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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长的隐喻
作者:杨小彦

《读书》 2006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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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是严格建设起来的,还是有自身的生命,一直都是城市学争吵不休的话题。且不论这个话题是否具有客观性,但至少它涉及到看待城市的不同立场。法国的城市社会学家列斐伏尔显然愿意从一个更广泛的角度,比如说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认识城市生长的问题。在他看来,城市只生产一种东西,那就是它自己的空间。他说:“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种与之相关的生产方式,包括那些通常意义上被我们所理解的社会,都生产一种空间,它自己的空间。”(《空间的生产》,亨利·列斐伏尔著,33页,布莱克威尔出版社一九九三年版)列斐伏尔进一步强调说:“城市有它自身的实践:它塑造自己,其空间恰如其分。”列斐伏尔的这个强调非常重要,它说明城市空间之所以呈现出复杂的面貌,是因为城市和一种政治与经济的生态密切相关。列斐伏尔认定,城市空间有其独特的生命力,他称之为“空间的社会生产”。
       “空间的社会生产”是一个政治经济学的概念,表明城市生长过程也是政治与经济空间形成的过程。同时,这一概念还表明,城市生长并不完全按照人们所预期的方式,尤其不完全按照城市权力者们的伟大意图来呈现自身。我几乎可以肯定,任何一座城市的权力者们,他们无一例外地希望城市能够按照预期的规划,干净利索地“穿衣戴帽”,彻底快捷地“小区化”或“园林化”。在他们看来,我们的城市到处都充满着令人瞩目的违章现象,到处都存在着让美好城市难堪的地表疮疤。所以,和“违章”斗争,是城市建设的一大任务。
       这说明,“违章”是城市权力者们努力扫除的对象。从现实来说,“违章”使城市变得不美观;从政绩来说,“违章”毁坏了此类工程的壮观形象。
       当然,人们有权利去问一个问题:什么叫做“违章”?
       顾名思义,所谓“违章”指的是那些违反了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自己胡乱建造起来的楼房甚至小区。一座城市,如果全都被这些“违章”所堆砌,城市大概就不能叫城市了。城市的历史也告诉我们,统治者一开始在修建城市时,就已经规定好了各种空间的等级布局,任何违反这空间等级布局的行为,一定会受到严厉的制裁。从这个意义来说,反对“违章”的斗争,在城市一诞生的时候,就已经存在着了。
       但是,这只是一种符合城市权力者们的说法。他们建造城市,首先要体现自己的权力意志。可问题是,他们的意志就没有违章了吗?权力在建造城市时,难道就真的遵从“天命”,自然而然地获得了“合法”的地位?既然城市一开始就是按照权力意志来建造的,又有谁能够论证这建造城市的权力意志是不违章的呢?城市既是权力的象征,也是权力的器物,所以它的布局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让空间从自然状态转变为支配与被支配的等级状态。毫无疑问,这是所有城市建设的逻辑起点。这也就意味着,城市空间一开始就是在改变自然空间的状态中自己生产自己的。不管我们有多少种理论来论证城市布局的合理性,城市空间的权力性质注定它一开始就是反自然的,反对自然空间所呈现的均质与散乱。
       权力空间一开始就把人们分为不同的等级,并规定好了他们的行为模式与活动地域。权力塑造下的城市也把城市人分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并把这种区分合法化。城市人之间的斗争于是往往表现为统治者庞大的空间与被统治者狭小的空间之间的微妙竞争。统治者不断地在可能的条件下改变自然空间的性质,而被统治者则几乎出自本能在尝试扩张自己可能的居住与活动空间。也就是说,统治者以违背自然来为空间立法,而被统治者则一直不断地用各种方式违章,从而让城市呈现出另一种面貌。
       城市等级空间之间巨大的反差和相互挤压,说明城市一开始就存在着“合法”与“违章”:一方面是权力对自然空间的改造,另一方面则是狭窄与伟大的对峙。对自然的“违章”成为城市立法的依据,而对城市立法的“违章”则构成了城市生态复杂化的根源。这说明,那些反对“违章”的城市权力者们,他们其实也是“违章”的始作俑者。显然,城市发展的历史真相是,城市是在“违章”与“合法”的双重变奏中生长起来的。换句话说,正是在“违章”与“合法”的双重变奏中,城市获得了属于自身、因而也属于它的所有居住者利益的空间属性。城市按照居住在不同空间中的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来塑造自身,建设自身。所以,城市在理性的外表下,总是顽强地呈现出它的非理性来。
