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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别处]独行于此处
作者:张辛欣

《收获》 2003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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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别处
       我知道不应当。但是克制不住,夜晚开着车去找兰波。还真在录像带店架子中找到了。小女生的集体情人里奥纳多扮演兰波,1995年出品,是《泰坦尼克号》之前拍艺术片时期的里奥纳多。清瘦,稚嫩,瞳孔极淡,更精灵,也更诡秘。模样跟网上的兰波照片挺像的,照片陈旧模糊,于是那个兰波更腼腆,更梦幻,更缺真实。蜷在黑暗中盯着放映屏幕想,假如兰波显世眼前,究竟谁更兰波呢?
       里奥纳多的兰波,叼着烟斗,穿得吊儿郎当,巴黎名诗人聚会时跳到桌上撒尿,光着身子在田野里晃荡。只专注自我,用常人看法就是自私得十分彻底。一点活不干,让人担当着操持吃喝吧。极自私也能挺迷人的,这位兰波表达爱的方法是,里奥纳多突然抽了养活他的同性恋情人—个大嘴巴,手比脑子更快,一脸坏小子机灵天真的笑。到情人实在受不了扔下他逃跑,他咧着大嘴哭,纯粹赖孩子。兰波写作陷入绝境的时候,里奥纳多呆默如死,使你震撼,这家伙怎么可能下沉到深不可测的情绪地狱里,而让感觉在毫无动作中全然浮现?!跟兰波的角色相比,后来那条巨轮上穷画家里奥纳多,从表演到外形,粗糙得像毛坯。今年奥斯卡最佳导演奖提名影片《纽约黑帮》中里奥纳多演硬汉小生,表演虽又脱胎换骨,但比起他的兰波还是大不如。里奥纳多想念扮兰波的时刻吗?那些时刻,在落定的影像里你还能替他感觉到,有某种最周密的表演设计无法包括、无以跟随的东西,灵魂在各层面狂欢着转换着,自我跟在自我后面惊讶不及。而且是如此罕见的机遇,相比有些天才演员一辈子遇不上天才的角色,虽然里奥纳多的兰波绝有可改进之处,但是真再给足他一次机会,不能比当时更好了。就算体验更成熟,演技更丰富,并且减点肥,永远找不回生命那一时,那身少年肌肤的粉嫩质感,还有脆薄的少年神经表膜。
       里奥纳多的兰波的妈妈,古板的乡间妇人,在兰波的写作间——家中牲口圈里,用老式手持镜片贴着手稿,绷紧身子一行行细读,读到终了,她困惑已极地抬头说:“我完全看不懂你写的是什么。”
       里奥纳多的兰波决然回答:“这就对了。只有语言的纯粹性。”
       明知是剧作家的手笔,是演员的台词,加上影像各种诡计的合成赝品啊,明知兰波永远不具体才好,怪的是,这个冒牌兰波也能原始地打动我。
       写,应是本命,而走,也许是从自我逃亡的本能?精通心理分析的作家斯蒂芬·茨威格从兰波数起,讨论不断从一个地方奔向另一个地方的气质极端的创作者,说这种人内心都有一支可怕的生命躁动之鞭,有着悲剧性的变化无常的特性,是被某种未知的力量追逐的人,生就注定了无法逃脱奔走的命运。
