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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现实]小官何以大贪
作者:徐陈华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8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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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北京晨报》报道,北京市农行科技处原处长温梦杰,5年索要回扣1073万、贪污432万,被判处死刑。一个小小的处级干部,居然一不小心成了“京城商业贿赂第一案”的主角。近年来,类似温梦杰这样的小官大贪并不少见:全国政协下属公司主任科员梁坚在不到一年时间里,索贿1125万元;湖南省吉首市国土局原副局长杨祥云贪污1500万,创湘西州历史之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财务局经费管理处原会计卞中贪污公款1262万元,挪用公款近两亿。这些人都有着共同的特点:官虽小权很大,胆子壮下手狠。
       官员有职级之差,大小之分,这一点地球人都知道。一般来说,位越高,权越重,搞腐败的“本钱”越大,造成的后果危害越严重。但小官大贪却颠覆了这一常规。与封疆大吏相比,小官大贪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肉食者鄙”“县官不如现管”作了新的诠释。
       大官容易贪腐,小官也不例外。位高不是贪腐的准入证,权重方能螺蛳壳里做道场。可以预料,当下被查处的小官大贪者仍只是冰山一角,因为这类人贪腐更具隐蔽性、稳定性和技巧性,比较优势明显。
       小官不易惹人注目。小官嘛,工作对象小,管辖范围窄,报纸上无名,电视里没像,他认识的人不多,认识他的人也少。仰仗此得天独厚条件,外出干点吃喝嫖赌、贪赃枉法的事,就方便多了。不要换车,不要请假,不要走小门,不要戴墨镜,甚至不要不喊职务改称老板——满大街尽是科处长,随便叫好了。难怪王熙凤说“大有大的难处”,看来不完全是当家理财的工作感受,也兼有人多眼杂“养小叔子”等事不方便的个人感喟。而且,小官往往不是反腐重点,述职述廉、对照检查更容易过关,运气好的还能整个先进优秀什么的。温梦杰如果不得意忘形公然购买3000多万的豪宅,在腐败的道路上没准能走得更远一点,蒙混过关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小官不会树倒猢狲散。近年来反腐案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大官倒台后,往往拔出萝卜带出泥,往下揪出一串。被揪出的官,说是小官,其实级别未必低,即使真是品外小官,也大都是秘书、亲信等身份特殊者。一般意义上的小官,游离在这个食物链之外,没有派系之嫌,站队之分。虽然难得鸡犬飞升的荣耀,但也少了殃及池鱼的风险。当然,他本人也组建食物链,但他往往是这条链的最上层,而且只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摸爬滚打,外面不管是阳光灿烂还是洪水泛滥,与他无甚干系。只要不内讧不鼓包,他就会平安无虞。
       小官更具腐败经验。当年朱元璋以他当过和尚要过饭的底层人生阅历,教导新上升的官吏:师爷胥吏都是老江湖老油条,不能跟着他们学坏了。与大官相比,小官接触三教九流的机会更多,渠道更畅,沟通更容易。耳濡目染之下,自然能学会不少左道旁门。得益这些人的“传帮带”,小官搞腐败的能力技巧往往甚于大官。小官会运用市井智慧、江湖规则,让人把钱乖乖送来,而且还唯恐不收。辽宁鞍山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林福久,帮“下岗亲戚”及“局里有困难的警察”去“推销”花木水果就收入可观,不到2000元的花木曾“卖”出18万天价,可谓捞大钱如烹小鲜。作为搞腐败的同道,小官和大官一样手长心狠牙齿黄。不同的是,小官贪腐目标比较单一,就是捞钱玩女人,鲜有别的,这既是实力不逮的无奈之举,也是隐身避祸的明智之作。为了服务服从这个目标,其他事少干或不干。不像一些大官,又贪财,又好色,又插手人事安排,还热衷政绩工程,甚至思量“一人富不算富”,领着一干人赤膊上阵集体腐败奔“小康”,自己好山花烂漫丛中笑。这样多头出击,四面树敌,自然会跑风漏气倒霉遭殃。
       贪官不分大小,一旦东窗事发,下场自然好不了。其实,惩办贪官远不是反腐败的目的,再严厉的惩罚也是亡羊补牢,因为损失已经造成,形象已受玷污,关口前移、积极防范至关重要。都说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对于及时洞察容易忽视的猎物必不可少。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加强检举,善于监督,让苗头不成为势头,隐患不变成明火,岂不更好?■
       【杨松荐自《记者观察》2007年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