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短长书]读经之我见
作者:唐 逸

《读书》 2006年 第01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读经之风,民国初期在袁世凯倡导下,曾炽盛一时。国会初审通过设孔教为国教,后因知识界舆论大哗,终审被否决。然而尊孔读经之风,在社会上始终未歇。五四时期亦有孔教会,当时北京成立的孔教小学,延续至四十年代。中小学读经与否的讨论,时起时落,亦未断绝,虽然碍于制度,却有个别学校擅自实行。笔者就读的报子胡同实验小学,曾有一王姓校长在我们班的修身课上,以朱熹的《四书章句》代替修身课本,讲授四书。不久此人被撤职,原因未明,只记得在周一的朝会上,有几个老师轮流登台慷慨陈词,谴责校长贪污,并当场宣布集体辞职,而此后未闻授经,事在一九四一年。北伐以后的国民政府,始终重视儒家道统,尤倡王学。然而民国初期所定下的政教分离制度,使得民国的读经终未能进入国民教育,而仅停留在社会舆论的层面。如今又有人大声疾呼读经,而且涉及国民教育,足见读经与国民教育的关系问题,在今日中国知识界尚未取得共识。
       有关读经的争论,关涉两个不同层面的社会问题,即:一、读经本身是否必要;二、读经应否定为国民教育。前一论断是文化问题,后一论断是制度问题。
       就文化而言,汉语的“经”并不专指儒家经典,佛道以及各宗教皆有经典。现在所谓“读经”,乃是沿袭王朝官方意识形态的权力话语,即“始乎诵经,终乎读礼”的那个“经”。不仅先秦是百家争鸣的时代,汉初也是重黄老,汉武定于一尊以后,阳儒阴法而辅以道术的朝廷也并未独尊儒术。将儒家经典定为科举考试的唯一标准,将纲常定为官方意识形态,是颇后来的事。即使如此,也只是在政治上将儒家(其实是官方意识形态化的儒教)定于一尊,在文化价值的个人选择上,始终是儒释道三家鼎立的自由局面,如果不图应举进仕,读不读经,悉从尊便。如果现在反而将读经定为国民教育的必修课,凡读书受教育必读儒教经典,那将是历史大倒退。这里需要区分读经的两个不同意义层面,即文化与制度。在文化上,儒家人士及其子弟,以及心仪儒家的中国人或外国人,研读和弘扬自家的经典,乃是天经地义。这与佛家读佛经,基督教读圣经,是一样的道理。在承认人权的社会,任何宗教或准宗教的伦理学派,皆有同等存在和发展的权利。一种宗教或伦理价值,不由信徒来研究和弘扬,由谁来弘扬呢?在此意义上,读经乃是天经地义之事,有何异辞可言?至若读经的方法,是背诵,语录问答,抑或查经,教理问答等,皆是教内之事,只要不涉及国民教育,则局外人恐无理由过问也。
       然而若将一种宗教或一派伦理或意识形态的经典,定为国民教育必修课,则必引起争论和质疑。人们可以质问:我们又回到政教合一的中世纪了吗?中国文化从来是多元的,凭什么将儒家纲常定为国民教育呢?你说儒家代表“中国精神”,然而学术界颇有人(如鲁迅)说道教代表“中国精神”呢,怎么能将一种学术假说奉为国民义务呢?“主流文化”的公认定义什么,谁有权利订立主流?如果儒教已然在事实上是中国的“主流文化”,为什么还争论不下呢?如果说只有儒教代表中国精神或适合中国国情,为什么历代王朝实行阳儒阴法辅以道术而民间是多元文化呢?你能说服所有中国人,把你眼中的儒教当做价值理想和生活方式吗?
