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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论坛]“富豪榜”不是慈善信号发射器
作者:肖 擎

《新华月报(天下)》 2006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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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业已结束,但再度回味,依然可以品出些许特别的味道。就拿慈善来说,曾连续三度登上《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的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代表说:“我不在乎富豪榜,但想进入慈善榜和纳税榜。”浙江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楼忠福代表也说,作为人大代表,我们首先要自问的不是自己的财富增长了多少,而是我们能为广大人民群众做什么?言语间,体现出了一些企业家的某种自觉意识。
       在很多人眼里,中国富豪对慈善事业不够敏感。他们虽是创造财富的能手,但在贫困、饥饿、疾病、灾难面前,他们却还缺乏更多的责任感,因此也导致社会舆论的批评——这些正义感十足的话语虽在极力维持社会的基本道义,但也越来越模糊掉一个相当重要的事实,即富豪与慈善之间到底具有怎样的关系,富豪天生负有救助的神圣义务吗?
       曾经有一个故事是这样说的。甲落在远离海岸的深水中,正有被淹死之虞。乙则在附近泛舟,他没有给予援救,而是划舟远去了。也许有人会说,乙并没有对甲造成伤害,因为即便乙不在场,甲也会淹死。具有极端道义感的人会说,乙伤害了甲,因为假如他不荡舟远去的话,甲就不会被淹死。后一种看法显然更能博得人们的赞许,但是它却以最为彻底的方式掩盖掉事实,即乙可能经过深思熟虑,觉得甲不该救,而这正是乙并没有对甲造成伤害的原因。
       这当然不是要提倡见死不救,也不是鼓励人们贪生怕死,而是说一个被社会广泛谴责的事情背后会存在各种复杂的原因。长期以来,富人不捐钱就似乎罪该万死,但是一个富人可能会考虑到值不值得捐,捐的社会作用大不大,能不能救其性命,而作出不被社会赞许的判断。这种判断表现了富人的某种主观认识,而不是人家说有慈善义务,我就有捐助的压迫行为,这透露出对义务的怀疑和谨慎,而不是盲目。
       那么,富人对穷人到底有没有义务呢?答案是肯定的,只是我们要从本质上来看。富人与穷人共同使用社会的资源,富人因为各种便利条件得以积累财富,而穷人因为条件缺失而陷入贫困,这种两极分化的经济核心是对资源的不平衡占用。富人对穷人负有因过分占据资源的补偿义务,富而不捐的真正问题在于富人群体补偿意识的缺乏,而不是道德意识的缺乏。
       人们当然可以把眼光紧盯着富豪,甚至可以把慈善寄托在他们身上,但我们应该允许他们有自我选择的权利,正如文中故事一样,捐与不捐,救与不救,是一种必须得到承认的权利。社会永远需要富人关注慈善的自觉意识。但钱多了之后就不再属于个人,而应该进入社会分配领域,被正义地瓜分的道理显然是应该质疑的。
       (3月16日《青年报》)