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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暄琐话]可贵的人格平等
作者:曹友琴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8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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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等是人类一直追求的美好理想。
       平等应是各个领域的平等,理应包含有教育的平等、机会的平等、劳动的平等、权利义务(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的平等,法律面前的平等……现代的真正人格平等才能得以实现。但是最可贵的平等则是人格平等。
       什么样的人格平等才是真正的平等呢?两则小故事可以一说。
       当今以色列著名作家奥兹激烈主张巴、以和解、和平,强烈反对政府的强硬政策。某日,以色列总理奥尔默特邀请他喝咖啡,讨论问题。以我等观念,即使平日有政见不合,在政府首脑面前总还要唱唱赞歌,赞颂总理“英明决策”吧。谁还敢当面与国家总理唱对台戏?可奥兹同总理喝咖啡喝了一个多小时,却是激辞一场,然后扬长而去。就是这位作家在乘车的时候,出租车司机认出了这位作家名人,明确表示“不同意你的意见”,且滔滔不绝阐述自己的观念,而作家只有老老实实听的份儿。
       从国家总理到名作家,再到一个普通劳动者,身份不同,地位不同,却自然地以平等的态度来交流和讨论内心真正的思想。这位作家有一段话说得很深刻,“以色列强大的秘密就是怀疑和辩论”。他说出了以色列之所以强大的根本,这就是植根于以色列民族灵魂深处的真正人格平等观念呀。
       如果说上面这个故事还不能足以说明真正的人格平等,还不够让人感动的话,那么关于一个孩子坟墓的故事,就让人感受更深了。
       1797年,美国的一个5岁孩子不幸身亡。孩子的父亲把他葬在一块自己的土地上。为了减轻丧子的痛苦,他决定卖掉全部土地,迁往他乡。他在转让土地的契约里,写明土地的新主人必须把孩子的墓地保留下来,不能私自拆迁和铲除。以后,美国格兰特总统逝世,恰恰看好孩子墓葬的这块土地。人们把总统坟墓建造在这里,但这孩子的坟墓不仅未曾移动,而且还重新修缮一番。1997年,格兰特总统逝世100周年,政府决定拨款重修。距离那个孩子的不幸死亡整整200年了。为了不影响人民对格兰特总统的拜谒,200年后把孩子坟墓铲平,照理应是“大局”,天经地义。但政府却在修整总统坟墓的同时,也修整了孩子的墓地。美国前总统里根在格兰特墓前说,孩子“也应该享受和总统一样的待遇”。
       真正的人格平等,需要一个国家的全体公民养成平视的良好心理,需要一些自命为“高贵”的人群懂得爱人、尊重人,以傲视平民为耻,因为傲视平民而受到谴责。更需要法律、制度确保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诸多方面,只要是公民,都享有应该有的平等,人格尊严的真正平等才是可以期待的。■
       【马静荐自《大众阅读报》200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