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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暄琐话]“拆”字如刀
作者:贺 贝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8年 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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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路过北京南路,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突然一团沉重的黑影劈面而来,似铁锤如刀锋。是沿街大楼墙壁上一排巨大的“拆”字。对广州房地产业这个“拆”字,本已看得麻木,但它在闹市中张牙舞爪,不由不让人骇然。我想,住在“拆”字里面的人,肯定会惴惴不安。
       不说该不该拆,何时才可动手,只要谈妥条件、落实补偿,想啥时拆就啥时拆好了。把“拆”字当作攻城略地的尖兵,把拆迁户团团转围住,所为何来?“拆”字的本意,不外是起告知作用,但这种“告知”,如果出于政府部门,法定的方式是使用规范的行政文书送达,如同法院的公告;如果是开发商,补偿未落实、住户未迁走之前,房子不是你的,告知拆迁哪种方式不行,有何权利去污染人家的外墙?
       清拆和被拆,双方是平等的,任何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做法,只会添加抵抗情绪,深化矛盾。“拆”字就是这样一种强权的宣示——拆迁的法定程序如果完成,既可清拆,就用不着写这个“拆”字;程序完成之前,这个“拆”字无非是为施加压力,造成“大局已定”的既成事实!
       “拆”字先行,往往侵犯了被拆迁一方的权益。商铺被打上“拆”字,买卖和合同征订便大受影响;转租也难以继续,哪怕清拆的时间远远未到;住宅打上“拆”字,住户们便陡生紧张不安,焦虑、烦躁心理难免影响到生活和工作。现实中,开发商往往会随着“拆”字,抛出种种“利空”消息,以图先入为主,让拆迁户们惶惶终日。
       污染视觉、糟蹋心灵的“拆”字,已成为开发商的软暴力,与城市文明格格不入。房地产业走到极尽豪华的今天,如此野蛮原始的“拆”也该下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