       但也许是时代转换的预感在召唤?美学评论家罗伯特·休斯在《新艺术的震撼》巨著中指出: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从蒸汽时代过渡到电器时代,科学发展和技术形成中的所有东西,使人们普遍谈论着各个领域包括艺术领域在内的一种加速变化感。定律可能动摇,固有知识将失灵,新的经验,新的要求,给出需要新形式方能容纳的压力。假如没有这种文化前景的神异感觉,兰波那些成为现代告诫的诗篇是毫无意义的玩意。
       顺着这个思路,想兰波(1854胃1891)三十七岁短促生命史:十五岁起笔。二十岁罢笔。逃走。逃走。逃走。他的真实生活,任谁表现得再生动,再逼真,再超他,恐怕无关紧要。某人在新世纪将到之前,以直觉,凭着最少的字,诗性地勾出未来大形象之魂。
       在二十世纪末到二十一世纪,我一个人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走着,这又有什么呢?现在,谁又不是孤单地走着,并自认为观看着整个世界?或者,看似在走,其实慢性地死去?感性,超验直觉,生命力,究竟还剩多少?表达了多少?问到此之初,我本还觉着,兰波的“生活在别处”这个短句最让我沉迷的,就是它的不确切路标性。是总有什么地方,是经纬度中难指定的真地方,是虚构的地方,要比这具肉身存在着的时空更真正,更玄妙。你在内心原地做着遥遥的探查,低于诗歌的散文写作,也给着个人精神各种安全的出口。然而,渐渐感到“生活在别处”对我另有一种切实定义:靠着写,我审视着并不断排除着潜伏在昏暗中的无名焦虑,把现刻的自己抓牢一点。
       面对新世界大战和新经济生产工地不断天下大转移,别处的生活,究竟落在哪里?随处默哀
       清洗着人家的厕所,不经意地瞟一眼地上,愣在那里。倒过头来,再看一眼扔在地上的《纽约时报》,是他,是他的名字,还有他的照片。1g78年的诺贝尔奖得主,犹太作家辛格去世了。“活了八十七岁,用意第绪语写小说……”读过一些辛格的书翻译成的中文片段,这里,那里,就浮上心头。拿着清洁剂和刷子,蹲在那里,一目十行地看那篇不长的文章。
       不是初次在人家的角落里悼念什么人。
       那个时候,还没有落到异乡,更没有成为作家,没有出版过任何一本书,没有一本书翻译了十种以上的文字,那时候连大学也还没有考进去,在一家大医院,做一个小护士。
       每天在一条走廊里奔走,对厕所并不陌生,端屎倒尿,对护士是很平常的工作,不过这样的工作,从来不会和父母说,父母会心疼,就这么一个女儿。在一个白底上绿色大字“静”的警告下,来来去去,居然五年。五年,始终怀着一个梦想:当作家。会当定护士,也只是被一个念头鼓舞:鲁迅,契诃夫都是医生,护士离医生不算太远。然而绝不敢露出来。
       想来很是奇怪,那时候,人有比自己的职业高的梦想,是一种很深的罪过。连你自己,似乎也知道自己怀着很深的,很见不得人的罪过。于是,当着同事,既不看小说,也不订报纸。每天,到医院大门口去看别人的报纸。到这时想想仍然惊讶,那时候,偌大的国家,报纸只剩下两种。还有一份小小的《参考消息》,是整个世界的窗户,而整个窗户,只有眼前这份平日也有好几十页的《纽约时报》的一页。而那一页,那时就是全天下。
