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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国务院机构改革目标:建设服务型政府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天下)》 2008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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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2008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有两大悬念:一是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二是部门人事安排。
       3月11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随着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向会议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下称方案)的说明,第一大悬念揭开。
       不出所料,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最鲜明的特点,正是此前各界热议的“大部制”。所谓“大部制”,是指把政府相同及相近的职能进行整合,归入一个部门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宽职能,大部门”的政府组织结构和体制机制。
       方案载明,国务院将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总体上看,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15个机构调整变动,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进行过五次大的政府机构改革,其成败得失见仁见智。而以机构调整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完善,一直是历次改革的核心。此次以“大部制”为特点的第六次机构改革,同样遵循如此路径。
       30年来六次机构改革,逐步从简单的机构裁撤、人员精简,迈向行政体制转轨、政府职能转变,目标渐次清晰。而中共十七大报告把政府职能转变方向明确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出政府要从发展经济的主体,转变为维持社会正义、提供公共服务、保障社会和谐的主体。因此,如果能以“大部制”重构政府权力,弱化部门利益,减少部门掣肘,避免政出多门、职能交叉等弊病,就有望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蓝图已就,具体推进的过程更当考究策略和方法。回顾历史,历次机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权力重新分配的盛宴,此次“大部制”改革亦难例外,改革的最大阻力仍然是多年来屡屡被强化的部门利益;同时,“大部制”又会把分散的小部门利益积聚为集中的大部门利益,故而遏制部门利益扩张、建立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重构政府权力制衡机制以及确立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至关重要,否则改革极有可能背离初衷。
       政府机构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还直接指向政治体制改革,因为一个真正的“服务型”政府,只能植根于法治与民主的环境中。故此,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在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同时,还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并在公报中首次提出“更高地举起人民民主的旗帜”,并强调其“重要性和紧迫性”。这正意味着把行政体制改革视为政治体制改革内涵,并将以推进“大部制”来逐步铺开,最终走向公众期盼已久的民主政治建设目标。
       我们切盼,以2008之春启动的“大部制”改革为先机,中国真正扬起政治体制改革的风帆,载着国人更高远的期待和更深刻的期求,驶向政治文明的彼岸。
       (《财经》200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