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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随笔]刘春随笔三题
作者:刘 春

《诗歌月刊》 2007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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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语:
       刘春是真挚的。面对梅里雪山,如同面对文字本身,征服不是目的,顶多是涉险而过。大约每一位诗人心底都有一座雪山,有他的因为雪山的超拔高峻而衍生出的痴语。邢昊也是这样,尽管他的表述零乱了些。有时候,我们从诗人的随笔中更多地了解到诗人的内心。
       ——黄玲君
       ahszh@126.com
       梅里朝圣
       5月下旬,我离开了桂林,去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参加“百名文化记者香格里拉采风”活动。
       说起迪庆,可能外省人所知不多,但说起香格里拉,人们就会神往不已。不错,传说中的香格里拉就在迪庆州。香格里拉是一个虚拟的地名,出自英国作家詹姆斯·希尔顿70多年前出版的小说《消失的地平线》,意为“美丽吉祥的地方”。小说出版后,被好莱坞拍成电影,引起轰动。而关于香格里拉的所在,却一直没有定论。多年以来,四川、云南和西藏都力图证明香格里拉位于本省,最终,云南人获得成功,使得迪庆州成为国家承认的香格里拉所在地。1995年,迪庆州府所在地中甸县更名为香格里拉县,香格里拉归属之争尘埃落定。
       与一般人不同,我去迪庆却不是为了欣赏香格里拉的美景,而是想去朝拜滇藏交界处的梅里雪山。
       对于一个南方人来说,仅仅是雪已具有太大的诱惑,何况是雪山,更何况是从未被人类征服过的梅里雪山!
       下午两点,我们从香格里拉县城出发。汽车在环山公路上慢慢行驶,海拔逐渐升高。三个小时后,道路开始险要起来。偶尔可以看见山体滑坡的痕迹,几块巨石浅浅地倚在六七十度的斜坡上,似乎一阵风就可以将它们吹下来,而另一边则深不见底。翻过两座大雪山之后,车队终于到达目的地——梅里雪山对面的一个饭店。
       似乎经过预约,第二天清晨,所有人都早早起床,集中在雪山对面布满白塔和经幡的坡地上,等待日照金山的胜景。然而,神山像一个羞涩的少女,蒙着白云织的面纱。微风吹过,面纱掀开小小的一角,卡瓦格博露出了部分眉脸,相机的快门声登时响成一片。有人抱怨看不到卡瓦格博的全景,而我已心满意足。神山就像一个智者,你既已经沐浴了他的智慧的光辉,又何必非得看清他的模样?
       人群中生起了一阵骚动,有人在大声讨论着什么。原来,某位游客曾经读过一篇题为《梅里往事》的散文,散文叙述的故事凄美动人:一个喜欢冒险的男孩曾经征服过很多高山,然而当他攀爬梅里雪山时,却因发生雪崩不幸遇难;女朋友为了怀念他,便在雪山对面开了一家“梅里往事”酒吧,每个清晨和黄昏,女孩都怀抱吉他,为逝去的男友轻轻吟唱……
       女孩在拨动琴弦的同时也拨动了那位游客的心弦,他从此记住了故事中的“梅里往事”酒吧。这个时候,他突然发现“梅里往事”酒吧就在眼前,于是他激动地走了进去,想拜访那个多情而忧伤的女孩。然而结果却令他大失所望——服务员很平静地说:老板和老板娘在楼上睡觉没起床呢!
       那位游客心理落差可想而知,也许他感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出门之后便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周围的朋友。闻者无不大笑,说世界上哪有什么纯粹的爱情啊,都是作家编出来的。
       我在他们身旁,像一个多余的人。我发现自己的观点和他们完全相反——我不仅坚信世上存在纯粹的爱情,还存在爱情更崇高更神圣的感情。而这,也是我来朝拜梅里雪山的最大原因。
       我想说的是马骅,一个志愿者。三年前,他死于梅里雪山之下。
       1996年就从复旦大学毕业的马骅原本可以过闲适舒坦的生活,然而,他内心有更高尚的追求。2003年初,31岁的马骅离开北京,只身到梅里雪山下只有26个学生的明永村小学支教。与普通的志愿者不同,马骅不领分文工资,仅以稿费为生。平时,他过着极其简朴的生活,常常到邻居家里要开水冲方便面吃,一吃就是一周。为了让家人放心,他还需要不时给家里汇钱。平时,马骅除了给学生上课,还为贫穷而落后的村子解决了许多难题,深受学生与村民的爱戴。2004年6月20日,马骅进城买粉笔,在回程中,汽车翻进了澜沧江,车上三人(司机、马骅与一老尼姑)失踪。消息传来,孩子们哭干了眼泪,藏民们四处寻找,在江边上插满了经幡,但没有找到他的尸体。
       后来人们还知道,马骅从1995年他还在读大学时,就悄悄地开始了助学行动,时常给希望工程捐款。人们从他的遗物里面发现了受助者的信件、汇款单收据,以及希望工程的荣誉证书。其中河北一个叫坤歌的小朋友1995年3月15日这样写道:“马骅大哥哥,你好!你的来信和钱我已经收到,你这样帮助我,我真不知道再说什么好,只有一句话,我一定要继续读下去,绝不辜负你对我的希望,你说我弟弟妹妹读书的费用和家里,也由你想办法解决。我的眼泪马上就流出来了,因为我妈今年二月就带着弟弟妹妹改嫁了……”
       如果人们知道马骅的故事,他们还会在梅里雪山下为世界上有没有神圣的感情、为散文能否虚构而争论不休吗?
