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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一梦十年创业板:谁的机遇
作者:陈琳琳

《新华月报(天下)》 2008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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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开发区内大概有二三十家企业准备在创业板上市”,“不管对外资或是本土的vc来说,创业板的推出都是件好事。我们很多vc对此都非常期待,热情高涨”。“两会”期间,在企业、创投、券商、投行这些圈子里,创业板绝对是一个热点讨论话题,那些在漫长的等待中逐渐冷却下去的声音又再度响起。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建立创业板市场。3月2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创业板规则征求意见稿》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同时,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副主席范福春等相关高层人士也明确表示,争取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3月26日表示,发布征求意见稿,并不意味着创业板马上就会推出,推出估计还需要一段时间。
       从1999年3月证监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可以考虑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内设立高科技企业板块”,到2007年8月,《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得国务院批准,再到今年“两会”期间监管层的明确表态,经过将熟班百年的漫长等待,人们终于看到了创业板即将推出的曙光。而那些等待的人群,试图搭乘创业板这条大船的各方力量也都面临着不同的机遇。
       中小企业:期待又怕受伤害
       “在西安开发区内大概有二三十家企业准备在创业板上市,大部分都是高科技、高成长型企业”,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孙海告诉记者。据记者初步了解,很多地方的高新技术开发区手中都储备着丰富的项目等着在创业板上市,“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在“两会”期间也表示,深交所正同全国50多个高新区进行接触,对超过15000家企业的资料进行梳理,部分企业有望成为创业板的首批试点企业。为避免交易量过少,初期将采取每次推出挂牌家数60~70家左右的形式。
       我国中小企业表现出的上市热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在目前融资环境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创业板无疑为其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路。今年年初,我国开始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央行在去年的基础上又进行多次加息,银行的贷款利率己是近年的最高水平。而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在市场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大多上浮了30%~60%,这使得原本融资就很困难的中小企业日子更不好过了。而已经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的200多家企业,其融资问题却通过市场得到了有效解决。
       “创业板的推出,将解决一些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小企业的腾飞提供极需的资金支持。”这是业内对创业板市场的普遍认识。
       事实上,创业板还是支持自主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教授李永森认为,不同的企业适合不同的市场,建立创业板市场,可为更多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资本市场服务。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副主任胡迟认为,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还可以更早地规范企业运作,因为一些信息必须透明化,所以对于企业改善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有好处的。同时,创业板的推出也是适应形势,中小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很大,而现在资金来源也很多,如果不建立一个正常的通道,很多违规行为将会难以监管,而通过建立创业板这种市场行为则可以让企业的融资更加透明化,容易监管。
       什么类型的企业更受创业板青睐?业内普遍理解为“两高五新”,即高成长、高科技以及新经济、新服务、新农村、新能源、新材料模式。
       但持谨慎态度的中小企业也不在少数。某软件公司总裁助理告诉记者,公司已经在伦敦的AIM市场上市,但是近期准备在国内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因为我们的规模和盈利都比较大,更适合中小板。”
