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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暄琐话]究竟谁处于“弱势”
作者:侯洁敏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8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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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老师、学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矛盾冲突更是焦点之中的焦点,而人们并不是以公正的心来对待这个焦点,总是把学生放在“弱势”的位置,来谴责老师,究竟谁处于“弱势”?
       前不久,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两名学生上课时打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授课老师杨某某选择站在三尺讲台上充当“看客”,并不加以制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杨老师因此被冠以“杨不管”称呼。
       和绝大多数师生冲突的新闻一样,“杨不管”现象在媒体中一经披露,就招来很多专家和法律界人士义正辞严的指斥。从表象上分析,这些指斥的依据都十分正确,但值得思考的是,面对课堂上吵架斗殴的违规学生,老师为什么“不管”或是“不敢管”,而选择做一名忍气吞声、委曲求全式的沉默看客?这固然与该校曾经发生的班主任批评学生遭遇报复被刀砍四指的恶性案例不无关系,但其根本原因是什么?
       因为,老师才是真正处于“弱势”的群体!
       现如今,教育民主被哄抬到不正常的高度,教育成了谁都可以指手画脚的行业。老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稍有过格之举,就很可能频遭非议,沦为舆论与媒体关注的焦点。违规体罚自不必说,就连面壁思过、责令检讨等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都被归入变相体罚、心罚的行列,斥为对学生权利的侵犯。试问,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下,社会到底赋予了老师多大的权利来教育问题少年、制止校园暴力?
       “杨不管”因没有很好地保护学生而受到指斥,应该!但如果他介入其中,试图管理课堂纪律的话,是否就能赢得满堂喝彩呢?试想一下,如果杨老师在制止打架时与学生有了身体上的接触,会不会引来学生家长对偏袒和“体罚”的投诉呢?如果因为批评教育而使打架学生出走或自杀,谁又敢设想老师未来可能遭致的处罚命运呢?
       目前,我们国家的教育政策一边倒地倾向于保护学生。在权利保护上,学生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却是一无所有,碰到品质极端恶劣的学生,老师管了可能会遭到报复。
       这些年,有多少老师因为管学生遭到报复?受伤的有,落下残疾的有,失去生命的也有!可是,伤害他们的都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
       我们不禁要问:谁来保护老师的合法权益?在如此环境下,老师拿什么来管学生?谁还敢管学生?
       现如今,谁还把老师放在眼里?学生竟然敢当着老师的面在课堂上打架,很显然根本就没有把老师放在眼里,学生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家长和社会?有多少家长因为自己的孩子在学校被老师批评而到学校大吵大闹甚至辱骂殴打老师?
       有人认为这是在为“杨不管”寻找“不敢管”的制度借口。他说,如果怕报复,警察不用抓人,工商不用打假……
       我们没有否认“杨不管”的过错,但是,为什么要他承担那样大的罪责呢?每一个行业有每一个行业的职责,警察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生命安全,老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所以,警察手里握的是可以保护别人也可以保护自己的钢枪,而老师手里拿的是只可以写字而不能保护别人更不能保护自己的粉笔!执行公务的警察失去生命叫牺牲,被称为烈士,可是,倒在讲台上的老师是烈士吗?因学生报复而死的老师是烈士吗?
       “杨不管”事件的发生,绝非偶然,这不仅仅是一位老师、一个学校的悲哀,这应该是我们整个社会教育的悲哀。如果教育政策仍然一味倾向于保护学生权益,而老师的合法权益却没人愿意来保护,不尽快建立教育惩戒法规,实施师生公平保护,那么,以后或许还会出现“李不管”、“王不管”……的事件!没有惩戒的教育,不是完美的教育,只有从制度上、机制上加以改变,“杨不管”老师事件才不会再次上演,才能真正改变老师的“弱势”位置,让他们真正做到“教书育人”,达到我们的社会所要求的教育目的。■
       【老醋一坛荐自《教育百科报》200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