       那个上午,我在神山前照了一张像:头顶是云雾缭绕的卡瓦格博高峰,身后的山沟是马骅生前任教的明永小学,左边不远处是马骅遇难的地方,右边是神话般的“梅里往事”。
       去梅里朝圣,优美的风景、神圣的爱情、圣洁的灵魂挤满了我的胸腔,我怀抱三种情感,满载而归。
       谁比谁更“垃圾”
       十余年来,我收到过很多作家自费出版的作品集,内容主要集中在诗歌和理论著作方面,以及少量的先锋小说。这些作品集有的是与出版社“合作”出版,有的在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申请了内部准印号,还有一些和时下常见的“民间刊物”一样,省略了所有手续。圈内人习惯于将后两种出版物称作“自印书”。自然,严格地说,没有申请到准印号的那一种“自印书”不被允许的,但也许是出于对文学创作的支持和对作家的尊敬,只要作品内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很多地方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对这种印数有限、“仅供内部交流”的小册子相当宽容。
       除了在出版手续上的区别,自印的作品集与公开出版的图书还有制作质量上的差别。众所周知,对于公开出版物的印刷质量,国家有一定的衡量标准,而“自印书”则可以马虎一些。在我收到的自印图书中,制作粗糙者多而精美者极少,印数一般是数册到数十册,与正规出版物动千上万册的印数有天渊之别。据说十多年前,四川诗人翟永明曾表达过这样的意思:如果她有机会正式出版诗集,就只印两册,一册留给自己,另一册“献给无限的少数人”。从翟永明后来所出版的诗集的印数看来,她也只是开开玩笑而已。
       可以把“自印书”的流行看作是当今纯文学作品出版状况的缩影。除了那些“著名作家”和能够通过各种方式缴纳出版经费者,经济状况较差的普通作家要出版一部作品集简直难如登天。那么,在既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更多的朋友系统地阅读,却没有足够的钱财与出版社“合作出版”的情况下,到新闻出版局办个准印号,甚至直接找一家小厂悄悄印刷未尝不是一个解方决法。
       2001年冬天,《诗歌月刊》举办的金华诗会上,浙江诗人沈娟蕾给我送了一本她的诗集《冬天的品质》。全书68个页码,极其简陋,先是电脑打字,然后复印并用白线手工装订。按照书末“版权页”的介绍,这本诗集“首印”7册,“第二次印刷”12册,共19册。这是我最钟爱的个人诗集之一,一连几年,都摆放在书架的最醒目处。从它极少的印数,我们可以看得出作者是如何的自珍与自爱——因为少,所以不可能漫天散发而只赠送给值得赠送的人。我想,每一个获赠此书的诗人都不会轻视这一份信任。
       花费那么多口舌对“自印书”津津乐道并不表明我对正规出版持排斥态度。如果作品有出版社主动愿意出版,自然是最大的好事;如果作品具有一定的质量,作者的经济状况尚能承担出版费用,那么,找出版社“合作出版”也未尝不可。然而,有的人总觉得合作出书是丢面子的事情,他们宁愿悄悄地找一家印刷厂印个几十本送朋友,也不愿意找出版社,尽管他们不缺钱。这些作家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的确,有不少人对自费出书者怀有偏见,他们认为自费出书是名利心作祟,需要自费出版的书是垃圾。其实,随着经济状况的改善和纯文学作品的日益边缘化,自费出书已越来越为人们所习惯。解放前,许多著名作家的著作就是自费出版的。在西方国家,作者自付出版印刷经费更是屡见不鲜。所以,不排除某些人为了达到某种庸俗目的而掏钱出书,但也应该看到,还有一些人自费出书并没有那么直接的目的,他们出书仅仅是为了圆作家梦,让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而已。
       
