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隧道]诗就是生活
作者:向卫国

《诗歌月刊》 2006年 第03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一、生活:诗歌的另一个“自然”版本
       我大部分的文章都是先写好了,才想题目。现在写关于王小妮的这篇文章,我首先就敲下了这个题目。“诗就是我的生活方式”,这句话我听到许多人讲过,但我从来不信。这是一句普通的话,但对一个诗人而言,却是悬深奥的一句话,不可以随便说的。最近我在读王小妮的时候,这句话自然而然就出现在我的脑子里了。在我所知道的当代诗人中,只有王小妮给了我这样的印象。用这样一句平凡的语言来谈王小妮,可能会让很多人失望,但只能这样,因为谈的是王小妮。
       我没有见过王小妮;所谓的“读”王小妮,其实也只是读了她的一本书《世界何以辽阔》(2001年,百花版)。但我和王小妮在精神上是有着某种无法官明的内在联系的。1985—1989年四年间我在吉林大学中文系读书,住的正是王小妮当年住过的同一栋楼。虽然那时,王小妮、徐敬亚已经高校好几年了,但对中文系的学生而官,他们仍然是吉林大学的空气的一部分,就好比海子、骆一禾之于今天的北京大学。受着他们以及80年代整体时代气氛的影响,在校期间我也是诗歌的一分子,不算十分狂热,但也的确为之费神不少,熬过了无数的不眠之夜。可惜,后来的吉大中文系再没有出过王小妮、徐敬亚这样的人,有才华的人自然不少,或许是生不逢时吧。
       诗坛上的人都知道,好多年来,王小妮都偏居深圳一隅,似乎从来没有在任何媒体上露过面。1989年,我离开吉林大学之后,一直时断时续地关注着诗歌,但从来没听到关于王小妮的消息,只有一次,忘了是从一张什么报纸上知道,王小妮在湖南出了几本散文集,我一度以为王小妮已经像舒婷一样离开了诗歌了。直到2002年,我从广州诗人黄礼孩编的《诗歌与人——2002中国女性诗歌大扫描》上看到王小妮的长诗《会见一个没有了眼睛的歌手》才大吃一惊;接着又不知从哪里看到《我看见大风雪》这首长诗,即刻被彻底地震住了 (关于这两首诗,2002年我在《边缘的呐喊》一书中已较详尽地谈过我的看法,此不赘述)。作为一个吉大人,我同时感到了从未有过的自豪,原来中国的当代诗歌不只有北大、北师大,吉大仍然是存在的,只要王小妮还在,吉大诗歌就在。
       王小妮生活着,写着诗歌(也写着散文)。对她而言,诗歌就是生活,生活就是诗歌。诗歌,像生活一样随意,生活,像诗歌一样自由。所以她不用宣言/宣传,她没有流派/圈子,她不怕被遗忘,也不怕落后于潮流。二十余年来,诗坛上演了无数次“你方唱罢我登台”的喜剧,挥舞着无数涂满宣言、色彩缤纷的旗帜,但一切都与王小妮无关。她只有诗歌。她活着,她写字。她写的字,不管分行不分行,都是诗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写作的人喜欢说自己是“写字的”,其实对大多数人而言,不过是一种无可奈何、以退为进的策略。只有王小妮说这两个宇时,最自然,最恰当,因为她就是写字的,写字对她而言已经变得像吃饭,像呼吸一样自然,从不刻意为之。有谁是先想好了道理然后才开始呼吸的呢?
