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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现实]选院士不是评劳模
作者:方舟子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8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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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农科院原院长谢华安新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却被其两名同事揭发他用来报选院士的论文是剽窃别人的,署他的名字的学术专著也是别人写的。此事被媒体曝光后,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据报道,谢院士虽然只有中专学历,却培育出了种植最广的一种杂交水稻,被称为“杂交水稻之母”。
       于是有些人评论说,谢院士对社会作出了这么大贡献,比那些只会发表没有实用价值的论文的院士强,本来就该当院士,可见公道自在人心云云。
       选院士又不是评劳模、优秀企业家,是要看候选人在学术上是否有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的。如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了选院士的标准,那些搞基础研究、特别是搞纯数学研究的院士,是不是都该除名了?谢华安已因为他的育种成果获得了多项荣誉,当上了院长,为何非得再当中科院院士不可?被称为“杂交水稻之父”的袁隆平没能评上中科院院士,在袁隆平的育种理论指导下做育种的“杂交水稻之母”却评上了,是不是乱套了?
       其实,谢华安事件的关键不在于他的学术成就如何,而在于他是否有学术不道德行为,以及有学术不道德行为的人是否能够当院士。我仔细核对过对谢华安的举报材料,可以认定他的确剽窃了别人的论文、侵夺了别人编写的专著。而《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规定的院士标准之一就是“学风正派”,院士必须有学术道德,可以说是没有异议的。但是,谢华安的问题在院士评选过程中就已向中科院院士工作局实名举报,他却还能顺利当选,不知院士工作局以及投票选谢华安的院士们,是否还记得院士章程的规定?
       中科院院士是中国科技界的最高学术称号,而且也掌握了较大的学术特权,本来在学术道德方面对他们应该有更严格的要求。但是实际的情形却相反。学风不正并不妨碍某些人被评为院士,而当上了院士,就像多了一层护身符,此前此后的学术不道德行为反而更难以被追究。虽然中科院院士章程、院士科学道德自律条例等多项规章都对院士的学术道德要求有规定,中科院还专门有一个院士科学道德委员会,但是从未见到它管过事。几年来有数十个院士被曝光有学术不端行为,有的情节要比谢华安严重得多,但是从来没有哪个院士因此受到处理。
       有人认为像谢华安这样的院士候选人之所以会去造假,是不合理的院士选举制度造成的,板子不应该打在他的身上,而应该先去改变逼良为娼的制度。这是一种很容易迷惑人的错误观点。中国的院士制度固然存在种种弊端,有值得改进之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弄虚作假就变得合理了。我们要改变“逼良为娼”的制度,但是也不该因此就放过了“娼”,否则对“良家妇女”是很不公平的。袁隆平没能当上中科院院士的原因据说也是因为缺少理论成果,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就去剽窃别人的论文包装自己嘛。
       【紫陌红尘荐自《齐鲁晚报》200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