       在某些占有“地利”和“人和”的作家眼里,一本书值不值得出版,“能否挣钱”是惟一的标准。其实,书在本质上是精神的,不能以“元”为单位衡量。挣钱多少充其量只是标准之一,更重要的标准是作品的艺术价值和对精神的净化程度。《少女之心》如果能够出版,也许能为出版社带来百万收入,可是这就能证明它是一本好书了吗?假如我们用海明威的高度来衡量,中国的大小作家基本上都是一个档次;而在金庸的财富面前,内地大多数“著名作家”都还没脱贫。既然如此,取笑别人出书不挣钱反而要垫钱进去的人,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再说,人家出书花的是自己挣来的钱,也没有妨碍有“门路”的人正常出书,即使把那一千册样书堆在床底或当废纸卖,也要比那些以权谋私,损公肥私者有强吧!现在有的人,或利用自己的职权给出版社领导施压,或与出版社领导搞利益交换来出书,或干脆打着一些冠冕堂皇的幌子,公款私用,供自己和几个“弟兄”出版垃圾文字。这种书可以说是世界上最肮脏的书。
       从内容上而言,自印书和自费出版的图书与公费出版的图书并无先天的优劣,公费出版物中有大量垃圾,自印和自费的作品集中也不乏金子。一本书需要自费,有时候是因为出版社的惟利是图的心理和社会阅读潮流的逼迫。在阅读越来越功利,人们宁愿看电视也不愿读原著、重物质而轻精神的年代,以自费和公费来衡量一本书的质量的做法亦相当偏颇。卡夫卡在生前碌碌无名,发表不了作品;凡高生前画没卖掉几幅,甚至连妓女都对他敬而远之,但多年以后,他们的作品震动了全世界。这正好印证了“英雄不问出身”这句话的正确。因此,拿自费出书的人来调侃,甚至嘲讽,不仅不厚道,也没道理。不知道是否还存在宁愿自印而不愿意将自己的作品公开出版的作家,鉴于“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出版方式盛行于出版界,我相信一定有这样的值得我们尊敬的人。
       近日读报,一个依靠裙带关系而出过几本小随笔集的老作家建议有关部门控制“自费出书”,理由是自费出的书是垃圾,既弘扬不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也不能向读者传播知识或陶冶读者的情操。这一招实在太绝,不仅断了自费出版的前路,那些自印的作品集更是不屑说了。且不说控制自费出书是否合法合理(据有关报道,自费出书是法律允许的),单说他的理由就荒谬异常。为什么凡事都得往“民族”、“传统文化”那么大的方向靠呢?弘扬不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不能向读者传播知识或陶冶读者的情操,那么我陶冶自己的情操总可以吧?而且我也不妨碍你公费出书或买其他书来“陶冶情操”啊。再说,也不是所有公费出版的图书都能“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向读者传播知识或陶冶读者的情操”吧。据我所知,至少在诗歌界,最受欢迎的正好不是正规诗歌刊物,而是诗人内部印行的“民刊”。相对于那些生机勃勃的自印书刊,不少公费出版的书可以扔进垃圾桶。
       两种动物的生与死
       我是不喜欢狗的,无论别人将这种动物描述得多么可爱。这或许与我的少年经历有关。那时候村子里好几户人家都养狗,而且大多数家庭不是养一条两条,而是好几条。这些人家恰到好处地分布在几条要道旁,去学校、代销店、赶圩,都要经历一次乃至几次生死抉择。有的狗听力好,你还在好几十米远它就咆哮不停,让你提心吊胆;有的狗则反其道而行之,无声无息的,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而正当你心存侥幸地走过,它会蓦然从角落里窜出来,把你吓得魂飞魄散。虽然于我而言,每一次都是有惊无险,但那时候,把去上学和去代销店称为灵魂的煎熬并不为过。何况村里村外还真有好几个人被狗咬伤过的呢!
