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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建设部重组 明确楼市调控责任
作者:李 乐

《新华月报(天下)》 2008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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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归位。这或许是由发改委副主任履新建设部的姜伟新亟须面对的第一大问题。尽管他曾经强调“在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的同时,也要防止房价大幅度下跌”,但现在他需要回答的仍然是民众在高房价之下的安居问题。
       职能微调
       相比于重组而来的工业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成立,牵涉面要小得多。“更多的是在建设部原有基础上的职能调整与强化。”建设部原副部长、全国政协委员刘志峰对记者说。
       接近建设部的人士透露,受到本次“改组”方案影响的,首先是建设部城建司,该司分管供水、供暖、污水处理等职能。“污水处理这一块业务职能,应该与水利部相关职能进行调整,不出意外,最终会并入水利部。”他对记者说。至于归并的进程,则取决于日后水利部相关职能的调整进度。
       其次,建设部还将与农业部进行相关职能的调整。目前记者掌握的情况表明,原来建设部作为业务主管的城市农林花卉种植的职能,将并入农业部管辖;而既有的城市园林景观的管理职能,也基本确定交由国家林业总局执行。
       “原来建设部管辖的城市公交车运营,将在交通运输部组建之后,划归后者,这样的管理模式更加合理。”上述接近建设部的人士称,他强调,这是截至目前,建设部需要进行职能调整的全部内容。
       住房归位
       按照细化的职能调整思路,建设部改组后,将主要有两大业务领域构成,一是住房及市场管理职能,二是城市规划、基础设施以及建筑工程市场的管理职能。而住房及市场管理的职能,恰是中央决策层做出如是调整的思路所在。
       “建设部最早主要的职能是管理建设工作,比如建筑工程、城市建设等。到后来,才有商品房市场管理这一块,但一直也是很小的一部分,其人员配置、机构设置已经很难适应现在高速发展的商品房市场了,这次特别把住房单独提出来,就是明确这个新部委的该项职能。”刘志峰向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目前建设部内部的初步设想是,适当向住房保障司与住宅产业化司倾斜。
       “本次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思路就是要改革职能交叉的问题。”刘志峰说,其间仍涉及住房公共政策制定与管理权力的重新划分问题,尤其是国家发改委的职能调整问题,因为在此前,虽然建设部作为主管部门,但项目的立项审批这一关键环节的权力掌握在发改委系统手中。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认为,这种公共职能的强化,在合并权力的同时,还要考虑到责任的明确化。“现在把所有关于住房、市场管理的权力都交到了新的建设部,那么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责任,即房地产市场规范运作、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没有解决好,就不再有推诿责任的余地,这对提高行政权力的效率是一种促进。” (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