       这种城市生长的传统,仍然构成今天城市生长的基础。
       一般而言,那些处于底层的城市人,他们的“违章”几乎是迫不得已的,同时又充满着奇异的创造力。他们的“违章”既半遮半掩又随处可见,并且总是从内向外一点一滴地扩张,表现为一种不顾及外表的空间蚕食。这种方式在旧城区存留下大量的例证,生动地为城市的生长提供了不可思议的证据。
       和可怜的空间蚕食相对照的是对空间利益的大规模的重新分配。人们把这种重新分配称之为“旧城改造”,并上升到象征领域,从而涉及到采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或风格去书写“伟大城市”的政治目标。可惜,“伟大城市”的豪华外表无一例外都和对“现代化”的可怜想象相联系,从而制造出千篇一律的城市外观。
       问题在于,我们总是指责空间蚕食这种“违章”,看到这种“违章”对城市外观的破坏,比如说对城中村的责难,以为它是“伟大城市”的地表疮疤,是城市藏污纳垢的可怕场所,却偏偏忘记了空间利益重新分配中的一连串恶果。大量的烂尾楼正是这种恶果中的一种,它耸立在城市关键的节点上,成为空间利益扩张的一个恰当说明。
       这表明,我们的城市一方面在去除“违章”,另一方面却在制造“违章”。固然,城市底层几乎凭着本能去扩展自己的空间,创造着令人难以想象的空间蚕食与生长方式。然而,城市高层其实也一样,他们通过强行拆迁和资金运作,用不可思议的速度把一片片的旧城区改装为洁净的“现代化小区”。没有谁指责他们的“违章”,因为只要拆成了,盖成了,人住进去了,就一定是合法的。这说明,“违章”和“合法”是两个不断变动词义的概念,并随时按照权力意志的需要来命名它的所指。
       因此,全部的问题在于:城市历史表明,一座城市之所以能够用“生长”这么一个生物学概念来描述,是有其道理的。城市发展正是在空间利益不断瓜分之下,走着一条自己的道路。我的意思是说,正是对“违章”与“合法”的交替使用,正是此时违章而彼时不违章,或者相反,彼时违章而此时不违章的历史性置换,正是对城市制度的不断修订、城市不同阶层的历史性变换、城市权力的经常性转移,使城市成长为一个活生生的、因而是现实的生命体。列斐伏尔的“空间的社会生产”,理所当然包括了对“违章”与“合法”的双重认识。这说明,“违章”也是一种现实的社会生产,一种潜在的生产之道。“违章”是那些违章者生存和发展的绝妙捷径,更是攫取权力的特殊飞地。
       一座城市的发展,说来说去,就是如何使“违章”合法化、同时又使“合法”变成违章的历史过程。有时,利益在这过程中被出卖、被透支、被玩弄;有时,利益在这过程中转变成货真价实的权力所得。于是违章就成了一种动力,推动着城市的无序化进程,并和有序化一起上演了一出奇妙的双簧戏。
       所有关于城市建设的话题,其实就是从“违章”这个词义的变迁中开始的,是从隐藏在这个变迁背后的利益走向开始的。从这个意义来看,“违章”就成了城市发展的一个隐喻,成了说明空间的社会生产的一个关键词,述说着城市自身的生命。“违章”成了今天中国城市超豪华发展的不太漂亮的注脚。
       今天,中国城市的发展呈现了一种让人迷惑的独特性。就发展而言,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不管在速度上还是规模上,可能都是世界第一的。就外表而言,中国城市的杂乱面貌和几乎没有逻辑性的风格与样式的拼合特征,也可能是举世无双的。如果不是库哈斯在《大跃进》一书中认为广东珠三角的杂乱就是其风格原点的话,大概那些饱受现代主义建设风格熏陶的建筑家们,仍然会心急如焚,骂不绝口。
       但是,更重要的问题还不在这里。新一轮的城市化浪潮所掩盖的是空间重新分配所带来的巨额利润,以及这巨额利润的真正流向。那些“纯建筑主义”者们只盯着珠三角乱七八糟的风格拼凑说三道四,而可怜的“城市理想主义”者也只会从“时代精神”的角度对此大加挞伐,反倒记者出生的库哈斯却是个明白人,透彻地了解其中的缘由。他不仅把一个让建筑界瞠目结舌的奇异怪形送给了中央电视台,还把一整套支持混乱现象的理论,以“后现代”之名(正确来讲应该叫“库哈斯主义”)送给了新一代中国的建筑新锐们。
       至少不能说库哈斯是错的,有一点他看得非常明白,那就是在一个利益大规模重新分配的新的经济改革的权力格局中,混乱绝对不等于非理性,恰恰相反,是理性选择了表面的混乱。也就是说,在珠三角、长三角以及中国所有大中型城市所体现的,其实是一种表面看似混乱、实质并不混乱,甚至是精于计算的经济理性原则。