       但是,生命就是变化。生老病死是变化,写字也是变化,是更为深刻的生命变化的轨迹。王小妮拒绝了外在的一切“喧哗”,却并不能拒绝(抑或是主动地追求着)内在生命的“骚动”。早在1986年,她最亲密的人,应该也是最了解她的人徐敬亚就写到了王小妮诗歌变化的内在轨迹:“在中国现代诗十年间的跨度中,王小妮一直保持着第一流诗人的气度与个性。……自1983年起,生存的残酷渗透,使她的诗增加了人的善恶意识。1985年后,她的诗由质感的人文,进入了冷漠的荒诞。1986年中起,呈现了神秘的平静。她以递进的姿态跨越了两个时期。在语言的操作上,始终保持了自己的艺术滋味。我知道,诗,是她生存中与外界少得可怜的接触点之一,是她这个人的支撑与希望。在今天的中国,为自己一个人写诗的人已经很少。”
       由于阅读有限,徐敬亚所说的王小妮诗中的“善恶意识”以及1985年的“冷漠的荒诞”,我没有感受到,但1986年以后的“神秘的平静”却保持至今。我手头上惟一的一本王小妮的书《世界何以辽阔》是一本诗文合集,全部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的作品。另外较为集中的一部分就是黄礼孩转过来的王小妮2003年的39首诗。从所有这些资料看,用徐敬亚的“平静”二字来概括这些诗,是十分准确的。不过,我没有从中体会到“神秘”。
       王小妮自己是这样描述“写字”是怎么一回事的:“有人问我是怎样写散文的。这种事情很显然是说不清。我只能告诉他我个人的标准:桌上一个碟子,碟子中一叠白毛巾,把这些东西交给作家,作家该有自信去把握这种无意义,把丝毫见不到内涵的一碟一毛巾随手写出来。”然后她说:“不经意,是事物的本来存在。把本来自然而然的东西,按所谓好文章的模式煞费苦心地写出来,只能去做一个工匠。”(《随手》)
       我的体会,碟子仍然是碟子,毛巾仍然是毛巾,并不因为诗而有任何的混淆。如果说“神秘”的话,仅仅是指那一点“说不清”的“不经意”之处。但这不是“诗”的神秘性,而是“写”的神秘性。说穿了,也就是古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那点技巧、那点语感。
       王小妮能够这么平静地谈“写字”的问题,她写出来的字当然也是平静的。首先,她的生活是平静的。比如,她的散文无数次写到菜市场,写她像一个最普通的家庭妇女一样买菜、做饭,看着徐敬亚和儿子吃下去,于是很满足。她写和徐敬亚一起买回来几斤土豆,吃了一半,种了一半在院子的空地里,等待着它们长出新的土豆。她说,“菜市场是一块自由之地”,“我怎么可能想象,今天我能有这样的自由。”
       买土豆,跟“自由”有什么关系?有的,只有王小妮这样自然的诗人才知道。一般的人,受着一种被哲学家称为“历史理性”的巨大的东西的支配,以为自由是多么神圣、崇高,远不可及的东西。只有诗人知道那种试图控制一切人的形而上学的东西是多么不可靠,因为“人和人注定产生分离,人间走满了岔道。神是最渴望进入每一个人内心的。他努力了几千年都没有进入,退缩回他的高位。”所以王小妮很自觉,“我只是悠闲地提着两斤土豆的平凡人,我不再关心别人,不想做什么警世惊人的作家。”(《我和他,提着两斤土豆走出人群》)
       但诗人不可能真的“不关心别人”,只是不再像“神”那样去关心而是像人那样关心罢了,不再动辄泪流满面而是“平静”地关心罢了。比如诗人的“目击疼痛”一组诗文,就记述了她在自己的一生中目睹的生命之痛,它们从60年代到70年代至90年代不绝,有的是诗人自己的生命经历,有的是别人的遭遇,但一样在诗人的笔下让读者感同身受。
       实际上,再也没有比目睹一个所爱的生命平静地呼吸更让人感动的了:
       在台风登陆之前
       徐敬亚这家伙睡着了。
       现在徐变得比一匹布还安静
       比一个少年还单纯。
       
       那条睡成了人形的布袋
       看起来装不了什么东西。
       ……
       如果他一直睡着
       南海上就生不成台风了。
       如果他一直不睡
       这世上的人该多么累。
       ——《徐敬亚睡了》
       我们这个时代,诗人总是很自卑,而小说家很骄傲。但我们总是看到一些诗人后来成为成功的小说家,而没听说过中国的小说家成为诗人的。如果按照传统的理论,小说的中心任务是塑造人物性格的话,还没有哪一个小说家在他的专业领域能达到这首诗的高度。徐敬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果他睡着了,南海就生不成台风了……