       在传达室角落里读人家的报纸,是每天下班后的第一件事。那一天,在报纸上,读到一条死讯。一个苏联作家去世的消息。家里书架上,曾经有过他的全部翻译作品,长长的一大排。当然,跟别的书一起,早烧过,卖过,自动交过。他的作品,到这一刻在回忆里排列,表现着赫鲁晓夫时代的知识分子以及政治文化界的生活,也写改革的苦恼。全部苦恼的程度,太粉饰,粉饰到没有什么值得留下,只留下粉饰本身表达的一类所谓灵魂工程师们的懦弱本分。但是,那一刻,坐在传达室里,久久看定报纸上小小的一块。久久地。到这时候才想,在同一个那时,在同一张纸上,世界上一定在发生大事。而中国自己当时也正在干一件大事,批林批孔。父亲就在那时又遇到政治麻烦,不再回家。而我初恋的人,那时被开除党籍、军籍,从军事科学高等学府发配到乡下去了。但是,竟然没有什么人没有什么事,在那个瞬间,可以分担角落里小小一个我,在内心深处对一个作家死讯的悲哀。
       那同样是一个夏天,窗户外边同样阴沉着,同样是要下雨之前,声嘶力竭的蝉渲染着阴沉沉的绿,人正把私人的话大声嚷嚷在公用电话里,看门老头一丝不苟盘问着来访者。坐在角落里一把没背的木头凳子上,肃穆,在心里完整拥有。
       又过了十年左右才发现,那位作家和我更心爱的一位苏联作家,持着完全不同的文化观点。我读到他当苏联作家协会主席之类的一段简历,立刻地,以我们类似的经验,不难想象他陷害对手时候种种看不见的手段和无须手段的有力效果。你的仿佛只属于你自己的角落,到什么时候,才悲哀得也对了地方?就是一个苏联文学界,在那五年之前,《日瓦格医生》的作者,已经死于病困;在那五年之后,爱伦堡去世了。你怎么能知道?那时候你连他们的书也没有读到过。而现在,那一排的辛格,在你的北京书架上。
       这家主人,不仅在厕所里看报纸,还放了不少书。书扔在马桶前放脚的旁边,在水箱盖上,在窗台上,书翻开着,扣在浴缸窄沿上。不收拾,不移动,我知道,在这种混乱里,有一种自己才看得见的秩序。比起我干活的另外一些受过高等教育却一本书都没有的美国家庭,在这样的厕所里,你会看见以前的自己。
       “辛格喜欢写鬼,写灵魂,他坚信它们与我们同在。”继续干着活,眼睛落回到那条死讯的文字上。我看见,一颗回家的灵魂,此刻正路过头顶,看见一双无形的手,在一个个此地犹太小铺的一份份意第绪文报纸上一行行文字中,来回弹奏华彩。报纸写道,“1904年出生于华沙附近的辛格,曾在神学院接受传统的犹太教育,但是在二十岁出头的时候,他作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不做拉比,宁愿成为一个作家。”当你的生命在这条路的边缘上如此走过着,读到上世纪开头时候的一个私人决定,虽然人家后来是个大人物,你仍然会为当初那个不知深浅的年轻人迟迟地倒吸着一口气。
       好个灰姑娘,在没有人的角落里,你可肆意幻想。过去你不敢露出想当作家的想法,现在,你也从来不会对主人们说,我是作家。我感觉丢脸。当你用充满口音、结结巴巴、时态不准确的破英语和人打交道的时候,你不要他们任何人有任何一点想象,以为中文也是如此的语言。换一个角度,换一个身份,便有了从来没有过的这样一种感觉:作家?这词好像很滑稽,很说不出口。即使在文化大革命中,即使在我的作品、我们的作品一次次被批判的时候,我也没有过这种感觉。现在,只在你自己的脑子里,用中文不出声地抠磨着你的小玩意,到生命结束的时候,这种练习便结束。究竟为了什么?没人指定你做下去。只因为已经写了半生,琢磨了半生,成了一种生活习惯?它连生计也不能维持,要做工来“贴补家计”。这是不是近似迂腐?而且明明错了世纪?你在人家进神学院的年龄,做了农工,在人家决定不当拉比当作家的年龄,开始学护士,在人家当报纸编辑的时候,做了舞台导演。现在,在这个地方,在向每一个人宣称同一个有效的句子“重新开始永远不晚”的美国,你也应该重新再开始?写作,就应该是一件个别的,秘密的嗜好而已?