       这是一种什么原则?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合法”化的“违章”原则。这说明,“违章”就隐藏在“合法”之中,从而让空间得以依据利益的新格局来获得新的定义。其标志有两个,一个是规划红线,另一个是大规模的城区拆迁。红线是规划的象征,它体现了城市权力者们的意志,并被搁置在规划局庞大的数据库里。它代表了“合法性”本身,代表了对城市发展的理性思考(且不论其理性的合理程度)。从这个意义来看,规划红线几乎就是规划局本身,同时也是城市的现在和未来。只要红线已定,就说明规划具有了法律意义,就不能更动。
       问题是,实际情形真的如此吗?二十多年来,大规模发展的中国城市真的是在指定的规划红线中矗立起来的吗?稍微有理性的人都知道,肯定不是的。红线的改动是经常发生的,而且是以“合法”的方式。事实上,任何大规模的开发和拆迁,究竟发生在红线划定之前还是之后,其实是语焉不详的。没有人能够保证规划红线的有效性,哪怕它真的代表了对城市理性思考的未来。
       关键还不在具体的规划红线的更动。红线只不过是一条线而已,这样规划和那样规划,至多代表了不同的规划流派的意见。但拆迁的本意是要改变空间的使用性质,是名副其实的“圈地”运动,是创造飞速发展的国民经济发展数字的根本保证。二十年来,尤其是近十年来,中国人全都经历了一场声势浩大规模空前的拆迁运动,旧城在短短的时间内灰飞烟灭,代之而起的是“罗马家园”,是“加利福尼亚的阳光小区”,是“巴黎近郊”,是福斯特的高技派的商业大厦,是安德鲁的“蛋”,是扎哈·哈迪德的前卫歌剧院,是十所大学塞于一岛气派得不行的“大学城”。而且,随着土地交易的进行,随着土地性质的改变,一代富豪也迅速成长起来,气宇轩昂地面向西方世界。当然,沿海大城市的居民也由此享受到了现代化的好处,他们住在点缀着“贝尔高林式”园林的豪华小区,让“每天都生活在意大利”成为眼前不争的事实,闲暇时去逛一逛干净豪华的城市现代化的商业区。他们是拆迁利益分配当中的小得益者(大得益者平日里是看不见的),他们构成了城市日益上升的所谓“中产阶级”的一员(可惜,这是要打问号的城市“中产阶级”)。
       拆迁的代价还有一个,那就是让城市贫困化日见明显。城市贫困者们是中国城市现代化的边缘人群,他们有原本的居民,本来就从事底层的工作;有突然之间成了下岗工人的“吃皇粮者”;有待业群体和失业人群。其中还有很多外来移民,他们从贫穷的乡村大批地涌向城市,寻找着比乡村略好一点的生活方式。这些人构成了城市的另一面,让伟大的城市总是显得不那么伟大。这些人共同填补了城市已经无人想干的低端职业,从事着类似清扫城市垃圾之类的工作。他们是边缘的群体,是外来的群体。边缘的几乎无法重新主流化,外来的也根本就无法回流。边缘群体只能呆在原来的地方,并且随着一次又一次的拆迁而一次又一次地被边缘化。至于那些原来的乡下人,他们来到城市,靠着城市谋生,所以就渐渐失去了乡下人的身份。但他们是城市人吗?肯定不是。他们仍然是外来人,是移民,受到了城市的强烈排斥。这些人只能是城乡二元化的牺牲者。当然,有一条是所有生活在城市的人们都能共享的,那就是亲眼目睹现代化的剃刀是如何把一座丰富多样、充满着传统意味、有着漫长历史的城市修剪成了“青春小白脸”。
       老城区的老居民们同样逃脱不了边缘化的命运。在迅速的拆迁面前,他们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城市现代化的遗留物。如果拆迁还没有降临,那他们就只能呆在破旧的城区里,呆在注定要、或迟早要被拆迁掉的老房里,等着下一场的拆迁运动。他们的日子就是这样,生活成本不高,生活区域熟悉,对城市的记忆和对生活的体验融为一体。然后,突然有一天,通知下来了,拆迁于是就变成不争的事实,而且没有商量的余地。
       我知道一直有人去记录因拆迁而生出的绝大部分不幸的画面和故事,我也相信终有一天这些画面和故事会传播开来,从而勾起人们对消失的城市的美好记忆,同时述说着拆迁背后的历史真相。但那也只是一种记忆,丝毫不能造就什么,尤其对构成一座城市的现代化外观没有作用。况且,中国人忘事的传统,远远比记事的传统还要漫长,更有力量。
       这就构成了另一层的“违章”。这一类“违章”公开透明,货真价实,无法辩驳,当场可证。在许多旧城区里,特别在缺乏管理的城中村,便充满了这一类的“违章”。大规模拆迁和小区建设无疑会迅速去除这些随处可见的、像疮疤一样影响城市风貌的违章现象。事实上,也正是它们,才成为现代化的城市所深恶痛绝的对象。
       我作为中国沿海城市的一个普通居住者,亲眼见证了中国城市巨大变化的历史过程。我明白,“现代化”永远是一股动力,从而推动着“违章”与“合法”的词义变换,并让“违章”成为城市生长的真实隐喻,书写着“伟大城市”的“划时代篇章”。
       (Henri Lefebver,The Production of Space,Blackwell Publishing,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