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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暄琐话]熟人社会与关系网
作者:惠铭生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8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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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闯红灯被交警逮着,他不问自己是否违规,一个习惯动作是不理睬交警,牛皮烘烘掏出手机找熟人疏通关系,似乎有关系就能放行。打官司,当事人双方不问自己是否违法、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往往是转十八个弯也要找在法院工作的熟人,似乎有熟人就赢。想提干、升官,更是要绞尽脑汁疏通关系。有病做手术、孩子入学、找工作等等,国人的习惯思维、心态和行为,就是找熟人,让熟人办。
       国人遇事习惯于找熟人,是因为“熟人好办事”。岂不知,这样做恰恰造成了恶性循环——熟人好办事,办事就得熟人。在熟人社会里,衍生出了诸多社会痼疾,既带来了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腐败行为,又玷污了社会公正、伦理、原则与法制。在熟人社会里,很多执法者的执法,以及寻常百姓做事,其秉承的基本信念,不是法与正义,而是熟人关系。
       熟人社会崇拜“关系”,所以人们费尽心机攀关系、拉关系。血缘、姻亲、同学、同事、朋友,这些当然是熟人关系。没有关系的,也可以“造关系”,比如,拜把子、认干爹、干妈,通过“人造”关系维系一种亲密无间的熟人关系。实在没有关系,也可以“叫出”关系,比如在单位,本来是平等的同事关系,却流行叫哥哥、姐姐、叔叔、大姨等亲属关系称谓。这样甜蜜、顺耳的称谓,一下子拉近了与他人的关系,既然是兄弟姐妹和叔叔、大姨的关系,那就是“亲人”了,既然是亲人了,那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事,可就要“关照”了。
       在过去,我国是一个以血缘、家族、地域来衡量亲疏的宗族社会,现在,又是流行以利益共享的熟人社会。无论是宗族社会,还是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都有着一种私人关系,人与人通过这种关系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背景”和“关系”是“熟人社会”的典型话语,人们总是自觉不自觉想透视一个人背后是什么样的“来头”——即关系网。费孝通先生曾把这种“关系网”总结为一种“差序格局”的模式,“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所以,很多人为了“好办事”,总是渴望“攀”关系。
       在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里,法律才是维系一个社会秩序良性、科学运转的根本。在我国,少数人认为“好办事”,往往是因为有“熟人关系”;很多人感觉“难办事”,往往是因为有些人不依法办事。这样,人际关系必然被扭曲,社会秩序必然陷于混沌,社会成本必然提高,社会和谐步伐必然蹒跚前行。■
       【杨孔翔荐自《济南时报》200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