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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林]追风女人
作者:戎方跃

《含笑花》 2007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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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接近那片芦苇丛,她让司机减速。
       又要采芦花?司机有些迟疑,停车跨过高速公路护栏很危险。
       她坚持。拉着丈夫进了芦苇丛。
       打开车窗,她伸出头。强风吹在她身上,连同芦花。
       风吹在脸上,有些疼,心更疼。
       风吹进眼里,有泪,泪流进心里。
       任由芦花吹上头发和眼睑,视觉有些模糊,她闭上眼。
       风吹不进她的眼,吹进她的心,有凉意,有撕痛感。
       丈夫轻轻拂下她头上的芦絮,再轻轻握住她的手。她似乎没感觉到。
       丈夫触摸到她的手,没触摸到她随着芦絮飘飞的心。
       满车都是风,满车都是芦花,裹住了她的身体,没有裹住她的心。她的心也没裹住芦花和风。她的心里裹着—个他。
       一
       四年前,丈夫就是带着她和女儿经这条高速路从县里来到省城的。那时她没有留意到路边的芦苇丛。那时载着行李的车也不是自家的。那时她的心事不是他,是刚从单位辞职的那份失落,是对如何做好全职太太和陪读妈妈的盘算。
       省城很大,朋友不多,她事少。丈夫说服她辞职。举家搬来省城只有两个理由,事业和女儿的学业。
       丈夫潇洒、睿智,事业蹿得很快。在省城站稳脚跟后,迅速将经营范围拓展到好几个市县。丈夫事业多了外出就多,她的寂寥也跟着多了起来。
       丈夫很实在,重情重义,重家庭,应酬多却不花心,这点她很放心。
       但近来她有点不放心自己。
       逛街,购物,操持家务,辅导女儿,几年如一日,腻。
       买了电脑。看新闻,听歌,聊天,做图文,泡论坛,时间久了,也腻。
       她想出去透透气,吹吹风。
       周末,大学同学梅来电话约吃饭。饭桌围了十来个人,男人,女人,酒。碰杯声,咂嘴声,还有大家对她的美丽的称赞声。
       男人的主题永远是女人和酒。无酒不成席,无女不成酒。俊男,靓女,美酒,酝酿了一段段开心的笑话,包括黄段子。
       因为她生得美,男人们都争先恐后的约她喝酒,惟有一个男人只应约,不主动约酒。
       他坐在她的对面,埋头吃饭,偶尔站起来碰碰杯。不讲笑话,听笑话不笑出声。给人感觉他很闷。
       透过火锅里弥漫出的热气,她留意了他一下。中等身材,五官端正,穿着得体,头发很整齐。他抬头看了她一眼,对她笑了笑,然后边用纸巾揩嘴,边把目光转向窗外的那抹斜阳。不知是窗外的风景吸引了他,还是在思考着什么,他静静的看了窗外很久。很静,雕塑般静。
       那一刻,她发现他的眼睛如一泓深潭,幽幽的,蓝蓝的,深不可测。偶尔转动一下,像跳动的火焰。她想,这眼睛会杀人的。
       有酒有笑声的饭局总是结束得很快,就像一部勾人的影片总让人觉得短。快散席时,他主动约了她一杯酒,并递上一张名片。
       她发现那双手指很修长,很干净,手背也很光滑,指肚有红印,像茧。握笔?拿手术刀?弹钢琴?还是操键盘的手?她敢断定,这绝对是双灵巧的手,但绝不是数钱的手。她想,这双手除了抓东西,还会抓人的魂吧。
       那夜她破天荒地在酒后做了个梦。梦里有双深如碧潭的眼睛,一双修长干净的手。
       她酒醉后从来不做梦的。梦醒后,她吓了一跳。
       她现在才想起他那张名片。哈,某某科研单位正在主持某个重要科研课题的负责人。
       与自己扯不上关系,与老公的生意扯不上关系,与女儿的学业也扯不上关系。她随手丢了名片。
       躺在床上看书,看着看着又想起了刚才的梦,又浮出那双眼睛那双手,又捡起了那名片。
       打开窗户。有一阵风吹来又吹走。
       她突然想钻进风里,和风一起吹走。
       二
       即使以最无聊的方式打发无聊,时间也一样过得快,一不小心就到了芦絮飘飞的时节。她也早就忘记了那手那眼那梦。
       好久没回老家了,所以这趟回家,她让丈夫和女儿先回省城,自己在娘家多呆了半个月。
       那天在回省城的途中,车行至中途,前面的车停着不动,排成了长龙。出事故了。
       她下车。站在路边吹风,一缕芦花吹到她的面前。顺着吹来的方向看过去,隔着公路护栏的小山上有一片芦苇正随风摇曳着,在向她招手。
       不顾司机的劝阻,她走进了芦苇丛。
       呼吸着芦花的清香,她闭上眼睛躺在草地上。草地不是很柔软,背上有些刺痛。随身听里童安格《谢谢最深爱的你》,听了一遍又一遍,听得有些恍惚。
       车子可以动了吧?她站起来看了看。这时,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车子一时还走不了的”。
       是谁呢?她转身。一双深如碧潭的眼睛正看着她,一双修长干净的手正摆弄着一枝芦苇。
       是他!那个饭局,那张名片,那个梦。
       “真巧啊!”。“是啊,真巧啊!”。
       “我刚从娘家回来”。“我也刚从你娘家的那个县城回来”。
       “这么巧?”。“嗯,很巧”。
       “你到那个县出差?”。“不是,我回家看父母”。
       “这么说,你是那个县出生的?”。“当然,当年还和你是邻居呢”。
       “你是??”。
       “也曾数窗前的雨滴,也曾数门前的落叶,数不清是爱的低语……”他哼起了那首她熟悉不过的《聚散两依依》。
       “老天,是你?怎么会是你!!”。
       “就是我!”。
       那个大她三岁,她上初中时他上高中,经常护着她上学,辅导她功课,给她弹唱《聚散两依依》,周末带她到小河边抓鱼、画画……那个男孩就是眼前这男人?
