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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风采]女儿出门
作者:甘春锦

《含笑花》 2007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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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儿出门到35公里外的文山州一中上高中了,这是她第一次离开我,下班后回到空荡荡的家里,抚摸着她睡的床,看着她用的物,感到无限惆怅。
       每次都是我下乡、出差离开女儿,记得第一次离开她,是她刚满一岁时,我参加局里的打拐行动,外出到广东、广西办理了7个打拐案件。丢着我的女儿去解救别人被拐卖了的孩子,一去就是一个月零几天,几桩案件全部告破,当时解救带回了一名妇女和一名三岁多的男孩,一路看护着小男孩,把他当成了女儿。回到家时,女儿稚嫩地昂扬着头,眨巴着双眼看我,看着看着跑到门后躲藏起来,露出一张小脸疑惑地偷看我,家里老人开了一句玩笑说“这人怎么会来我们家,把她赶出去”,女儿却从门后匆匆扑向我说是我妈妈,张开小嘴在我脸上亲个不停。在女儿很小时,又一次离我时间较长是我参加文山首届三七节的保卫工作,一去就是十多天,每天坚守在兰花宾馆搞保卫,直到结束,当时没有手机,连电话都没有联系,回到家才知道女儿的脚受伤了,原来是她表姐带她上街玩,被摩托车碰破了皮。
       公安工作的性质是不分时间,不论节假日,女儿3岁时,我被调到巡警中队工作,没有规律的24小时巡逻,穿大街过小巷,白天里一身泥和汗,晚上要饱经蚊叮虫咬,有时还要经受恶犬的侵袭,所以下班后都挺累,对女儿的照顾太少太少。如果值勤是夜班,下班后倒头便睡,连女儿都无所顾及。有一次夜间抓捕一个偷鸡小毛贼,碰上下雨路滑,不小心摔了一跤,站起身后满脸的雨水、泥水和汗水,第二天回到家后,女儿看见泥猴似的我,忙提来一双鞋让我换上,又摇晃地抬着水来让我洗脸,当她将水盆放在我面前时,只见水才盖过盆底,她的衣裤鞋袜全被水浇湿了。
       搞公安宣传工作,必须提前介入,随警作战,又扛摄像机又背照相机的我,只要碰到局里有大的行动,都要随之前往,每次见我全副武装,女儿都会偏着头睁着一双大眼看我,出门时跟着到门口,回去时也会见她在门口张望,有一次我们晚上抓捕,从凌晨两点出发,紧张的夜行军是在玉米棵里穿行,深一脚浅一脚,救护队一名医生的鞋子也陷落地里找不到,行动结束时我带着她跑去附近找村民借鞋穿,只觉得手臂膀火辣辣地痛,回到家又是女儿拿紫光药水来为我“医”,我才知道是被玉米叶子划伤了。女儿10岁的一天,我和她上街买物,见政府门口十多个男女打架斗殴,“不好,可能会发生人命”我见有人手里拿着匕首。丢下女儿冲上去制止:“别闹,我是公安局的”,围观的人群中有两个县文工团的,我叫他们和我一起到中间隔开闹事者,这时见人群疏散,我的同事们来了,原来是我女儿打电话报警。
       我很要强,一直想在事业上有所作为,在公安部门这个男多女少的行业里,我苦苦地寻觅适合自己的位置,我迷上了写文章,有一次,4岁的女儿来到我身边,伸出双手“妈妈抱抱我”,正在埋头集中精力写文章的我伸手推了她一下“别影响妈妈”,不小心把她推了坐在地上,待我顺着思路写好文章,转身见她已在沙发上睡着了,脸上还挂着泪痕。
       我对女儿管得最少的是在干河任党委副书记期间,我回家的时间很少很少,乡镇工作千头万绪,回家一趟也是来去匆匆,见一眼家人就走。当时9岁的女儿仅到过那里一次,那晚刚好碰上我带派出所、司法所及乡政府职工配合县公安局民警到远离乡政府三十公里的卡吉村抓在逃犯。那是一个凶残的杀人犯,他因琐事在干河街将一个老头活活打死后长期在外流窜,打听到他近期已回家的消息,我们冒雨进行抓捕,当晚10点在乡政府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后,一行几辆车11时向目的地行进。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发生不必要的伤亡,或者抓捕失手,在距该村几公里远的地方,我们通过步行悄然无声地向村子靠拢,在距一公里的地方,打探的人回报说村里办丧事,这名在逃犯一直没有回家,直到两点钟都还在守夜,我决定就地休息,第二天六时行动。我9岁的女儿这一夜让乡政府一名女职工带领,当我们满身泥水地押解着犯罪嫌疑人回到乡上时,天刚蒙蒙亮,只见我女儿站在乡政府楼上,手扶楼栏,踮着脚跟正向我们回来的这个方向眺望呢。
       母女情深,如今女儿外出读书,我饱尝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滋味,回想起她成长的一些事,提笔行文,以释思念的情怀。女儿大了,总要离娘,就像窗外那一只只的小燕子,将飞向浩瀚的天空。
       本栏责编 张邦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