国住了十几年,可心思、立场、趣味在本质上还是那么的“中国化”。
       另一个美国老太太,斯陶琳也表达过一模一样的立场。“9·11”事件后,美国人满世界捕捉元凶本·拉登,人还没有捉到,美国报纸上却开始讨论如何处理本·拉登,总统布什提出军事法庭的做法。军事法庭属于一种应急的审判方式,对罪犯无须经过繁复的司法辩证过程,只需三五人一议,罪行属实,验明正身,拉出去一枪结果了事,干脆利索。虽然对布什我从头起就没喜欢过他,可他这个提案听来倒还不失合理。因为本·拉登这种人,属于中国说法中“死有余辜”的家伙,若能捉到了,早晚就是个死,何况夜长梦多,何况他们“圣战组织”无孔不入,他当然是早死早让人放心(对美国人而言)。可却有不少美国人立刻跳出来反对布什的这个提案,认为有违司法程序,不能对本·拉登这么干。我一看就笑他们教条得可以,法律程序难道不能随机应变,何况又是针对那个对美国极具杀伤力的本·拉登。而斯陶琳却说:“不对,这是对法律的冒渎,他能在这件事上冒渎,就能在另一件事上也冒渎,我们决不能让他开这个口子。”
       莉丽亚还有好些其他优点,她干净整洁,井井有条,虽然上了八十,可脑子好使极了,记忆力极其清楚。她对我“小小年纪”竟常常忘事,非常吃惊。她对我英文的挑剔,对我构成一种约束,开口讲话,不敢“口没遮拦”,而是小心地安插着时态或人称的变格。但就在这种约束中,我们渐渐建立了感情。
       她生病住院的那一次,我去医院探她,给她带去了一盆殷红的杜鹃。她非常喜欢,逢人便说,这是我的学生送我的。出院之后,她把那盆杜鹃带回家,精细侍候,居然一季一季继续在她家的门廊上开着。
       我感动了,我觉得她是爱我的。
       斯陶琳跟莉丽亚有很大的不同,莉丽亚矮小,而斯陶琳十分高大,莉丽亚讲究,而斯陶琳不修边幅。头一次看见她,我对她外表的粗陋有些吃惊,她不化妆,而且衣服在身上随便裹着挂着,显得十分拖沓。其实仔细看去,她并没有穿糟糕的衣服,她一年到头总是穿裙子的,上身也像莉丽亚那样穿汗衫,外面还常常罩上一件西装什么的。从衣服的类型上说,她甚至比莉丽亚还要穿得正式呢,可是,她却给人邋遢的感觉。也许因为她长得高大,骨骼硬而突出,背驼着,可四肢的线条又太直,手脚都很大,这些全都和女性特点走着相反方向,所以她属于那种“扮”不出的女人。
       可是不久我就被她迷住了,她从来都不用长元音短元音麻烦我,我们在一起,从头到尾就是聊天儿。她不像莉丽亚总是挑我这个不好,那个不好,她是一个劲儿地说我这个好,那个好,她甚至能让我觉得,我的英文“棒极了”,这决不是说她是个虚与委蛇的人,她只是个喜欢看人优点的人,跟这样的人在一起,那真是一一舒服!
       在她面前,我真是能“敞开来”,什么都聊,她几乎什么都知道,无论是一个词,一个节日,她都能给我掰开来,从头说,还能说得趣味盎然。她是一点点架子都没有的,说起话来,做手势,翻白眼,叉腰,顿脚,非把一个人、一件事描
       绘得有声有色不可,常常让我笑个不止。过不多久,我就跟她拍肩打掌,而且,想说“嗨”,就说“嗨”。
       每次见面,她手上都要带点东西给我,一篇关于现代艺术的报导,或一段关于中国的剪报——顺便说一下,美国人还真是对中国投以相当的关注,且不说他们成天跟踪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种种,就是一些鸡毛蒜皮,他们也会留心。有一次,她带给我看的剪报竟是中国人把睡衣穿到街上去的琐屑小事,同时附着一张照片,上面果然是一个穿睡衣裤的女人正招摇过市。报导的立场既不嘲笑,也不轻蔑,只是平静地陈述事实,记者显然让读者自行回味事实的含义,这是他们的“职业道德”。信不信?甚至我们这个小城的地方小报,还报导过中国曾经喧闹一时的“美女作家”,同时也配有卫慧的照片——黑头发,黑衣服,逼出一张白脸。斯陶琳看了不置可否,没说她不美,也没说她美,她只对我津津乐道报上选用的一个绝妙好词"GLAMOURWRITER"(美女作家)。美国记者真是坏坯子,他们不把“美女作家”简单翻译成"BEAUTYWRITER",BEAUTY只是个中性的词,没有任何立场地表达“美丽”或者“漂亮”,而GLAMOUR却不同,虽然也是指美丽漂亮,但带了点挤眉弄眼的意味,直白展开的意思是:“哇,漂亮,哼,什么玩意儿!”真正是选得促狭,可谓一词定终身。