       难怪那双眼睛那双手这么熟悉。
       才二十年,岁月就把他变成现在这个模样了?几乎找不到当年的影子。
       二十年前的往事一幕幕,还很清楚。
       “哥哥,你长大了做什么?”。“我要做一名科学家”。
       “你当了科学家还会给我唱歌吗?”。“唱啊,一直给你唱”。
       “你长大了娶什么样的女孩?”。“你这样的啊”。
       二十年前他家搬离她家,到深山的林场时,他送给她的笔记本和笔,记录着她后来的许多心事,至今还锁在她的箱子里。
       后来她知道他上了梦想中的科技大学,分在省城工作。
       再后来她就没了他的信息。
       “这么多年,你干吗不联系我?”她问。
       “我工作的第二个月就出了车祸,在医院躺了半年,之后的几年做了十多次整容手术。这几年里,我完全失去了关于你的消息。同时也失去了找你的信心……”。
       想象着他那些年受的痛苦,她心里有些疼。
       “那去年的饭局……”。“那是巧合”。
       “你干吗不认我?”。“我很想认你。但觉得是巧合,与缘分无关”。
       “那今天呢?”。“我觉得今天有缘分逼近”。
       她的心突地跳了一下,有些慌乱。
       公路上堵塞的车辆疏通了。该上车了。
       将离开芦苇丛的时候,他送给她一大把芦花,还有一张名片
       他说,你肯定扔了饭局上我给你的名片。
       她说,是的。
       他说,我不仅整了容,也改了姓名。
       
       她说,哦!
       三
       丈夫要好几天才回来,女儿上学去了。她觉得无聊。
       花瓶里的芦花被窗外挤进来的风吹得满屋都是,扫不干净,她觉得烦。
       她知道,烦的不是芦花,是自己的心。烦那张名片,以及几次整容也没整掉的那双眼睛那双手。
       一个星期以来,她无数次按下了名片上的几个数字,但始终没按下确定键。
       风吹的更猛,芦絮飞进了金鱼缸。她从沙发上站起来,手刚伸进鱼缸,茶几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的是名片上的那几个数字。
       “是你?”。“是我。我在你家对面的茶室等你”。
       看着各自面前的“放肆情人”茶,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喜欢做什么?”他问。
       “我喜欢追风”她说。
       她上他的车。车子不知不觉的驶上了那条高速路。
       车里响着“SARAH BRIGHTAMAN”,她听得有些心乱。她让他把声音再开大,把车再开快。
       “就这样追风?”他问。
       “生命如此美好,又是如此短暂,我要快点赶到下一站”她说:“不是追风,是追求急速,是要通过急速超越时空,让时光倒流……”。
       他看了她一眼,她也正在看着他。
       接近那片芦苇丛,车自然的停了下来。下了车,发现彼此的脸都很红,是强风吹红的吗?
       二十年的离别,二十年的错过,二十年偶尔的想起,如眼前飘飞的芦絮,有些恍惚,有些凄美,有些无奈。
       “我们真的错过了吗?”他问。
       “没错过吗?”她也问。
       “那时,记得没拉过你的手,没亲过你的眼”他说。
       “注定那时我们就开始在错过,错过了二十年,就真的错过了?她说。
       “错过一天也是错过”他点头。
       傍晚的风透着凉意,他们都觉得有些冷。
       站起身来,他帮她拍了拍身上的草粒。她看见他的额头上闪出一丝亮晶晶的头发,于是挨近他,闻到他身体上弥漫的味道。她说,忍着点,别怕疼。
       她想,在拔下这跟头发的时候会把当年的幽怨连根拔起。
       他吻住她,她没拒绝。
       而在他和她的眼睛里,却硬生生的立着一快肃杀的碑,那是错过,是生硬的遗憾。
       这是她第一次如此接近地凝望他,突然想起,他已经38岁,当年心里非他不嫁的那个男孩,正先她老去。
       有泪,顺着她的脸往下滴。很透明。落地有声,能感觉到硬。
       也许人世间,透明的就是最坚硬的,比如一块水晶,一滴水,一滴泪,比如,时间。
       四
       往后他们在一起喝了很多次“放肆情人”。
       听着“SARAH BRIGHTAMAN”追了很多次风。
       在那片芦苇丛,她们谈了很多人生。偶尔接触爱的话题,都很快跳开,假装没听见,假装都很坚强冷漠,假装不爱。
       不能不假装,因为不能不再继续错过。
       假装,慢慢成了习惯。习惯了风,习惯了芦絮,习惯了静静面对气氛的渐渐改变。
       而恰恰又因为习惯,所以面临再一次错过,再一次失去的时候,心里会生生的疼。
       最后一次追风,是她自己驾的车。
       她送他回去的时候,看见他家的窗户已有灯光亮起,窗户里也有一个站着吹风的女人。
       她回到自己的楼下。自家的窗户的灯光也已亮起,丈夫和女儿正立在窗前看月亮,数星星。
       她已经能确定,生命无休止地轮回着,永不停歇。短暂的一生,会遇到太多的人,有的只是匆匆的过客,擦肩之后便是永诀。
       五
       丈夫让司机把车开慢点,摇了摇她的肩,帮她把车窗摇起来。
       她回过神来。
       丈夫问她,在想什么。
       她在想,二十年前她的名字叫风。
       二十年前他的名字也叫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