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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聘任制:公务员制度改革的试点
作者:石子河

《新华月报(天下)》 2008年 第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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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上海浦东新区用人单位和首批聘任制公务员正式签约,官员称聘任制公务员执行协议工资制度,工资不设上限,最高年薪40万是误解。聘任制公务员任期在1至3年之间,不存在“科员-科长-处长”之类的传统职务晋升。
       上海浦东实施公务员聘任制
       “最高年薪40万是误解,聘任公务员采取的是协议工资制度,并不存在上限。”浦东新区组织部(人事局)人事综合处处长郭嵘7月8日在接受记者独家采访时如是说。作为建立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的试点之一,上海浦东新区的“首聘”颇受关注,近日,上海浦东新区用人单位和首批聘任制公务员正式签约,但发改委的一个金融类岗位仍然空缺。
       公务员协议工资不设上限
       据悉,浦东新区的公务员聘任制将选择一高一低来试点,一类是集中在金融规划、经济分析等专业性较强、经验门槛较高的岗位,还有一种是类似文员等的辅助性岗位,而目前按照浦东新区的计划,今年的试点将主要在前一个领域展开,今年内暂时并没有在辅助性岗位试点聘任制的计划。至于最高年薪是否会突破40万,郭嵘表示,最高年薪40万是误解,聘任公务员执行的是协议工资制度,并不存在上限,会根据应聘人员以往的工作背景和工作经验等最终来确定。
       公务员工资总额不会超限额
       此次成功招聘的其他5个岗位的薪酬情况,郭嵘认为会涉及个人隐私而不肯透露,他表示,由于应聘的人员中包括具有丰富阅历的人才,所以,他们的薪酬会综合衡量市场的薪酬标准和公务员薪酬体系,总体而言,会略高于机关的水平。郭嵘表示,协议工资会成为今后聘用公务员的一个制度,但这不至于增加政府的财政压力。
       按照市场标准招聘来的公务员,任期在1至3年之间,那么,对于他们的业绩又是如何来考核衡量?郭嵘直言,对于聘任公务员的考核,浦东新区方面也是在摸索,可能会有具体的要求。
       据悉,任期结束之后,是否续签需要双方再行协商,没有转为终身公务员的捷径可走。此外,聘任制公务员也不存在“科员-科长-处长”之类的传统职务晋升。“就我们所知,对应聘人员来说,公务员只是他们人生职业规划的一个环节。”郭嵘如是说。(周裕妩)
       (7月9日《广州日报》,作者为该报记者)
       聘任制公务员激活“一池水”
       2007年,人事部决定在上海浦东和广东深圳率先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聘任制公务员的出现,开通了一条借用社会力量的“康庄大道”。
       像上海浦东和广东深圳试点聘任制公务员制,既不是对现行公务员制度的革新和冲击,也不是对事业单位职员制度的大变盘,而是与机关公务员不悖的独立体系。
       笔者认为,作为一项公共政策,试点的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利于打破已实行了几十年的政府公务员主导政府工作的旧体制。它是政府决策层为公共利益而采取的行动,是解决政府机关运转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而作出的举措。因此,聘任制公务员的出现对中国的官本位意识无疑也是一次冲击。一方面,在政府机关工作,但却与升迁无涉,只凭专业技术知识吃饭,这会对官场文化起到消解作用;另一方面,置身官场却不用应付那些复杂的人与事,也有助于避免无谓的政治游戏造成智慧浪费,提升行政和服务效率。
       诚然,与庞大的公务员队伍比较起来,聘任制公务员在人数比例上也许暂时是很小的,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其效应将是巨大的。其合理的知识结构、独特的聘任身份和追求效率、积极进取的敬业精神,必然会给整个政府机构带来生机和活力。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为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吸纳急需高层次人才不仅激活了政府的用人制度,而且使“一流人才、一流报酬”在机关成为了现实。对全社会而言,政府“高薪引才”已经把政府作为与企事业单位一样的用人主体,其在人才争夺上将更加空前!
       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的试点,对公务员队伍的影响显而易见,诸如激发公务员努力工作,讲究效率等,并推动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局面。这也许是政府有关部门设计聘任制公务员的深层动因。当然,聘任制公务员需要成为一种机制,一种解决公务员能进能出、释放活力的机制,如可以让聘任制公务员能与体制内公务员进行竞争,直接施加压力,增强公务员的责任感、危机感。如果只有“聘任”,没有机制,没有制度安排上智慧体现,就成就不了“一池水”的活力。(石子河)
       (7月2日《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