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诗人随笔]纯棉女人
作者:路 也

《星星·诗歌》 2006年 第02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没有人送过我金戒指银耳环铜镯子绿翡翠红玛瑙之类,我的祖上也没有遗留,好在我也从未对它们怀有期待,看见别人镶金戴银溢彩流光也没有一点儿艳羡。那些重金属或矿物质制品离我如此遥远,就是在梦里我也没有梦到过它们。在梦里我会梦见猪蹄,但就是梦不见珠宝。在梦里我是一个物欲很直截了当的人,动物性比较强,像巴甫洛夫的小狗一样对好口味产生条件反射,而不会拐弯抹角地用脑子去算算账,殊不知珠宝值钱得很,可以换来很多很多猪蹄。从某种眼光来看,我似乎活得不太划算,白做了一世女人,跟眼下的小资们或者贵族们不沾边,生就了一副无产阶级劳苦大众的命。
       想当年我结婚的时候,压根就没有想到趁机向对方勒索一下,要个订婚戒指什么的,对方穷得响叮当,正好也乐得找个像我这样高尚到喝西北风就能活着的女人。他夸我如何如何跟别的女子不一样,多么有精神境界,这差不多等于是夸我“不爱红装爱武装”了。而我是一个别人说我胖我定要喘给人家看的人,在如此鼓励之下,更要表现得两袖清风了,即使头上没有屋顶,也可以去结婚,只捧着两三首别人写给我的花哨的诗就可以去结婚了。有人问我怎么结婚连个首饰都没有,我就说,打算等到金婚或者钻石婚的时候再买呢——可是我们的婚姻刚刚到了铁婚就出了问题,连铜婚都没有熬到就解体了,那个人终于没有给我买成任何首饰,那笔钱算是省下了,我想这也许正合了他的本意吧?他写给我的诗只要稍加改动,改动上那么三五个字眼,就可以拿出去,献给别的女人了,比重新铺开纸来写省去了字斟句酌的辛苦,如果恰恰再遇上像我这样有精神境界的女人,那笔买婚戒的钱岂不又可以省下了?
       其实我想只要两个人是真心的,又很想用某个具体物品来表达的话,只取物品的那个象征意义就足够了,管它是什么质地的呢。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除了对虚荣的玛蒂尔德表示批评和同情之外,等于同时也告诉了我们,对于首饰来说,真的和假的起到的好看效果是完全一样的。那么,同理可得,戴个青草编的戒指也是好的,郁郁葱葱,清幽芬芳,要不就把红牛饮料易拉罐上的金色拉环套在指头上,因地制宜了。至于项链,到海边捡几个贝壳钻上眼,用线一穿不就成了,就是到山上采些野菊花,编个花环套上脖子也行,想要精致一些的,那就用纸叠一个出来,我的一个心灵手巧的女学生曾送过我一串别具一格的项链:先用油亮挺括的彩色挂历纸折叠粘贴出一个又一个空心的立体小星星,体积比花生米稍大,然后再把这些小星星用线穿起来,让星星们紧紧相挨,一点空隙也不留,这样就做成了轻盈闪亮的星星项链,或者叫星星索吧,把它长长地往脖子上一挂,无比辉煌。我想等我再婚的时候,那个男人要是买不起首饰,就让他仿照这些不费分文的土办法亲手制作一个送给我吧——我这么说出来以后,又有点担心,会不会有并不真心的男人恰恰就相中了我这种“傻”,打了爱情的旗号,其实是为了省钱而找上我来呢?想到这里我的心情有些黯然了。
       但我接着继续往下想,又宽慰一些了,那就是,不管我怎样地“傻”,我都不会比从前更“傻”了,我仍然可以不要金银珠宝,但也绝不会作为替代物去要男人写给我的诗,再也不要了,永远不要了,这当看成是我在人生之路上的一大进步。
       从我个人内心喜好来说,我其实是真的不爱那些金银首饰的,当然金银首饰也不会爱我,它们戴在我身上也许会有明珠暗投的感觉。想来想去原因可能有五。
       首先,我是个物欲极其低下的人,觉得只要常常有好吃的,用好吃的将嘴巴堵住,这人生就差不多值得过下去了。我在物质上的想像力其实主要限于吃,而吃呢,从猪蹄开始,到姜汁琶虾为止。
