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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暄琐话]忽然想到
作者:陈四益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8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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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以吏为师是李斯的发明,经秦始皇认可,便成了秦朝的国策。事见《史记·李斯列传》和《史记·秦始皇本纪》。
       二
       私学起于孔子,但他的学说在当时始终未被各国君主采纳。他虽然东跑西颠儿,游说诸侯,却一直不曾得意,所以没有可能利用政权的力量来推行他的“主义”。何况那时诸侯割据,各怀其志;百家蜂起,各售其学,买家既多,卖家亦夥,谁也没有力量一家独鸣,于是形成了两千余年之后依然令人神往的“百家争鸣”。
       三
       秦灭六国,一统天下,总要号令划一,才有“初并天下,罔不宾服”的气象。但各家之学,纷然不一,书生意气,议论杂囂,让自命不凡的君王和权臣听着心烦。为君王信任的学派便乘机从政治上构陷其他学派,把学派之争上升为君权的存废、政权的争夺。于是,除了当权的主流学派,其他一概废止。不听话的就从肉体上消灭。虽不可能统统杀掉,但坑杀几百也足以令人噤口不言,在形式上完成了天下一统之后的思想一统。
       四
       但思想的非物质性,使它不能靠一纸禁令或兵火加以灭绝,各种所谓“异端”,仍会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为了维持思想的纯正,必须要有裁决正误的威权。谁有资格?李斯的发明是:“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秦始皇一个“可其议”,使之成了中国几千年思想统制的不二法门。
       五
       “以吏为师”的算盘大致是这样打的:吏是层层挑选任命的,吃着皇粮,拿着俸禄,毕生的富贵前程都在上司手里攥着,应当能够唯上之命是从;吏的利益是与政权兴替拴在一处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应该不会做出损害政权的事情来;吏所受的训练是熟悉法律条文或政府诏令,然后照章办事,不越雷池一步,因此应该不会想入非非,弄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思想。把思想的传授权和裁决权交由吏来执行,为的就是杜绝“异端”。
       六
       李斯的“以吏为师”究竟如何实行,还需细加考证,但粗略说来,大致有三:
       一是烧书。除医药、种树、卜筮之类实用之书,统统烧掉。“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那时没有“破四旧”这样的术语,但指责读百家语的诸生“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的意思,同指责帝王将相古人死人统治舞台之类的取向是一样的。
       二是镇压。那时还没有发明“群众专政”和“大批判”一类花样,所以采取的是赤裸裸的镇压手段——“有敢偶语《》《》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
       三是思想传授,只准以吏为师,学习始皇帝颁布的法度律令。至于百姓,只要做一个会说话的工具就成。
       三种办法归于一,即运用政权的力量禁绝统治思想以外的一切思想。
       七
       短命的秦王朝未曾出现什么著名的思想家,也不曾有什么传世的学术著作,只有一个发明“以吏为师”的李斯和一桩焚书坑儒事件,成了后世论述秦代时极为单调的话题。以吏为师结果如何,大概因为秦王朝的短命而未见记载,但即便秦王朝不是二世而亡,“以吏为师”也是不能长久的。上世纪50年代末期发动的“大跃进”,号召官员不要怕大学教授,可能想要打破“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学校的状况吧。一时,高级官员纷纷以到大学兼任教授为时髦。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就由我就读的复旦大学颁发聘书,担任了教授,颇有一些“以吏为师”的气象。但是,直到我大学毕业,柯教授只到学校做了一次形势报告,以后就再没了影踪。这已是距始皇帝两千年以后了。此时尚且不能,彼时何尝能够!
       八
       而从技术上说,“以吏为师”不过是异想天开。官吏有繁杂政务,教书要钻研学问。整日忙于政务,哪有时间潜心学问。一天到晚做学问的官员绝不是称职尽责的官员;一天到晚钻营政务的学者也绝不会是优秀的学者。所以,直到今天,因为当了大官就要评两院院士;因为有了教授头衔就到处兼职政务,一直还是被人戳脊梁骨的事情。
       九
       李斯发明、始皇帝批准的“以吏为师”,目的是在借此保持思想的纯正,一有异端,即予铲除。但难处在思想的对错很难用一把固定的尺子量度。官吏的尺子只有一把,就是现成的法度律令。但新的思想几乎都是突破了旧有的法度律令才能产生的。一切新的思想在守法的官吏眼中就都成了应当铲除的异端。“以吏为师”的结果,势必走向扼杀一切新思想。李斯梦以整肃他人的“尺子”,很快就量到了自己头上,他因得不到秦二世的欢心,也成了被铲除的对象。
       十
       今天的时代是需要继续解放思想的时代。众彩纷呈才是思想界繁荣的景象。只有思想的繁荣,才会有杰出的思想家和理论著作出现。思想的正误不宜匆促下结论,不宜由官员下结论,更不宜凭官阶大小分配决定对错的权力。思想只有在实践中,在论辩中,才能日益丰富、日益完善。官吏对于思想发展的职责,应当定位在为活跃思想、繁荣学术创造适宜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条件,而不是充当裁决的判官。把思想的正误或不足交由学术界讨论,交由实践检验,交由时间考验,恐怕是更聪明、更睿智的办法。■
       【宏伟荐自《同舟共进》2008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