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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故乡啊,从此失去记忆
作者:贾平凹

《长篇小说选刊》 2005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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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故乡叫棣花街
       在陕西东南,沿着丹江往下走,到了丹凤县和商县(现在商洛专区改制为商洛市,商县为商州区)交界的地方,有个叫棣花街的村镇,那就是我的故乡。我出生在那里,并一直长到了十九岁。让村镇人夸夸其谈的是祖宗们接待过李白、杜甫、王维、韩愈一些人物,他们在街上住宿过,写过许多诗词。我十九岁以前,没有走出过棣花街方圆三十里,穿草鞋,留着个盖盖头,除了上学,时常背了碾成的米去南北二山换人家的包谷和土豆,他们问:“哪里的?”我说:“棣花街的!”他们就不敢在秤上捣鬼。那时候这里的自然风景和人文景观依然在商洛专区著名,常有穿了皮鞋的城里人从312国道上下来,在老街上参观和照相。但老虎不吃人,名声在外,棣花街人多地少,日子是极度的贫困。就在这一群人里谁能想到有那么多的能人呢,以至于外地来镇上工作的干部,来时必有人叮咛:到棣花街了千万别随便说文写字。再是我离开了故乡生活在西安,以写作出了名,故乡人并不以为然,甚至有人在棣花街上说起我,回应的是:像他那样的,这里能拉一车!
       我的本性依旧是农民
       就在这样的故乡,我生活了十九年。我在祠堂改的教室里认得了字。我一直是病色,却从来没进过医院,不是喝姜汤捂汗,就是拔火罐或用瓷片割破眉心放血,久久不能治愈的病那都是“撞了鬼”,就请神作法。我学会了各种农活,学会了秦腔和写对联、铭锦。我是个农民,善良本分,又自私好强,能出大力,有了苦不对人说。我感激着故乡的水土,它使我如芦苇丛里的萤火虫,夜里自带了一盏小灯;如满山遍野的棠棣花,鲜艳的颜色是自染的。但是,我又恨故乡,故乡的贫困使我的身体始终没有长开,红苕吃坏了我的胃。我终于在偶然的机遇中离开了故乡,那曾经在棣花街是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记得我背着被褥坐在去省城的汽车上,经过秦岭时停车小便,我说:我把农民皮剥了!可后来,做起城里人了,我才发现,我的本性依旧是农民,如乌鸡一样,那是乌在了骨头上的。
       我的父亲去世了
       对于农村、农民和土地,我们从小接受教育,也从生存体验中,形成了固有的概念,即我们是农业国家,土地供养了我们一切,农民善良和勤劳。但是,长期以来,农村却是最落后的地方,农民是最贫困的人群。当国家实行改革,社会发生转型,首先从农村开始,它的伟大功绩是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虽然我们知道像中国这样的变化没有前史可鉴,一切都充满了生气,一切又都混乱着,人搅着事,事搅着人,只能扑扑腾腾往前拥着走。在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后,国家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城市,农村又怎么办呢?农民不仅仅只是要吃饱肚子,水里的葫芦压下去了一次就会永远沉在水底吗?就在要进入新的世纪的那一年,我的父亲去世了。父亲的去世使贾氏家族在棣花街的显赫威势开始衰败,而棣花街似乎也度过了它暂时的欣欣向荣岁月。这里没有矿藏,没有工业,有限的土地在极度地发挥了它的潜力后,粮食产量不再提高,而化肥、农药、种子以及各种各样的税费迅速上涨,农村又成了一块社会压力的泄洪池。体制对治理发生了松弛,旧的东西稀里哗啦地没了,像泼去的水,新的东西迟迟没再来,来了也抓不住,四面八方的风方向不定地吹。农民是一群鸡,羽毛翻皱,脚步趔趄,无所适从,他们无法再守住土地,他们一步一步从土地上出走,虽然他们是土命,可把树和草拔起来又抖净了根须上的土栽在哪儿都是难活。
       写故乡是为了忘却的回忆
       故乡是以父母的存在而存在的,现在的故乡对于我越来越成为一种概念。我甚至有过这样的念头:如果将来母亲也过世了,我还回故乡吗?或许不再回去,或许回去得更勤吧。故乡呀,我感激着故乡给了我的生命,把我送到了城里。每一回想故乡那腐败的老街,那老婆婆在院子里用湿草燃起熏蚊子的火,火不起焰,只冒着酸酸的呛呛的黑烟,我就强烈地冲动着要为故乡写些什么。我以前写过,那都是写整个商州,真正为棣花街写得太零碎太少。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它以后或许像有了疤的苹果,苹果腐烂,如一泡脓水,或许它会像淤地里生出了荷花,愈开愈艳,但那都再不属于我,而目前的态势与我相宜,我有责任和感情写下它。法门寺的塔在倒塌了一半的时候,我用散文记载过一半塔的模样,那是迄今为止惟一写一半塔的文字,现在我为故乡写这本书,却是为了忘却的回忆。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
       一直在惊恐中写作
       书稿整整写了一年九个月。古人讲:文章惊恐成。这部书稿真的一直在惊恐中写作,完成了一稿,不满意,再写,还不满意,又写了三稿,仍是不满意,在三稿上又修改了一次。这是我从来都没有过的现象,我不知道是年龄大了,精力不济,还是我江郎才尽,总是结不了稿,连家人都看着我可怜了,说:结束吧,结束吧,再改你就改傻了!我是差不多要傻了,难道人是土变的,身上的泥垢越搓越搓不净,书稿也是越改越这儿不是那儿不够吗?
       写作的整个过程中,有一位朋友一直在关注着,我每写完一稿,他就拿去复印,复印了四稿,每一稿都近八百页。那个小小的复印店得到了一笔很好的收入。小店主人就极热情,和我的朋友都是最早读这书稿的人。他们都来自农村,但却不是文学圈中的人。小店主人读得非常有兴趣,跑来对我说:“你是树碑子,这是个大碑子啊!”他的话当然给了我反复修改的信心,但终于放下了最后一稿的笔,坐在烟雾腾腾的书房里,我又一次怀疑我所写出的这些文字了。我的故乡是棣花街,我的故事是清风街,棣花街是月,清风街是水中月,棣花街是花,清风街是镜里花。但水中的月镜里的花依然是那些生老病离死,吃喝拉撒睡,这种密实的流年式的叙写,农村人或在农村生活过的人能进入,城里人能进入吗?陕西人能进入,外省人能进入吗?我不是不懂得也不是没写过戏剧性的情节,也不是陌生和拒绝那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只因我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它只能是这一种写法,这如同马腿的矫健是马为觅食跑出来的,鸟声的悦耳是鸟为求爱唱出来的。我惟一表现我的,是我在哪儿不经意地进入,如何地变换角色和控制节奏。在时尚于理念写作的今天,时尚于家族史诗写作的今天,我把浓茶倒在宜兴瓷碗里会不会被人看做是清水呢?穿一件土布袄去吃宴席会不会被耻笑我贫穷呢?如果慢慢去谈,能理解我的迷惘和辛酸,可很多人习惯了翻着读,是否说“没意思”就撂到尘埃里去了呢?更可怕的,是那些先入为主的人,他要是一听说我又写了一本书,还不去读就要骂母猪生不下狮子,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我以清风街的故事为碑了,但现在我倒担心起故乡人如何对待这本书了,既然能狂着要树一块碑子,他们肯让我树吗?认可这块碑吗?树一块碑子,并不是在修一座祠堂,中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渴望强大,人们从来没有像今天需要活得儒雅,我以清风街的故事为碑了,行将过去的棣花街,故乡啊,从此失去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