       “然后,他又作了一个更重大的决定。那时他用希伯来文写作,但是当他发现东欧犹太人使用的意第绪语,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对犹太人的沉重打击和移民,在他生活的环境里已经没有人再说,一个远古的声音关闭了,于是,他决定用意第绪文写作……”
       读着,心不由地抖起来。于是,在清洗好的马桶盖上坐下,在别人的角落里,为自己沉默了一会儿。
       我的新杂货铺们
       对我这样的外国人来说,汽车加油站,是美国时尚最便捷的介绍,也是古典的象征。在加油站停一下,你就知道,随着电脑化的普及,信用卡自动付款机流行的速度,店里卖的含高碳水化合物的新饮料,还有不需医生处方的新药,最流行的电视剧附带的偶像产品什么的,路边大牌子上的汽油价格变化,连接世界经济和战争风云,提示着季节的变化——在旅行的夏季汽油贵起来,冷清的冬季油价低落。在我看来,加油站的古典性在于,换一种目光,它分明是儿时小街上的杂货铺,我把这里的快餐食品看成果丹皮,把琳琅满目的饮料换算成酸梅汤,加汽油,等于打酱油和醋?是的,加油站,英译中就是杂货铺。
       想一想美国百分之八十的家庭拥有汽车,瞟一眼公路边的杂货铺,你能看出好多东西。我住处的附近有四个加油站。四个开在一条路上,每一个相距不过百米。你会不会觉得这简直是没有生意眼光?一眨眼的工夫,就会被竞争对手踢出加油的买卖?!其实不然。这些加油站,或者被全国性连锁店拥有,或者是全国连锁店的地方同盟,每一个都针对不同的顾客,每一个都活下来,每一个都是社区的一面小镜子。
       最老的一个加油站开在路边角落里,卖咖啡,也卖各种小报,店里好多货物大概从开张的时候就呆在架子上,落满了尘土。店主操本地南方口音,这二十年来,随着商业的发展,大量的北方佬涌人,我听这种音乐性的当地声音很是悦耳。来这里的顾客大半是本地农户,早先这些农户占据当地,现在,这里,被办公楼、商店群和居住小区不断侵蚀,本地老住户不再耕种,改当建筑工。老住户们爱到这个看着又老又破,名叫“飞快”的加油站来,而这里动作实在缓慢,人付完钱,都不急着走,多半再和收银员聊会儿天。收银员叫小乔伊,是位个头一米高的侏儒,一个饶舌的家伙。他特爱和我说他老婆和六岁儿子的种种破事,并且,总不忘记提他们都比他个高。这店挣钱不多,话挺多,我觉得来这里的人都欣赏谈话的乐趣。这里与其说是杂货店,不如说是乡间小俱乐部。
       如果说“飞快”名不副实,那么,它隔壁的店与其名字的“迅速”相比可谓实超其名了。这是一家开张不过两个礼拜的新加油站,一副少年派头。头发染成绿色或紫色的少年在加油站外成群结伙。夜间时候,加油站被炫目的灯柱照耀通明。这里什么都卖,每样东西都颜色鲜艳,简直一个光怪陆离的小好莱坞。少年们喜欢来这地方,不过,“迅速”没卖出多少汽油,因为少年们还不能自由掌握父母的汽车钥匙。这里大量卖的是其他玩意儿。看着在?迅速”周围摇晃的青少年,你就明白多少家庭搬人这一片,没错,六个月里,两所新学校建起来了,以收容这些调皮捣蛋的小家伙。老天爷)
       再远一点(其实也没多远)的加油站是Chevmn(在广东我发现它很讨巧地译成中文的“喜润”)。和五光十色的“迅速很不一样,它装饰得十分冷峻,就白和蓝两色“喜润”的汽油比“迅速”贵,不过有质量好的名声,这个加油站以吸引青少年的父母为生意眼雅皮士父母们开着“奔驰”或者“宝马”来加油,也来洗车,这里有个自动洗车库。来这个加油站的人大都行色匆匆,穿着上班的西装,后车座里挂着从洗衣店取来的衬衣,使用的信用卡是金色的。
