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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报旧闻]从征婚启事看近代婚俗变迁
作者:郭传芹

《新华月报(天下)》 2007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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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之我国传统婚礼习俗,婚姻大事往往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经历了从订婚到最后结合的繁琐礼仪程序(主要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六个步骤),这一习俗沿至晚清及民国。但光绪年间的《大公报》上却登载了这样一则具有现代气息的征婚启事:
       今有南清志士某君北来游学,此君尚未娶妇,意欲访求天下有志女子聘定为室,其主义如下:一要天足;二要通晓中西学术门径;三聘娶仪节悉照文明通例,尽除中国旧有之陋俗。如有能合以上诸格及自愿出嫁又有完全自主权者,毋论满汉新旧、贫富贵贱、长幼妍媸均可。
       此则征婚启事反映了晚清时期进步青年突破传统婚俗观念,积极寻求自己理想伴侣的进步意识。这也是一则较早见诸报端的征婚启事。
       
       近代中国开埠通商后,西人的文化生活习俗日渐渗入并影响普通百姓日常起居,包括新式婚礼的引入,无不经历了由仿效到本土化的过程。据资料记载,目前我国行西式婚礼的最早记录是在1859年(见《王韬日记》),当时一对新人完全依照西方现代婚礼习俗,在教堂举行婚礼仪式,由牧师主持并行礼,具有很强的宗教色彩。20世纪初,随着社会变革的层层深入,婚礼习俗的演进也在加快进行。新式婚礼又称文明结婚,在当时的报章上成为流行词汇,婚礼的举办方式去除了浓厚的宗教色彩,融入了中国化的形式,比如仪式的场所既可以在饭馆也可在家中,或在院内假作礼堂,并设席答谢。
       图一是《民呼日报图画》上的一则漫画,题目是“谁是妓女,谁是学生”,画面上二人身上分别有一个牌子,一个写着“文明结婚”,一个写着“金钱主义”,漫画者极具讽刺意味地表明了二者的身份,同时也使我们看到了清季“文明结婚”已成为一种风尚。
       然而纵观清末民初,传统婚俗尽管在新思潮的冲击下已经有了微弱变化,但社会封建势力仍然是相当强大的。而且采纳新式婚礼者多居于通商口岸,如上海、广州、天津、北京等大城市,内陆省市较少受到影响。
       “五四运动”以后至民国政府成立,新式婚礼日益为更多的人所接受,并向内陆及乡镇延伸。但真正使白色婚纱风靡全国各大都市的,是1927年12月蒋介石、宋美龄在上海举行的婚礼。此后,新娘身穿白色婚纱,新郎身着西式大礼服,是新式婚礼的基本要求。而且随着新闻摄影技术的应用,在20世纪20年代后期兴起了一股登载新婚照的热潮(如图二)。
       
       民国时期,新式婚礼为南京国民政府所提倡。但是,对一般民众来说,新式婚礼仍有费时费钱费力之缺憾。为了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一些进步人士致力于婚仪改革活动。1935年,上海市政府为响应国民党政府提倡的“新生活运动”,彻底变革传统婚嫁仪式,去奢从俭,于是,一种更新的婚姻方式——集团结婚(即集体婚礼),在30年代的上海、北平等地应运而生。图三节选自1935年4月3日《申报》关于我国首例集团婚礼的报道,此次集体婚礼在上海市政府礼堂举办,证婚人由时任上海市长的吴铁城、社会局长吴醒亚担任。参加者共57对新人,盛况空前。
       与此同时,民间也出现了从俭的结婚形式,如图四所示,新人着正装,免去了婚纱与西装的搭配,显示了新式婚礼的多样性和本土化。“新旧并呈、中西杂糅、多元发展”成为我国近现代社会婚俗变迁的主要特点。(作者单位:国家图书馆报刊部报纸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