       斯陶琳是个极其爱读书的人,她的阅读范围非常广,什么类型的文字她都能欣赏,她说自己看起书来,像吃饭一样,还在十四岁时,就读了《尤利西斯》,而且还非常喜欢。至今她还是不断地买书,读书,家里堆的全是书。她见我也算爱读书,渐渐就把更多的东西介绍给我,比如荷马的《奥德修斯》,日本的《源氏物语》,阿拉伯的《一千零一夜》,海勒的《二—卜二条军规》,她甚至从书店买霍桑和爱伦·坡的小说集送我。
       她给我推荐的书,我有的看,有的不看,她并不介意,照样常常带书给伐。当我告诉她,《源氏物语》我才渎了第——页,就能知道这绝对是一本好书;又告诉她,我看了荷马的《奥德修斯》真想跪在这位行吟诗人脚下,吻他的袍襟,他的东西实在伟大!——这都是受了斯陶琳的影响以后的表达方式。她听了,果然就是声明案而歌——双手击着桌子,哈哈笑道:“好极,好极,你可真出息了,我为你骄傲。”
       说起来,她也就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人,一个军人之妻,四个孩子的母亲。现在丈夫已去世,而孩子都成家立业了,她自己一个人住一栋里面全是书的房子。目前她还在一所小学里任教,她肯定过了退休年龄了,大约是“返聘”,因为美国奇缺教师。她一生中随丈夫四处搬迁,一共搬过二十三次家,因此她算得是个走南闯北的人,也因此她成了一个思想开放、成见较少的人。
       她告诉我,她曾在亚利桑那州的印第安保留区住过两年,亲眼目睹了印第安人生活的落后状况。可是怪,他们愿意停留在那种状况内,美国联邦政府有各种帮助他们的措施,却推行不下去。他们是只顾眼前,不问明天的人,而且他们本能地不能适应飞速前进和变化的社会,“太快了,太快了,为什么这么快。”他们常常这么发问。
       她还告诉我,她另有一个跟她学英文的学生,是个伊朗女人。这个伊朗人,九岁出嫁,十一岁生孩子,这在他们国家是正常情况。现在她四十出头,五个孩子全都成家立业了。她来美国有二十年,然而已经离了婚,重新嫁了另一个在美国做工程师的伊朗男人。有趣的是,不但她过去的丈夫还希望她回去,在伊朗国内至今还有一个热切的追求者,天天长途电话打过来,常常就在斯陶琳和她上课时,越洋电话(手机)就过来了,两人嘟哝好一阵子,把斯陶琳扔在一边。斯陶琳是个见怪不怪心宽的老人,只得由他们去闹,只对我笑道:“瞧瞧,原是一对一的课,结果还跑出个第三者来。你能怎么办?”我骇怪道:“她这个样子,难道现任丈夫能够容忍?”斯陶琳说,“天知道。”我还问:“她这个样子,难道竟是个绝色的?”斯陶琳做了个鬼脸,没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她坐着,把手臂平伸出去,比画着说:“她像个孩子那么矮,通共只上过三年学。我可实在看不出她哪里吸引人,而且吸引不止一个男人,而是,三个。”说完就笑,我也笑。我们俩都对生活的奇异之处感到十分兴奋。
       斯陶琳就是这样,遍阅群书,遍阅人间奇情异状,可以说她是我所遇到的最少偏见的人。她在我面前从没有流露过一点居高姿态,对中国所有的进步她都表现出由衷喜欢。而对于她自己的国家,她具有难得的客观态度,对于美国的现任总统,对于美国的外交政策,她一向持反对态度,她和我一起,大骂布什的侵伊战争,她把美国的骄横、霸道看得一清二楚,她坦然承认美国就是世界警察,这个美国老太太在我这个外国人前从没有为自己国家护过短。
       然而,去年美国的飞机在中国境内偷窥并出事后,她却对我说,那个被美国飞机撞得机毁人亡的事件,根本是那个中国飞行员的错。我大惊,问为什么?她答曰:国家之间派飞机在边境互相侦察是平常的事,他不该在极其近的距离而且又给了警告的情况下绕行企图干扰,结果既送了自己的命,又撞坏了美国飞机,由此酝酿出两国间尖锐的争执,闹出这么沸沸扬扬的一大场。“这个人,你们还把他当成英雄?”她表示不懂。
       这是斯陶琳第一次让我感到不舒服,而且相当不舒服。
       后来,有一次,斯陶琳对我说:“看看满世界各种宗教,有时真觉得奇怪,他们都觉得自己正确,而且老是想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人,为什么会这样,多么狭隘……”我没有说话,而她突然也不开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