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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清]似是而非
作者:朱铁志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8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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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阔脸就变
       这是早已为鲁迅先生所痛斥的陋习。
       有一首流传很广的歌曲唱道:“不论你走多远,不论你官多大,到什么时候也不能忘了咱的妈!”男高音歌唱家演唱得声情并茂、非常投入;听众听得如痴如醉、非常感动。这不过是一些最基本的道德情感而已,值得如此张扬、如此赞美、如此歌而唱之吗?好像我们中国人不忘爹娘是多大美德似的。
       与此相类似的,还有“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无论走到哪里也改变不了,我的中国心”。这倒是实话,想改也改不了;你自认改了,人家也不认可。这样的歌词之所以能够反复被认同,被歌唱,是不是意味着我们中的某些人的确存在一种危险,即远走高飞会忘了娘、当上大官会忘了娘,甚至出国几年穿上洋装也会忘了娘?
       有一天在电视上看访谈节目,一位年轻的东北女演员自称来北京闯荡早,现在只会说北京话,不会说家乡话了。实际上我一听她的普通话就透着地道的东北家乡味儿,任谁也不会怀疑她是一位东北姑娘。可是干吗非要那样说呢?离开家乡早、说不准家乡话情有可原,但要刻意表白自己不会说家乡话了,这叫什么呢?难怪人情练达的赵本山玩笑似地对她说:孩子,有空多练练家乡话,可别把乡音给忘了!
       二、“移送”
       这是新闻报道中常见的一个词。通常的情形是,一个违法、违纪的官员被行政部门发现后,确认其违法事实,在对其进行政纪处理之后,为表示铁面无私,果断将其送交司法机关,这叫“移送”。
       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被“双开”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郑筱萸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日新华社就“上海社保资金案9名涉案党员干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报道结尾处也写道:“这9名涉案党员干部的行为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我看来,两则报道的后一句都属多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管你“移送”还是不“移送”,都必须绳之以法。当然,考虑到有些单位为了所谓“顾全大局”、“照顾政治影响”,可能采取“淡化处理”的“变通办法”,因而特意标榜一句“移送”,似乎也是必要的。但正是这句“移送”,暴露了事实上可能存在的“不移送”的危险性和以政纪处理代替法律惩治的不公正性。
       报道似乎应该这样写:鉴于某某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已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已全面介入调查,待犯罪证据确凿后,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审判。这样写,可以彰显公检法的独立性,而不是被动接受党政机关的“移送”。■
       【沈栖荐自《解放日报》200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