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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独家特稿]人在江湖
作者:都 梁

《长篇小说选刊》 2006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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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十年代初期,北京天桥的民俗风情虽已开始衰落,但还保留着一些全盛时期的遗风,那时天桥街道的布局还保留着民国时期的原貌,就连民间艺人们摆场子的位置都是晚清、民国时期沿袭下来的。我很幸运,童年时竟赶上天桥时代的尾声,也目睹了它的寿终正寝,到了一九六六年,天桥时代才算是彻底结束。
       在我的眼里,当年的天桥是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人声杂沓、熙熙攘攘,其三教九流、五行八作的景象构成了一幅旧京城的民俗风情画。穿行于引车卖浆者流,市井小民之间,耳畔听得是鲜活纯正的市井俚语,很有人在江湖的感觉。范仲淹把“庙堂”和“江湖”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是有道理的。在我的眼里,天桥就是真正的江湖,那特有的人文景观,显现出一种独到的历史张力和文化气韵。
       当然,上述评价都是我成年后才品出来的,当时我只是个浑浑噩噩的儿童。
       大概从那时起,一种朦胧的文学情结就开始在我心底悄悄萌动,当年在天桥的所见所闻,各色人等的音容笑貌都在无意中摄入了我心灵的底片。我想,一个人最初的文学意识恐怕是和好奇心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好奇,才产生了去探寻新鲜事物的冲动,当一件事已不再新鲜,你又该变着法儿的去探寻更新鲜的事物,就这样循环往复,你的眼界开阔了,想法儿也多了。若是再多读几本书,多走了一些地方,遇到了更多的又新鲜又好玩或是又愤怒又伤感的事,得嘞,这时你可能要产生一种想诉说的愿望,这大概就是文学创作的原动力。
       那么下一个问题又来了,诉说什么?怎么说?既是要说就给人家讲个故事吧,这就是小说。既然编故事就该往好了编,要是把故事编成了裹脚布,那就很容易招人烦。所以,你又该琢磨这故事怎么编才能不招人烦,这就是创作技巧。总之,没有好奇心就不会有文学创作的原始冲动。你很难设想,一个麻木不仁的人,一个对任何新鲜事物都漠不关心的人会成为一个作家。若是有一天,街上有两位爷在吵架,旁边围了一帮看热闹的主儿,你还别以为这些人都是闲得无聊,说不定将来这里面会出一两个大作家呢。
       我知道,我的文学观很有些“江湖气” ,是上不得台面的。有个搞文学评论的朋友总是这样批判我,这老兄平常笑眯眯的像个弥勒佛,一旦侃起文学便进入一种亢奋状态,言词之激烈,情绪之冲动,常使我感到恐怖。他言必称卡夫卡、马尔克斯,还喜欢引用名人格言论证自己的观点,说实话,我总是听得一头雾水。很惭愧,若不是他提及,我还真不知道有这么多名人曾经和我生活在同一个星球上。这位老兄坚持认为文学创作是一门神圣而高深的学问,“你当是个人就能玩一把文学?”这我就不爱听了,谁规定文学必须是高深的?从母亲教你的儿歌到老奶奶讲的大灰狼的故事,都可以称之为文学。
       《长篇小说选刊》编辑约我谈一谈创作,在此我要声明,我热爱文学,决没有要糟蹋文学的意思。我只是不同意有人把文学弄得太深奥,咱中国人有敬业的传统,这我懂,谁也不希望别人小瞧了自己这一行,但你别太过分,过分了就叫故弄玄虚。我想,文学不该是件复杂的事,你写成一部作品,最好是把它交到读者手中去评判,要是有人花钱买了你的书又看得一头雾水,你还逮住便宜卖乖,说文学就是这么高深,让你看懂了那还叫文学?这话可就有点儿让人听不懂了。
       《狼烟北平》是我的第三部作品,坦率地说,耗费了我不少心血。《亮剑》出来后,有人认定都梁是写战争文学的,我不服气,就写了《血色浪漫》。接着,又有人说了,这是你亲身经历过的事情。而这部《狼烟北平》里的故事我绝对没经历过。作品中的故事、知识积累是无意识的。写《亮剑》和《血色浪漫》,我都有很丰富的积累;写《狼烟北平》,我要找人问,寻找当时的历史氛围、人物状态。的确写得很辛苦。至于对这部小说的评价,读者说了算,我只能洗耳恭听。反正好也罢坏也罢,我就这点儿本事,谁让我是个业余作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