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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风采]杨荣明:树民政廉政新形象
作者:纪 伟

《含笑花》 2006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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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杨荣明同志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强化理论素养,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及履职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他坚持党的基本纲领、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决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贯彻落实“五带头”目标要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他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一贯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从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民政对象,关注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在各方面抢险的危急时刻,他总是挺身而出,身先土卒,走在前列,特别是在珠琳拖思211户群众被洪水淹没的抗洪抢险中,他不辞辛苦、昼夜奋战,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由于长时间浸泡在水中,痛风复发,走路艰难,但早已把个人安危置之度外的他,没有停下来,坚持与群众一道扛木料、拉沙等,组织群众生产自救、重建家园,视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类似这样的实例在他身上数不胜数。在救济工作中,他摸清底数,重点救济,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不发生非正常情况,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作为一班之长的他,带头履行好“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的民政宗旨,时刻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任劳任怨,工作业绩显著、事迹突出。他默默无闻地在民政战线上为民服务30多个春秋,为我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于部职工的认可,自实行公务员年度考核以来连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2002年被州委州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2003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民政工作先进个人,2004年度被州老龄委表彰为“老龄工作先进个人”、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扶贫先进个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05年被县委表彰为“五带头”共产党员。
       他坚持党性原则,讲政治、顾大局,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认真学习和执行党风廉政手册,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2004年篆角乡发生特大洪涝灾,他家受灾极为严重,房后山洪涌入,房屋内四处冒水,屋基下陷,墙壁部分倒塌和倾斜,柱子折断,损失惨重,无法居住。当得知家里严重受灾时,有人建议说:杨局长,你家受灾如此严重,回家看看,多拨些款物解决住房和生活问题吧!他却说:“群众同样受灾,我怎么能只顾自家呢?不能这么做,更何况我是局长”。就这样,他顾不上去看一眼,继续组织干部群众抢险救灾,使灾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当州民政局局长亲临灾区查看灾情得知此事后,根据灾情造成的损失,他家最后才得到救助,得以恢复重建家园。作为县民政局局长的他,视群众利益高于一切,从不用手中的权力假公济私。如果他利用手中的职权,家里受灾如此严重,多给些钱物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先解决因灾造成困难的群众的生产生活。从这些可以看出:杨荣明是党的一位地地道道清正廉洁的好领导干部,工作高要求,生活低标准,在科局长居房条件最差的数他,最廉洁的数他,他还经常告诫同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白天不做亏心事,晚上不怕鬼敲门”。他始终如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勤政为民,带头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保持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和人格品德,勇于同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作斗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廉洁自律上,作为局长的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民政局各项规章制度及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一言堂,一个人说了算,不随便表态、承诺,严把审批权,重大事项领导班子讨论、研究,民主决策。主要表现在人事经费民主公开,特别是在广南县民政局馆仪馆馆长竞聘中,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等等,充分发扬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经费支出上,他严把出口关,他从不拿现金,他人事后报销时,他严格报销程序,要求在发票上要注明2个以上经办人,并经纪检组长审核后,他才予以审签报销,从而做到专款专用,把有限资金用在为民解困上,杜绝“吃、拿、卡、要”不正之风,为民政人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清政廉洁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