       其次我过于实用主义,金银之类当然值钱,如果有人非得白白送我不可,如果不收下就和我拼命,那么我也绝不至于呆到坚决不要或干脆扔掉,以表示我的不同流俗。我会收下来,但凭心而论,并不想保存或佩戴它们,我很想把它们统统换成人民币用以花销,人生苦短,我可不想撒手人寰之际还惦念着有一笔属于我的财富毫无意义地扔在世上,单单为了有人继承它们而生养后代又不值得,往自私处想,就是真的做遗产留给后代那对死了的自己到底又有何益——我认为对于死也带不走的东西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有生之年挥霍掉。
       再次我喜欢轻松,我害怕任何没有日常实际用处或实际用处不太大却徒增麻烦的累赘和多余之物。比如,我从来不肯戴手表就是觉得手腕子上箍个圈怪累的,有个朋友在我生日时送过我一块手链式手表,那表盘很小,而那表链细细的,是镂空花纹的,戴上手腕,装饰性很强,可我还是没有戴。我有许多块或新或旧的手表放在房间的各个地方,全都成了积着灰尘的文物,这辈子也想不起戴它们了。在课堂上,我讲上一段之后,就问下面的学生“告诉我,现在几点了?”学生们低头看表,然后就七嘴八舌地回答几点几点给我听,当然也有学生为了早下课,故意把北:舶说成北:嘲来蒙我的。偶尔出门在外,想看时间了,就东张西望地找那种竖在路旁的石英钟,好在现在城市里到处都能找到不是这样就是那样的钟,我有时候把脑袋伸到车上同座位的人或正从身边走过的人的手腕上去使劲地瞅,像考试作弊伸长脖子看同桌试卷那种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想偷人家的手表呢,实在看不到了,我才会张口去问人家,麻烦您,能不能告诉我现在几点了?人家告诉了我,我再说声谢谢。我宁愿这么麻烦地去问钟点。也不愿意为了看看某个时刻而要在手腕上时时刻刻地箍个东西。手表毕竟还可以看时间,尚且不愿戴,更何况那些没有任何实际用处的饰品?再轻的金属制品都是有重量的,尤其对于本来就不堪重负的手腕脖颈和耳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活着本来就够麻烦的了,还是实行简单主义,能用减法就用减法吧。
       复次,从审美上来说金银珠宝对我也没什么意义,我并不认为对于我来说戴上它们就比不戴更美。我天生不太欣赏过于精雕细刻的东西,对于事物我更倾向欣赏毛坯,所以我的衣服的式样全都简单之极,宽宽松松,属田园风格,很像那种没有形容词和补语的句子,我妈认为我是花了很多钱把自己好不容易打扮成了乞丐,而首饰,它们那冷硬而华丽的光泽看上去过于遥远了,与琐屑的日常生活相隔,实在是不够亲切,与我的过于自然状态的粗服乱头更是难以相配的,我戴上它们会像是从哪儿借来或偷来的。另外,就算这些个金的银的是美的吧,那我成天闷在屋子里,除了每周去教室上一次课,基本上不出门,白天睡大觉,夜里敲电脑,戴上金银岂不是在浪费,等于锦衣夜行了?戴上它们给谁看呢,我不是白领丽人,不用搭车,不用乘电梯,没有办公室,没有同事,没有老板,无须出席晚宴和会议,如果在家里不出门还把自己的手腕套上几十元的金属的或石头的圆圈圈,耳朵坠上上百元的重金属块块,手指箍上上千元的贵重石头颗粒,脖子挂上上万元的金属链子,弄得像登台演出,那是为什么呢?
       最后,从安全上着想,我看还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好,听说过一些与首饰有关的恶性案件,更觉得自己幸亏什么也没戴着了,坚决不给那些图财害命者以可乘之机,金银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这样一来,浑身上下除了钥匙和眼镜架算是金属的,剩余的就全是布料的了——而且布料偏执得全是纯棉,纯棉布料上有着人类农业古老的梦想,散发出大地温厚的气息。一本谈格调的书上认为贵族喜欢纯棉衣物,看了之后觉得好笑,不禁想到过去年代坐在挂金色玉米串的屋檐下数落家长里短的农妇们穿的大都是纯棉家织土布。自知自己不但不是贵族,甚至还与贵族恰恰相反,我之喜欢纯棉,只是依了直觉,只是偏执,大概是觉得这人生需要柔软和质朴,需要自在和舒服,可能还有利于身体健康吧。从生命的质地上,可不可以这么说呢,有的女人是金属的,有的女人是宝石的,有的女人是化纤的,有的女人是真丝的,而有的女人则是——纯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