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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高检:惩治商业贿赂“以正典刑”
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天下)》 2008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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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部级以上官员
       5年有35人落马
       “5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9696件209487人,比前5年分别下降13.2%和9.9%;除正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尚未终结的以外,已被判决有罪116627人,比前5年上升30.7%……”3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一组数字格外引人注目。
       “200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数以平均每年5%左右的速度下降。这说明我国反腐倡廉取得了明显成效,腐败得到了一定遏制,不是越打越多,而是越打越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
       “虽然案件总量呈下降趋势,但大案数量增多。”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副局长王利民总结了当前我国职务犯罪的新特点。
       5年来,检察机关集中力量查办了一大批大案要案,腐败分子受到了法律严惩,有力地昭示了中国反腐败的决心:
       ——立案侦查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35255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929人(其中厅局级930人、省部级以上35人)。
       ——大案、要案占立案数的比例分别从2003年的46.8%和6.3%上升为2007年的58.3%和6.6%。
       ——完善境内外追逃追赃机制,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547人,追缴赃款赃物244.8亿多元。
       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落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被判处死刑,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被查处……“5年35个省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平均每年7个省部级以上官员被查处,这彰显了中国检察机关加大腐败大案的查处力度。”全国人大代表王田海说。
       今年将重点查办
       8大“民生案件”
       “突出查办教育、就业、金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抢险救灾、移民补偿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促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2008年检察机关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3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重点查办8大领域的“民生案件”,被作为今年反腐败的重要领域提了出来。
       对检察机关今年的这一工作重点,与会代表委员们寄予了较高期望。“检察机关办案就是要紧紧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森说。
       超期羁押下降
       降幅达到99.66%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3月10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中的一组数字引人注目: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新发生的超期羁押从2003年的24921人次下降到2007年的85人次。
       从“24921”到“85”——5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集中清理纠正超期羁押,降幅比例达到99.66%,使得超期羁押这一“顽症”得以较好解决。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既注意监督纠正有罪不究、执法不严的问题,又重视监督纠正侵犯人权、冤及无辜的问题,努力做到严格依法、客观公正。”贾春旺的发言给代表们留下深刻印象。
       “代表、群众反映强烈的超期羁押问题基本得到纠正。”在全国人大代表倪岳峰看来,这是法律监督工作方面最为可圈可点的成果。(据新华社)
        (3月11日“泉州网”。标题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