       第四个加油站叫“赛车道”,这个地盘巨大的加油站和“迅速”一样才开张,不一样的是,“赛车道”不展示社区的现在,而是预言未来。“赛车道”也属于全国连锁,不同于其他加油站,它不收信用卡,这里所有东西都付现金,当然,这里的汽油也就比别处都便宜,因为这店不用向信用卡公司付费。“赛车道”瞄准的顾客是住公寓的人。大多数拥有信用卡的美国人拥有住房,每个家庭至少有两辆车,而住公寓的人,相对而言是年轻的、从一个工作到另一个工作的流动性工人,由于漂泊的生活方式,还没建立起借贷的信用。自然有地方抓住这些漂流者,“赛车道”就是。不过,我想我住的地方并没有公寓呀。前几天,我开车出门迷了路,当然,我是一个没有方向感的人,经常在家门口迷路,我想找自己一向喜欢的那片森林,前一阵在北京,没有机会看见树,找来找去,我发现我没迷路,路对,树不见了,代替森林的,是一片正在修建中的公寓。于是我恍然悟道,“赛车道”是为未来社区预设的服务。
       开车走过不同的加油站,你在一一目睹美国城镇的历史,所有美国城镇是被汽车和加油站连接起来的。就不用说,你目睹着美国以外,目睹到地底下的石油。败落小镇上的名画馆
       长夏里我喜欢做两件事。其一是伪造。更精确地说,是对名画的伪造。我的凉亭也是画室,周围被花环绕,阳光充足,还有什么比午后坐在画架前,伴着收音机里的天下话题,偷窃着故去的毕加索、塞尚的思维更妙的时刻?临摹躲避了原创的混乱和艰苦,在大师的笔色痕迹里,琢磨着人家固化的思索。另一件夏天里我爱干的事情是,从完美无瑕,过分修饰,飞速扩张的中产阶级小区逃走。逃到衰败、真实的小地方。一感觉到小区窒息,我就打开地图任意一指,开车走上一遭。当我发现,有个家伙在亚特兰大南边一小镇上开了博物馆,展览他自己伪造的古典名画时,我来了情绪。报上说,他临摹了二千五百幅世界名画,包括十九世纪法国印象派雷诺阿的《船上的午宴》,十六世纪西班牙维拉斯奎兹的《卖水的老人》。这两件都是我正在临摹的。我得去看看这位同伙手艺如何。
       干热。烤得公路和树发白。把地图铺在方向盘上,在高速公路上开了一个半小时之后,拐进乡间的小路,看到镇子的路标了。我经过高大的房子,廊下竖着高大的柱子,是所谓庄园式,还有维多利亚式的房子,耸立着三角尖顶。我立刻到了镇中心,因为认出一家电影院。这么一闪神,开过了头,过了一条火车道,即刻开出了镇子,栽进破烂小房子中。路上没车,索性看着后面,把车倒着,又开回镇中心。这是南方小镇到处一律的结构和景象。一头庄园里住着阔人。穷黑人住另一头。而穷白人和黑人隔开,又住一头。隐约着,你好像脱离开中产阶级充斥的当今美国,进了中世纪贵族与农夫的欧洲。谁在这种地方开绘画博物馆,有点邪门。
       小镇中心,一条短街,一个老旅馆,木雕细花的前廊。隔窗看,有茶室,没客人,也没有侍者。古董店。古董店。还是古董店。摆着些仨钱不值俩子的几十年前的小盘子、小碗、布娃娃和旧家具。作为镇中心标志的老电影院烧毁了,旁边的房子伸着个旧招牌,是镇上的老报馆,不知道关张多少年了。铁轨生锈,候车室门窗都没了。曾经,来往于道的生意人,下了火车,在旅馆里住上一夜,继续赶路。古董店的地方,站立过笑嘻嘻的烟花女子。这种南方小镇一百年前着实繁荣,四野种棉花,镇上开纺织厂,上世纪二十年代末,棉虫灾害毁了棉田,纺织厂转移墨西哥,远至中国。而小镇们,立刻地,全部地,衰败下来。在老旅馆后面,透过倒塌的仓库,可以看见生锈的滚筒机里残留着棉花。我沿着洒满阳光的小街慢慢走着,拍着照片。街边一座木房,墙上残留着老商标,改作黑人教堂,布道人的声音传出来,浑厚如歌:赞美上帝!放逐恶魔!阿门!跟我一起说,阿门!信徒众声合歌:阿门!在门外侧耳倾听着,看着小街的对面。
       一个造型典雅的新招牌:“国际艺术博物馆”。