       对此问题,李水森认为,只要企业有发展前景,在哪里上市都没有关系,“是金子总会发光”。国家对于高科技创业型企业历来都是鼓励扶持的,在创业板市场上,资源配置向优质企业倾斜的作用一定会体现出来,肯定有一些企业会快速成长起来,要对创业板市场有信心。
       风险投资:好风凭借力
       很多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包括风投和券商在内的很多机构都在询问他们是否有合适的企业要在创业板上市。由此可见风投对这个市场的重视程度。
       “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特别是创业板的推出,为风险投资资本提供了灵活的、直接的退出通道,无疑对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在“两会”期间说。他同时表示,随着创业板的推出,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将迎来一个新黄金十年。
       根据科技部提供的数据,目前中国境内有300多家VC投资机构,拥有超过660亿元的投资规模。
       “受创投公司支持的许多企业去年都选择了境外上市,这是因为目前国内创投公司在退出机制上较外资创投仍然不够完善,而创业板的推出 将对这些国内创投公司退出机制的完善发挥作用。”东方证券有关人士表示。
       的确,创业板的推出对于本土VC来说尤其利好。一直以来,由于资金退出渠道单一,本土VC发展受到限制:而外资把企业带到国外去上市门槛又太高。
       现在,创业板将使创投市场更加活跃。青云创投的合伙人张立辉对记者表示,不管对外资或是本土的VC来说,创业板的推出都是件好事。“我们很多VC对此都是非常期待,热情高涨。毕竟多了一条退出渠道,对于所投资的那些科技含量高、业绩增长快的公司来说增加了一些发展机会。”
       事实上,创业板对于创投市场的利好效果在去年就已经显现。
       由清科集团发布的《2007年中国创业投资年度研究报告》显示,2007年前三季度境内外创投机构投资额首次突破20亿美元,全年可能达到30亿美元,将创历史新高。清科集团首席执行官倪正东表示,境内外创投机构在2002~2007年上半年期间,对中国中小科技企业的投资额已达134亿美元,项目大概有1400多个,其中外资占项目的八成,内资占项目的两成,外资所占比重较大。
       在如此利好的情况下,众多创投公司也都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并不是盲目地一拥而上。
       倪正东对记者表示,创业板的推出对行业发展是好事情,有助于加速创投企业的退出。但创业板到底如何运作,仍有待进一步观察。他指出,现在有太多的企业声称自己有能力上创业板,大家的热情都很高,但最终能够真正登上创业板的恐怕只是其中的小部分企业。因此,无论是那些想要挤进创业板的企业,还是那些想要在创业板上寻找商机的创投公司,都应该保持一颗“平常心”。
       张立辉也表示,他们所投资的有一些企业计划在创业板上市,但是还是很谨慎。“主要看创业板和中小板市场怎么区分,如果进人门槛很低的话,实际上我对这个市场前景并不乐观,因为上市企业的质量难以保证。我们现在还是在等着看政策上将如何来约束和规范,筛选标准怎么定。”“这个圈子喜欢一窝蜂,事实上被市场带着走很危险。”他不无担忧地说。
       券商:借机发展直投业务
       
       据了解,中小型券商为创业板储备的拟上市公司普遍有十几二十家,而大券商囤积的上市资源则高达30家以上。
       创业板的推出将给券商带来新的业务量,这是不言而喻的,其投行、经纪等业务都将从创业板市场上得到新份额。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券商激烈竟争创业板储备项目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谋求直投业务。对此,李永森认为,在直投领域,因为企业上市的准备工作券商要介人,所以,券商可以借此挑选认为合适的企业进行直接投资,从而获得原始股。
       
       深圳某券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告诉记者,该公司争抢创业板项目的行动一直没有中断,然而,与其说券商谋求的是创业板的承销费用,不如说
       是在创业板后可能随之开闸的券商直投业务。在这一场争夺中,券商为以后的项目做培育是其次,更重要的是为以后的直投做准备。据了解,去年以来,不少创新型券商都向证监会递交了直投业务放行的申请,但除了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之外,目前还没有其他券商获批。
       一直以来,券商都在积极谋求直投业务的机遇,投资拟上市公司所能带来的高收益率是实实在在的诱惑。对于他们来说,这一业务的丰厚回报是不言而喻的。国泰君安副总裁何伟对记者表示,国外的券商可以做,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做?目前国外的私募基金大举进人,都获得较高的收益,为什么我们不可以?这项业务对于企业或者券商来说都是好事。企业多了一种融资渠道,对于券商则是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
       创业板争取上半年推出的消息,对券商直接投资业务构成利好和动力,业内分析师如此认为。
       同时,券商针对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开展直投也有一定风险。李永森认为,其一就是企业不能IPO的风险,因为类似企业面临着成长不确定性的风险,对公司成长性依赖程度高。另一个就是在IPO之前进人的投资股份有锁定期的限制,股票短期内不能流动,而且还要受到企业盈利情况的影响。
       普通投资者:风险意识要加强
       很多普通投资者已经意识到创业板市场的巨大风险。河北的一位普通一股民刘女士认为,创业板不具备长期’投资的价值,炒作的性质比较大,风一险也较大。而在某公司工作的毛小姐则对记者坦言,同事之间闲聊时都会谈到创业板,他们都认为初期将炒作概念股,后市会有很多垃圾股。