       真正神奇的还在于诗人写诗,不是为了塑造性格,这只不过是在“不经意”中完成的。诗人只不过是关心一个人,关心到了板致,他在台风之前睡着了,就会变成诗。
       二、写作:“植物化”的冲动
       道家讲,道法自然;诗家也讲,诗法自然。这是中国的传统——我忽然意识到当我要讲王小妮的时候一切先锋的理论都没有用了,只能用“自然”这类的传统词汇来讲。在当代中国诗歌中我再没有见过比王小妮更自然的。用这种最传统的评价,不知会被认为是褒还是贬,我能说的只是:感觉好极了。
       古今诗人写月亮的不计其数,要写出一个新鲜的月亮来,大难。可是王小妮于“不经意”间就
       做到了。请看她的《月光白得很》:
       月亮在一个深夜里照出了一切的骨头。
       我呼进了青白的气息。
       人间的琐碎皮毛
       变成下坠的萤火虫。
       城市是一具死去的骨架。
       没有哪个生命
       配得上这样纯的夜色。
       打开窗帘
       天地正在眼前交接白银
       月光使我忘记我是一个人。
       生命的最后一幕
       在一片素色里静静地彩排。
       月光来到地板上
       我的两只脚已经预先白了。
       由于这首诗浑然一体,几乎可以说完美,我只能全文引用,不光是为了说明问题,更想飨以读者。当我读到第一句,“骨头”两个字仿佛两个锤子,一下就把我敲醒了,天天读书看报,糊在精神里面的各种让人迷糊的东西,一震就掉了,万物在一瞬间露出了本来面目。当我读到“月光使我忘记我是一个人”时,我想到的决不是人们通常以为的什么精神得到了“提升”之类(我相信王小妮也不是这样想的),而是忽然想到原来我们都不过是一个人。只有在这样的月光下可以让人们恢复为一个人。王小妮一生的努力与追求也不过就是成为这样的一个人。当我读到最后一句“我的两只脚已经预先白了”,我终于意识到什么也不能说了。这句诗,大惊人。
       王小妮是一个平凡的人,过着平凡的生活,平凡地写着诗歌,但她写着写着就写出惊人的不平凡了。如果要找一个古人来作比,我想只有陶渊明最恰当。不是“大隐隐于市”吗,王小妮隐居深圳这座现代化的都市里,却能够消弥掉一切时尚的欲望,在出入超市、面对自动提款机、看着股市剧烈起伏的K线图时, 日复一日,每天醒来“看见的又是心不惊肉不跳的一天”(《不可能沿着噩梦往回走》):
       突然在这个云彩重叠的下午
       我发现我是一个富人。
       立在街角的自动提款机啊
       我在这世上存了许多许多好时光
       ——《坐在下午的台阶上》
       是不是因为这样的诗句让人误以为王小妮是一个乐观主义者的?但王小妮并不认同。她不是说明白了吗?“有人过去提款/金属被时间磨得亮光闪闪/什么时候黄叶遍地/我的银行因为不耐烦/因为积蓄太多/而当街倒闭。”
       读王小妮的诗文,我感觉到她是一个对植物有着特殊兴趣的人。她对植物的关注,决不止于一般的环保或生态主义者,实际上仍然是以人的需要为中心的生态理念。我隐约地感觉到,王小妮之所以在自我的生存以及诗歌表现两方面都达到惊人的平静,是因为在她生命的深处有一种类似于“植物化”的冲动。虽然王小妮直接以植物为主题的作品并不多,可是下面的这一段文字(《在刚刚有植物的时候》)却给了我一种深不可测的印象:
       “那时候,大地上很少有东西移动,树根用十年的时间走出一米远。大地多么平静。后来,有了动物。猴儿荡在树上,蜉蝣在水面上飞行。人总想越跳越快。……”
       “在今天以后出生的人再没有大惊讶了,像植物见到了动物,动物钻进了结实豪华的住处:小孩子看见80层高的楼房像看见太阳一样,没什么感受。”
       “诗人将越来越少地发生。”
       她渴望着一种类似于植物生存般的“自由”。她追问“有纯粹为自己而活的人存在着吗?”(《疑问》)——大约只有植物可以说是纯粹为自己而活的。所以她感到生命的“进也难,退也难”:“向前,我不能褪掉共用的‘人’的制服。起码,我成为一个识字的人之后,不能再做回一个文盲。”(《疑问》)
       三、生命:“看”的自由
