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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翻书]清朝文字狱阴影下的名著
作者:李恩柱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8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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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把清王朝酷烈的文字狱和那些光芒万丈的小说(比如《红楼梦》)联系在一起时,我会常常涌起一点困惑。直白而言,我不知道如何把文字狱的惨烈及无孔不入与辉煌的创作成就和谐地统一起来。按理说,在文字狱遍地的年代,人们应该噤若寒蝉,斯文扫地,研究枯败,创作凋零才对,怎么会有如云佳作出现?
       在清朝立国的268年里,发生了160余起文字狱,平均一年半一次。不过,这160多起文字狱并不是平均分布在每个时期,每个皇帝兴起文字狱的目的不同,每个皇帝处理案件时拿捏的分寸也不一致。顺治、康熙、雍正三朝文字狱不仅较少,同时更多是因为政治目的。
       蒲松龄生于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去世于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康熙十八年《聊斋志异》初步成书。这个时期清朝的文字狱正是特别注目于民族矛盾、特别关注政治的时期。而《聊斋志异》的取材和叙述方式,将书中的思想意识深深埋藏起来,很少有人把它和政治关联在一起,并且“终著者之世,竟未刻,至乾隆末始刊于严州”。(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蒲松龄没有受到文字狱的威胁。康熙帝的后代虽也禁止这本书的流传,但清统治者对待人情风俗作品与政治作品不同,蒲松龄及《聊斋志异》也就安然无恙。
       乾隆帝统治时期文网之密,文祸之多,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是空前的。综观这些案子,主要集中在乾隆中期,即十六年(1751)至四十八年(1783)间。
       《红楼梦》成书大体在乾隆甲戌19年,当时文字狱极为酷烈,但聪明如曹雪芹,不会硬着头颅朝文字狱风口上撞。《红楼梦》甲戌本凡例声明:“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作者自己把书和政治是非隔离开来。在今日看来,这些话说与不说区别不大,在当时是异常明智的举动,万不可不说。有学者认为,陷入文字狱的,是些小文人。此话也许偏颇,却也不是一点道理没有。我有一位对《红楼梦》有研究的朋友,他说《红楼梦》后四十回不是传借丢了,而是曹雪芹见文字狱挺厉害,压根儿没敢外传。我觉得倒也合乎情理。
       乾隆以后,嘉庆、道光等朝的文字狱极为罕见。1903年,发生了著名的《苏报》案,但这时的清王朝已经风雨飘摇,有心无力了。
       综观清人所禁黜的小说,较为著名的有《龙图公案》、《品花宝鉴》、《隋炀艳史》、《禅真逸史》、《水浒传》、《红楼梦》、《金瓶梅》、《绿牡丹》、《子不语》等。其中《水浒传》、《金瓶梅》、《红楼梦》,遭受的禁黜最烈,禁斥的理由或为“诲淫”,或为“诲盗”。禁毁的具体手法,就是沿着外力与内力两条路径用力。处罚措施属于外力范畴,对作者精神造成压力则属于内力范畴。
       如果要说查禁的效果如何好,怕也不全是事实。《劝戒四录》载玉麟语云:“我做安徽学政时,曾经出示严禁,而力量不能及远,徒唤奈何。有一庠士颇擅才笔,私撰《红楼梦节要》一书,已付书坊剞劂,经我访出,曾褫其衿,焚其板,一时观听,颇为肃然,惜他处无有仿而行之者。”从他的无奈之状推测,各地查禁的严宽程度是不一样的,严弛急缓多有不同。总而言之,《红楼梦》在当时并未形成一个具体的案件,只是泛泛而禁。
       清朝乾、嘉时期,考据学独盛,成为清代学术思潮的主流,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如社会安宁、国力充实,有识者厌弃空谈等等,但文字狱的影响不可低估。与学术研究一样,清朝(不仅仅是清朝)流传下来的名著,其取材基本不脱浪漫主义的影子,也就是不尽说人间事。《聊斋志异》说狐道鬼,《红楼梦》半人半仙,《镜花缘》虚无缥缈,《儒林外史》虽说了人间事,但都是异朝的酸文人,这些都不值得统治者多虑。今日谁都知道作者不是无话可说,而是不敢直说,只能指桑骂槐,说狐道鬼,文字狱阴影下的创作就是如此吧。作者缺少直面现实的勇气,不是好事,可也不全是坏处,最少小说写得精细、委婉,作者练就了一身好功夫,特别耐读。因此,文字狱下的名著不仅仅是名著,而且是含着血和泪的名著。曹雪芹说写《红楼梦》“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不单单指修饰文字,更是指社会大背景。■
       【若璇荐自《中国新闻出版报》200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