       独立财经撰稿人皮海洲认为,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来说,创业板意味着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一来由于公司上市的低门槛,公司质量难一免参差不齐。二是在“高成长”名义下的市场投机炒作不得不防。三是风险投资资金及公司高管的套现可能引起股价波动。四是管理层监管经验有待进一步丰富。而这种种情况,实际上早就已经体现在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创业板之中。有些创业板市场由于没有很好解决上述问题,在市场建设过程中遇到重大挫伤。
       相关业内人士认为,正是基于创业板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投资”,因此,对于创业板的开设,其门槛设置一定不能太低,以保证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质量。同时,监管部门一定要加强对创业板公司与市场的监管工作,切实为创业板的安全运行保驾护航。同时在创业板开户时,要切实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增强投资者的防范风险意识。
       但是,李永森认为,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就是要满足不同企业和不同投资者的需求,创业板就是满足那些偏好高风险的投资者,因为有时高风险也是高收益的代名词。李永森同时表示,尽管现在创业板的呼声很高,但他认为目前并不是推出的最佳时机。因为市场规则的制定需要论证过程,国内国外的市场因素要考虑,制度层面是否要完善,市场机制是否需要改进,这些都要考虑。“因此,在考虑到对主板市场影响的基础上,要择机推出。”
       (摘自《经济》2008年第4期,作者为该刊实习记者)
       [名次解释]什么是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各国的称呼不一。在有些国家叫二板市场、有些叫第二交易系统、创业板市场,等等。它是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
       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新兴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进步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的纳斯达克足创业板市场的典型,素有“高科技企业摇篮”之称,培育了美国的一大批高科技巨人,如微软、英特尔、苹果、思科,等等;对美国以电脑信息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以及美国近年来经济的持续增长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纳斯达克巨大的示范作用下,世界各大资本市场也开始设立自己的创业板市场。1995年6月,伦敦交易所设立了创业板市场AIM;1996年2月14日,法国设立了新市场LeNouveauMarch; 1999年11月,香港 创业板正式成立。
       从境外的情况看,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的主要区别是:不设立最低盈利的规定,以免高成长的公司因盈利低而不能挂牌;提高对公众最低持股量的要求,以保证公司有充裕的资金周转;设定主要股东的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的限制,如两年内不得出售名下的股份等,以使公司管理层在发展业务方面保持对股东的承诺。此外,创业板使用公告板作为交易途径,不论公司在何地注册成立,只要符合要求即可获准上市。(资料来源:证监会网站)
       [专家访谈] 创业板市场如何避免重蹈主板覆辙
       华生:北京燕京大学校长,经济学家
       李仲亮:中关村高企协投融资分会会长、风险投资产业联盟理事长、北京灵图软件公司董事长
       方华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系副教授,多年从事《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研究和实践
       核准制还是备案制
       记者:与《证券法》相比,《创业板征求意见稿》,将核准权更多集中在证监会一个部门,您如何评价这种情况?
       方华生:《创业板征求意见稿》中体现出的这种制度设计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证监会既是立法机构,又是执法机构,还是监督机构;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还是场外监督员。这种制度设计,从正面理解是赋予了证监会巨大的权力,减少与其他机构的权力交叉、权力干扰等因素,但从一个完整的市场定位来说,一旦出现市场偏差,证监会也将面临法律风险。
       因为第一,核准制与备案制是有区别的,备案制勿需担责,但核准制是有一定的审核义务的,既然有审核义务,那么责任就不可避免;第二,征求意见稿中第四条和第四十条都只强调了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高管人员责任。尽管第五条规定了保荐人的审慎核查和辅导义务,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但这些都不能排除证监会的审核或核准责任。对于投资者来说,证监会的权力似乎没有制约,而它的行为无论是否公正、公平、公开,都没有法律责任。
       华生:无论是核准制,备案制,都是文字游戏,最后的实质都是审批。权力过大,抓在手里不放,任何制度到最后都难免为寻租所利用。监管上卡死,门槛上放松,做不到这点,创业板可能会复制主板现在的情形。
       主板市场的乱象,是因为它成为了权力寻租的场所;一个企业上市了,融资了,拿到钱了,就破产;再重组,壳资源转移,继续来圈钱。在主板市场,监管层本身成为被公关的对象,上市公司乃至地方政府,都去跑额度,跑指标;这样的体制,焉能不乱?