       里面很大,只有一位小个子金发女子。不是做画人,是管理员。门票四块五。她接过钱的时候,我似乎能感觉到她的心绷得很紧。她给我做解说,而满墙伪作没什么好解释的,她解释环境,解释小镇。说这镇上没录像带店,没音乐带店,连大型超级市场都没有,小加油站卖百货,也卖乐透大奖券,小镇人人买奖券,街上的生意人都恨这个新开的博物馆,因为门票钱会抢走人口袋里的小钱。“我们希望吸引小学生来参观,”她说着,偶然看我一眼,眼睛回避接触,“县上开设了挺不错的艺术专题课,小孩比家长们更懂得艺术,真希望通过孩子能把家长们带进来,可是,当春天开馆的时候,学校已经把这一年外出的钱全都花光了。我正在寻找基金会赞助。”她企图幽默,可幽默充满恐慌。我一边打量画,一边打听做画人。这人是摄影师,也是作家,周游世界,在存原作的博物馆和私人收藏家中临摹名画,常住迈阿密(啊,黑手党出没的地方),巴黎出生(哦,这就解释了他为什么用波德莱尔式的字眼儿自称“游手好闲的游荡者”),眼下人在伦敦。
       我的好奇心并没被见不到人的沮丧打消:为什么选在这个地方开绘画博物馆?就算是假的,也该把假名画放在不太离谱的地方。管理员跟在我身后报告故事,说当这人偶然游走到这个地方,和一个穷学生聊天,一瓶酒下肚,学生悲叹,真想到欧洲亲眼看看古典名作。
       “去就是了。”这位世界旅游者回答。
       “太贵了。”学生说。
       “不算贵呀,”世界旅游者说,“有个几千美金就能把欧洲绘画馆逛上一遍。”
       “但绝大多数人付不起这样的旅行费。”学生回答。
       据说这位世界旅游者受了震动。他从来没有意识到穷人不能自由旅行。我在伪作前被震动着,我也从来没有想到,居然有人不知道这世界上绝大多数人不可能自由行走。不论是经济的,还是护照的原因。不过,这位游手好闲者生出一个念头,既然穷人被隔绝在穷乡僻壤,不能贴近伟大艺术,为什么不把伟大艺术带到人跟前?哪怕是仿制的。他搬到小镇来了,买下一座庄园,他说服同样住庄园的邻居,捐出小街这栋旧房,曾经是卖衣服的商店,他把自己的伪造画陆续搬来。我复制过的许多画,包括十五世纪荷兰画派博尔霍斯的《乡间的婚礼》也在这里。诚恳地说,他比我技法熟练,但我的伪造品比他这件好,看笔触,他画得太快,不够古朴。在曾经挂过领带、短裤的地方,现在悬挂着梵高、毕加索、比沙罗、达利,让我一一回忆我看过的原作。除了我,馆里没有其他观众。据说节日和周末来少数外面的人。这位不停说话的女人学的是艺术史,从精妙、世故的北方波士顿来。我看看她,也避免过久观察。显然,从那个文明老城到这个不能再偏僻的地方来的小个子女人,怀着巨大的梦想。因为她说,她希望不断会有艺术家来探访,这样,她就能开个艺术材料的商店,这里从来没有这种商店。在十三英里之外,有个大学,学生会成为艺术支持者,镇子外有个废弃的运动场,可以改造成希腊式的露天剧场……她不停地说着,我不断倾听着绷紧的内心。
       我走了出来。开着车又过小镇外的黑人住宅区,然后过穷白人的住宅区,再次被潦倒的烂屋顶震惊。穿着破裙子的黑女人坐在廊下瞪着我,挺着啤酒肚的白男人也坐在廊下瞪着我。我很困惑,精神同处困顿中的穷人要看贫穷的《卖水老人》吗?真正的艺术是不是只能产生在艺术群体的高度碰撞中?艺术是不是只能在有着艺术品味的地方存在?困扰我的是,当那个曾经的中心,在我眼中已不再是艺术灵感的中心,我究竟到哪里寻找?
       车转上高速公路,混人干热、白色的午后。所有高贵的、效果可疑的精神呈献都留在脑后,那位学艺术的女人神经质的肖像在眼前晃动。半调歌手 这个机会来得很偶然。人家找我的时候,只叫我译歌词。发现我做过戏剧,顺便问了一句,能不能把歌唱下来?
       能不能唱——我无法表达,我有多么爱唱歌!
       少年时代在乡下干着活,我常在茫茫原野上一个人大唱。在大学集体宿舍里写着小说,周围乱糟糟,我带着耳机,听着歌走笔。突然,看到同学们眼神极怪地冲我乐。艺术学院里个个半疯,但这些神经超常的家伙,全都惊奇地跟着歌星乱哼着我的声音。
       我的正常声音,比正常人低四到六度,不要说在少年合唱队争领唱了,小时候,我总是眼巴巴站在窗外,看着一排排整齐升高的红领巾,羡慕人人高亮着小嗓子。不过,我肯定是生逢其时,听听天下吧,我这样的半调子低沉,如今在流行音乐里多红!
