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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新华月报(天下)》 2007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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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初次分配的公平问题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这是人们对收入分配的一个普遍理解。但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并不等于不讲公平。
       初次分配公平与否,直接关系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能否正常运行。
       在初次分配领域,人们意见比较多的不公平现象主要表现为:第一,企业之间由于生产经营条件的差别而产生的分配不公平,典型的例子是垄断性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第二,企业内部资本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分配不公平。虽然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初次分配的原则,但受劳动力资源丰富和历史上工资水平偏低等因素的影响,初次分配存在着资本所得不断提高、劳动所得持续下降的趋势。劳动收益的流失,是初次分配不公的一个突出表现,也是社会矛盾累积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三,由于劳动力流动受阻和就业不充分而引起的分配不公平。
       当前的初次分配不公问题主要是由于体制不健全和制度不完善引起的,只能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的办法来解决。
       当然,初次分配强调公平不是不讲效率,初次分配的公平和效率是统一的。关注初次分配的公平,也就是关注效率。(王天义)
        (摘自10月17日《人民日报》)
       让“财产性收入”获得更大生长空间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重要论断。这一论断内涵丰富、充满新意。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意味着国家不仅要着力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还将创造条件增加百姓的多元化收入,让更多群众增加财富,使更多人成为中等收入者。同时,人们对财产性收入的追求,也必然为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增添社会活力和创造力,提供重要的动力源。
       应当看到,我国目前能够拥有财产性收入的人口比例并不高,大多数人要想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还面临着一些现实羁绊。如,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等,是百姓获得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渠道,但过高的税费,使百姓的财产交易成本过高;储蓄利息收入,是百姓收入的重要来源,但由于物价不断上涨,大家存在银行里的资金不仅难以增值,也许还是负数;垄断行业挤占消费者权益,个别地方以“公共利益”名义,使居民财产性收入受到削减。鉴于此,要增加财产性收入,必须创造更加完备的条件。
       对政府而言,“创造条件”就是努力消弭现实中各种不利因素,为百姓获得财产性收入多拓展渠道。必须承认,政府所掌握的资源,对于百姓财产的增长具有极大的重要性,人们要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很大程度依赖于政府权能的发挥。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政府只有把握好自身职能,最大程度地给予个人财产生长权利,才能在提高公共利益的同时,不断增进群众的财产性收入。(孙秀岭)
        (摘自10月19日《大众日报》)
       “草根”有梦想社会就有希望
       一个社会能否称得上发达和文明,是否具有可期待的长期愿景,精英的数量和能力并不是决定性因素,而更取决于有怎样的草根。可以说,草根阶层普遍以怎样的态度对待社会,决定着社会的发展可能。如果草根阶层普遍充满热情和理想,与其他阶层之间能够互相体谅、友好相处,则不愁社会无稳定,发展无动力;反之,如果草根阶层与精英之间产生了疏离,甚至敌意,便将是社会不可承受之累。
       政府的各项政策制度除了恤民外,更应尊民,让普通百姓都能切实感受到机会、享受到权利、憧憬并相信未来。要让每个无论多么卑微的社会角色,都能生发出充分的自信,敢于梦想、勇于追求,真正使“无力者有力,悲观者前行”。(至纯)
        (摘自10月11日《新京报》)
       如何用制度来维护诚信?
       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需要高度的诚信做润滑油才能够良好运转的体制。如果缺乏诚信,市场运转的交易成本就会不断增加,最终市场会由于无法承担如此高昂的交易成本而趋于失灵,甚至崩溃。
       诚信一旦被制度化后,其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一元化的,整个社会都要受其调整。因此,只有通过制度化规范的评判,才能获得明确而肯定的结论,维持社会的诚信水平。
       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值得信任,没有最好的办法,比较有效的办法是看他过往的诚信记录:通常说来,如果一个人从来都没有撒过谎,那他今后很可能也不会撒谎;反之,如果一个人以前撒过谎,那他今后也很有可能会继续撒谎。湖南省近日建立的“省信用信息系统”,其实主要就是一个数据库,记录了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状况。有了这样一个数据库,一个人也许可以从一次背信行为中获益,但此后他就要用整整一生来持续地为这次获益付出代价,使他最终会发现得不偿失。可以说,有了这样一个数据库,我们就有了维护社会诚信的最基本的制度。
       当然,从长远来看,仅有一个数据库是不够的,中国还必须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体系和科学的行政管理体系,对各种非诚信行为要有明确的法律规范、限制和惩处措施。只有当社会成员普遍感受到任何不守诚信的行为都必然导致相应的法律后果的时候,竭诚守信才会成为一种风尚,并逐渐深入人心。(邬凤英)
        (摘自10月19日《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