       首要任务是避免主板痼疾
       记者:目前世界上创业板市场为数不少,但除了美国纳斯达克市场、英国AIM市场外,成功的很少。从目前的征求意见稿来看,哪些方面应该加以改进,以避免国外同类市场的命运呢?此外,在创业板推出的时机上,有些声音担忧此时推出将使本已走熊的主板市场更加贫血,这种现象会出现吗?
       方华生:这个问题我谈得稍微详细些。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些规定还不够细致。有的规定太原则,没有标准;有的有标准,但不够明确;有的标准明确但不便于执行;有的便于执行但没有实质性意义。
       例如,“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用途,应当用于主营业务”,谁都知道应该这样。要落实这条规定,应该确定一个标准,这个标准不一定适合全部拟上市的企业,但有标准总比没有标准强。上面谈到的不许主营业务转移问题,意见稿第十条规定“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但这一种的准确含义是什么?冶炼行业中有金、银、铜、铁等许许多多的金属的冶炼,是每一种金属为一种业务还是整个冶炼为一种业务?农副产品加工是一大类(多种)业务范围,还是一种业务?农副产品加工中涵盖了诸如禽蛋加工、禽类加工、猪肉加工、牛羊肉加工、粮食加工、蔬菜加工等无数的类别业务,是每个类别为一种业务,还是整个类别的业务为一种业务?再比如上下游一个完整产业链中的业务算不算一种业务?需要明确说明。否则,主营业务转移等主板弊病在创业板也会被复制。
       此外,在方向问题上,有关于税收方面的规定值得商榷。意见稿第十四条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这个说法是值得商榷的。虽然从今年起,所有的企业的所得税都按照25%缴纳,但我们的出口退税、各类开发区的减免政策、地方政府的先缴后返等税收优惠种类繁多,任何一种优惠对于一个中小企业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事实上许多中小企业的产品毛利率只有十几、二十,而一旦税收优惠有10个百分点,哪怕是5个百分点,都是重要的利润来源。当然,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来说,依靠税收优惠政策而形成利润来源的重要方式是不可取的,问题是对于许多企业来说,合理合法的优惠是企业起步、成长的必要条件。要不然国家也就不用采用这些优惠政策了。所以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规定是对国家扶持中小企业或者需要扶持的企业的一种歧视,与国家税收政策是对立的。
       李仲亮:我从企业的角度谈一下。创业板应该主要给那些够不着上主板条件,但又有很好发展前景的创业型企业机会。
       比如“鲨鱼苗”类的企业,他们今后也许是成长很大的企业,还有“金种子”类的企业,他们当时在选择项目的过程中就选择得非常好,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但是他们缺资本市场的资助。这些企业上创业板,可谓真正地叫瓜熟蒂落,水到渠成。
       其次,软件行业、生物制药、新传媒等创投看好的行业市场价值比较高,比较符合潮流,比较适合创业板上市。
       再次,现在大家对创业板众说纷纭,有的人说一定要抢头三位,这样利益最大,但要明确的是,企业不能为了上市而上市,企业家应该考虑企业如何生存,考虑如何做大做强,但最难的是如何做长久,上市后钱多了不一定就利于企业发展。
       关于创业板吸引主板资金的问题,从我了解到的情况看,有些基金资金的确抛售,等着创业板上市之后投资创业板。还有些资金和软件,在新三板晃晃悠悠好长时间了。想往创业板转。
       华生:这个担忧有其合理性,不过因为创业板短期内,至少在上半年,根本不可能推出。现在只是出了一个征求意见稿,相关的交易规则、监管办法、市场设定等文件都付诸阙如;如果这些东西复制主板匆匆推出,又面临创新匮乏的困局。因此,创业板的推出不会是一个很迅速的过程。等它推出了,主板市场情况早就发生了变化。我相信政府也不会在市场大幅波动的时候推出创业板。因此现在不能说,创业板一定会跟主板市场争夺资金。(高泽阳、冯一萌、阳淼)
       (摘自4月2日《新京报》,作者为该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