       于是,叫我译歌词的人,一边给我传真过来歌词,一边便把我的电话号码转给了音乐技师,说是技师要听听我的声音。
       说唱,还立刻就得唱。
        唱个什么呢?《跑马溜溜的山上》?还是《十五的月亮》?在电话上给一个美国技师唱中文情歌,有点可乐!
       技师的电话来了。说了没两句,通过了一半。因为他立即给了我一个试声的地址。
       这时候,歌词也从传真上过来了。一看歌词,我从头傻了,我敢说,任我们谁,一看都傻。把歌词大意翻译下来:脚趾骨连接着脚掌骨,脚掌骨连接着腿腓骨,腿腓骨连接着膝盖髌骨……这么一直连接到头颅骨。一副完整的骨头架子。歌名叫做《骨头歌》。这歌是为一个节目设计的。中国恐龙骨架到了科学博物馆,博物馆在电视里打广告,构思是配合动画的恐龙,用英文,也用中文唱《骨头歌》。我这活儿属于广告的背景音乐,还是之一。
       我从不怠慢任何活儿。把骨头翻译出韵来并不容易,在骨头的连接中,原歌词还有对造物主的反复赞美。拿着这个稀奇古怪的歌问人,古怪不稀奇的是人人全都张嘴就唱。原来,这首黑人蓝调歌曲,也是美国人的儿歌,仿佛学A、B、C,他们在幼稚园里,唱着,数着,认识着自己的身体。
       这歌的旋律非常简单,但我决不掉以轻心。我进了音乐店,根据索引,查到歌,戴上耳机,一边听歌,一边看CD盘的说明。一看,一听,眼泪汪汪。
       CD是男声合唱的,是一支监狱犯人乐队,声音平和,稍带亲切,却能听出大地、烈日,听出生命的承受。
       转天,一手地址,一手CD,我去试唱。
       试唱的地方在一个小商业中心里。我穿过修指甲店、洗衣店,到一个全看不见里面干什么的门口,应该是了。
       我敲门。敲出一个瘦嶙嶙的骨头架,这人是电话上谈过话的音乐技师杰克。要不是看清楚里面有一堆专业器材,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录音棚。门边竖着两张弹簧床垫,既管吸音,也管挡外面的声音。麦克风后面就是厕所,杰克告诉我,那门关不紧,录音时会带上漏水马桶的声音。不过他是临时在这里为我试声。
       我发现碰上了同类。在漏水马桶和弹簧床垫之间的瘦子杰克,追求完美,比我还操心他全然听不懂的中文歌词。英文原文每句六个韵,他总觉得,我的音韵对得不够尽善尽美。
       中文歌词能不能也加些铺垫的“小砖头”?他皱着眉头问。
       行呀,我说,中国民歌里有的是“哎呦喂”。
       说改我就改。杰克用电子合成器为我伴奏。在我唱的尾音上,他微笑着一敲电脑键盘,即兴跳加个古筝风味的花儿!瘦子杰克二十年前提着一把吉他,来到这个南方摇滚中心,这里有《飘》的传奇,十足乡野气息,有的是贫穷加上最炎热的气候,然而这里的摇滚音乐却散发着大众普遍顺其自然,看似悠闲的感觉。我可以嗅出那个杰克内心多热多狂。二十年之后,他认了,他改了,干电脑合成音响的吃饭差事。他说等“头儿”来了就试录。
       头儿来了。是个女的,是给我传真歌词的那位。她模样挺酷,进了黑乎乎的录音间还不摘墨镜,出口也不俗,跟杰克聊的全是大歌星的动静。奇怪的是,她对我全无动静。听了一会儿,我大致勾画出这位穿得像《纽约时报》星期天杂志版时装的墨镜了,这是位跟着丈夫的职业打北方挪过来的常青藤毕业的知识妇女,做自由撰稿设计。不过,她只是一“头儿”,是节目设计,我们还要等另一“头儿”,等节目主管。
       这头儿接着也来了。头儿一只耳朵上塞着应答器,边打招呼,边在应答器上跟手机那边说话,转告瘦子杰克说,他那边又来其他方案:除了设想英文和中文,也许是拉丁文和中文,或者是爵士乐和中文。一秒钟闲不住,这头儿转腰问我,是说广东话?还是普通话? 嘿,还挺博学! 我回说,我们刚合作出一种国际中国话,哎呦喂。
       说完我就开唱,一唱就让他直喝彩。瘦子杰克冷峻地打断,行了,到正式录音的时候,不断转调上升就成了。 转调,天知道要砸锅, 正式录音的时刻在夜晚。又换了一个地址。按照地址,我开车经过脱衣舞夜总会,车到地方的时候,直让我想起电影里街头贩毒的场景。大着胆子钻出车,有两个黑人跟我打招呼,路灯底下,满脸灿烂。我认出来了,这是只有我能识别的自己人,也许犯过罪,有过前科,但都是歌手,白天打零工,半夜来唱歌!