       但狗也是容易打发的,比如一块肉、一个包子、一团剩饭,甚至是一堆大便,它就可以与你化干戈为玉帛,在你的裤管下摇头摆尾,一副心腹模样。而狗的本性是多疑的,以物质交换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友谊脆弱得不堪一击,除非你愿意供养它一辈子(那些夸赞狗类忠心的人基本上都是狗的主人)。一般来说,得到好处之时,以及往后的一两天它还是对你心存感激。时过境迁,它一旦发现你不能继续提供好处,就会恢复多疑的本性,主动与你划清界限。这个时候,要是有另一个人给它好处,你可别怪它翻脸不认人。这样一来,狗就更令人恐惧了。三十年的人生经历给我的一个经验,那就是:对凶残和善变的人和物,最好敬而远之。
       除了怕狗,我还怕蛇。这种容貌古怪的东西在乡村留下过太多传奇,比如张三在晚上十二点,突然听到蚊帐顶上呼吸声,开灯一看,竟然是一条吹风蛇盘在上面;比如邻村的李四走夜路时不小心踩到一条绳子,然后觉得脚踝处有些疼痛,几个小时后他死在卫生所里,整条腿肿得像水桶。更恐怖的是,那几年村里还发生过捕蛇师傅被蛇咬死的事情。据说他已经将毒蛇制服并放在竹篓里,可不知何故,那东西从篓子的缝隙里钻出来咬了他一口。那天晚上,他的身旁没有一个人。卫生所的邱阿姨后来说,他跑到卫生所拍门时,只知道喘息而发不出声音了。发生在身边的事情已足够吓人,那么传闻就更令人胆寒了,比如我们老家有“打蛇没打死,半夜咬大臂(大腿)”的俗语。也就是说,你在打蛇时,要是被它逃跑了,那你晚上睡觉就要留神了——它会找到你家,爬到你的床上咬你的大腿。所以在那个时候,我们遇到蛇时,总要先掂量能不能一次性收拾它,要是没有把握,还是避开为妙。
       而在我奶奶眼里,蛇却具有灵性。我奶奶不赞成人蛇作对,她说,无论多么恶毒的蛇,你只要对它说:“龙啊,你是龙。”它就会悄悄地离开,不再给你威胁。后来好几次我遇到蛇,就胆战心惊地按照奶奶的话做了一遍,不知道是那家伙听着受用还是别的原因,反正它一扭一摆地溜了。现在想来,奶奶的说法真是意味深长,连蛇都喜欢被拍马屁,何况人哉?当然,这只是调侃之语,但不胡乱杀蛇却是符合自然规律的,如果人类一味的抓蛇、杀蛇,毫无疑问,我们得到的肯定是更为惨痛的惩罚。所以我从来不敢自诩比上一辈人新潮、懂科学,有些老人虽然讲不出大道理,但他的行为就是道理,你不服不行。
       16岁以后,我离开了农村。在城里,倒也还能时常遇见狗,但都是油头粉面、毛茸茸的,或躺在一个少妇的怀里撒娇,或跟在一个肥屁股后面左吹右拍。年少时所见到的那种泼辣和粗砺是越来越稀罕了。而蛇,则只能在电视上遇见了,由于尖端的摄像技术的介入,我甚至比在农村时更了解它们。它们的模样仍然是那么古怪,但我的态度有了改变——我喜欢看到它们在荒野上自由滑行,而厌恶人类把它们移居城里。当我一次又一次地看到那些碗口粗的巨蟒竟然盘在一个少女的脖子上大献其媚时,我心里产生的不再是惧怕,而是惋惜与悲叹。我才意识到,少年时代那些有个性的、让人警醒的蛇在今天是多么罕见。手执一根竹鞭面对一条无毒的草花蛇也会两股战战的场景已经成为回忆,大自然里的蛇离我太遥远了,无需担心它半夜上门寻仇。只是我们长大后,又开始担心其它的事物。我不知道那些铤而走险的、那些孤注一掷的、那些背井离乡的人们是不是因为被一条条有形无形的蛇所逼迫。但我相信,每个人的内心里都有一条蛇。
       我没有看见过蛇的死亡,但我看到过狗的死亡。前几天清晨,我和妻子带小孩去医院打预防针,走到宿舍楼下,发现路上围着一群人。一条白毛狗倒在地上挣扎,嘴里不停地吐着粘稠的血丝。从它挣扎的动作看,很明显它是被小汽车或摩托车碾断了脖子。人们在议论着、观望着,口中不时发出啧啧之音。一个旁观者说:晚上有狗肉吃喽。还有一次是在我年少时。那天,村里的墙壁上贴满了慷慨激昂的标语。据说几天后有县城的大领导来与民同乐。村里的小领导想用土特产招待,就找到了家里喂有一条狗的阿桂。我认识那条狗,那是一条黄色的小公狗,天天温顺地跟在阿桂身后,因为它的左耳有一块黑色的花纹,阿桂将它命名为“花耳”。大领导到来的那天早上,花耳和往常一样侧卧在村里的水井边休息。不知什么时候,阿桂来到井边,很亲切地召唤着花耳的名字。花耳见到主人,兴高采烈地小跑过来,伸出舌头讨好般地舔主人的裤角。这时候,学过武术的阿桂退后一步,举起了藏在身后的木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