       在王小妮的散文和诗歌中,无数次地提到“自由”二字。随便举两个例子:“别人最大的自由/是看的自由。/……/我的日子正被一层层看穿。”(《一块布的背叛》)“我看见太大的光/正是我被拿走的自由。”(《我没有说我要醒来》)
       但是,王小妮的自由肯定不是任何与西方民主理念相关联的那种意识形态化的自由,而是直接根于其个体生命的最高形态的自由,是老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自由。老子的这句话不知被多少人误读,以为老子是反“仁”(反人)的。其实这正是中国哲学的最高理念:万物同一,“人”自然与“刍狗”也就没有了区别,更不存在“圣人”与“百姓”了:王小妮当然不是经由哲学的思辨来领悟这一切的,她是通过诗性的眼光对植物等一切有机和无机物进行诗意的观照而通达中国哲学的深处的。
       王小妮理解世界的最基本方式是“看”,而不是哲学家的“思”,所以她每写到生命和自由的时候几乎都离不开一个“看”字,上述两例正是如此;她的两首重要的长诗也分别被命名为《我看见大风雪}和《会见一个没有了眼睛的歌手》。在《我看见大风雪》中,诗人追问“为什么让我看见这么多”?在后一首长诗中,诗人说“我看见你张开牙齿说话/洁白的你说:但是。”1992—1993年诗人在另一组诗(我则更倾向于认为这也是一首长诗,但诗人自己把包括上述《会见一个没有了眼睛的歌手》在内的这两件大的作品都叫组诗)《看望朋友》中说“幸亏/什么都遭遇了我。/一切,都被我/亲眼看见。”
       “看”就是直观,就是诗人的智慧。诗人亲眼“看”见了一切。她看见人就是人,植物就是植物。正像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什克洛夫斯基说的,“让石头成为石头”。王小妮所有的诗中,我个人最欣赏的就是《我看见大风雪》,我曾经非常惊异,诗人何以写出这样的杰作,单是说她从小生活在中国的东北,伴随着风雷长大,是不足以解释的。后来,我读到她的长篇散文《下雪》,一切释然。这篇散文正是那首长诗的一个更加生活化、更加明晰的版本。诗人写出来的,只是她“看”见的大风雪,仅此而已。只不过能“看见”的人太少了,一辈子生活在东北的人也不一定就“看见”过下雪:“雪和故事一起被装进电视机。那雪只充当故事的陪衬。人们控制着它,让雪随着剧情,变大又变小。而我是专心和单纯地看见雪,只看见雪,绝对不进入情节。”诗人还反复引用一个小学生写的《下雪》:“天上下雪了,什么都白了。房子白了,树白了,院子里面全白了……后面是一个大句号。”诗人评价说:“孩子们的作文无可挑剔。它就应该这样被描述——”
       读王小妮的文章,我深知她本人是非常反感别人用任何观念的东西来对她加以指认的。所以,她可能也并不认同我在这里的胡说,但我在这里写的确实是我研读其诗的真实感觉。在自己的学长面前,哪里敢乱来?
       至于谈到诗人2003年的39首诗,我个人最喜欢的是《雪天去山西》(7首)。诗人把她“看见”的山西展现在读者面前:比如,她看见了“距西安239公里”的“皮包骨头”的风陵渡,看见古代的“长安渐渐渐渐/变回了那个西安”(《距西安239公里》)。她看见“一个人死了/五十个人出门送行”,她看见人们“呼出长汽”,“半透明地走出村庄”,但没有看见“悲伤”,这是为什么呢(《许多人在这一天出殡})?她看见“华山原来是一座女山”,“她让我们看见悲伤的了不起/让我们空下来慢慢怀念”(《华山积雪如淡淡的胭脂》)。她还看见“山西的苹果树正被剪掉头发”,看见了自己“这条并不好过一棵树的命”(《为什么要剪那些苹果树》);看见山西的“一层雪变成了两层雪”,就像“一张纸币送出去又收回来/无数次精抚细摸/使它粘粘地厚过了三张纸币”——大地也是如此啊,“像一张用久了的钱/再三被人摩挲/显得格外值钱”(《雪后的山西变厚了》)……这一切还有谁“看见”过吗?
       现代白话的发生,快一百年了,有谁能把汉语写到这个程度?如此“不经意”,又如此精妙传神?小说家中,我只见过张爱玲。但张爱玲大刻意了,她的每一个比喻,都见出“聪明”,见出某种卖弄。
       王小妮说:
       一个敏感如我的人
       心里随时生风生刺的人
       怎么能长久呆在这日落之地?
       我的天啊。
       ——《雪后的山西变厚了》
       我也只能说:我的天啊!这个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