       文明或广义的文化,包括经济政治制度、宗教信仰或价值信念、生活方式等全面的社会生活。人类历史上也确实有过,而且现在还有政教合一的大一统文化。这种大一统文化,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历史发展自然形成的,如西方基督教文化,公元三三七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受洗宣布基督教为国教的时候,距耶稣传教已有几百年,罗马帝国民间实际上已经自然基督教化了,宣布为国教,是顺应民心,并无争论。另一种是国家强制推行大一统的意识形态,我们对此并不陌生。文化大一统社会,较之多元自由的社会,何者更能促进人类的幸福和创造性呢?
       文化与制度是可分的。例如同一德国文化,在几十年内,经历了法西斯、共产主义、宪政民主等很不同的制度。中国王朝时代大体上实行了多元文化,而现代的宪政民主在法律上保障多元文化的共同发展与和平竞争。在中国这个世世代代熟悉多元文化的国度里,是进一步实现宪政民主保障多元文化的繁荣呢,还是实行政教合一大一统的万马齐喑呢?如果设儒教为国教,其他宗教怎么办?强迫喇嘛、和尚、尼姑、道士、司铎、牧师、阿訇都去排班祭孔吗?强迫实行大一统的信仰或意识形态的后果是什么,稍读历史的人应该知道。强迫读经,其实是强迫实行意识形态大一统。
       什么是真理?真理有事实的真理和价值的真理。事实真理是人类普遍感知的内容,经过公认、规范的描述方法和验证手段,在实验室和人类经验中经过考验,成为个人和社会可以据以行动而期待明确后果的知识,而且只是对真理的接近,随着人类认识的发展而不断修订。所谓价值真理,并不说明客观情况的真相,而是人的价值判断或信念,没有公认的描述方法和验证手段。康德称知识的原则为纯粹理性,而价值原则为实践理性。他力图证明普遍的道德律,却未获哲学界的公认。迄今为止,没有一种宗教或伦理“真理”获得公认,如科学定律那样。真理的“真”,是指在语言陈述(理)之外的可感知可观察可验证的现象,对于人类经验而言的可靠性或真实性。事实真理以人以外(而与人的行为相联系)的客观现象为对象,而价值“真理”则仅对应于人的行为。既然如此,则普遍可靠的价值真理是对应于人类历史整体的真实性。而人类历史的整体,起止于何处,岂是我们所能观察和得知的?故以任何人类局部经验和智慧得出的价值判断,皆非普遍可靠的价值真理。这是价值真理与事实真理不同之处。人类社会不是执行天理、上帝旨意、历史铁律、绝对理念或普遍可靠的价值真理的场所,而只是凭借人类有限理性和经验而寻求幸福和建树理想的实验场或试错场。这是一句非常辛酸的话,是经过人类长期凄惨经验和痛苦思索而得出的教训。唯其如此,故对待人的生命,及与生命和幸福息息相关的事情,包括经济利益、政治权利、安身立命的信仰、传统、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要慎之而又慎之也。
       前年在北大演讲《中国文化心理与全球化》的时候,有一同学说,他从属的民间组织在乡间教儿童读儒家的童蒙课本。我说,好极了,这样的活动越多越好。我的意思是说,不涉及国民教育和公民义务的,自愿的“传教”和受教,发扬一种传统信仰或智慧,皆是好事。传统文化应受法律保护和舆论尊重,传统文化中的任何流派皆有同等存在、发展的权利,也有同等衰落、淘汰的可能。发扬,要靠信仰者按照他们的理解,自由地弘扬,但不能依靠政治权力压制排除其他流派。现代社会不要国教。至于国民教育,则应以已知确切的基础知识为教材,进行启发式教育,不灌输任何教义教条,以待理性成熟之后自由抉择。传统教育怎么办?应简略全面介绍传统各家的基本智慧,知道民族的历史成就,不传一教。公德教育怎么办?现代公德不是某一派的伦理,而是一切伦理的伦理,即公民自由权利的信念。知道自身的自由权利是什么,并且确信这也是一切人的同等权利,学会尊重他人的自由权利,尊重自由的主体——有尊严的神圣不可侵犯的生命,这就是现代国民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