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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长沙绩效考核指向民意
作者:段羡菊 明 星

《新华月报(天下)》 2008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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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阅长沙市下达的政府绩效考核中的工作任务,“唯GDP”、“唯招商引资”等一些地方热衷的片面发展方式被大力淡化。2008年,各区县接到的考核任务中,经济建设指标38分,社会发展指标提高到48分。
       长沙市自去年以来首度对区县(市)政府及市直近百个单位开展政府绩效考核,其中大幅提高民意在政绩中的比重、设置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指标、向全体干部公布考核结果等,在干部中引起震动。新的“考核指挥棒”对地方政府工作有了较大的促进。
       ■政绩“民意化”引发冲击
       长沙市下达各区县(市)、市直单位的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为三块,一是工作目标的完成,二是自身建设,三是公众评估。2007年年初,长沙市政府绩效考核方案初稿下发到各个政府部门征求意见时,让很多官员感到“震惊”的,就是公众评估在百分制政绩评介中占了很高比重。
       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长沙市划定公众评估在市直经济管理、党群政务、社会发展、执法监督四部门的政绩中分别占20%、25%、30%、35%,区县(市)则为20%。长沙市决策层认为,城管、公安等执法监督部门大部分业务直接面向公众,公众评估比重应最高。
       市绩效办确认长沙市城管局2007年工作目标中,有200个社区环境整治、新建50个垃圾站、垃圾无害处理率达100%等。时任城管局局长的吴念公对记者说,“对这些硬指标,“就是不睡觉都要完成”,完不成市里打屁股,自己脱裤子。可是,长沙市区城管的难度很大,“即使你24小时不睡觉,即使你给他们磕头,还是有不满意的群众。”
       长沙市民政局局长贺国谦谈到,过往的政绩考核,虽然花样有不少翻新,但主要是组织部等上级部门少数人评介,有民意评介也是局限于本单位本系统;人大对官员的述职评议,毕竟面不广;行为评议结果也不直接与政绩挂钩。“公众评估使政绩评价真正突破了‘官评官’的传统模式。”
       在压力促动下,长沙市城管局将公众评估的要求层层传达给每一个员工,强调依法行政,让他们明白自己工作时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影响老百姓的评分。
       2007年7月和12月,长沙市分别组织了两次大规模的公众评估,由长沙市统计局组织,聘请第三方上门人户填写问卷,征求对政府职能部门的评价和意见。让长沙市很多政府官员惊奇的是,首次公众评估结果出来后,居(村)民对执法监督部门的满意度达到81.55分,虽然比最高的党群政务部门少近4分,但比他们预料的却高了很多。有的官员感慨地对记者说,虽然我们工作还有很多不够的地方,但做了什么事情,老百姓还是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长沙市将公众评估分为服务对象、机关干部、同级部门和市领导四个部分,比重分别占65%、20%、5%、10%。服务对象中,重点是普通居民、村民,政务中心的服务对象,也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领导评价中,分管市领导与其他市领导又各占一半的比重。市绩效办常务副主任陈昌佳对记者说,这种制度设计,实际上是让一个政府部门置身于与它发生管理关系的上、下、左、右多个层级中“360度”打分,比单纯让服务对象打分会减少一些误差。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陈文胜对记者说,长沙“绩为民所考”的探索打破了政府内部考核的游戏规则,既给了政府工作的压力,也表明了政府对公众意见反馈的积极态度,有助于形成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信与互动。
       ■引导政府干“科学发展”的事
       记者看到,市绩效考核办2008年下达给局里的工作目标中,第一块就是“住房保障”,占了100分里的24分,具体考核指标为3项:
       “新建经济适用房100万平方米;建立健全廉租房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新建廉租住房12万平方米;出台并严格落实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管理办法,对象界定有误、摇号舞弊等原因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事件发生。”
       让“居者有其屋”是中央政府向老百姓做出的责任承诺。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局长石长松对记者说,政府绩效考核强化了“住房保障”的指标,从而像“指挥棒”一样推动房产局工作实现了根本性转向,与中央的要求和民众的呼吁全力对接。
       正如命题是高考的关键,工作目标中指标的设置也攸关整个政府部门的工作重心放在哪里。长沙市在设置指标时首先考虑的就是传达中央政府推行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的政策要求。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探索政府绩效考核首要目的是建立正确导向机制,“通过设定下达工作目标,使政府的行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确保政令畅通,避免下面做的和上面喊的不一致。”
       记者注意到,长沙市2008年下达的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中,“两型社会”建设成为重要指标。
       一些指标调整后更加实事求是,如2008年对区县的地方财政收入这项考核中,删除了上年“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市比重”这项指标,因为各区县的基础不一样,取而代之的是“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以遏制一些地方以卖地、各种收费做大财政蛋糕的苗头。
       ■考核仍在不断完善中
       2008年4月,长沙市700多名副处级以上官员参加首次全面完成的2007年度政府绩效考核通报与讲评大会。历史上第一次,长沙市每个市直单位、每个班子成员的政绩都分了等次、排了队,而且向全体官员公布,这在官员队伍中引起强烈的震动。
       记者从长沙市委组织部获悉,目前已有20余个省内外城市到长沙市考察借鉴绩效考核工作。长沙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范小新最近牵头完成的一篇政府绩效考核调研中写道,“从长沙市一年多来的实践来看,大的方向是正确的,作用也是积极的,但探索和完善的过程还十分艰巨。”
       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下一步完善政府绩效考核的构想时说:“我们想,一是把考评成果运用好,与官员的荣誉、使用、经济奖励‘三挂钩’;二是把考评办法完善好,坚持考重点、考关键,考少考精,考到点子上,真正以考核促干事、促发展;三是把制度坚持好,坚持数年,政府绩效考核就会越发显示出对提高政府效率的好处。”(段羡菊、明星)
       (摘自《望新闻周刊》2008年第39期,作者为该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