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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清]使劲嚷嚷
作者:王乾荣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8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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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乐,是为剧情服务的。人物激愤时,乐声狂暴;搞对象,小曲柔情——甭管哪种情形,在电视剧里,音乐总是“配角”,不能喧宾夺主吧。可是很有一些电视剧,一旦乐起,总是势如狂风暴雨,震天撼地,一概压倒人物对话,成了名副其实的噪声。还有许多广告片,总以为声大便可以吸引眼球,增强受众印象。咱们有这样的经验——电视看得好好的,猛然有爆炸般声音传来,不是别的,一定是插播广告啦。
       导演们不愧为“中国艺术家”,深得中国人惯于嚷嚷之“天性”,并且将之艺术化!天性?是的。不信,瞧我略举数例。
       家长斥责儿女,师长教训弟子,无不把嗓音提高八度,说什么:“瞧你那没出息样子!”有理只在声高嘛。轻言细语,哪像个长者?
       人们吃饭饮酒,或在家,或在饭店,都要以嚷嚷来佐餐——“六六顺呀”,“八匹马呀”,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唾星四溅,脸红脖子粗,不亦乐乎,加上几则“精彩”段子,以及狂笑、浪笑,能把饭馆闹得沸反盈天。不管熟人,还是素不相识者,饭桌上,酒过三巡,即为“嚷友”。据说趁钱的国人出洋旅游,吃饭时男女老幼围坐,一起嚷嚷,声震屋瓦,往往把当地就餐者吓得退避三舍,自个儿浑然不觉。
       司机对行人的嚷嚷,暴眼环睁,是“你找死啊”!行人可是好惹的?脖子一歪,大声回敬一句:“你他妈没长狗眼啊!”
       至于吵架之时的理论,乃是“正统”之嚷嚷——不嚷嚷,何以表明在理呢?东北人管吵架叫“打仗”,乃得吵之真谛,因为吵着吵着就来气,来了气就声高,高声犹不足,便骂,骂不解恨,则挥老拳,大打出手,可不成了你来我往的打仗吗!嚷嚷,是打仗的前奏。
       那么欣赏柴科夫斯基和巴赫之时呢,也嚷嚷。有记者描述一场音乐会“盛况”,说“许多闲谈声宛如日暮时多嘴麻雀的高声喧噪”。出席这高雅场面的,可多是知识者和有钱人,他们其实跟小饭馆里啜小酒的贩夫走卒没啥两样。
       哲人说过:“在市场上叫喊最卖力的,就是想把最坏的产品推销出去的商贩。”咱们老这么嚷嚷,颇有“把最坏的产品推销出去”之嫌。可咱们多半是正经人,为什么让这点小毛病坏了名声呢?我不明白,国人在别的方面,是很世故的,为什么在调门上,如此地不通世故?■
       【云中鹤荐自《今晚报》200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