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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公祭盛行,为哪般?
作者:杨 暄

《新华月报(天下)》 2008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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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全国各地公祭之风盛行:河南周口与甘肃天水“瓜分”了伏羲;湖北竹山、河北邯郸、甘肃天水和山西万荣等地“共享”了女娲;陕西黄陵和河南新郑“分食”黄帝;河南焦作、湖南炎陵和山西高平“肢解”炎帝;湖南宁远跟山西运城一起“争夺”舜帝;同一个诸葛亮,山东临沂祭,湖北襄樊祭,陕西汉中祭,诞辰祭、逝世祭、出山祭,祭祀活动在不同的地方多次上演……出现了“伏羲东奔西走,黄帝四海为家,诸葛到处显灵,女娲遍地开花”的热闹局面。
       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以来,已经有数十个地方政府直接介入了类似的“公祭”活动。而且,公祭的排场越来越大。
       据介绍,陕西黄帝陵总共进行了两次整修,共投资2.8亿元;郑州市和新郑市计划投入3.5亿元,对黄帝故里景区进行改扩建;2004年后,浙江省绍兴市累计投资2亿多元,新建各种祭禹建筑;甘肃华亭县拟投资3480万修建秦皇祭天第一坛;去年,湖北省十堰市的国家级贫困县竹山县号称投入1500万,塑造了18米高的女娲雕像。
       在大多数公祭活动中,当地政府并不讳言“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据介绍,陕西黄帝陵1980年恢复公祭典礼后,规模一年比一年大,祭祖程式一年比一年规范,景区建设一年比一年好,“祭祀经济”已成为当地旅游的金字招牌。2006年,河南新郑举办了“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后,旅游人数、旅游收入和旅游综合效益同比增长50%。
       但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为公祭算了一笔经济账,“不少地方都宣称,通过‘公祭搭台,经济唱戏’,共签订多少亿合同,引进多少亿资金。实际大多是自欺欺人,不是将意向性合同说成事实,就是移花接木。”他认为,“这些祭祀地一般都不是中心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最近更扩大到一些贫困地区,投资者在商言商,岂能不考虑经济效益?要真有利可图,即使不办公祭,照样能招商引资。”没有详细的统计数据为支撑,很可能的结果就是花了一堆糊涂钱,留下一堆仿古建筑而已。
       “现阶段‘风起云涌’的公祭活动,已经明显过多、过滥了,这与其说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还不如说是一种透支。”浙江大学中文系副教授陈东辉认为,“当前,我们对需要悉心沉淀的文化投入还远远不够,很多都是表面工程。”
       有专家认为,近年来祭祀活动的风行有其现实的原因。由于中国国力日益提高,需要一种庄重、公认的形式来表达国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但对公祭活动的规模应有控制,对投入产出进行审计,保证财政投入的公开透明。
       葛剑雄建议对各类祭祀活动用立法加以规范,“祭祀黄帝应该由民间社团或个人进行,各级政府都不应参与,所需费用应通过自愿捐款募集,不得动用国库。政府官员只能以个人身份参加,不能作为政务活动”。
       南京大学教授景凯旋表示,祭祖活动确实能够激起民众的认同感、自豪感和使命感,但这种活动应该属于民间行为。政府主持公祭,实际上挤压了民间社会的空间,这并不是传统文化的自发演化秩序。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赵园也认为,政府部门应该退出公祭活动,同时,加强对政府财政的监管与舆论监督,严格审批程序,防止对公共财政的滥用。将有限的财力切实用之于民,包括用于令民众切身受益的文化设施建设,满足民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渴望。(杨暄)
       (摘自4月1日《人民日报》,标题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