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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政府采购掀起“绿色风暴”
作者:董智超

《新华月报(天下)》 2007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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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类81家企业856个型号的产品名列“绿色采购”清单之中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11月22日正式对外公布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采购清单》),对政府绿色采购的范围、绿色采购产品清单、工作程序以及具体管理办法和时间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中国在实践中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和政策保障。
       中国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说,这标志着中国政府已正式将环境准则纳入采购模式,对于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非常积极和重要意义。
       “绿色采购”浮出水面
       中国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提出了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并将改善环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2003年颁布实施的《政府采购法》中,就已明确提出政府采购要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要求。
       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公共财政体系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国家控制直接支出的基本手段。世界各国的政府采购在其国民经济总产值(GDP)中占的比例很大,足以影响产品的市场份额和消费者的消费取向。
       国家环保总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中国实施政府采购改革7年以来,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年平均增长77.9%。2003年实施《政府采购法》后,当年的政府采购额达到了1659.4亿元,占同期GDP的1.6%,与2002年相比,增长了64.4%,2006年中国政府采购额有可能突破3000亿元。
       赵英民向记者介绍,近年来,中国的政府采购已经尝试在一些部门和单位开展绿色采购试点工作。
       “国家环保总局在国家ISO14000示范区建设中提出要求:区域各相关组织建立绿色消费、绿色采购制度;北京2008奥运会规划中明确表示:在奥运设施建设中,广泛使用绿色环保建筑材料。一些地方政府也已经颁布了或正在制订地方的政府绿色采购法规,如贵阳市政府颁布了《贵阳市政府绿色采购管理办法》,以法规形式保障政府绿色采购,青岛市也已经开始了政府绿色采购的实践。”
       虽然,中国政府已经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升到战略高度,各级地方政府、部门都在政府绿色采购上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但是,赵英民认为,目前中国推进可持续消费方面的工作还相对薄弱,仍需高度重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政策功能,以《政府采购法》和《环境保护法》为基础,由财政部与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应运而生。
       强制性规定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政府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环保要求、合格供应商和产品的条件,以及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条款中明确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在政府绿色采购产品清单中的主体地位,国家环保总局将对采购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补充符合要求的环境标志产品名单和范围;对那些已列入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如果其已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期,或生产过程中环境技术指标达不到相应的标准要求,将失去被优先采购的资格。
       
       这个强制性文件将分步实施,从中央和省级逐步扩大到全国。2007年1月1日起,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接下来,采取何种有效措施确保政府绿色采购的有效开展,将成为国家环保总局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赵英民司长表示,《实施意见》在政府内部的执行具有强制性,环保总局为此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以确保各地区、各部门将绿色采购工作落到实处。
       另外,财政部对于政府采购的财政支出有严格的执行标准,保证了对各级政府采购都有实际的约束力。《实施意见》的第八条明确了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硬性约束——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未按照《实施意见》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催生绿色消费
       作为调整宏观经济,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一方面能将数千亿政府支出引向“绿色产品”消费。更重要的是政府采购具有表率功能。政府采购向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有益健康的“绿色”标准看齐,将对产业结构产生重要影响。
       绿色采购对于供应商的积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采购清单》中包括轻型汽车、复印机、打印机、家具、水性涂料等14类81家企业856个型号的产品名列其中,《实施意见》规定,在2007年后的政府采购中,清单中的产品将享有优先被采购权。
       虽然国家环保总局强调,不会强制企业申请环境标志,但是面对政府这一最大的客户,任何企业都会感受到紧迫的“绿色压力”。
       赵英民则对记者表示,非常乐于见到企业直面这种“压力”。“我们希望通过绿色采购引导企业的环保意识,让企业正视自己的环保责任。今后,要赢得政府这个大客户,企业就必须增强其产品的‘绿色度’,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进行技术创新,以满足绿色采购提出的资源能源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减少生产过程的环境污染,减少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要求。这样才有可能通过我们的环境标志认证,取得上采购清单的资格。这将有利于污染防治,进而促进整个绿色产业和技术的发展,形成可持续生产体系。”
       同时,绿色采购对消费者和消费市场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示范作用,有利于促进公民环保意识的提高,加快绿色消费市场的形成。
       联合国统计署的调查显示,84%的荷兰人、89%的美国人和90%的德国人在购物时都考虑环境友好型产品,消费者的这种自觉意识是促进绿色消费市场形成的主要原因。上述国家绿色消费行为,固然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是各国政府绿色采购无疑在其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表率、引领作用。
       (《望东方周刊》2006年第48期,作者为该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