       可不要小瞧给我录音的公司,墙上挂着他们上了全美流行榜的不少碟,好几位歌手的大名我也眼熟。而三位头儿:墨镜、应答器和瘦子杰克,都在这儿候着我了。
       这真是美式的哕嗦,一个几十秒的项目,也要几方当场认可才算完成。
       到此时刻,动画恐龙已经在电脑里神气活现地摇头摆尾了,英文那一半歌也录完了,万事俱备,就差一个我。
       我钻进录音棚,戴上耳机,跟着录音助手给出的配器音乐,在巨大明亮的场地中间,高唱不说,还手舞足蹈给自己加油。耳机里直听见大玻璃窗那边监控室里应答器大叫:“原来中国人不是只会卡拉OK!”听见瘦子杰克说:“你放尊重点!”在这地界杰克是头儿。
       我一定唱得人人都挺满意,大窗那边个个都观礼似地站直了朝我微笑。这时候,转调来了。完蛋了。我用中文怎么都转不好洋调!
       杰克进来了,弹起钢琴,叫我转调。这一手在大学声乐课上我跟老师练过,这个我会,起码我转的模样像专业的。杰克一出去,我又不会转了。这一下那边全体急了。在大窗那边紧商量,弄电脑,可能怕我慌了神连基本调都跑了,于是关了监听。我只见大窗子那边一片人串来串去,串得我直替人家犯难。这地方抓个真歌手真不难,难的是,大半夜到哪儿找个会中文的?!
       绝望之中,慌乱中谁错按了开关,我在耳机里听见,墨镜在监控室那边嘟囔:“要不,要不,叫她听一听乔治是怎么唱的?”
       乔治,是唱英文《骨头歌》那一半的人。那边的窜动稳了稳,乔治,从耳机里来了。
       这是真正的歌手,他声音浑厚,并且温和,听口音,是位黑人,奇怪的是,我能感觉到这人个子非常高。他唱着,我跟着,随着他的声音,随着他的不断转调,做我的转调。他数脚趾,我也数脚趾,他数脚踝,我也数脚踝,啊,他唱得那么轻松,我也随着放松。这是真正的歌手,旋律从心里自然流出。唱歌就是这样啊,是这样快乐,这样玄妙,这样自由自在。
       对着想象的乔治,我脚尖、脚后、脚跟踢着,我翩翩起舞,好个黄种小个秀兰·邓波儿和高大黑舞星对比。
       唱歌就是这样啊,没有方向,没有实体,灵魂飘摇在躯壳之外……
       录音助理们一一和我握手,并且安慰我说,不要紧,电脑能把我唱的一句一句接起来,保证天衣无缝。
       我要报—下成果:十六岁不到下乡时候我第一次拿到的钱是二十五块人民币,这晚上二十五秒钟,刨了税,我挣了一百九十二块五毛五美金。我的歌声,按着合同写的,在电视台广告缝里飘了整整两个礼拜。
       在录音公司门边分手的时候,果然如我感觉的,瘦子杰克告诉我,我的歌伴乔治个头两米二。一边说,杰克伸手在空中比划了一下。
       夜色空茫,旋律悠然,感激无名,给我独一却非无二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